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協調着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建築合同9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建築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態度,按照《農村建築包工合同法》等相關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況下籤定如下農村建築包工合同。
一、工程地址:
二、工程內容:水電清包施工,即水電管路鋪設,水壓測試 ,強電開關面板和插座的安裝。
三、工程質保
1、嚴格按照水電規範要求施工,每道工序需經持槍、監理驗收合格爲準。
2、水路、電路隱蔽工程質保1年,在此其間內出現問題,由乙方免費維修。
四、價格
清包工費:____元/平方米,大寫______元/平方米。
五、付款方式
1、主體完工付總工程款的_____%
2、工程竣工,水電驗收合格,付清所有餘款。
六、材料
1、水電材料由乙方開列數量清單,甲方選擇品牌自主購款買餘,乙方負責施工。乙方的施工工具和試壓等檢測工具由乙方自備。如應材料造成工程驗收不合格或不達標均與乙方無關。
2、乙方應提前3天向甲方提供需購材料清單,甲方應在4天內及時採購材料供施工隊使用,若因甲方購買材料不及時,導致工程延誤,均由甲方負責。
3、乙方應做好材料的保管工作,禁止閒雜人等進入工地現場。
4、乙方應做好對施工完成的成品保護工作。
5、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攜帶任何建材出門,若發現此類現象,按材料價格五倍從人工費中扣除。
七、安全
施工當中,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安全管理,嚴禁違規操作。
八、進場日起,一個月後鬚髮工人生活費每人每月20xx元,到期未發,一切後果均由甲方負責。乙方有權討要工人工資以及退場。甲方需提供工人宿舍、及日常用水、用電。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建築合同 篇2
發包方: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甲方將賽什斯鎮上古城至麻渣塘村農村公路建設項目施工發包給乙方,由乙方負責承包施工。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賽什斯鎮上古城至麻渣塘村農村公路建設項目
1、路基長5公里,路面寬3、5米,總計整修面積17500平方米,中標價3萬元。
2、路面長5公里,路面沙化寬3、5米,厚15釐米,總計沙化面積17500平方米,中標價12萬元。
3、鋪設涵洞4道,涵洞深3、5米,中標價2萬元。
工程內容:路基處理、沙面層、小橋涵、路肩培築。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施工設計全部內容。
三、工程價款及支付方式:合同價款金額合計(大寫):壹拾陸萬元(人民幣)¥:16萬元。
工程價款按工程進度分期分批支付,工程驗收合格後決算。甲方扣工程總價款的5%作爲質量保證金,工程竣工無質量缺陷後付給乙方。
四、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由甲方提供圖紙,乙方必須按圖紙和公路改造工程技術規範的要求施工,乙方確保質量達到合格。
2、乙方必須在簽訂合同之日起3日內開工。
3、甲方對乙方的施工有監督管理權,甲方按施工進度對乙方的施工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方可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更換項目經理,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5、乙方不得將工程項目轉包,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分包。否則一經查實,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同時不承擔任何由此引發的法律責任。
6、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確保施工安全。若出現工傷等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若乙方的施工對國家、集體、個人的財產或人身造成損害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7、甲方負責施工過程周邊糾紛的協調處理。
8、施工所需繳納的各種稅費由乙方承擔。
五、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按時竣工,否則,每超期一天,按1000元/天支付違約金。
2、若乙方中途終止合同,則其前期施工的投入,甲方不予賠償,甲方所撥付的工程價款由乙方退回。
3、若甲方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不合格,需要返工、修復的,則乙方無條件返工、修復,直到達到要求的標準,其損失由乙方自負。
4、若甲方無故中途終止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乙方的損失。若工程質量達不到標準,需要返工、修復,而乙方不予返工、修復的,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解除承包關係,乙方的投入損失自負,甲方所撥付的工程價款由乙方退回。
六、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60天。
七、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合格。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雙方約定簽字蓋章後生效。
發包人:__________(簽名)
承包人:__________(簽名)
合同訂立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
建築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江蘇龍坤集團有限公司(李寧體育園項目) 法定代表人:徐洪林
地 址:江蘇省揚州市江都區浦江路224號
聯繫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___種形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年 月 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 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自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時止。
其中,試用期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四)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職要求,乙方同意在 ______崗位上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雙方簽署的變更協議或者通知書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五)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六)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甲方應當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1日。
甲方因生產特點不能按照前款執行時,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綜合計算工時或者不定時工作制。
三、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
(七)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執行以下第___種方式:
1、甲乙雙方實行月(周、日、小時)工資制。乙方月(周、日、小時)工資爲___元。試用期的工資爲___元/月(周、日、小時)
