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保育員勞務合同

一、勞務合同應注意的問題

1、在勞務合同中,僱主處於支配地位,僱員則處於被支配的從屬地位。雖然雙方當事人的法律主體地位形式上平等,但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僱主與僱員之間的主體身份是不平等的。由於勞務合同在《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中未明文規定,勞務合同糾紛適用《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調整。

2、在審判實踐中,要注意勞務合同與勞動合同的區別:

(1)主體資格不同。勞動合同的主體一方是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即用人單位,另一方則是勞動者個人;勞務合同的主體雙方當事人可以同時都是法人、組織、公民。

(2)主體性質及其關係不同。勞動合同的雙方主體間存在着經濟關係,還存在着人身關係,即行政隸屬關係,勞動者除提供勞動之外,還要接受用人單位的管理,服從其安排,遵守其規章制度等,成爲用人單位的內部職工。但勞務合同的雙方主體之間存在經濟關係,彼此之間不存在行政隸屬關係,勞動者提供勞務服務,用人單位支付勞務報酬,各自獨立、地位平等。

(3)僱主的義務不同。爲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動法》給用人單位強制性地規定了許多義務,如必須爲勞動者交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不得低於政府規定的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等,這些必須履行的法定義務,不得協商變更。勞務合同的僱主一般沒有上述義務,雙方可以自由約定上述內容。

(4)調整的法律不同。勞務合同主要由民法調整,而勞動合同由《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規範調整。

(5)不履行合同的法律責任不同。勞動合同不履行所產生的責任不僅有民事上的責任,而且還有行政上的責任,如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勞動行政部門限期用人單位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工資,拒絕支付的,勞動行政部門同時還可以給用人單位警告等行政處分;勞務合同所產生的責任只有民事責任——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不存在行政責任。

(6)糾紛的處理方式不同。勞動合同糾紛發生後,當事人應當依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先到勞動仲裁委員會仲裁,除仲裁終局的案件以外,不服仲裁裁決的可以在法定期間內到人民法院起訴,勞動仲裁是前置程序;但勞務合同糾紛出現後可以經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以直接起訴。兩類糾紛的區別注意參考勞動合同糾紛案由部分的內容。

二、幼兒園保育員勞務合同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麼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問題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幼兒園保育員勞務合同,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幼兒園保育員勞務合同1

甲方(聘用單位):

乙方(受聘教師):

甲方根據教育、教學工作需要,聘請乙方爲幼兒園小班保育員,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同意簽定本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爲有固定期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從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對乙方進行黨和國家的政策、教育法規、教育教學業務等培訓及輔導;

2.甲方應每月按時支付工資。

3.甲方應組織安排受聘人員積極參加上級相關部門組織的各類培訓、進修等活動。

4.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考覈、獎懲;

5.制訂嚴格的規章制度規範乙方;

6.甲方保證受聘人員享有同類人員同等的學習、民主管理、政治榮譽等權利。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負責本班教育和保育工作,結合本班實際,並認真執行定期向園長做工作彙報

2、服從工作安排發揚團隊精神,積極主動與各班教師團結合作,確實做好本園教育、保育及生活護理等工作。

3、對幼兒態度和藹可親,做到愛心、耐心、關心、熱心、細心,隨時維護幼兒在園所內之健康安全及輔導幼兒之身心發展與個別差異。

4、嚴格執行幼兒園作息制度,認真安排好幼兒一日生活,做到動靜交替、手腦並用,確保幼兒戶外活動與遊戲時間安全。

5、培養幼兒良好的行爲習慣,使幼兒身心健康成長。

6、堅持教育原則、尊重幼兒積極啓發誘導,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

7、嚴格執行幼兒園的各項規章制度,上班期間不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

8、乙方應遵守本園的工作時間,無特殊情況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不得隨意請假。有特殊情況的,全期最多請假次數不得超過兩次,每次不得超過一天。(特事特批,請假期間扣除當天的基本工資)。凡未請假或請假未經園長批准而離開崗位者按礦工論處,扣發本月全勤獎。

9、極力保障幼兒在園安全,因工作失誤造成一般責任事故,如輕微磕傷、碰傷、擠傷、燙傷、扭傷等,有上述情況五次以上,扣發本月安全獎。

四、聘用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一)、聘用期間乙方觸犯法律經判刑、服刑的本合同將自行終止。

(二)、聘用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擅自受聘其他與本園工作時間有衝突的工作,如有違反視作違約行爲,合同解除。

(三)、由於自然因素或者社會因素而發生了雙方當事人無法預料或者雖可預料但無法防止的不可抗拒的`情況,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時,勞動合同可以終止。

(四)、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聘期內嚴重不履行合同的。

2、乙方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

3、乙方嚴重違反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失職、違法、違紀、不遵守幼兒園規章制度。

