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合同模板彙編6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相信大家又在爲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監理合同6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監理合同模板彙編6篇

監理合同 篇1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以等文件的規定,經平等協商達成合同如下:

1.定義

除非另有特別約定,在本合同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其他文件中,下列詞語按如下定義進行解釋:

1.1“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簽署的協議,即由雙方簽訂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和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包括招標文件、投標文件中的相關內容及其有效補充文件。 1.2“工程”是指委託實施監理的工程。

1.3“工程建設監理”分爲正常的監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 1.4“工作日”是指除公休日和國家法定節假日以外的日曆日。

1.5“第三方”是指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中國境內、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組織。

1.6“附件”是指與本合同的訂立、履行有關的,經甲乙雙方認

可的,對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細化、補充、修改、變更的文件、圖紙、音像製品等資料。

2.適用範圍

甲方行政區域範圍內的所有工程。

3.合同的組成

3.1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於下列文件:

3.1.1本合同條款

3.1.2形成合同的其他有關文件

4.協議承諾

4.1甲方確定乙方爲合同期內監理定點單位。乙方可以承接甲方行政區域內的工程監理項目

4.2乙方應按甲方要求爲用戶提供工程監理服務。

4.3根據項目監理要求,雙方簽訂項目《監理服務合同》(參照工程建設監理合同示範文本),確定監理內容、質量、價格等。監理取費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以及發改價格670號文執行。

4.4乙方根據合同規定開展工程監理業務。

4.5費用結算方式 根據簽訂的《工程監理服務合同》結算監理費用,並以乙方自己的名義直接開具合法的發票。

5.違約責任和監督管理

5.1乙方應按簽訂的監理合同規定的監理內容完成監理任務。逾期未完成的,乙方應按簽訂的監理合同規定,給予用戶經濟賠償。在監理過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設進度的推遲或者延誤而超過約定的日期,雙方應當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的合同期。

5.2乙方在責任期內,應當履行監理合同中約定的義務。如果由於監理工程師對設計、施工、材料和設備等方面的直接指示或者違法行爲、或者侵犯了第三方的權益引起乙方造成經濟損失,應當進行賠償。累計賠償總額不應當超過監理酬金總數(除去稅金)。觸及法律的,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5.3乙方對甲方或者第三方違反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不承擔責任。因爲不可抗力導致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者部分履行,乙方不承擔責任。

5.4乙方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乙方應當補嘗由於該索賠所導致的直接費用支出。

5.5乙方接受監理委託後,不得轉包。

5.6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按合同規定的任何義務,甲方有權扣收相應的違約金作爲補償。

5.7監督管理

甲方負責對乙方履行合同情況進行考評。考評結果將作爲乙方後續簽訂定點監理的依據。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將對乙方實行履約管理,甲方接到投訴,經過覈實確定爲有效投訴的,將視情節輕重,計入考評結果。

6.不可抗力

6.1合同任一方由於受諸如戰爭、騷亂、瘟疫、嚴重火災、洪水、颱風、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而不能執行合同時,履行合同的期限應予以延長,延長的期限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甲乙雙方在締結合同時所不能預見的,且它的發生及其後果是無法避免和無法克服的事故。

6.2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應在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後儘快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於事故發生後14天內將公證機關出具的證明文件、報告以及不可抗力對履行合同影響程度的說明用特快專遞或掛號信寄給對方。

6.3發生不可抗力時,任何一方均不對因不可抗力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本合同義務而使另一方蒙受損失承擔責任,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責任儘可能及時採取適當或必要措施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對因未盡本項義務而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6.4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持續120天以上,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在合理的時間內達成進一步履行合同或終止合同的協議。

7.通知

甲乙雙方發出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或回覆,應以專人送遞、傳真或特快專遞的方式發出。如果以專人送遞或特快專遞發送,以送達至對方的住所或通訊聯絡地視爲送達;如果以傳真方式發送,發件人在收到傳真報告後視爲送達;如果採用電話或電子郵件方式發送,則應在發送後由對方以書面方式予以確認視爲送達。

