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供暖合同書的內容以及模板

篇一:集中供熱項目供暖保障協議

集中供暖合同書的內容以及模板

甲方:×××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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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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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保障 集中供熱項目安全平穩運行,根據《北京市供熱採暖管理辦法》、《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員會供熱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安全生產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的監管權利:

1.乙方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情況,包括:崗位責任制、操作規程、安全檢查、設備設施維修維護、隱患排查等。

2.乙方建立安全運行保障組織體系的情況,包括:按規定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明確各崗位安全職責。

3.乙方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包括:制定隱患排查治理計劃及臺賬,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重大隱患治理驗收等情況。

4.乙方應急管理情況,包括:制訂供熱應急預案並報有關部門審查備案,組織開展應急預案演練及修訂,建立應急搶修隊伍,配備應急搶修設備、物資、車輛以及通訊設備,採暖期內、國家和本市重要活動期間、重大節日等時段,按規定實行24小時應急備勤;發生突發事件及時報告

第二條 乙方的安全責任

乙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相關標準、規範,向用戶提供安全、穩定、質量合格的供熱服務,建立健全供熱運營管理制度、服務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遵守下列規定:

(1)建立供熱設施巡檢制度,對管理範圍內的供熱設施進行檢查,並作好記錄。發現共用供熱設施存在隱患的,應當及時消除;發現用戶自用採暖設施存在隱患的,應當書面告知用戶及時消除。

(2)供熱前應當進行供熱系統充水、試壓、排氣、試運行等工作,並提前在供熱範圍內進行公告。

(3)建立用戶採暖溫度抽測制度,定期對用戶室溫進行檢測,測溫記錄應當有用戶或者其他證明人簽字。

(4)採暖期內24小時服務,及時處理和回覆用戶反映的問題。

(5)採暖期內,乙方不得推遲、中止供熱或者提前結束供熱,不得退出或者部分退出供熱經營活動。

(6)積極配合甲方對供熱採暖行爲進行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問題積極整改。

(7)乙方應做好資金與能源安排,保障供暖、供汽運行工作的平穩有序;保證應急搶修隊伍的人員充足、設備完善,做好應急搶修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發現隱患及時排除,遇突發情況及時處理。

(8)乙方應按照根據《北京市供熱採暖管理辦法》、《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員會供熱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積極落實本單位應負的其他安全生產責任。

第三條 安全生產檢查

1.甲方可採取定期與不定期檢查相結合,明查和暗訪相結合等形式對乙方安全生產情況進行檢查。

2.乙方應根據供熱運行保障的工作特點,對本單位供熱設施設備檢修,燃料儲備、調運,採暖試運行,初寒期、嚴寒期、末寒期等不同時段的安全生產狀況進行經常性地檢查。

3.下列時間段甲方和乙方應當重點進行相應地安全檢查和抽查:元旦、春節、全國及本市“兩會”等重要節假日和採暖季內全國及本市安排的重大活動期間;遇強風、強雪、氣溫驟降以及根據市政府決定需臨時調整採暖期時間等。

4.供熱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是:

(1)乙方管理範圍內供熱設施設備的運行工況。

(2)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制定和落實情況。

(3)安全生產責任主體履責情況。

(4)供熱安全生產關鍵環節和以往薄弱環節整改、事故隱患整改情況。

(5)查運行作業人員崗位安全技能和知識教育培訓情況;執行國家和本市規定的持證上崗制度的情況。

(6)查應急預案落實情況。

5.甲方對乙方存在的安全生產問題採取發放整改通知書、複查複檢、內部通報、約談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等方式進行督促整改。

第四條 危害供熱安全的禁止性行爲

乙方發現下列危害供熱安全行爲的,應當立即予以勸阻並向甲方報告,由甲方根據北京市相關政策法規予以處理:

(1)在規定地下熱力管道安全間距範圍內修築建築物、構築物;

(2)在規定地下熱力管道安全間距範圍內堆放物品,或進行挖掘、取土、鑽探、打樁、埋杆、栽植深根性植物和爆破作業;

(3)向供熱管溝內排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堵塞物品及雨水、污水、工業廢液、垃圾;

(4)擅自接入供熱管網;

(5)擅自在室內採暖系統上安裝危害系統安全的設備;

(6)擅自排放或者取用管道內熱水或蒸汽;

(7)擅自拆除、毀損警示標誌;

(8)擅自操作、拆除共用供熱閥門,損壞共用閥門的鉛封,改動或者損壞供熱計量儀表及其附件等。

2.甲方發現或收到乙方報告上述行爲的,應及時制止並在甲方行政職權範圍內作出處理決定,或移送有權機關。

3.乙方應急搶修隊伍人員名單

甲方(蓋章)

日期: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年 月 日

篇二:供熱協議書

甲方:天津市華奧供熱有限責任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天津國融豐業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薊縣人民政府批准的總體規劃,乙方在薊縣寶塔路新建住

