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安全合同模板合集九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爲。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安全合同9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精華】安全合同模板合集九篇

安全合同 篇1

中建六局土木公司濟寧匯翠園項目部

二0一0年 月 日

第一部分協議書

發包方(全稱):中建六局土木工程有限公司濟寧項目部

承包方(全稱):

爲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安全生方針,嚴格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依法從嚴治理施工現場,確保項目施工中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發包方和承包方雙方就分包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事項達成一致,簽訂本協議書。本協議書爲工程承包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約束效應。

一、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

本分包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雙方約定爲:

1、符合國家及地方有關管理規定

2、嚴格遵守甲方對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要求;

3、安全施工、文明生產,保證施工人員的身體及生命安全;

二、組成本協議書的文件包括:

1、本協議書第一部分:協議書;

2、本協議書規定條款;

3、其他管理規定補充條款;

4、協議書履行過程中,發包方和承包方協商一致的其他書面文件。

三、承包方向發包方承諾,履行並嚴格遵守本協議書中所有條款及規定。

四、承包方向發包方承諾,在履行本協議書的過程中,總承包方對分承包方所進行的一切處罰和處理分承包方均無異議。

五、 履行本協議書的過程中,發包方對 承包方已處罰款項均不予以退還。

第二部分規定條款

一、管理目標:

1、現場杜絕重傷、死亡事故的發生;

2、輕傷事故頻率控制在 3 ‰以內;

3、現場內的安全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100 %,杜絕現場重大隱患的出現;

4、現場內不發生火災事故,火險隱患整改率必須保證在時限內達到100 %;

5、必須保證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符合中建系統及地方政府的要求;

6、確保發包方的形象管理要求。

二、用工制度:

1、承包方項目經理及現場負責人必須常駐現場,履行組織管理職能,未經發包方批准不得隨意更換,如有違反, 承包方必須接受罰款500元/人、日次。

2、 承包方必須爲現場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併爲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機械設備、儀器等辦理相應保險,並支付保險費用。

3、承包方須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及條例,任何因爲承包方違反上述條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均由承包方承擔,因此造成發包方的經濟損失由承包方承擔。

4、承包方的所有外來工人必須到公安局下屬駐地派出所辦理 《暫住證》,否則發包方有權不予辦理《出入證》。任何承包方違反上述規定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其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均由 承包方承擔,因此造成發包方的經濟損失由承包方承擔;

5、承包方應遵守發包方上級制定的有關外協隊伍的管理制度及規定。

6、承包方應及時協調解決因本分包工程與附近居民或其他單位產生的一切矛盾。

三、安全生產要求

1、承包方必須嚴格遵守、執行國家、行業主管部門和地方政府頒佈實施的有關安

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及各項規定:

(1)《國家建設部關於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

(2)《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

(3)《建築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

(4)《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

(5)《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範》

(6)《建築施工扣件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範》

(7)《建築施工門式鋼管腳手架安全技術規範》

(8)《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

(9)《建築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

(10)《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範》

(11)《勞動合同法》

2、承包方須自覺遵守、執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省、市有關文明安全施工的各項規定,並且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作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3、承包方應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分承包方承擔。

4、在施工場地涉及危險地區或需要安全防護措施施工時,承包方應提出安全防護措施,並經發包方批准後實施,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及責任均由分承包方承擔。

5、承包方必須尊重並且服從發包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並按本協議書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責任。

6、承包方必須按照發包方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考慮工程工序上的危險性,相關安全防護措施應嚴格執行。

7、承包方必須執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7.1、承包方必須執行發包方的安全技術交底制度、班前安全講話制度,並做好跟蹤檢查管理工作。 承包方項目經理和安全負責人必須準時參加發包方通知召開的

安全例會,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參加時應事先取得發包方的同意,並委託有資格人員全權代表項目經理或安全負責人蔘加會議和做出有關決定。 承包方不能參加例會又未委託代表參加時,例會所做出的決定 承包方必須無條件執行,同時 承包方連續三次不能參加例會,發包方將對承包方進行50元/次的罰款。