2、甲乙雙方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單價爲____元。
甲方提供食宿條件或者等同於提供食宿條件的,不得折算爲乙方工資。
(八)甲方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___日前支付工資,並由乙方簽字確認。
(九)甲乙雙方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甲方應按雙方約定的時間,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並由乙方簽字確認。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十)甲方爲乙方提供符合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的勞動安全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和其他勞動條件。甲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
(十一)甲方在乙方上崗前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在施工現場,甲方必須按照國家建築施工安全生產的規定,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十二)甲方爲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飲用水、洗浴、公廁等基本生活條件必須達到安全、衛生要求,其中建築施工現場必須符合建築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
(十三)用人單位應當將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的有關情況在本單位內公示。用人單位和職工應當預防工傷事故發生,避免和減少職業病危害。 職工發生工傷時,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措施使工傷職工得到及時救治。
五、勞動紀律
(十四)甲方依法制定的需要乙方遵守的勞動規章制度,應當在與乙方簽訂本勞動合同時告知乙方。
(十五)乙方自覺遵守有關勞動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乙方對甲方違章、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勞動條件,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六、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十六)甲乙雙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應符合《勞動法》第25條、第26條、第27條、
第31條和第32條的規定。乙方有《勞動法》第29條規定情形的,甲方不得隨意解除本合同。
(十七)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十八)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等規定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書或者相關文件。
七、經濟補償與賠償
(十九)甲方依法解除乙方勞動合同,應當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的,按照《勞動法》及有關規定執行。乙方根據《勞動法》第32條第(二)、(三)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甲方也應按照《勞動法》及有關規定執行。
(二十)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施工地行政區域內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依法支付賠償金。
八、勞動爭議處理
(二十一)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勞動合同時發生爭議的,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當地(用人單位工商註冊地或者施工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15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約定
(二十二)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如
下:。 (二十三)本勞動合同與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相違背的,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執行。
本勞動合同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本勞動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者
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籤 約 須 知
1、用人單位不得招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
2、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勞動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3、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工資不得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爲 元/月(小時)。( 年度)
4、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勞動者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勞動者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勞動者不低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5、當用人單位有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等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行爲,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用人單位用工所在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投訴電話: 。
6、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及地方相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7、雙方應當仔細閱讀合同條款,以明確其權利和義務。
建築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單位)全稱:
法定代表人:
單位地址:
委託代理人:
本市(縣、區)辦公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戶籍所在地: 省(自治區、市) 市 縣(區) 鄉(鎮) 村(街)
本市(縣、區)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浙江省勞動合同辦法》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爲(從下列a、b中選擇)
a.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爲期限的勞動合同。雙方的具體約定爲:
第二條 試用期約定爲(從下列a、b中選擇)
a.無試用期;
b.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勞動崗位和工作內容
