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燈具採購合同3篇

篇一:LED燈具採購合同

甲方:

LED燈具採購合同3篇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過平等、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採購產品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 訂購產品

具體燈具參數及要求見附件。

第二條 貨物的質量技術標準

1、乙方所提供的產品的質量、技術性能必須符合甲方技術要求及效果圖要求(見附件)。

2、要求使用的材料必須符合甲方的要求,若乙方有更換物料或扣減物料的現象,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將全部已付貨款退回,並由乙方承擔甲方的全部損失。

第三條 貨物交付和驗收

1、 交付時間:乙方應於簽訂合同後15日內將星光燈運至甲方指定地點。

2、 貨物運至甲方指定地點後,甲方對貨物驗收,並簽署書面確認文件;對於驗收不合格

的貨物,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驗收日起3日內按甲方要求退貨或更換合格貨物。因更換貨物而遲延交付的,乙方應承擔遲延交貨的違約責任,並賠償因此對甲方造成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向第三方承擔違約責任等)。

3、 甲方按照所提供的技術指標要求及效果圖進行產品驗收。

4、 如雙方對貨物質量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任何一方均可提請專業機構檢驗,該檢驗機構的檢驗結果應作爲雙方必須遵循的依據,由此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5、 乙方應於交付貨物時向甲方提交以下資料:

(1) 產品合格證(或質量證明);

(2) 使用說明;

(3) 保修證明和維修手冊;

(4) 產品檢測報告

(5) 發票;

第四條 貨款的支付

本合同簽訂後3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總額的30%,即元;全部貨到3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總額的65%,即元;安裝亮燈後一個月付清餘下的5%,即

第五條 貨物包裝

乙方須採用確保貨物安全的包裝方式進行包裝,並承擔包裝和運輸費用,因包裝導致貨物受損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六條 質量保證及售後服務

1、 乙方所提供貨物的質量保證期爲1年,自甲方驗收確認後起算,在質量保證期內,貨物發生任何質量問題的,乙方均應免費進行退換貨,如甲方同意維修的,乙方給予免費維修。

2、 質量保證期滿後,乙方在只收取材料費的前提下繼續爲甲方提供維修服務。

3、 在質量保證期內,乙方應於接到甲方通知後 2 小時內到達甲方現場進行維修服務。否則,甲方可自行組織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可在質量保證金中直接扣除。

4、 如因乙方貨物存在質量問題,導致甲方或第三方遭受人身或財產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水災、火災、地震等自然災害以及雙方確認的不可抗力事故,受影響一方應當於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五日內以傳真或特快專遞等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出具相關政府部門的有效證明,可允許合同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由此發生的損失各自承擔。

第八條 合同變更及解除

1、 任何一方如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均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簽署書面協議。

2、 乙方累計遲延交付貨物3日以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乙方收到甲方發出的書面通知之日起自動解除。合同解除後,乙方仍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當全面、適當地履行本合同,因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遭受的全部損失。

2、 乙方未按照已經確認的產品內容發貨,應當負責更換或補足;造成交貨延遲的,每延遲一日,按延遲交付貨物價款的 3%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延遲 3 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取消合同。

第十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

1、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雙方另行簽署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1、 乙方保證其所提供產品價格是向其他客戶提供的同質同類產品中最低的,如在甲方訂

單發出之日起一年內發現其產品價格高於乙方向其他客戶提供產品價格的,乙方應向甲方退還差價。

2、 如乙方提供的產品系假冒僞劣產品的,除免費退換之外,乙方應按照假冒僞劣產品價款二倍進行賠償,如其賠償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還應賠償甲方損失。

甲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北京市海淀區

附 件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篇二:LED燈具購銷合同

編號:

爲確保甲乙雙方利益得到保護和責任得到履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之內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購買LED照明燈具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同標的(名稱、規格、型號、單價)

