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租地合同模板彙總10篇

隨着時間的推移,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租地合同10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關於租地合同模板彙總10篇

租地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爲了活躍我村民組經濟,使村民得實惠。村組決定將在姜垌村民組寨南(崗莊村寨子南面)40畝承包地,(西至周莊二隊地邊,北至崗莊寨牆,東至大路邊,南至大路邊)租給乙方使用,乙方在合法的情況下,可以在這塊地上種植各種花草及作物,

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場地條件:

甲方租給乙方的用地是可耕地,有機井一眼。不會因天氣乾旱而造成糧食欠收,無論在此地做什麼都有得天獨厚的條件。在租用期內歸乙方合法經營範圍使用,承包期限爲: 年。日至月 日。 二、付款方式:每畝租金 元,每10年合計爲 元。 畝地10年的租金合計爲 /租金在雙方簽訂合同時一次付清(人民幣:元)。

三、甲方給予乙方提供水電的方便,有義務幫助乙方解決相關的事宜.

四、如遇國家徵佔地時,徵地費歸甲方所有,這時甲方

須退還乙方未到期的剩餘期租金,乙方的地上附着物歸乙方、補償款歸乙方所有,相關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五、違約責任:合同期滿後,如果乙方還需繼續承包,甲乙雙方另立協議,土地租金根據當時情況商定。如果甲方不與乙方另立協議,乙方在承包土地上的建築物歸乙方所有,此合同終止。

六、不得以任何手段或名目轉租他人。更不得在此土地上搞大型建築。

七、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年 月 日

租地合同 篇2

土地租賃合同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土地的位置

甲方自願將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塊土地租賃給乙方,該塊土地面積共____畝,四至詳見附圖。

二、 土地用途及承租形式

土地用途爲________。

三、 土地的承租經營期限

該地承租經營期限爲___年,自___年_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止。

四、 承租金及交付權利與義務

該土地的租金爲每年每畝人民幣800元,年租金計___元,如租賃地塌陷,導致不便澆灌種植或上水浸泡40天以上,可免除此部分的地租金,並通過雙方認可的手續作爲合同的附件。其餘部分待7月1日(麥收後)10日內付清。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1)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租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2)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3)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複發包該地塊。

乙方:(1)享有該承租土地上的使用權。

(2)享有國家規定的優惠政策。

(3)享有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

(4)乙方有權租賃土地上建設臨時性建築。

(5)乙方可在承租土地上建設有關生產、生活設施。

(6)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六、租賃土地的轉租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遵照自願、互利的原則,可以將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轉包給第三方。

2.轉包時要簽訂轉包合同,不得擅自改變原來承租合同的內容。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人員的變更,如果一方不經另一方同意的情況下,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強制徵用該土地,地上附着物補償歸乙方所有,土地補償歸甲方所有,末到期部分的租金由甲方退還乙方。國家如有對乙方的其他補償,仍歸乙方所有。

5.如甲方重複發包該地塊或其他行爲,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租賃土地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期滿,租賃土地非甲方收回自用,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30日內簽訂未來承租合同。

八、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視爲違約。違約應按總承 租金額的20%支付對方違約金,並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

成的實際損失。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乙方未通過甲方同意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九、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該承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

(簽字):

乙方:

(簽字);

簽訂日期: 年月日

租地合同 篇3

出租方:身份證號:(簡稱甲方) 承租方:身份證號: (簡稱乙方)

爲了明確甲、乙雙方在土地租賃過程中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租地情況

甲方該土地的具體位置位於雲南省曲靖市羅平縣羅雄鎮環鬆街租賃期限爲年,自20xx年1月20日 至20xx年1月20日止,租憑期間使用權爲承租方(簡稱乙方),租金爲承租方搭建鋼屋架房爲4年租金。

二、甲方的義務

甲方承諾對本合同第一條所指土地有合法的使用權並有權出租給乙方使用(用來建造廠房及),如有違反,甲方應將所收的全部租金退還,並賠償乙方因對該塊土地的投資而產生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固定資產、廠房及相關設備等。

甲方應保證本宗土地上的水、電、暖等基本設施完整,並幫助乙方協調同水、電、暖的提供方的有關事宜,但具體收費事宜由乙與水電暖的提供方協商,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的義務

