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銷售合同書(範本)

供方:成都通瑞玻璃有限責任公司 合同編號:需方:

玻璃銷售合同書(範本)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在友好協商的基礎上就供方向需方 工程供貨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產品品種、規格、單價、數量、金額、原片產地:

二、面積計算:矩形按需方提供的清單計算,異型玻璃按外接矩計算。若需方指

材料或中空密封膠深超出國標要求,需方須向供方另行支付超標部分的材料費和加工費。

三、交貨期:合同簽訂後,需方向供方提供不可更改的圖紙、數量清單、相關技

術資料以及加工要求、進度計劃等,經供方確認簽字後,作爲本合同附件。在此前提下供方從第個工作日起開始供貨,加工量增補以及補片供貨亦按此原則推算交貨期。因需方未及時按以上要求執行,而影響交貨期等問題,

供方不承擔相關責任。如需方未按合同向供方付款或供方遇人力不可抗因素而延誤交貨,則交貨期順延。

四、交(提)貨地點: 聯繫人(收貨人): 電話:

身份證( 複印件)

運輸方式及費用負擔: 如需方自行補片且補片玻璃由供方送貨,則由此產生的運輸費用無條件由需方承擔。雙方約定的交貨地點若不具備車輛進場卸貨的`條件,供方有權將該批產品返回供方加工廠,需方承擔相關運輸費用,由此延誤送貨時間造成的工期延誤及其他相關損失由需方負責。

五、結算方式及期限:

若需方未按合同履行付款義務時,供方有權停止供貨或解除合同,從欠款之日起供方按欠款總額每日5‰向需方收取違約金,直到付清貨款之日止。 六、質量要求及驗收標準:1、玻璃加工和驗收執行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有特

殊要求時應在加工計劃中註明並由雙方確認。2、需方收貨後如對質量或規格、數量有異議,應在三日內向供方書面反映,否則視爲無異議。 七、貨物到達雙方約定地點後,需方未全款付清該批貨物貨款之前供方仍享有該批貨物的所有權。

八、違約責任: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條款,違約方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和賠償責任。

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若供需

雙方確實無法協商一致,其中一方可依法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訴訟費、律師代理費由違約方承擔。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需方、供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兩方代表

簽字並加蓋合同章或公章後生效。所有款項皆以供方財務部收到爲有效付款。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