第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工種(崗位)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在乙方能夠勝任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合理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任務。乙方應完成甲方合理分配的生產任務。
三、勞動報酬
第四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乙方工作崗位,確定乙方工資標準爲(從下列a、b、c中選擇;無論採用何種標準,每月工資總額均不得低於項目所在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a.按月工資標準計算勞動報酬,每月工資爲¥ 元(人民幣大寫: );
b.按工日工資標準(1工日=8工時)根據乙方實際工作時間計算勞動報酬,每工日工資爲¥ 元(人民幣大寫: );
c.根據乙方完成工作量計算勞動報酬,具體標準爲:
第五條 甲方應按本合同附件樣式製作記工考勤卡,交乙方保管,作爲計算工資的原始憑證。甲方應指定專人作爲記工員,對乙方每天工作內容、工作時間(工作量)等在記工考勤卡上予以記錄;甲方項目部應在每月月中和月末對記工考勤卡上的記錄進行審覈、確認。
第六條 對於乙方非因本人原因而全天不能工作的,甲方按每天 ¥元(人民幣大寫:)的標準計算誤工費,列入當月工資支付給乙方。
第七條 工資按月支付,具體支付、結算方式爲
(從下列a、b中選擇;無論採用何種支付、結算方式,每月支付額均不得低於項目所在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a、每月 日前結算付清上月工資;
b.每月 日前支付¥ 元(人民幣大寫: ),餘款按如下約定結算支付:
第八條 工資發放方式爲(從下列a、b中選擇)
a.銀行代發:甲方爲乙方在銀行開立工資結算賬戶,工資發放均通過此賬戶進行;
b.現金髮放:甲方直接向乙方發放現金,乙方本人憑身份證原件領取並簽名確認。
四、工作時間
第九條 工作時間爲(從下列a、b中選擇)
a.人實行標準工時制。乙方每天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小時,休息2天。
b.甲方根據建築業生產特點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並報勞動部門備案。甲方應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我省有關規定,合理安排乙方的工作和休息時間。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方依法參加工傷社會保險,按規定繳納工傷保險費。其他保險和福利待遇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以及雙方約定執行,具體如下:
六、勞動保護
第十一條 甲方應按照國家和行業勞動衛生、安全生產等相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需的勞動工具、勞動保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定期進行健康檢查,改善生產、生活條件,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二條 甲方應對乙方進行上崗前安全生產教育。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經過專門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資格後持證上崗。
第十三條 甲方爲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飲用水、洗浴、公廁等基本生活條件應達到安全、衛生要求,其中建築施工現場要符合《建築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
第十四條 乙方在勞動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制度和各項操作規程,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冒險作業,對甲方管理人員漠視職工安全和健康的行爲有權進行檢舉和控告。
七、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 甲方可以依法制定企業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對乙方實行管理,已經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應當及時告知乙方。乙方應嚴格遵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八、本合同的解除、變更、終止
第十六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第十七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招用條件的;
2.乙方提供虛假身份證、資格證、上崗證、勞動關係狀況證明的;
3.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的;
4.乙方有偷竊、打架鬥毆、等行爲,經教育仍不悔改的;
5.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甲方不能按照國家規定和本合同約定確保勞動條件的。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滿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再續訂的;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爲期限的勞動合同,工作完成的。
第二十條 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5日內,甲方要與乙方進行工資結算,並一次性付清所有未發放工資。
甲方:乙方:
時間:時間:
建築合同 篇5
業 主 (以下簡稱甲方): 聯繫電話:
施工隊(以下簡稱乙方): 聯繫電話:
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態度,按照《建築設計費合同法》等相關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況下籤定如下建築設計費合同:
一、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
二、工程量、 價格
1、單價: 元/m2。
2、工程款:元。
3、如需要增加工程量洽談。
三、 付款方式:現金付款。
四、 設計
1、 甲方須向乙方提供圖紙及施工方案一套。
五、 材料、水電由甲方提供。
六、 工期
從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工期爲 天。
七、 材料運輸
甲方負責材料在施工現場的垂直運輸條件。
八、 施工機具和建築工具都由乙方提供。
九、如因乙方施工原因導致的質量問題,由乙方無償維修。
十、 此工程出現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 十一、建築設計費合同爭議
出現爭議甲乙雙方先協商, 協商不成可向爭議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本建築設計費合同一式兩份,
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xx年 xx年月日
建築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方在公司內部對石化大廈三樓會所拆除工程實施內部承包,乙方作爲施工班組負責人,表示願意承包。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着自願、平等、誠信的原則,經協商簽訂本合同,供雙方信守。
一、工程所在地點:成都市華陽石化大廈
二、工程工期:具體開工時間以甲方項目部下發開工通知起,合同總工期按照業主、項目部要求執行。
三、本工程實行人工費單價包乾,包乾單價35元/㎡。該包乾單價包括但不限於人工費、機械費、管理費、垃圾運輸費等。乙方對本拆除工程實行乙方自備拆除用工具設備,嚴格按照拆除施工工期完、施工中拆下的建渣須全部運至地下室負二樓。結算時工程價款按實際施工面積計算。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本合同的人工費單價不因市場價格的變化及工程的施工程序而調整。