7.2、 承包方必須嚴格執行入場員工的“三級安全教育”制度以及持證上崗制度:

7.3、 承包方項目經理、安全負責人、專職安全員必須持證上崗,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及一切責任均由 承包方承擔。

7.4、承包方的施工員、技術員、質檢員、材料員、專職安全員以及其他專業技術人員必須持有有效的崗位資格證書,否則不得上崗。

7.5、承包方工人入場一律接受“三級安全教育”和發包方組織的安全教育後方準進入現場施工,如果承包方的人員需要變動,必須提出計劃報告發包方,按規定進行教育後方可上崗。

7.6、 承包方的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持有勞動局核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持證上崗。

7.7、承包方工人變換施工現場工作內容或工種時,要進行轉場和轉換工種教育。

7.8、承包方必須執行安全檢查制度:

7.8.1、承包方必須按照發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建立 班前安全活動一小時制度,並將制度和日程安排報發包方審批後嚴格執行。

7.8.2、承包方必須虛心接受發包方以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和各級政府、各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否則造成的罰款及其他一切損失均由分承包方承擔。

7.8.3、 承包方必須設立專職安全員(持證上崗),實施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及工長、班組長跟班檢查制度和班組自檢制度。

7.8.4、承包方必須嚴格執行發包方的檢查整改制度。

7.9、承包方必須執行安全防護

安全合同 篇2

甲 方:

乙 方:

爲確保德格縣更慶鎮衛生院業務及生活用房工程的順利進行,經甲、乙雙方友好平等協商,甲方將該工程的砂石及土方轉運承包給乙方運輸。

一、承包方式

採用單價方式承包,實際運輸、轉運車數,按甲方所發出並經雙方確認的運輸票據作爲覈算依據。

二、承包價格

經雙方協商,其轉運、運輸價格爲:砂一車 元,石子一車 元,轉運土方一車 元。

三、安全要求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在運輸、轉運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交通違法行爲和一切交通事故引起的人員傷亡均由乙方完全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甲方要求

乙方根據甲方指派的現場主管要求的工程量,保質、按時、按量供應。若乙方不服從甲方指派現場主管安排,未按要求保證材料質量,時間不能保證,數量不滿足要求,甲方有權自行廢止

該承包合同。同時,由此造成的.停工,誤工產生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甲方將根據損失情況從乙方承包款中扣減。甲方有權將該運輸業務交由其他滿足條件的人員進行。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經雙方籤方即產生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

安全合同 篇3

甲方:北京鐵路局石景山車務段

乙方:中鐵六局集團北京鐵路建設有限公司第二十五項目部

根據路局計劃和安排,乙方在張石高速公路淶源曲村至插箭嶺連接線下穿京原鐵路K183+155.3 1-15m框架地道橋工程的基坑開挖、後背、滑板、線路加固、橋體頂進、線路恢復、路基注漿、出入口擋牆及附屬工程施工。爲確保施工期間施工地段的行車及人身安全、明確施工單位與配合單位的責任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制定本協議如下:

一、工程概況

1、施工項目:張石高速公路淶源曲村至插箭嶺連接線下穿京原鐵路K183+155.3 1-15m框架地道橋工程。

2、作業內容:京原鐵路線K183+155.3 1-15m框架地道橋的基坑開挖、橋體預製、線路加固、橋體頂進、線路恢復、路基注漿、出入口擋牆及附屬工程施工。

3、施工時間:20××年4月05日~20××年6月30日

4、影響範圍:京原線淶源車站至北屯車站間K183+100m~K183+220處。

二、施工責任地段和期限

施工責任地段:京原線淶源車站至北屯車站K183+100m~K183+220m;

施工期限:20××年4月05日~20××年6月30日

三、雙方所遵循的技術標準、規程和規範:

1、甲、乙雙方嚴格執行《技規》、《行規》及北京鐵路局京鐵師[20xx]435號《關於公佈營業線施工及安全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等有關規定進行施工和配合作業。

2、乙方按《驗標》、《施工規範》、《設計規範》、施工圖紙和設計文件的要求嚴格施工。

四、安全防範內容、措施及結合部安全分工

1、施工前,乙方施工人員必須安全培訓,合格後方可作業。

2、乙方施工人員在車站必須服從甲方車站值班員的統一指揮,乙方施工駐站人員應主動到甲方車站聯繫施工有關事宜,未得到車站值班員准許不準擅自施工。

3、施工期間乙方應按北京鐵路局批准的施工計劃(電報),於施工前兩天10:00前到車站,在《行車設備施工登記簿(計劃施工)》上進行施工登記。內容要與施工計劃(電報)相符,正確齊全不準塗改,甲方負責向列車調度申報施工登記。

4、施工前1小時,乙方施工駐站員需持《施工駐站員證》進入車站行車室,在車站辦理登記、籤認、消點等聯繫事宜。

5、施工必須得到准許施工的調度命令,雙方籤認後方可開始施工,施工中乙方必須服從甲方車站值班員指揮,嚴格命令時間,嚴禁提前動用設備。

6、施工期間乙方駐站員在車站行車室負責聯繫防護,現場設專人監護,行車室至施工現場拉接直通電話,保證與現場的聯繫暢通,並及時向甲方車站全班員彙報進度,施工完成後,應及時登記消點,由甲方車站值班員向調度請求開通命令。

7、乙方設置的一切防護或限速標誌必須符合《技規》《行規》及路局有關文件的規定,不得干擾正常的運輸生產。

五、雙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淶源站行車室“行車設備施工登記簿”運統-46進行施工登記本,由車站值班員受理乙方施工負責人(駐站員)的施工登記。

2、施工開始必須憑車站值班員交付乙方施工負責人准許施工的書面調度命令。

3、施工完畢,根據乙方施工負責人登記消點及開通消點的內容,車站值班員負責向列車調度員請求施工完畢的開通調度命令。

4、乙方在施工開始前,施工負責人必須到石景山車務段聯繫、研究施工方案及施工期間的施工安全措施,確定施工期間具體施工負責人及駐站員。

5、乙方施工如影響或動用其它既有設備時,應提前徵得車站同意並按規定登記要點,施工時要嚴守時間,延時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6、施工期間,乙方必須設專人防護,施工中使用的工具、人員、機械等物不準侵入線路限界,不準影響列車正常運行。施工完畢,徹底清理線路障礙物,必須達到列車運行條件後,方準登記消點及辦理開通手續。

7、施工期間,乙方制定防護措施,嚴格按施工方案、施工日期施工,不得隨意變更。嚴格執行列車通過施工地段時不頂進制度。

8、施工中出現危及行車安全情況時,乙方現場負責人應立即通知甲方車站值班員,雙方共同採取緊急措施,確保行車和人身安全。

9、車站在保證安全生產的前提下,應儘量給乙方提供方便,保證施工順利進行。

10、確實需要延長施工時間時,乙方按規定提前登記要點。

11、甲方工作人員在發現乙方施工中存在危及行車的隱患時,立即停止施工,造成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六、違約責任和經濟賠償辦法:

1、因施工造成影響行車秩序、設備故障、行車、人身事故,一律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及損失。

2、甲、乙雙方如有違約或未按規定履行本協議時,要按照路局文件及法律有關規定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有關事項: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簽定蓋章後生效。

2、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鐵道部及國家相關職能部門制定的有關法律法規,如有違反,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定性定責。

3、其它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甲 方:北京鐵路局石景山車務段 乙 方:中鐵六局集團北京鐵路建設有限公司第二十五項目部

經辦人: 經辦人:

電 話: 電 話:

日 期: 年 月 日

安全合同 篇4

房主人(甲方):