宅及公建建築面積共計 66 萬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築面積: 60.3 萬平方米,公建、商業建築面積 5.7 萬平方米,四至範圍:東至 薊縣漁陽鎮上寶塔村,西至 薊縣翠湖東路,南至 薊縣迎賓東路,北至薊縣山前景觀大道。由甲方提供供熱熱源,實現集中供熱,並由甲方實施工程、設備、管道及其它配套設施投資建設和經營管理,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

一、 甲方供熱配套費收費標準:

根據薊物發(2006)15號文件規定:

1、住宅每建築平方米92元。(由鍋爐旁至小區換熱站上法蘭盤接口處)

2、商業及公建每建築平方米130元。(由鍋爐旁至小區換熱站上法蘭盤接口處)此標準如果有新政策、法規、文件調整,執行國家文件規定的新的收費標準。

3、鑑於由乙方負責供熱管道挖溝、回填土施工並獨立結算,

甲方按乙方開發建設的住宅每建築平方米82元,商業及公建每建築平方米120元收取供熱工程建設費。

二、乙方支付甲方供熱配套費的面積和金額的約定。

一期住宅15萬㎡,公建商業:2097㎡,配套費合計1230萬元;以上面積以竣工驗收面積爲準。規劃如遇調整,以規劃部門批覆文件和竣工驗收面積爲準。二期、三期及四期面積配套費的支付時間按照乙方的入住時間提前一年雙方另籤補充協議。

三、配套費支付方式的約定:

乙方支付甲方配套費總額人民幣 5628.6 萬元。其中:

1、第一期於2010年8月31日入住,配套費支付時間:2008

年12月30日支付第一期總額的20%,計246萬元人民幣;進場施工後支付一期總額的50%,計615萬元;餘款於第一個採暖期供暖前60日付清。

2、二、三、四期配套費支付時間雙方按照乙方的入住日期提前一年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書。

四、甲、乙雙方簽訂供熱協議書時間的約定:

甲方爲保證乙方按期實現新建小區的供熱,乙方必須於用熱之日起計算提前12個月與甲方簽訂供熱協議書,向甲方提供新建小區的總平面圖、建設施工圖紙1套,乙方新建住宅樓供熱管道必須單戶循環,單戶安裝控制閥門,單戶預留熱計量表安裝接口。

五、甲、乙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供熱站的建設及設備和管網施工安裝(供熱管道

土方工程除外)。第一期,保證在2010年5月31日前具備供熱條件。

如甲方自身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供熱,由甲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

2、甲方負責乙方小區二次管網施工,甲、乙雙方按照天津市

預算定額結算,乙方按甲方工程進度支付給甲方工程款,工程竣工之日工程款一次性付清。

3、乙方在內網建設前6個月向甲方提供二次管網和內管網設

計圖,根據甲方運行經驗和管理中發現的常見問題,向乙方提出合理化修改建議,以保證供熱效果更加。

(二)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在所建小區內每10萬平米建築面積建設1座熱交換站的房屋,其建築面積不低於300平方米/座(水、電配套到站內)。

2、按照天津市建科教【2005】792號文件規定必須安裝符合規範的熱計量表。爲此,乙方向甲方支付進口丹麥熱計量表及安裝費每戶2000元整,入住前6個月一次性付清。

3、乙方接到甲方施工通知書15日內,做到施工場地、進場道路、施工水源、電源接通。

4、乙方新建住宅的保溫性能,必須符合天津市規定的三步節能標準。並提供三步節能竣工驗收報告;室內監控閥必須具備預調節功能。

5、入樓棟口分戶立管必須由甲方安裝進口丹麥磁卡密碼鎖閉閥門,實行單戶循環控制,乙方支付給甲方進口丹麥磁卡密碼鎖閉閥門以及安裝費每戶2800元整,入住前6個月一次性付清。

6、甲方鋪設到乙方小區的`所有管道設施,由甲方負責維護。所有管道上部,乙方必須以綠地或能移動的地磚方式進行覆蓋,便於甲方運行過程中管道的故障排除及維修工作。

六、其他事項的約定:

1、在甲方供暖之日兩個採暖季內乙方未售商品房,有乙方向甲方交納采暖費。第三個採暖季節乙方尚未銷售的空房可以向甲方在供熱前六個月報停。

2、辦理入住手續時乙方必須書面通知甲方,並協助甲方同住戶簽訂供熱協議,收取供熱費工作由甲方負責。對未簽訂供熱協議書,乙方以給予辦理入住的由乙方支付給甲方採暖費。

3、乙方應將住宅竣工資料、房屋明細表、建築竣工圖圖紙貳套交給甲方,由甲方存檔及覈定供熱面積。

4、其他未盡事宜按照天津市有關供熱文件執行。

5、乙方交付的供熱配套費用,由甲方用於供熱站項目建設、設備、管道及其他配套投資,資產歸甲方所有(汗含小區換熱站的房產及設備)。

6、乙方允許甲方供熱管網,供電設施在小區內通過。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未履行本協議書各項條款的約定屬違約行爲,由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自違約之日起到違約責任消除止,按合同總標的日千分之五計算,如違約金不能彌補損失的,守約方可以向違約方追償損失。