四、付款方式
乙方在全部拆除項目完工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甲方在5個工作日內審覈施工工程量,在10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付至收方總價的100%。
五、甲方義務
1、給乙方提供拆除平面圖或口頭講解示意,如有尺寸要求的拆除項目,甲方向乙方提供書面材料。
2、在乙方施工完畢並經檢驗合格後,甲方向其支付工程款。
六、乙方義務
1、乙方在簽訂合同後,應將施工人員名單報給甲方,包括但不限於身份證證複印件、姓名、性別、年齡、聯繫電話等。如工程需要增加施工人員,在進場前,乙方按此標準提供相關資料。
2、無條件聽從甲方的一切的合理安排,拆除達到甲方滿意爲止。
3、及時將拆除過程中所產生的垃圾收集並運送到甲方指定的垃圾堆放處,並乾淨整齊的堆放;同時確保將其及時外運,不得影響建築物周區的環境,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4、最後將建築物內打掃乾淨,不留有任何的垃圾。
5、拆除過程中可以合理使用水電等,否則浪費部分將從工程款中扣除。
6、不得損壞主體結構,否則,所產生的任何後果由乙方承擔;
7、不得擾民及污染環境,否則,由此引起的任何後果由乙方全部承擔;乙方可根據甲方要求,合理安排工程施工進度及拆除順序。
8、期間因進行拆除造成相鄰建築物的管道堵塞、滲漏、停水、停電,或者建築物內不在拆除範圍內的設施的損壞等,由乙方承擔修理和損失賠償的責任。
9、按甲方要求辦理出入證等事宜,乙方負責辦理,費用由乙方出;
10、確保牆體(包括但不限於承重牆及非承重牆)的安全,不能有開裂現象,否則,由此引發的後續工程費用由乙方承當;
11、施工過程中,乙方應當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規程,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保證人員安全,避免甲方建
築物和其他財產受到損失。拆除期間由乙方人員所引起的所有民事、刑事責任由乙方承擔。
12、施工中嚴格執行施工規範、質量標準、安全操作規程、防火規定,安全、保質、按期完成本協議約定的工程內容。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未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甲乙任何一方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並由責任方承擔因協議解除而造成的損失。
八、附則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2、本合同簽訂後工程不得轉包。
3、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影響了協議履行或造成損失的,雙方應當本着公平原則協商解決。
4、本合同後附乙方代表的身份證複印件。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
建築合同 篇7
發包人全稱:(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部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及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電安裝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以下簡稱:本工程);工程地點:
施工現場條件:以現場實際情況爲準;
施工部位:本合同約定乙方施工部位爲:中所有的電安裝工程包含的全部內容。
二、工程承包方式、承包範圍及承包內容:
1、承包方式:乙方包人工、包施工機具、包工期、包質量、包進度、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驗收合格。
2、承包範圍:室內所有一切強電預留預埋與安裝工作。
3、承包的主要內容:包施工圖和施工方案中的室內電安裝工程,包括室內電的全部安裝工程三表抄送等專業配套工程的預留孔洞、管道預埋,臨時用電用設備電器,日常安全巡查。具體如下:
從低壓配電櫃至室內的所有橋架、配管、電纜、配線等按圖施工及電器元件的安裝,以及從電井總箱出口後到燈具(含戶箱、開關、插座、電線、強電井的線槽)安裝結束;施工圖中從低壓配電櫃至配電強電井、總箱等所有的鋼管、電線、電纜的預埋安裝,包括從進入第一個配電箱後的電纜敷設,依設計圖紙將線管敷設到位,穿好鐵絲,線管接口、線管底盒;乙方施工班組自帶工具及小型施工機具和所有檢驗試驗設備和輔助材料。
4、甲方直接分包的專業工程,乙方需全力配合。
三甲方工作
2.1開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施工做法說明份,並向乙方進行技術交底。
2.2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等手續。
2.3指派爲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2.4協調有關部門乙方進場前做好現場保衛、消防、垃圾處理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費用。
四乙方工作
3.1開工前天,向甲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份,並與甲方進行現場交底。(或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的現場交底)。
3.2開工前天提供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以後按月、周提供月、周進度計劃。
3.3指派爲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理、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3.4嚴格執行施工規範、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作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紀錄。施工過程中,如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承擔全部費用及法律責任,與甲方無關,參加竣工驗收,編制工程結算。
3.5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拆改原建築物結構及各種設備管線。
3.6施工垃圾集中到甲方指定地點。
3.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驗收之前,負責成品的保護,保護期間發生損壞,乙方自費予以修復。第三方原因造成損壞,通過甲方協調,由責任方負責修復;或由乙方修復,由甲方承擔追加合同價款。由於乙方不履行上述義務,造成工期延誤和經濟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
3.8乙方必須遵守甲方《裝飾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條例》。
五、合同工期:
1、乙方應嚴格按甲方要求的工期組織施工,確保工期目標順利實現。本合同約定本工程總工期爲日;開工日期爲:年月日,竣工日期爲:年月日。
2、乙方必須服從和執行甲方項目部下達的施工生產計劃,根據甲方的進度要求,隨時調度作業人數和其它資源
3、若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引起的工期延誤,經甲方簽證後,工期可適當順延。
4、如因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甲方規定的形象進度或節點工期無法完成,每延期一天乙方自願承諾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壹仟元整(¥:1000.00元)的違約金;若累計延誤天數超過7天或連續延誤天數超過5天,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甲方的所有損失(含間接損失)及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選擇解除合同時,具體操作按本合同專用條款“第九條第4、5款”執行。
六、質量標準:
1、適應於本合同的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規範名稱爲(包括但不限於以下):①建設強制性條文;