承建人(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承建民房一幢,爲明確雙方在承建過程中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建築項: 私人住宅主體工程。

二、承建方式:

1、甲方將其住宅主體工程以包工不包料的方式承包給乙方承建

2、甲方負責提供施工用的水源、鋼材、水泥、磚、沙、石、石灰等建築材料。甲方應及時提供以上建築材料,以免影響乙方正常施工進度。

3、乙方自帶建築所需的一切工具,包括施工用的攪拌機、震動器等施工機械以及模板、搭架用的竹木等,費用由乙方自理。乙方的施工人員食宿問題由乙方自行解決,費用由乙方自理。

三、建房工期:建房工期爲 天,自挖地基,標高正負零零線開始施工算起。

四、承建工程價格:

五、施工安全要求:乙方必須按照安全施工規範和技術要求,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在施工過程中要特別注意安全施工,杜絕一切事故,並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或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如有此類情況出現,責任與甲方無關。

六、工期延誤:乙方不得有無正當理由的延誤施工行爲。對因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遲的延誤,經甲方確認,工期可相應順延。

1、因停電、下雨等造成停工;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給予順延的其它情況。

七、付款方式:乙方進場後,甲方將預付工程款 元,以後將按工程進度付款。每層澆注封頂後,若無質量問題,甲方即向乙方支付該樓層的部分預付工程款 元。餘下的人工錢待整個工程竣工並經驗收合格,乙方將工程全部交給甲方使用後3月內全部付清。

八,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辦法:

1、乙方承攬建設工程的質量達不到約定要求的,乙方要無償修理、返工或重作;造成損失的,乙方要賠償所有損失。因乙方原因有其它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情形的,乙方要賠償因因其違約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2、乙方若無視甲方的合理要求,或者採取消極怠工和延誤工期等做法爲難甲方,視爲乙方根本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辭退乙方,並只需支付按照已完工的工程量計算人工錢的50%給乙方。

3、在乙方無違約行爲的情況下,甲方若不按合同約定支付人工錢,則按銀行有關逾期付款辦法的規定按照延付金額每日萬分之三償付乙方賠償金。

4、除非雙方協議將合同終止,或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違約方在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後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以上合同,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甲方:

乙方:

__年__月__日

安全合同 篇5

施工單位:

分項工程承包監護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爲了進一步加強工地施工現場管理工作,確保工程施工順利進行,防止發生安全事故

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規定和甲方安全規章制度,特與乙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一、 凡在甲方 工地工作的乙方人員,必須自覺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法律、法規和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接受現場管理人員的監督,若乙方乙方違章操作,發生安全事故,均由本人自行負責;

二、 乙方施工人員若酒後作業,懸空作業未系保險帶,進入施工未戴安

全帽,甲方管理人員隨時有權利對其進行處罰:50-20xx元罰款,若乙方人員所承包工程全部完工後,期間未發生安全事故,無違規操作,甲方可給予乙方一定的獎勵給監護人。

、 爲了促進安全生產,乙方應扣留所承包工程費的5%在甲方處,工程交工後,如無安全事故,甲方予以退還

如果在工程施工中違規作業發生安全事故,且因安全事故所發生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 該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時生效,該工程完工結算後,自動失效;

合同期間,因故停工或到其他工地,乙方則視爲甲方合同解除;

、 經商定,乙方班組長爲該合同的監護人;

、 該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合同 篇6

爲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安全方針,強化安全意識,杜絕重大傷亡事故的發生,保證施工能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合同:

1、 每位職工都自覺遵守項目部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按照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進行操作,嚴禁違章作業,對於違章作業造成的一切後果,由違章者自負。

2、 本班組班長經常進行安全教育,教育本班組人員遵章守紀,充分利用“三

寶”,如有違反安全規定造成的損失,項目部將視情節嚴重予以處罰,所罰款項在工資中扣除,因違章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負。