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須進行合法經營,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四、乙方租用期間,有關市容環境衛生、門前三包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國家行政收費,按有關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負擔。

五、乙方在租賃期間因生產經營所發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六、租賃期限滿後,乙方有優先的承租權,且租金優惠同等位置地塊的_______%到_______%。如乙方不再續約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後_______日內,乙方應向甲方辦理交接手續,交接時乙方應保證工作人員撤離、將屬於自己的設備騰清,並將租賃範圍內的垃圾雜物等清理乾淨。

七、甲方保證乙方於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日內進駐該塊土地。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

未能按時進入,逾期交納租金在_______日以內,甲方應向支乙方付總租金日_______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_______日,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總租金_______的違約金。

八 、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九、在租賃期限內,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規劃建設,致使雙方解除合同,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有關部門按照北京市的有關規定進行補償外,甲方還應退還未到期部分的租金。

十、爭議解決方式

如雙方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 如雙方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羅平縣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並公證後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租地合同 篇4

甲方:(租賃)XXX

乙方:(承租)XXX

爲保護耕地租賃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利益,規範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種植經營行爲,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合同。

第一條 耕地的使用管理

爲對耕地進行科學、合理、統一、嚴格管理,甲方對乙方租賃的全部耕地屬於基本農田,在國家的基本農田保護制度下,允許乙方自主決定種植品種和耕種方式,乙方不得進行與農業種植無關的產業。

第二條 租賃面積、位臵

甲方租賃給乙方耕地位於東埠茶溝以北,總面積約3畝。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時間共 年,從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遇國家的政策性調整,另行議定。

第四條 租賃費用的數額和繳納方式

按照先繳費後使用,一年一交,二年一議價的方式繳納租賃費,租賃費頭兩年每年租金20xx元,於每年 月 日前將下一年租賃費以現金方式全部結清。乙方一次性補償給甲方20xx年的投資元。二年重新議價時,如租地價格不能達成一致,甲方有權收回租賃的土地。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承包所有耕地行使租賃權、監督權。

2、有權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約定經營的耕地。

3、制止乙方實施損害耕地資源和其它資產的行爲。

4、依據租賃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收取租賃費。

5、在租賃期終止後,有權提出新的租賃標準,選擇確定新的承租方。

6、耕地租賃期間,國家各類惠農支農政策以甲方作爲受益主體。

7、維護乙方相關合法權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對租賃的耕地資源經營使用和收益的權利。如在租賃期內對所租賃的耕地進行了基本農田改造,對改造形成的資產如電網、水利設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設的,在租賃合同到期後享有處臵權。

2、乙方對耕地可依據市場需求,自主安排生產經營方式。

3、租賃期內不得對耕地進行流轉,在租賃期滿後,同等條件下,對原租賃的耕地有繼續租賃的優先權。

4、按本合同的約定繳納租賃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間,除合同約定和國家、省、市政策調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如有違約,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的經濟損失,當事人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分別承擔相應的違約

責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雙方無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確有必要變更或解除的,可以經雙方協商後,按照法律程序變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自行承擔或雙方協商解決。

2、乙方違約不按時繳納租賃費的,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

3、乙方違約私自對耕地進行流轉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乙方有違反國家、省、市政府耕地管理政策行爲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七條 解決爭議的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調解或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其它事項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字蓋章): 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租地合同 篇5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爲了發展高效農業,搞活流通,在平等互利,雙方自願的原則下,甲方自願把垃圾地租給乙方作爲練車基地。 爲了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用範圍:

甲方願把1畝1分地基地租給乙方使用, 共約1.1畝。

二、租用年限:

租用年限爲 5 年,從20xx年4月1日至 20xx年4月1日止。

三、租金約定:

每年爲人民幣: (¥: 元)

四、交租形式:

第一年在4月2日前交清全部地租,第二年開始,每年4月2日付清當年全部地租。如有違約,按所有經濟損失的雙倍賠償。

五、 甲方的權益及義務:

1、甲方有權督促雙方履行合同義務,甲方必須在合同簽訂之日起4月1日前清理地面附着物,交地給乙方作備耕工作。另甲方在4月1日內未能將土地交給乙方使用,乙方

有權向甲方提出將租賃期天數延後。

2、甲方保證所出租的用地權屬清楚,如因權屬問題造成乙方的損失,甲方要負全部責任。

六、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有權監督雙方履行合同義務。

2、乙方須如期繳納租金,如有違約超過三個月後繳納租金,甲方 有權終止合同並收回基地的所有財產。

3、乙方不能改變田地的用途,作其它開發。

4、乙方只負責產品後的稅費。

5、乙方要遵守鄉(村)規定合約。

6、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債務與甲方無關。

7、合同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續租優先權。

8、本合同一經雙方簽字即時生效。

9、合同生效之日起,在不影響甲方農作物的前提下,乙方有權做 前期的土地平整規劃工作。甲方應予以配合。

10、在合同期內,乙方在不改變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可轉讓經 營權,但第三方仍然享有本合同權利和義務。

11、乙方租期滿後,必須做好地上種植物的清理工作。在租地 合同期滿前六個月,乙方交清土地保證金每畝100元,如乙方不清理種植物,甲方有權沒收保證金。但乙方清理種植物 時(標準的種植物沒有再生力)甲方必須 3 天內如數退還保證 金。

七、其他約定:

在合同期內,如遇特殊的、較大定的自然災害時,雙方共 同協商地租支付方法,地租租金元不變,支付時間共 同協商。 如遇國家徵用土地, 於甲方無關。

八、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經協商後簽訂補充合同與本合 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上條款及權利、義務,雙方須共同遵 守,如違約合同,違約方要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租地合同 篇6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爲了明確甲、乙雙方在土地租賃過程中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租地情況

甲方將位於 市 村東2畝土地的使用權出租給乙方使用。該塊土地的具體位置(即四至)爲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大小爲 畝, 長 米,寬 米 ,形狀爲 形。

二、租期

租賃期限爲20,自20xx年2月1日 至20xx年2月28日止,年租金 元,租金共計 萬元整(元)。

三、甲方的義務

甲方承諾對本合同第一條所指土地有合法的使用權並有權出租給乙方使用(用來養殖),如有違反,甲方應將所收的全部租金退還,並賠償乙方因對該塊土地的投資而產生的損失。

四、乙方的義務

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須進行合法經營(用來養殖),否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使用權,終止合同。

五、乙方租用期間,有關各種收費,按有關規定由乙雙方各自負擔。

六、乙方在租賃期間因生產經營所發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七、租賃期限界滿後,乙方有優先的承租權,且租金優惠同等位置地塊的 %到%。如乙方不再續約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後2個月內,乙方應向甲方辦理交接手續,並將租賃範圍內的垃圾雜物等清理乾淨。

八、經甲乙雙方商定,租金的交納於本合同生效後每年1至2月由乙方支付給甲方每年租金,即——元。如逾期交納租金在——日以內,乙方除應補交所欠租金外還應向甲方支付年租金日——- 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 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的違約金。

九、甲方保證乙方於本合同生效後——日內進駐該塊土地。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未能按時進入,逾期交納租金在——日以內,甲方應向支乙方付總租金日———— 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日,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總租金————的違約金。

十、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十一、在租賃期限內,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規劃建設,致使雙方解除合同,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有關部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補償外,甲方還應退還未到期部分的租金。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如雙方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 如雙方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三、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地合同 篇7

甲方:(租賃)XXX

乙方:(承租)XXX

爲保護耕地租賃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利益,規範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種植經營行爲,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合同。

第一條 耕地的使用管理

爲對耕地進行科學、合理、統一、嚴格管理,甲方對乙方租賃的全部耕地屬於基本農田(山地),在國家的基本保護制度下,允許乙方自主決定種植品種和耕種方式,乙方不得進行與農業無關的產業。

第二條 租賃面積、位置

甲方租賃給乙方耕地位於____,總面積約____畝。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時間共 年,從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遇國家的政策性調整,另行議定。

第四條 租賃費用的數額和繳納方式

按照先繳費後使用,一年一交的方式繳納租賃費。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承包所有耕地行使租賃權、監督權。