2、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損失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八、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薊縣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協議書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籤補充協議書,補充協議書與本協議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協議書於2008年12月25日在天津市薊縣簽訂。

甲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

乙方:(蓋章)

(簽字)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簽字)

篇三:集中供暖協議書

第一條、總則

爲了明確甲、乙雙方供暖服務中的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盤錦市城市供熱管理實施細則》等法律規章,經乙方申請,甲、乙雙方反覆協商,訂立本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第二條、本協議當事人

甲方:盤錦天龍置業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盤錦熱電有限責任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三條、聯網區域情況

1、項目名稱:盤錦天龍五金機電汽配城

2、總建築面積:30萬平方米。

第四條、聯網事項

1、一期聯網總面積:14萬平方米。

2、聯網費按70元/平方米收繳,合計:9,800,000.00元整。

3、付款方式:合同簽訂後,首付40%,即:3,920,000。00元整,2013年9月30日前付款50%,即:4,900,000.00元整,餘款10%即:980000元整,供暖前付清,否則甲方將不予以聯網供暖。

4、最終聯網面積以雙方確認爲準,聯網費多退少補。

第五條、供暖事項

1、供暖期限:當年11月1日零點至次年4月1日零點止。(市供暖行政部門有統一規定時按統一規定執行)

2、供暖價格:以建築面積爲準,按物價部門規定執行。

3、供暖溫度:正常情況下,室溫達到攝氏18℃以上。(含18℃)

第六條、甲乙雙方責任

1、乙方負責換熱站的設備與安裝,並負責一級管網的施工與費用,(二級管網乙方施工按工程預算支付工程款,施工合同另行簽訂)甲方負責換熱站土建施工和費用,並按設計要求將充足的水源、電源接至換熱站內,換熱站在供暖條件不變的情況下乙方有永久使用權。 2、乙方負責提供施工方案及管網施工圖紙,甲方負責管轄區內供暖管網路徑的協調工作,負責提供建築物採暖全套設計圖紙。

3、建築物單元進戶管線必須安裝自力式流量控制閥與分戶控制鎖閉閥,自力式流量控制閥與鎖閉閥共同由乙方負責採購,費用由甲方承擔,系統水壓試驗合格後交由乙方管理。(如甲方自行採購須在乙方指定廠家購買,)。

4、根據國家住建部《建築供熱計量管理辦法》建城[2008]106號文件規定,新建建築和進行節能改造的既有建築,必須按規定安裝熱計量裝置和室內溫度調控裝置,熱計量裝置按市政府相關規定執行。(熱計量安裝協議另行簽訂)

5、乙方保證按時供暖,保證供暖質量,並負責本管轄區內設備故障的搶修、維護工作。

6、在供暖期間換熱站自動運行需要網絡服務,甲方需將通信線路鋪設至換熱站內。

7、新建建築物必須採用統一模式並按設計院統一設計確定室內取暖設施,如採用地熱取暖,地熱將由有資質的施工隊伍按設計統一施工,地熱鋪設回填前須經甲、乙雙方驗收合格後,統一發放供暖許可證。取暖設施一經確定,任何人不許隨意改動,否則改動區域不予以供暖。(供熱設施不統一鋪設造成的所有後果均由甲方負責)

8、甲方負責樓道內供暖管線防腐保溫工作。地下進戶管線必須用保溫夾克管,焊口必須用防腐瀝青和聚氨酯熱縮帶做好防腐保溫處理。

9、商業網點和車庫的分戶控制鎖閉閥必須安裝在網點或車庫室外便於操作位置,否則不予供暖。

10、甲方二級管網及樓內供暖設施的隱蔽工程在回填前,須經乙方檢查合格後方可回填,否則乙方將不予以供暖設施整體驗收。

11、乙方有權對甲方供暖工程及設施進行質量檢查,對不符合標準或未按合同約定執行的,乙方將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整改,並在工程竣工後對供暖設施進行總體驗收,驗收合格後發放用戶供暖手冊。

12、甲方建築物必須符合國家建設節能標準。

13、甲方帶閣樓的建築,不管閣樓是否免費贈送住戶,閣樓面積按規定收取聯網費、取暖費。

14、甲方單棟樓入住率須達到50%以上,乙方方可供暖,否則乙方不予以供暖。

15、根據《盤錦市城市供熱管理實施細則》規定,建設單位對供熱設施的保修期爲兩個採暖期,(投入運行後)屆滿時,二級網經驗收合格後由甲方移交給乙方負責管理。

第七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協議發生爭議時,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也可通過市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解決,協商調解不成時,當事人可向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八條、附則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簽章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

乙方:(章)

甲方負責人:

乙方負責人:

甲方經辦人:

乙方經辦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