4、乙方工作隨便,不履行崗位職責,在幼兒園內外造成不良影響。

5、乙方知識能力不夠,無法勝任崗位工作。

6、工作不負責,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7、私自扣留、挪用、侵佔甲方公物、財物的,私下將生源介紹到其他單位的。

(五)、乙方需提出解除合同時,應提前15天提出書面申請,否則將視違約行爲,將扣除一個月工資。

五、工資待遇

工資以月計算,達到標準班額的,按下列標準發放,每月基本工資600元,養老保險金300元,崗位津貼100元,全勤獎50元,如無重大安全事故獎50元,考覈獎100元(另見考覈方案)。

標準班額人數:小班25—30人,中班30—35人,大班30—35人。第一個月爲試用期,試用期未滿解除合同的,不發放工資。

六、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違約不履行本合同,違約方賠償對方相應的一個月報酬。其他:

1、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按幼兒園有關規章制度執行。

2、甲、乙雙方在執行過程中,意見不能達到一致時,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如無法協商,可請上級主管部門協商解決。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兩份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_____年___月___日

幼兒園保育員勞務合同2

甲方:

乙方:

爲了依法維護雙方權益,明確義務,根據現行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商議,特訂立此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爲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執行完畢,經雙方協商,可續簽合同,否則,合同終止。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進行黨和國家的政策、法規教育,業務培訓及輔導;

2.對乙方的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考覈、獎懲;

3.制訂嚴格的規章制度規範乙方;

4.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和成績,每月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_____元人民幣,乙方每月出勤需滿20個工作日,當遇特殊情況月出勤不滿20工作日時,甲方需安排乙方值班補足,寒暑假期間不計發工資;

5.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爲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認真學習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規,不斷提高政治素養;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

3.服從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4.熱愛保育工作,刻苦鑽研業務,積極投入保育事業,提高爲兒童服務的能力;

5.乙方發現甲方不履行合同,有權提出同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三、聘用合同變更、終止、解除的條件

(一)聘用合同確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按程序變更合同。

(二)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聘用合同即行終止。經雙方同意,可續簽聘用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1、聘期內嚴重不履行合同的。

2、乙方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

3、乙方嚴重違反職業道德、失職、違法、違紀、不遵守幼兒園規章制度。

4、乙方工作隨便,不履行崗位職責,在幼兒園內外造成不良影響。

5、乙方技術能力不夠,無法勝任崗位工作。

6、乙方在工作期間因工作不盡責出現重大安全事故的。

四、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都應遵守本合同,不得擅自違約。如需中途終止合同,須經雙方協商解決。未經協商同意,違約一方應給對方賠償損失。如有爭議,由勞動部門仲裁。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未盡的其他事項,由雙方協商。

甲方:乙方:

_____年___月___日

幼兒園保育員勞務合同3

甲方:

乙方: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碼:

根據本園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願意遵守執行以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職責:

1、聘請乙方爲甲方的幼兒保育員,聘用期從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每月基本工資爲人民幣______元整。

2、甲方保證按時足額支付乙方每月的工資,不得無故拖欠。

3、負責對乙方的保育工作全方位考覈評估,凡被本園視爲不合格的人員立即辭退。

4、聘期內,園領導根據乙方學歷、能力、特長及本園實際情況分配其工作。

5、聘期內,甲方有權解聘乙方;聘用期結束,可以根據雙方協商情況決定是否續聘。

二、乙方職責:

1、嚴格遵守幼兒園的工作制度,認真履行保育員工作職責。

2、服從園領導的工作安排,愛護幼兒園的聲譽,維護幼兒園利益。

3、每天嚴格按照幼兒園作息時間上、下班。

4、有事必須先請假,請假要自己安排好代班人,不請假或請假未經批准,擅自調班的依照《陽光蒙氏幼稚園工資制度》處罰。

5、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幼兒。

6、對幼兒態度和藹可親,做到愛心、耐心、關心、熱心、細心、責任心並重;隨時維護幼兒在園所內之健康與安全及輔導幼兒之身心發展與個別差異。

7、高度重視幼兒人身安全,防止出現幼兒安全事故。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幼兒摔傷、毆傷事件,視情節輕重處理,如發生丟失、嚴重摔傷、燙傷等重大事故,甲方有權終止與乙方的合同,情節嚴重的移交上級主管部門和司法機關查處。

8、愛護幼兒園設施和物品,積極作好園內安全保衛工作。

9、作好交接班工作,對家長要求、物品要登記交接;樹立生源是財源的觀念,創造並維護甲方的利益,不得散佈有損於甲方聲譽的言論,保守甲方的工作祕密和機密信息;對家長投訴的工作人員要及時承認錯誤並配合園領導做好調解工作。

10、本合同未涉及事宜由雙方討論決定。

11、本合同一式兩份,保育員、幼兒園各一份,簽字生效。

甲方園長(簽章):乙方(簽字):

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