第二條 合同價格

甲方採購單價是指乙方出售的現場交貨價格,具體包括原材料費、加工費、包裝費、運輸費、稅費和可能出現的保險費、知識產權費、裝卸費。

第三條 質量保證

1、乙方承諾其出售給甲方的貨物質量保證期爲 36 月,自甲方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質保期內因燈具質量問題,不能使用的,乙方負責更換。

2、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的貨物的質量和技術規格應與甲方採購定單中所提出的質量要求和技術規格相一致;若甲方對貨物質量技術性性能無特殊說明的,則乙方貨物質量應達到國家有關部門最新頒佈的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規範。

第四條 貨物的結算與支付

1、乙方應於20xx年8月26日向甲方交付貨物。

2、甲乙雙方確認的貨物結算依據爲:甲方採購定單(傳真件、掃描件有效)、乙方開具的有效發票,甲方按質量合格貨物數量支付乙方貨款。如因乙方缺少結算依據而導致甲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期限付款,甲方不承擔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3、總合同價人民幣:    元(大寫: 萬 仟 佰柒 圓整)。

4、支付方式:乙方貨到經甲方驗收合格按照實際到貨數量5日內支付該批貨款的100%。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利對進場的產品進行各種形式的檢驗,乙方必須充分配合並接受檢查結果。

2、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3、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4、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及時組織相關單位和人員進行驗收。

5、甲方有權根據工程進度調整貨物交付時間和數量,但應當於原定交付日前24小時內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後應無條件執行新的交付時間或供貨量。

6、產品到現場後,由甲方駐工地項目負責人按照國家相關標準對產品進行質量和數量驗收,質量按國家和行業標準進行驗收爲準,數量以甲方提供LED燈清單爲準。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品牌、規格、數量、時間向甲方交付貨物。

2、材料進場時,乙方必須提供針對本工程的貨物的合格證、檢測報告、複試報告、等滿足甲方竣工資料所必須的文件。

3、對數量、規格、顏色、品牌、產地等與約定不符或有其他表面瑕疵的,乙方應無條件按甲方要求進行補足或換貨或退貨。

4、乙方保證其產品不侵害第三方關於專利權、商標權或工業設計權等知識產權。

5、乙方決定合適的.運輸方式。

5、貨物在裝貨、運輸、到場卸貨過程中所發生的安全事故或者給第三人造成的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失由乙方負全責。

6、標的物的包裝、供貨、運輸、卸車等工作及費用由乙方負責。

7、乙方承擔貨物交付甲方之前的一切風險。

8、貨物交付甲方一週內如發現產品質量問題,乙方應無條件退貨,並承擔由此產生的運輸費用及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9、乙方應遵守當地政府、建設單位、甲方有關現場的通道、保安、通行證的發放以及同類項目的一切法律及規定;並應遵守由當地政府發佈的有關物料運送現場的時限及通道的限制規定。

10、乙方接到甲方對於供貨時間調整或者數量的通知後,應按照調整後的時間數量交付貨物,不得依此爲藉口提前或延遲交貨,否則,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11、乙方對出入甲方現場的乙方人員進行安全交底,並自帶安全防護用品,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己方或者是他方人員人身傷害及經濟損失賠償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2、乙方進入甲方現場人員必須聽從甲方管理人員的管理,進場車輛必須聽從調度,遵守甲方現場文明工地等有關管理制度。對不聽從甲方管理的人員、車輛,甲方有權清理出場。由此影響施工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

13、乙方車輛出場時不得攜帶任何甲方或其他單位的物資材料,如有發生,按照所攜帶物資市場購買價的1.5倍處罰。構成刑事犯罪的移交公安機關。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時間和方式交貨,甲方有權不予支付乙方貨款並解除合同,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總貨款的10%作爲違約金。

2、乙方所交付的物品品種、數量、規格、質量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的,由乙方負責保修、包換或退貨,並承擔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

3、乙方違反本合同相關約定的,除應承擔違約責任外,因乙方違約導致甲方的其它相關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因此所產生的損失。