保密條款

8.1任何一方對其獲知的本合同涉及的所有有形、無形的信息及資料(包括但不限於甲乙雙方的往來書面文字文件、電子郵件及信息、軟盤資料等)中另一方的商業祕密或國家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8.2除非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得到本合同之另一方的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前款規定的商業祕密或國家祕密。保密期限自任何一方獲知該商業祕密或國家祕密之日起至本條規定的祕密成爲公衆信息之日止。

9.合同的解釋

9.1任何一方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解釋均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依照本合同簽訂時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以及人們通常的理解進行。

9.2本合同標題僅供查閱方便,並非對本合同的詮釋或解釋,本合同中以日表述的時間期限均指公曆日。

9.3對本合同的任何解釋均應以書面做出。

10.爭議的解決

10.1在執行本合同中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端,若屬於甲、乙雙方之間的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在60天內不能達成協議時,雙方同意在鄭州市中級法院進行訴訟解決。

10.2在訴訟期間,除正在進行的訴訟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若甲方不反對則可以繼續執行。

11.合同的時效

如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通過甲方的考覈,經甲乙雙方協商本合同可持續有效。合同期內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終止合同,否則應負擔所造成的一切損失。如一方因故需終止合同,必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另一方,經雙方以書面方式達成一致意見後,方可終止。

11.2出現下列情況時本合同自行終止:

11.2.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畢,未續簽合同;

11.2.2甲乙雙方以書面協議終止本合同的履行;

11.2.3一方不履行合同條款,造成另一方無法執行合同協議,協商又不能求得解決,守約方可以通知對方合同終止履行,同時終止履行並不影響相關的賠償及違約金責任。

11.3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發生任何以下一種情況,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1.3.1一年內用戶對乙方並非嚴重的一般的、有效投訴達到五次的。

11.3.2存在其它嚴重違約的情形。

11.3.3符合法律規定的其它情形。

12.法律適用

本合同及附件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等適用本合同簽訂時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13.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違約方的違約行爲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爲是對其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其他各方違約責任權利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違約方的某種權利,或放棄追究違約方的某種責任,不應視爲對其他權利或追究其他責任的放棄。

14.主導語言與計量單位

14.1合同書寫應用中文。甲乙雙方所有的來往信函,以及合同有關的文件均應以中文書寫。

14.2除合同另有規定外,計量單位均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

15.合同修改

15.1對於本合同的未盡事宜,需進行修改、補充或完善的,甲乙雙方必須就所修改的內容簽訂書面的合同修改書,作爲本合同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的簽署及生效方式與本合同的簽署及生效方式相同。

15.2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合同生效

16.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且加蓋公章開始生效。

16.2本合同中的附件或雖沒有作爲附件但應屬於合同組成部分的相關有效文件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6.3本合同期滿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簽訂的合同,在其約定的合同期限內繼續有效。

16.5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或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授權代表:(簽字)年 月日

監理合同 篇2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有限公司

丙方:-------工程有限公司

監理公司:-------監理中心有限公司

乙方於 200--年 -- 月 -- 日與 -----有限公司(甲方更名前公司) 簽訂了-----有限公司---項目《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包括本協議書前甲、乙雙方針對本工程簽訂的所有合同、補充協議書等合法有效文件(以下統稱爲“原合同”),現甲、乙、丙、監理公司四方就解除上述合同、補充協議書等原合同事宜經充分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均自願同意解除“原合同”。

二、甲方、乙方和乙方的關聯方針對本工程所簽訂的涉及到甲方義務等,包括但不限於執行中甲方的擔保責任等內容,由乙方負責自行解決,並承擔因此引起的所有責任及甲方因此所受損失。

