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銷售簡單版的合同範本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出口銷售簡單版的合同範本,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出口銷售簡單版的合同範本

出口銷售簡單版的合同1

賣方:

買方:

賣方與買方在平等、互利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條款履行,並嚴格信守。

第一條貨物名稱、規格、包裝及質量

第二條數量、單價、總值

賣方有權在3%以內多裝或少裝。

上述價格內包括給買方佣金____%按fob值計算。

第三條裝運期限

第四條裝運口岸

第五條目的口岸

第六條保險:由賣方按發票金額__%投保。

第七條付款條件:買方應通過買賣雙方同意的銀行,開立以賣方爲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可轉讓和可分割的、允許分批裝運和轉船的信用證。該信用證憑裝運單據在________國的____銀行見單即付。

該信用證必須在____前開出。信用證有效期爲裝船後15天在________國到期。

第八條單據:賣方應向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票、裝箱單/重量單;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第九條裝運條件

1、載運船隻由賣方安排,允許分批裝運並允許轉船。

2、賣方於貨物裝船後,應將合同號碼、品名、數量、船隻、裝船日期以電報通知買方。

第十條品質和數量/重量的異議與索賠:貨到目的口岸後,買方如發現貨物品質及/或數量/重量與合同規定不符,除屬於保險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責任外,買方可以憑雙方同意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明向賣方提出異議。品質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內提出,數量/重量異議須於貨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內提出,賣方應於收到異議後30天內答覆買方。

第十一條不可抗力

由於不可抗力使賣方不能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交貨或者不能交貨,賣方不負責任。但賣方必須立即電報通知買方。如果買方提出要求,賣方應以掛號函向買方提供由有關機構出具的``事故的證明文件。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途徑

因執行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生的一切爭執,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議時,則在被告國家根據被告國家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的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

賣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蓋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

日期:

出口銷售簡單版的合同2

甲方:

乙方:

爲了推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調整,提高農業產業化經營水平,發展現代農業,推動新農村建設,大力發展我縣區域主導產業——茶業,建設好無公害茶葉生產基地,更好地將茶葉生產、加工、銷售有機結合,實施一體化經營,按照農業產業化經營的思路發展我縣茶業經濟,走茶業產業化可持續發展之路,促進農民增收,企業增收,在有關政府部門的關心、幫助下,推行“公司+基地+農戶”的茶葉產業化經營模式。雅安市茶業產業化重點龍頭企業四川省雅安義興藏茶有限公司與名山縣新店鎮 村經雙方充分協商,在自願、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礎上一致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乙方作爲甲方的茶葉生產基地,乙方所有茶農的茶園生產的邊銷茶原料原則上由甲方按採摘標準隨行就市,分級按質論價,優先全部收購。

二、乙方作爲甲方的茶葉生產基地,不得再與其它方簽訂茶葉供銷和茶葉基地合同。若受市場變化或加工能力影響,爲減少茶農損失,經甲方同意後乙方茶農可以對外銷售茶葉。

三、乙方茶農必須嚴格按照國家無公害茶葉生產標準和技術進行茶園管理(包括農藥和肥料品種的使用、低改、採摘、修剪、病蟲害防治)。如有不按上述管理辦法實施的,特別是造成茶葉農藥殘留超標或在茶樹上使用高毒高殘留農藥的茶農,甲方將停止收購該茶農的茶葉原料,待改正後並經審定合格後方可收購。

四、在合同執行期間,考慮到茶葉生產受氣候影響特殊性和市場所需產品數量、種類變化,雙方每年在新茶收購前簽定當年茶葉原料收購定單,確定收購原料標準、數量,甲方在收購茶葉原料時按隨行就市提前公佈茶葉原料價格。

五、乙方向甲方出售的茶葉原料,必需得符合甲方的質量標準。如有上述情況,甲方有權拒收。

六、爲了提高茶農科學種茶技術水平和自身素質,甲方有責任對乙方茶農每年提供無償茶葉生產技術培訓

七、乙方茶農向甲方出售的原料茶,凡符合質量標準的,甲方應及時支付茶款,不得拖欠。

八、甲方可視經營狀況,對基地內困難或有殘疾的茶農無償提供一定的農藥和肥料等生產資料補貼或賒銷。

九、若甲方與乙方茶農發生糾紛,乙方村委會有責任主動積極出面解決。

十、本合同執行不受甲、乙雙方領導人人事變動的影響。

十一、甲、乙雙方如不按上述合同條款執行,造成另一方損失,根據損失情況,由違約方賠償另一方因違約而受到的損失。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除外。

十二、本合同在履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再協商補充。

十三、本合同從雙方簽字之日生效。時間爲10年。合同期滿後,雙方可依形勢變化而重新議定合同。

十四、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乙方、監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

乙方(蓋章):

甲方法人代表簽字:

乙方法人代表: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