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商品委託供銷合同

甲方:乙方:

關於商品委託供銷合同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電話:電話: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開戶行:開戶行:

帳戶:帳戶:

甲乙雙方爲攜手合作,促進發展,滿足利益,明確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之相關規定,本着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結合雙方實際,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條:

單位(甲方)委託(乙方)代銷下列商品:

產地商品名稱規格單位供應單位代銷數量包裝每件重量備註

第二條:以上代銷價格按以下辦法執行:

第三條:甲方包裝應按運輸部門規定辦理,否則運輸途中損失由甲方負責。如因不符運輸要求,乙方代爲改裝及加固,其費用由甲方負責。

第四條:交貨地點:憑乙方發貨通知單,由甲方代辦託運直撥至購貨單位。

第五條:代銷商品發貨數量必須根據乙方通知。

第六條:手續費收取與結算按下列辦法:按銷貨款總額%收取手續費;待乙方收到貨款後,即給甲方結算並扣回代墊費用。

第七條:甲方代銷商品應與樣品相符,保質保量,代銷數量、規格、價格,有效期內如有變更,甲方必須及時通知乙方,通知到達前,已由乙方簽出的.合同應照舊履行。如因質量或供應脫節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包括手續費)均由甲方負責。

第八條::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鑑證機關份,

自簽訂日起生效,有效期月

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公章)

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