3、 對於項目部管理人員的違章指揮有權拒絕。

4、 認真執行十項安全技術措施。

5、 服從工地的安全檢查及上級有着部門的監督,指導工作。

6、 爲保證安全生產,有以下違紀現象者工地給予處罰:

a) 安全帽佩戴不規範或不戴安全帽,第一次發現罰款50元,第二次加倍罰款,第三次清退出場.

b) 對於工地打架鬥毆現象,將視情節罰款500-20xx元,情節嚴重者交司法部門處理。

c) 在工地偷竊集體及個人財物者,扣除工資,情節嚴重者交司法部門

處理。

d) 施工現場要保持工完料淨,場地清,道路通暢。嚴禁高空拋物:如建築材料、建築垃圾等。發現一次罰款壹仟元。

e) 施工工地嚴禁隨地大便,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f) 施工電梯進料檯安全防護門隨手關好,做好各樓層臨邊防護欄杆、各種預留洞口、電梯井口防護、樓梯口的安全防護。

g) 生活區內遵守宿舍制度,保持整潔,不酒後鬧事、大聲喧譁,影響他人休息,不進行活動。嚴禁將小孩帶人工地。嚴禁私自使用各種大功率用電設備做伙食,宿舍內嚴禁煙火。

7、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項目部 乙方(各班組長):

2014年 月 日

外牆施工班組安全交底記錄

安全合同 篇7

甲方(發包人): ***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承包人): ***建築設備安裝有限公司

茲由甲方將 ***** 工程的腳手架搭設與拆除分包給乙方施工,爲保證工程順利進行,確保安全生產無事故,特簽定本協議:

1、甲方以清包工形式分包給乙方施工,乙方所使用腳手架鋼管、扣件、密目網、竹跳板的規格、型號、質量必須符合要求。

2、乙方必須嚴格執行上級有關的安全生產政策和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條例,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管理。

3、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高空作業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帶,並應繫牢。架子工必須經過相關專業的安全勞動培訓,並持有效證件才能上崗作業。

4、腳手架搭設必須嚴格按腳手架安全操作規範(JGJ59—99)及施工方案的要求進行,其立杆、步距等符合要求,掃地杆必須按要求離地面20cm設一道,沿建築物四周搭設,剪刀撐必須從地面至頂面互爲夾角45°~60°,剪刀撐與剪刀撐之間必須連成一體。

5、搭拆現場必須設警戒區域,張掛醒目的警戒標誌。警戒區域內嚴禁非操作人員通行或在腳手架下方繼續組織施工。地面必須設專人進行監護,並認真履行職責。拆除人員進入崗位以後,先進行檢查,加固鬆動部位,清除步層內遺留的材料、物件、垃圾塊。所有清理物應安全運送至地面,不得向下拋擲。

6、不允許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二步同時拆除(踏步式),認真做到一步一清、一杆一清。所有連牆杆、斜拉桿等必須隨腳手架步層拆除同步進行下降,不許先行拆除。所有鋼管與扣件,在拆除時應分離,不允許鋼管上附着扣件運送地面,或兩根鋼管同時拆下運送至地面。

7、由於本工程所處位置爲居民住宅區,居民進出較爲頻繁,故必須特別注意安全:所有拆除的鋼管、扣件、木板等嚴禁從高處直接向地面拋擲,必須用繩索捆綁牢固或用人工垂直傳遞安全運送至地面。如有發現直接將拆除的鋼管等向下拋擲的,項目部將視情節對違章者予以處罰,必要時需追究其刑事責任。

8、當日完工後,應仔細檢查周圍情況,如發現留有隱患的部位,應及時進行妥當處理。拆下的鋼管、扣件等物,應按類堆放整齊。

9、嚴禁酒後上班,嚴禁穿拖鞋及穿硬底鞋上高空進行作業,嚴禁在腳手架上嬉戲耍鬧,嚴禁從高處向下拋擲。

10、施工中由於乙方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造成的安全事故與甲方無關,一切損失及責任由乙方自行負擔。發生重大社會影響或人身傷亡的重大安全事故,另行酌情處理。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11、實施細則:

