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房屋陪購合同範本

()律非購字第號

律師房屋陪購合同範本

甲方:

乙方:xx律師事務所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就甲方購買房屋所涉法律事宜指派爲甲方爲承辦律師,爲甲方提供房屋買賣律師陪購法律服務。

房屋陪購類別:

1、陪購一類:律師陪購基本服務,主要服務內容有:

1)審查房屋交易的合法性,查驗、覈實交易房屋的法定證明文件;

2)審查、修改房屋交易合同文本;

3)協助進行交易談判,並協助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4)提供簽約後的免費法律諮詢。

2、陪購二類:律師陪購全程服務,主要服務內容有:

1)審查房屋交易的合法性,查驗、覈實交易房屋的法定證明文件

2)審查、修改房屋交易合同文本;

3)協助、配合乙方進行交易談判,並協助簽訂發房屋買賣合同、中介合同、房屋認購書;

4)協助審查辦理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手續;

5)協助正當行使合同權利,督促交易相對人履行合同義務;

6)審查房屋交付驗收所需的法定文件;

7)接受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土地使用權登記和交易過戶手續的法律諮詢

8)協助辦理合同公證、委託公證、繼承公證、贈與公證;

9)協助向房屋交易相對人提出法律交涉,主張合同權利.

3、陪購三類:律師陪購“風險承諾”法律服務

二、 該項服務是針對房屋交易合同履行過程中可能產生的交易風險,以及“投資型”委託當事人對風險的主動防範意識而設置。律師在提供“陪購一類,律師陪購基本服務”“陪購二類,律師陪購全過程服務”的基層上,對可能存在的交易風險在一定期限內進行律師“風險承諾”服務。一旦發生爭議,由律師免費提供包括訴訟、仲裁事務的全程代理服務。

三、因房屋買賣過程中律師提供的`服務內容是購房過程相關法律服務,出售方(或買受方)是否具備相應主體資格或其他原因導致買賣合同無法達成等情況,均不影響服務內容的提供完成。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依約所收代理費不予退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視爲乙方已爲甲方完成陪購法律服務:

1、甲方與房屋出售方(或買受方)簽訂涉及房屋買賣的協議(包括但不限於意向書、定金協議、房屋買賣合同)。

2、乙方參與陪同購房談判次數達3次或乙方提供陪同購房服務時間累計滿10個小時。

3、乙方提供購房法律服務後,因甲方自身原因或出售房(或買受方)原因(包括但不限於付款、按揭、公積金貸款或其他原因)而沒有簽訂涉及房屋買賣協議的,亦視爲甲方已完成陪購法律服務。

五、因該不同陪購類別涉及服務費用標準不同,甲方可根據自己的不同需求進行陪購類別選擇。甲方現選擇房屋陪購類別爲陪購類即

根據《律師業務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應向乙方繳納律師陪購服務費元,標的費元,該律師法律服務費用於簽約時即全部支付。

六、合同簽訂後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依約所收代理費不予退還。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另行協議。

七、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簽訂之日起完成委託事項止。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