三、乙方、丙方必須按業主、監理要求無償提供完整符合工程竣工驗收要求的承包範圍內已完成部分的工程竣工驗收所需資料:乙方負責完善20xx年1月21日前施工工程部分的資料,丙負責完善20xx年1月21日後施工工程部分的資料,乙方整理完善的資料由丙方負責檢查和接受,並負責承擔因此引起的一切責任和後果,監理公司對乙方、丙方提供的上述資料進行檢查和監督,並承擔因此引起的一切責任和後果。

四、乙方“原合同”完成工作內容(-------------等)工程造價:

1、200--年---月---日前完成部分:按----工程諮詢有限公司《-----公司--------造價司法鑑定》的司法鑑定結果下浮5%,作爲乙方“原合同”此期間完成工作內容的結算。

2、20---年---月28日至20---年--月---日期間完成部分:按-----造價諮詢有限公司的審計結果,作爲丙方完成乙方“原合同”此期間完成工作內容的結算。

五、工程款支付:

1、乙方、丙方必須對甲方前期已支付各項工程款(含針對本工程所支付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20---年---月--日甲方給乙方冷卻塔工程前期施工單位------工程有限公司的借款人民幣-----萬元)按其財務要求予以確認,並按要求開具正規稅務發票,否則,甲方有權不支付有關工程款項。

2、本協議第五條第1款乙方“原合同”完成工作內容結算款的支付:

2.1該部分工程現存的質量問題,由乙方委託有資質的單位進行整改。整改費用合計----萬元(小寫:------元),由甲方從乙方結算款中扣減後代爲支付給相關單位。

2.2本協議第2.1條質量整改工作完成,並通過有關質量檢測部門驗收後,支付至最終結算款95%(本款項分兩個月支付,每月支付一半);剩餘5%爲質量保證金,保修期按國家規定執行,在整體工程驗收完兩年後按實際發生的費用結算,餘款無息返還乙方。質量保證金在乙方提供等額銀行保函後,甲方可予先行支付。

3、本協議第五條第2款丙方完成乙方原合同工作內容結算款的支付:

3.1按甲、丙雙方新合同及聯合聲明等約定支付條款支付。

3.2乙方承諾一次性返還丙方前期管理費、鋼筋、資料完善等有關費用---萬元(小寫:----元),並由甲方從乙方工程款扣減後直接支付給丙方。

4、工程款支付時,乙方必須按甲方財務規定進行前期已支付工程款的確認並提供發票,且必須在乙方補齊前期已支付的各項工程款發票後才予支付後期各項工程款。

八、“原合同”履約保證金:在乙方按甲方財務要求確認並完成本協議約定內容後,與工程結算款一併無息返還。

九、乙方前期代付臨時場地租賃費人民幣-----元(小寫:----元)由乙方提供相關票據後同工程結算款一併支付;乙方前期代付司法鑑定費用人民幣-----元(小寫:----元)按甲、乙雙方於20---年----月21日簽訂的補充協議中約定的承擔比例(即雙方各承擔一半)同工程結算款一併支付。

九、20---年---月21日後,施工的------等工程所涉及的債權債務由-----工程有限公司負責承擔,並承擔因此引起的所有責任及甲方因此所受損失。

十、本協議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協議書一式十二份,甲方五份,乙方三份,丙方三份,監理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法定代表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委託代理人(簽章):

-----工程建設監理中心 乙方(蓋章):

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訂時間:

監理合同 篇3

委託人:(甲方)

受託人:(乙方)

1. 甲方委託乙方,按本合同書要求進行工程項目的施工監理。

2. 監理範圍:

3. 委託監理期限: 至

4. 總費用爲:萬元。

5.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簽訂本合同書(協議書連同合同一般條款、特殊條款與附錄,稱爲“本合同書”)。本合同經合同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簽字,並加蓋本單位公章後生效,雙方各持合同正本一份和副本四份,副本報送監理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單位。

本合同書籤於

地點: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監理合同 篇4

甲方: (以下簡稱“業主”)