① 上崗作業時不戴安全帽者,按每人次罰款50元;高空作業人員不按要求佩戴安全帶的,按每人次罰款100元 。(業主及監理罰款另行處理,公司將按甲方處罰力度加倍處罰)

② 上崗作業時穿拖鞋及硬底鞋者,按每人次罰款50元 。(業主及監理罰款另行處理,公司將按甲方處罰力度加倍處罰)

③ 違反規定酒後上班的,按每人次罰款200元,並立即停止施工 。(甲方罰款另行處理,公司將按甲方處罰力度加倍處罰)

④乙方工人進場後,必須服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指揮,服從甲方安排及調動,若因不聽從甲方安排而造成的工種交接混亂影響施工進度的,甲方則對乙方處以罰款500元。(業主及監理罰款另行處理,公司將按甲方處罰力度加倍處罰)

⑤ 乙方施工中,如因搭設質量不符合要求或不符合安全規範要求,而造成被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安全監督站發通知整改而停止施工的,甲方則對乙方處以罰款10000元。(業主及監理罰款另行處理,公司將按甲方處罰力度加倍處罰)

⑥腳手架搭設搭設、使用及拆除中,嚴禁拋扔鋼管、扣件、施工材料等物品,一經發現上述行爲,罰款20xx元。(甲方罰款另行處理,公司將按甲方處罰力度加倍處罰)

⑦腳手架拆除必須在各通道口及明顯位置掛置警示牌,各通道口應佈置安全網,並設專人看管。如無以上措施,一經發現罰款50元。(甲方罰款另行處理,公司將按甲方處罰力度加倍處罰)

12、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待工程驗收結束自行解除。

甲方:*****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建築設備安裝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全合同 篇8

建房安全合同書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承建農村居民住房,爲明確乙方在承攬建築甲方房屋中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的有關規定,結合該工程具體情況,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誠信原則,確保建房過程中堅持安全、優質、高效、低耗原則,現經雙方充分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施工安全

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要特別注意安全,杜絕一切安全事故,並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或管理不力等造成的事故責任和由事故發生的一切費用,一概與甲方無關。

2、乙方應對所有人員進行施工安全教育和監督,控制好各種可能存在的危險因素,消除安全事故的隱患,隨時對工程安全、進度、質量三大要素加強全面檢查和督促,確保安全和工程質量。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必須互相遵守,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所造成的後果,由違約方負責。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雙方簽字、按手印後生效,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結束後,合同失效。

甲方(手印):乙方(手印):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身份證號

簽訂時間:年月日簽訂時間:年月日

安全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爲了明確雙方在合作期間的安全責任,根據《合同法》及《燃氣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1.甲方必須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液化石油氣供乙方使用。

2.甲方提供給乙方使用的液化氣鋼瓶需經相關部門檢驗合格。如是乙方自有鋼瓶同樣需經檢驗合格,甲方方可供氣。

3.甲方應協助乙方做好有關瓶裝液化氣安全使用常識的指導工作,乙方有安排人員接受指導和在相關文件簽字並進行整改的義務。

4.乙方使用液化石油氣的設施、住所及操作、管理、存儲等應符合有關部門的要求,操作者應持證上崗,遵章守紀、規範操作。

5.乙方在使用液化氣時如發現漏氣情況,應立即停止使用,採取相應措施控制泄漏並通知甲方,甲方派人到場協助維修。

6.如因甲方提供的液化氣和鋼瓶存在問題而引起安全事故造成損失的,有甲方負責。如因乙方人員操作不當等其他原因而引發安全事故的,有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

7.雙方如有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未果,可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8.本協議與雙方簽訂的銷售合同同步,銷售合同到期,本協議自行終止。

9.其他事項:甲方已將安全用氣告知書、液化氣安全使用指導、燃氣安全使用管理制度、操作規程、應急處置等指導文件交於乙方。

10.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代表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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