一建《項目管理》考點:施工專業分包合同的內容

一、專業工程承包單位的資質

一建《項目管理》考點:施工專業分包合同的內容

2001年7月1日起實行的、由建設部頒佈的《建築企業資質管理規定》,規定了專業承包序列企業的資質設二至三個等級,60各資質類別。

二、工程承包人(總承包單位)的主要責任和義務

1.分包人對總包合同的瞭解:承包人應提供總包合同(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內容除外)供分包人查閱,分包人應全面瞭解總包合同的各項規定(有關承包工程的價格內容除外)。

3.承包人的工作:

1、向分包人提供與分包工程相關的各種證件、批件和各種相關資料,向分包人提供具備施工條件的施工場地;

2、組織分包人蔘加發包人組織的圖紙會審,向分包人進行設計圖紙交底;

3、提供合同專用條款中約定的設備和設施,並承擔因此發生的費用;

4、隨時爲分包人提供確保分包工程的.施工所要求的施工場地和通道等,滿足施工運輸的需要,保證施工期間的暢通;

5、負責整個施工場地的管理工作,協調分包人與同一施工場地的其他分包人之間的交叉配合,確保分包人按照經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施工。

三、專業工程分包人的主要責任和義務:

2.分包人與發包人的關係

未經承包人允許,分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與發包人或工程師發生直接工作聯繫,分包人不得直接致函發包人或工程師,也不得直接接受發包人或工程師的指令。

4.分包人的工作

(3)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向承包人提供年、季、月度工程進度計劃及相應的進度統計報表;

(4)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向承包人提供詳細的施工組織設計,承包人應在專業條款約定的時間內批准,分包人方可執行;

P268 2.分包合同價款與總包合同相應部分價款無任何連帶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