乙方: (以下簡稱“監理人”)

經過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監理概況

1、業主委託監理人的家裝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① 工程名稱:

② 監理範圍:

a、預算審覈(按甲方提供的裝飾公司報價單審覈,費用按審覈減少部分的20%收取); b、協助簽署裝飾合同及專用補充協議; c、清水房驗收;d、複驗;e、其餘每個工種____次(水電、泥水、木作、漆作);f、裝飾工程竣工驗收。估算監理金額大寫________ 。如工程延期則追加部分監理費待工程結束後進行結算。

③總投資: 監理範圍內預計總額 元以工程竣工結算爲準

2、下列文件均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① 市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

② 在實施過程中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改文件。

3、監理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條件範圍內的監理業務。

4、業主同意按照本合同註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人支付酬金。

二、監理取費

1、參照物價局、城鄉建設委員會文件。結合當前家庭裝飾裝修的具體情況執行監理取費。

2、家裝監理取費標準按家裝工程的總造價計:

a、 6萬元以下工程收取監理費 計___元。

b、 6萬元以上的按 %計計___元。

3、監理人收費最終結算以家裝總造價爲準。簽訂監理合同時支付監理費的30%計___元,監理人進場時支付監理費的50%計___元,工程完工驗收時支付20%計___元。

三、監理人責任義務

1、監理人對業主家裝工程實行監理,完成本合同中約定的監理工程範圍內的項目。

2、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時,應運用合理的技能,認真勤奮地工作。幫助業主實現合同規定的目標,公正地維護業主的合法權益。

3、監理人隨時聽取業主對裝修設計的修改意見,瞭解業主的裝修意圖,協助業主與裝飾公司或裝修隊進行工程洽商。

4、在監理過程中,監理人的責任期即合同有效期。

5、監理人發出的停工令和復工令應事先向業主報告。如在緊急情況下不能事先報告時,則應在24小時內向業主作出書面報告。

四、業主的責任義務

1、業主應當負責房屋裝飾裝修的所有外部關係協調,包括裝飾時“居室內需改動、拆除” 的部分,必須向小區物業管理或房管部門申報,取得有關部門的同意。

2、業主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相關資料(業主與承包 方鑑定的合同(副本)以及訂貨合同等)。

3、業主應當在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人書面提交併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決定。逾 期應視爲業主的同意。

4、業主應當履行監理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監理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五、雙方違約責任

1、在施工過程中如因監理人使工程出現重大質量問題時,應當向業主按工程分項進行賠償。累計賠償額不超過監理酬金總額(扣除稅金)。觸及法律的,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監理人對業主或第三方違反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不承擔責任。

3、在施工過程中,如因業主原因(供貨延誤、變更、外出)需推遲施工進度,延誤工期超過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時,延長期限 天內不加收監理費,天以上的每天按監理收費總額的 %進行支付。

4、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業主不得以任何原因拒付監理費。如有發生視爲業主違約,監理人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

5、因不可抗力導致監理工作不能進行時,雙方互部承擔責任。

6、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當天前通知對方,因變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應當採取書面形式,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六、補充協議:

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合同的監理業務,自______年____月_____日開始實施,至施工合同規定的竣工日期止。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監理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經雙方在平等、自願、互利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條監理項目範圍

甲方委託乙方,按本合同書要求進行________________工程項目的____施工監理,監理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質量控制、進度控制和投資控制工作。

第二條期限費用

服務期限爲____年____月至____年____月。總費用爲:________萬元。

第三條條款定義

1.甲乙雙方的監理依據是《建設監理試行規定》和其他有關規定以及施工承包合同。

2.甲方是本工程項目建設的組織者,負責建設中籌集資金、徵地、移民、協調與當地關係等職責,對本工程建設效益全面向國家負責。

乙方受甲方的委託,作爲本項目監理單位,根據本合同書進行監理工作,行使賦予的權力和責任,對甲方負責。

3.本合同書所指的工程監理範圍與內容在附錄b服務範圍與內容中詳細說明。

4.本合同書所指的監理費用及支付辦法在附錄d中詳細說明。

5.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合同雙方一切聯繫均以書面通知爲準,特殊情況可先口頭通知並即補書面通知。雙方共同簽署的有關文件,屬於合同的補充文件。雙方聯繫的具體規定(代表、地點、方式等)在特殊條款中訂明。