②《建築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GBJ301—88;
③《建築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303-20xx;
⑥《電氣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GBJ242-82)
⑦《建築電氣安裝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GBJ303-88);
⑧省、市相關部門的各種規章制度;
2、本合同約定本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合格”質量標準。工程質量按國家相關標準進行驗收評定。若工程質量驗收爲“不合格”,乙方自願承諾每次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壹仟元(¥:1000.00元)的違約金,並負責返工直至達到本合同約定“合格”質量標準方可予以結算,結算單價按本合同約定綜合單價執行,工程量按實際完成工作量計算;返工所需的材料、人工等所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若因乙方返工導致甲方工期延誤,按本合同協議書第三條
第4款處理。
七、施工管理規範
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遵守國家、地方以及甲方相關管理法規,適用本合同的管理法規和辦法:
1、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88)。
2、建築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59-86)。
3、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
4、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範(JGJ80-91)。
八.合同造價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工程總價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乙方進場_____________天,甲方付生活費______________元
乙方施工進度達到總工程量的30%,甲方付____________元
乙方施工進度達到總工程量的50%,甲方付____________元
乙方施工進度達到總工程量的80%,甲方付____________元
餘款待乙方工程量全部完工並驗收合格,甲方除留3%的維修金後一次性付清。維修金在乙方完工並交付使用後6個月內付清
九.本合同一式貳份。
甲方:乙方:
20xx年月日
建築合同 篇8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於20xx年 x月 x 日與“ xxxx 房地產有限公司” 簽訂了《xxx工程承包合同及其補充協議》,包括本協議書前甲、乙雙方針對本工程簽訂的所有合同、補充協議書等合法有效文件(以下統稱爲“原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施工合同解除事項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乙方自願同意解除“原合同中所有承包的施工項目”。
二、乙方的關聯文件及對本工程所簽訂的涉及到甲方義務各項合同、還包括在執行中甲方所擔保的責任項目同時解除。
三、乙方在本項目中所發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負責自行解決、並承擔因此所引起的一切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四、乙方必須完善己完成的工程項目驗收工作、如未達到驗收標準、必須急時採取相關措施、至到驗收合格爲準。
五、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監理公司、職能部門的要求提供完整的工程驗收資料(承包範圍內已完成部分的工程竣工驗收所需資料)、經監理和職能部門審覈簽章後、於 年 月 日前將所需的資料整理成冊(不裝訂)、移交給甲方。
六、乙方“原合同”中所承包的工作內容中已完成工作量經甲、乙雙方現場實測後以文書形式雙方簽字確認爲準。
七、工程結算按原合同所議定的條款執行、以造價諮詢有限公司的審計結果,作爲乙方“原合同”此期間所完成工作內容的最終結算。
八、最終結算報告經甲、乙雙方簽字認同後、再簽訂甲、乙雙方欠款還款協議書、確定還款時間。
九、工程款支付:甲、乙雙方對本工程所支付的各項費用,包括甲方擔保費用、按財務要求對帳並予以確認、並按要求開具正規稅務發票、否則,甲方有權不支付有關工程款項。
十、“原合同”履約保證金:在乙方按甲方財務要求確認並完成本協議約定內容後,與工程結算款一併返還。
十一、解除合同簽訂後,施工單位應先行無條件退場、同時移交符合檔案要求的全部資料、已完成的工程量由雙方在場外進行結算。
十二、解除合同簽訂後,甲方重新安排施工單位進行本項目繼續施工、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進入施工現場干擾、否則、造成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負責。
十三、解除合同後並不免除承包人對已施工部分的工程質量責任和保修責任以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違約責任。
十四、乙方已與相關班組簽訂的施工合同(含正在履行或即將履行的合同)由乙方與其協商解除,甲方不承擔乙方與班組之間因合同糾紛產生的一切後果
十五、本協議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協議書一式五份,甲方兩份,乙方兩份,監理公司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 月 日簽訂
建築合同 篇9
第一部分 合同條件
一、詞語含義及合同文件
第一條 詞語含義。在本合同,下列詞語除協議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含義:
1.合同:是指爲實施工程,發包方和承包方之間達成的明確相互權利和義務關係的協議。包括合同條件、協議條款以及雙方協商同意的.與合同有關的全部文件。
2.協議條款:是指結合具體工程,除合同條件外,經發包方和承包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
3.發包方(簡稱甲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甲方的具體身份、發包範圍、權限、性質均需在協議條款內約定。
4.承包方(簡稱乙方):協議條款約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體資料並被甲方接受的當事人。
5.甲方駐工地代表(簡稱甲方代表):甲方在協議條款內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負責人。
6.乙方駐工地代表(稱簡乙方代表):乙方在協議條款內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負責人。
7.社會監理:甲方委託具備法定資格的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對工程進行的監理。
8.總監理工程師: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委派的監理總負責人。
9.設計單位:甲方委託的具備與工程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
本合同工程的裝飾或二次及以上的裝飾,甲方委託乙方部分或全部設計,且乙方具備相應設計資質,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設計合同。
10.工程:是指爲使建築物、構築物內、外空間達到一定的環境質量要求,使用裝飾裝修材料,對建築物、構築物外表和內部進行修飾處理的工程。包括對舊有建築物及其設施表面的裝飾處理。
11.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建設工程造價管理部門。
12.工程質量監督部門: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13.合同價款:甲、乙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內容的價款總額。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爲中標價格。