第八條 不可抗力

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對方,並且在不可抗力發生之日起十日內取得公證機關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面履行合同的證明送交給對方。雙方同意,可據此免除部分或全部責任。一方不能證明不能履行合同是不可抗力的,應當承擔本合同約定的違約和賠償責任。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甲乙雙方均有權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雙方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後,合同終止。

甲 方:(蓋章)乙 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篇三:LED燈具採購合同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過平等、友好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採購產品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 訂購產品具體燈具參數及要求見附件。

第二條 貨物的質量技術標準

1、乙方所提供的產品的質量、技術性能必須符合甲方技術要求及效果圖要求(見附件)。

2、要求使用的材料必須符合甲方的要求,若乙方有更換物料或扣減物料的現象,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將全部已付貨款退回,並由乙方承擔甲方的全部損失。

第三條 貨物交付和驗收

1、 交付時間:乙方應於簽訂合同後15日內將星光燈運至甲方指定地點。

2、 貨物運至甲方指定地點後,甲方對貨物驗收,並簽署書面確認文件;對於驗收不合格的貨物,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驗收日起3日內按甲方要求退貨或更換合格貨物。因更換貨物而遲延交付的,乙方應承擔遲延交貨的違約責任,並賠償因此對甲方造成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向第三方承擔違約責任等)。

3、 甲方按照所提供的技術指標要求及效果圖進行產品驗收。

4、 如雙方對貨物質量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任何一方均可提請專業機構檢驗,該檢驗機構的檢驗結果應作爲雙方必須遵循的依據,由此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5、 乙方應於交付貨物時向甲方提交以下資料:

(1) 產品合格證(或質量證明);

(2) 使用說明;

(3) 保修證明和維修手冊;

(4) 產品檢測報告

(5) 發票;

第四條 貨款的支付

本合同簽訂後3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總額的30%,即元;全部貨到3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總額的65%,即元;安裝亮燈後一個月付清餘下的5%,即

第五條 貨物包裝

乙方須採用確保貨物安全的包裝方式進行包裝,並承擔包裝和運輸費用,因包裝導致貨物受損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第六條 質量保證及售後服務

1、 乙方所提供貨物的質量保證期爲1年,自甲方驗收確認後起算,在質量保證期內,貨物發生任何質量問題的,乙方均應免費進行退換貨,如甲方同意維修的,乙方給予免費維修。

2、 質量保證期滿後,乙方在只收取材料費的前提下繼續爲甲方提供維修服務。

3、 在質量保證期內,乙方應於接到甲方通知後 2 小時內到達甲方現場進行維修服務。否則,甲方可自行組織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可在質量保證金中直接扣除。

4、 如因乙方貨物存在質量問題,導致甲方或第三方遭受人身或財產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水災、火災、地震等自然災害以及雙方確認的不可抗力事故,受影響一方應當於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五日內以傳真或特快專遞等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出具相關政府部門的有效證明,可允許合同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由此發生的損失各自承擔。

第八條 合同變更及解除

1、 任何一方如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均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簽署書面協議。

2、 乙方累計遲延交付貨物3日以上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乙方收到甲方發出的書面通知之日起自動解除。合同解除後,乙方仍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當全面、適當地履行本合同,因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遭受的全部損失。

2、 乙方未按照已經確認的產品內容發貨,應當負責更換或補足;造成交貨延遲的,每延遲一日,按延遲交付貨物價款的 3%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延遲 3 日以上的,除支付違約金外,甲方有權取消合同。

第十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

1、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署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雙方另行簽署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1、 乙方保證其所提供產品價格是向其他客戶提供的同質同類產品中最低的,如在甲方訂單發出之日起一年內發現其產品價格高於乙方向其他客戶提供產品價格的,乙方應向甲方退還差價。

2、 如乙方提供的產品系假冒僞劣產品的,除免費退換之外,乙方應按照假冒僞劣產品價款二倍進行賠償,如其賠償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還應賠償甲方損失。

甲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

簽訂地點:北京市海淀區

附 件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