第四條本合同書的開始、完成與變更。

1.按本合同書規定的`全部有效的簽字蓋章完成後,本合同書立即生效。

2.監理單位應按本合同書特殊條款中所訂明的期限開始其服務。

3.監理單位應按本合同書特殊條款中所訂明的期限完成服務。

4.如果情況變化,致使合同書需變更 時,必須經雙方書面同意才能成立。爲此,一方提出的建議需經送交另一方作應有的考慮。

5.如果如本合同書需延長(不可抗力等),甲乙雙方應簽訂補充合同,或在特殊條款中事先加以說明。

6.合同簽約後出現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等變化時,合同雙方經協商後可做調整,並在特殊條款中具體說明。

第五條甲方的權力與責任。

1.甲方依據監理合同對乙方的工程進行督促和檢查。

2.甲方若認爲乙方履行合同不力嚴重影響工程進度,甲方有權要求更換乙方主要人員,直至終止合同。

3.對涉及工程工期、質量、造價等重大問題變更時,應由甲方最後確定並按國家規定的基建程序辦理。

4.甲方支持乙方的工作,按合同保證乙方責任和權力的統一。甲方應按附錄c按時向乙方提供規定的設備、設施和材料。

5.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本合同規定的監理工作所需的合同文本、資料、圖紙和數據等。同時應在特殊條款中明確提供的方式、份數與回收、保密等辦法。

6.甲方應負責協調工程外部條件及與地方的關係。

7.甲方應在特殊條款中雙方訂明的期限內,對由乙方提交甲方決策的報告、文件等作出決定。

8.甲方依據附錄d按時支付乙方監理費用。

第六條乙方權力與責任。

1.乙方擁有合同中規定的權力,並承擔相應全部責任。

2.乙方必須具有履行本合同書所需的技能、謹慎與勤奮,必須按照監理的職業準則完成其全部職責。

3.在監理過程中監理單位如需另聘專家諮詢或協助,在監理服務責任以內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超出監理服務責任併發生費用,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由甲方承擔費用。

4.乙方按附錄c按時自帶規定的設備、材料和設施。具體使用協議在附錄c中規定。

5.乙方必須按附錄e規定派出監理工作需要的監理人員及項目監理機構。其主要人員資格和服務條件須經甲方審查同意,甲方不得無理由地拒絕。甲方同意乙方根據監理目標需要提出的工程監理組織機構,並確認總監理工程師。

6.監理應按本合同規定的人員在各規定期限內進行。爲保證監理的有效實施,乙方可在該期限內作出合理調整。若更換現場人員,應代之同等技能的人員,其中主要監理人員的更換需經甲方方同意,乙方派駐現場監理人員應連續穩定,保證監理工作正常進行。

7.乙方有 本監理項目的質量否決權、簽發付款憑證權和開工、停工、返工和復工命令權。

8.乙方向甲方收取的報酬,是其關於本合同書的唯一報酬。乙方及其人員不得接受與本合同書有關的或與其承擔義務有關的其他津貼、回扣等報酬和非直接支付。

9.乙方在監理的過程中,不得泄露甲方申明的祕密,乙方亦不得泄露設計、承包等單位提供並申明的祕密。

第八條調解與仲裁。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甲乙雙方發生爭端,雙方應首先本着相互諒解、信任、平等互利原則充分協商,解決爭端;若協商失敗,任何一方均可向監理主管部門申請調解爭端;若調解無效,任何一方可依法要求仲裁。雙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在調解和仲裁過程中,雙方應保證工程建設正常進行。