14.追加合同價款:在施工中發生的、經甲方確認後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5.費用:甲方在合同價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開支或乙方應承擔的開支。
16.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按總日曆天數(包括一切法定節假日在內)計算的工期天數。
17.開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絕對或相對的工程開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協議條款約定的絕對或相對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圖紙: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經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協議條款約定構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1.施工場地:由甲方提供,並在協議條款內約定,供乙方施工、操作、運輸、堆放材料的場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圍場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設備和設施:按協議條款約定,由甲方提供給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設備或設施。
23.工程量清單:發包方在招標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計算方法(規則)計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項工程量明細
清單。
24.書面形式:根據合同發生的手寫、打印、複寫、印刷的各種通知、證明、證書、簽證、協議、備忘錄、函件及經過確認的會議紀要、電報、電傳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墜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責任造成的瀑炸、火災,以及協議條款約定的自然災害等。
第二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爲說明。除合同另有約定外,其組成和解釋順序如下:
1.協議條款;
2.合同條件;
3.洽商、變更等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紀要、協議;
4.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5.監理合同;
6.招標發包工程的招標文件、投標書和中標通知書;
7.工程量清單或確定工程造價的工程預算書和圖紙;
8.標準、規範和其它有關的技術經濟資料、要求;
當合同文件出現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時,由雙方協商解釋,協商不成時,按協議條款第35條約定的辦法解決。
第三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合同文件使用漢語或協議條款約定的少數民族語言書寫、解釋和說明。
施工中必須使用協議條款約定的國家標準、規範。沒有國家標準、規範時,有行業標準、規範的,使用行業標準、規範;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範的,使用地方的標準、規範。甲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範。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乙方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甲方代表和設計單位批准後執行。
甲方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範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本條所發生購買、翻譯和定標準、規範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適用於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國家的法律、法規(含地方法規),及協議條款約定的規章。
第四條 圖紙。甲方在開工日期7天之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和份數,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圖紙。乙方需要超過協議條款雙方約定的圖紙份數,甲方應代爲複製,複製費用由乙方承擔。使用國外或境外圖紙,不能滿足施工需要時,雙方在協議條款內約定複製、重新繪製、翻譯、購買標準圖紙等的責任和費用承擔。
二、雙方一般責任
第五條 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關具體管理人員,行使自己部分權利和職責,並可在任何時候撤回這種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後,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執行上籤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後生效。確有必要時,甲方代表可發出口頭指令,並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乙方應於甲方代表發出口頭指令後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確認要求24小時後不予答覆,視爲乙方要求已被確認。乙方認爲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後24小時內提出書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後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緊急情況下,甲方代表要求乙立即執行的指令或乙方加有異議,但甲方代表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乙方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而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對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甲方代表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圖紙並履行其它約定的義務。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後24小時內將具體要求、需要的理由和遲誤的後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後48小時內不予答覆,應承擔由此造成的追回合同價款,並賠償乙方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甲方代表易人,甲方應於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後任繼續履行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 委託監理。本工程甲方委託監理,應與監理單位簽訂監理合同。並在本合同協議條款內明確監理單位、總監理工程師及其應履行的職責。本合同中總監理工程師和甲方代表的職責不能相互交叉。
非經甲方同意,總監理工程師及其代表無權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義務。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的事件時,總監理工程師應作出公正的處理。爲保證施工正常進行,甲乙雙方應尊重總監理工程師的決定。對總監理工程師的決定有異議時,按協議條款的約定處理。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接到監理單位通知後應同時通知乙方,後任繼續履行賦予前任的權利和義務。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十條 施工組織設計及進度計劃。乙方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日期,將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應按協議條款約定的時間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逾期不批覆,可視爲該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已經批准。乙方必須按批准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展與進度計劃不符時,乙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後執行。
第十一條 延期開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時開工,應在協議條款約定的開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7天內答覆乙方。甲方代表7天內不予答覆,視爲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應順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順延。甲方徵得乙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後,可要求推遲開工日期,承擔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
第十二條 暫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確有必要時,可要求乙方暫停施工,並在提出要求後48小時內提出處理意見。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並妥善保護已完工工程。乙方實施甲方代表處理意見後,可提出復工要求,甲方代表應在48小時內給予答覆。甲方代表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乙方復工要求後48小時內未予答覆,乙方可自行復工。停工責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擔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停工責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時作出答覆,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認爲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工期延誤。由於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甲方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甲方不能按協議條款的約定提供開工條件;
2.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
3.一週內,非乙方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工程未按時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後7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向甲方代表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後7天內予以確認、答覆,逾期不予答覆,乙方可視爲延期及要求已被確認。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協議條款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後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乙方按協議修訂進度計劃,報甲方批准。甲方應在7天內給予批准,併爲趕工提供方便條件。提前竣工協議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提前的時間;
2.乙方採取的趕工措施;
3.甲方爲趕工提供的條件;
4.趕工措施的追加合同價款和承擔;
5.提前竣工受益(如果有)的分享。
四、質量與檢驗
第十五條 工程樣板。按照協議條款規定,乙方製作的樣板間,經甲方代表檢驗合格後,由甲乙雙方封存。樣板間作爲甲方竣工驗收的實物標準。製作樣板間的全部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六條 檢查和返工。乙方應認真按照標準、規範、設計和樣板間標準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檢查檢驗,爲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並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員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擔因自身原因導致返工、修改的費用。因甲方不正確糾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甲方承擔。
第十七條 工程質量等級。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或專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的合格條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質量達到優良標準,應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價款,對工期有影響的應給予相應的順延。
第十八條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協議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乙方自檢合格後,在隱蔽和中間驗收48小時前通知甲方代表參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檢記錄、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
第十九條 重新檢驗。無論甲方代表是否參加驗收,當其提出對已經驗收的隱蔽工程重新檢驗的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並在檢驗後重新隱蔽或修復後隱蔽。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乙方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
第三十五條 爭議
35.1 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六條 違約
36.1 違約的處理:
36.2 違約金的數額:
36.3 損失的計算方法:
36.4 甲方不按時付款的利息率:
第三十七條 索賠
第三十八條 安全施工
第三十九條 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
第四十條 不可抗力
40.1 不可抗力的認定標準:
第四十一條 保險
第四十二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
第四十三條 合同生效與終止
43.1 合同生效日期:
第四十四條 合同份數
44.1 合同副本份數:
44.2 合同副本的分送責任:
44.3 合同制訂費用: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鑑(公)證意見:
經辦人:
鑑(公)證機關(蓋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