第九條違約責任

由甲方原因要求終止合同,甲方應至少提前2個月通知乙方,並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約定賠償費用。

由乙方原因要求終止合同,乙方應至少提前2個月通知甲方,並要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約定賠償費用。

甲方或乙方在接到終止合同通知後,15天內沒有答覆,可視爲本合同終止。違約賠償費或其他違約事項由甲乙雙方在特殊條款中具體約定。

第十條甲方可視乙方的監理工作情況,進行獎罰。具體內容由雙方在特殊條款中規定。

第十一條特殊條款

鑑於本工程的特點與實際需要,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簽訂以下特殊條款以補充合同一般條款,當一般條款與特殊條款不一致時以特殊條款爲準。具體條款如下:

1.額外服務:如果甲方委託乙方承擔本合同範圍以外的任務,甲方應另行補籤委託合同。如果甲方或承包施工單位使服務受阻或延誤,以至增加了服務的工作量和持續時間,則乙方將此情況及可能發生的影響通知甲方,甲方應增加額外服務費。

2.雙方聯繫方式:重要問題爲函件,一般問題以電話或口頭指示,但都應有記錄,會議以紀要爲據。

3.監理服務期限:

4.在履行合同中因發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允許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雙方應籤補充協議。

5.合同簽發後,若出現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變化等,導致監理費用的變化,本合同監理費應作相應調整。

6.甲方向乙方無償提供監理工作需要的圖紙(藍圖)、資料(技術要求、通知等)及與被監理項目有關的試驗報告等技術資料5份,甲方與承建施工單位簽訂的合同副本2份。乙方在使用上述資料期間不得向其他無關單位泄露,項目結束後歸還甲方。

7.甲方接受乙方提交的需甲方決策的報告、文件等,應在7天內給予明確指示,並採用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8.乙方不承擔施工中工傷事故的責任。

9.違約金:由於甲方或乙方的原因要求終止合同,按一般條款第九條的期限辦理。由於甲方原因終止合同,甲方支付乙方違約金____元。由於乙方原因終止合同,乙方支付甲方違約金____元。因甲方決策不當而影響工程進度、質量,應由甲方負經濟責任。

違反合同____條,____方支付____方違約金:____元。

違反合同____條,____方支付____方違約金:____元。

違反合同____條,____方支付____方違約金:____元。

違反合同____條,____方支付____方違約金:____元。

10.獎罰:甲方可視乙方工作成效進行獎罰。資金在____元範圍內,罰金在____元限度之內。

爲了促進承建施工單位保證進度、質量和安全,乙方可寫出書面材料建議獎勵有關人員。具體數額及開支辦法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乙方使用時受甲方監督。且立賬備查。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監理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關聯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乙方未被確認爲甲方辦公樓裝修施工方,而依協議轉爲該房建工程施工監理方,甲乙雙方及關聯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負責甲方辦公樓裝修施工監理,有義務指導、協助、監督關聯方依施工設計藍圖進行施工,以達到使裝修從外觀上與效果圖最大程度一致的裝修目的。

2.關聯方在施工過程中若有與施工設計藍圖有關的技術問題反映到甲方後,由甲方通知乙方進行解釋、指導和解決,乙方須在甲方通知其以後半日內着手解決。

3.在施工過程中若有一方提出合理的變更要求,須由本協議三方共同協商確認;決定變更後,乙方須就變更部分重新出具設計圖。

4.甲方向乙方支付施工圖設計費及監理費合計__________元,分別於施工開始之日支付__________元,施工進度完成_______時支付__________元,裝修完成並驗收合格後,再支付__________元。

5.施工過程中或裝修完工後,若裝修從外觀上無法與效果圖最大程度一致,應由對此存有過錯的乙方或關聯方承擔責任。

6.若因乙方或關聯方的原因,影響施工進度,甲方有權要求其賠償損失。

7.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關聯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