2、依據租賃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收取租賃費。

3、維護乙方相關合法權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對租賃的耕地資源經營使用和收益的權利。如在租賃期內對所租賃的耕地進行了基本農田改造,對改造形成的資產如電網、水利設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設的,在租賃合同到期後享有處置權。

2、乙方對耕地可依據市場需求,自主安排生產經營方式。

3、在租賃期滿後,同等條件下,對原租賃的耕地有繼續租賃的優先權。

4、按本合同的約定繳納租賃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間,除合同約定和國家、省、市政策調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如有違約,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的經濟損失,當事人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分別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乙方有違反國家、省、市政府耕地管理政策行爲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七條 解決爭議的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調解或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其它事項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字蓋章): 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

簽訂時間:

年 月日

租地合同 篇8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爲保護耕地租賃合同甲、乙雙方在土地使用權租賃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規範土地使用權出讓後生產經營活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租地情況

甲方(代表全家人)將位於沂南縣銅井鎮燕子湖村西南1.7畝土地的使用權出租給乙方使用。該塊土地的面積大小爲1.7畝,土地性質爲農村按人口分的耕地,三十年不動,目前還剩15年,目前地裏種植小麥,租賃期從割完麥子算起(大約從20xx年6月1日),北面地頭有房屋一座,按總價800元一次性轉讓給乙方,土地具體位置見附圖

二、租期

租賃期限爲14.5年,自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6月1日止,年租金300元/畝,租金共計:300元/畝*1.7畝*14.5年=7395元整。

房屋一座:800元

總價:7395+800=8195元整(大寫:捌仟壹佰玖拾伍元整)

三、付款方式:本合同甲乙雙方簽訂生效後,乙方一次性付清合同金額。甲方出具收到條爲依據。

四、甲方的義務

甲方(代表全家人)承諾對本合同第一條所指土地有合法的使用權並有權出租給乙方使用(用來種植或養殖等農業生產經營活動),如有違反,甲方應將所收的全部租金退還,並賠償乙方因對該塊土地的投資而產生的損失。因本地塊是農村按人口分的耕地即爲農村所說的“口糧田”,按國家的政策要頒發“農村土地使用權屬證明”(暫按此名稱),如頒發後此地塊的土地使用權證應歸乙方,甲方不得用該證爲抵押或轉讓等違反本合同的行爲。如違反此規定,甲方將所得收入的5倍賠償給乙方。

如頒發“農村土地使用權屬證明”後,甲方應給交給乙方或複印給乙方作爲本合同附件,特此說明。

五、乙方的義務

乙方承租本宗土地必須進行合法經營,用來種植或養殖等農業生產經營活動。

六、乙方在租賃期間因生產經營所發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七、租賃期限界滿後,乙方有優先的.承租權。

八、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九、在租賃期限內,因不可抗拒的原因或者因城市規劃建設,致使雙方解除合同,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有關部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補償外,甲方還應退還未到期部分的租金。

十、協議的變更或解除:

(1)如因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發生變化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繼續履行將影響甲、乙雙方合同目的的實現。

(2)如因政府徵用土地造成的協議變更,政府賠償乙方一定的青苗費用,待乙方清理完後甲方纔能將土地徵出。

十一、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按期交納租金,甲方可按欠款金額收取500%違約金。

(2)如甲方違反約定義務,需向乙方支付標的金額的500%違約金。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如雙方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土地所在地沂南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如雙方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沂南縣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月日年月 日

租地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爲保護耕地租賃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利益,規範耕地管理和種植經營行爲,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合同。

第一條。 耕地的使用管理

乙方不得進行與農業種植無關的項目,允許乙方自主決定種植品種。

第二條。 租賃位置和麪積

乙方承租甲方土地共計 畝。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時間共計 年,自 年 月日 到 年月 日。如遇國家政策調整,另行議定。

第四條租賃費用的數額及繳納方式

按照先繳費後使用的原則,於每年的月 日繳納。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對承包所有耕地行使租賃權、監督權。

2。 有權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約定經營的耕地。

3。 制止乙方實施損害耕地資源和其它資產的行爲。

4。 依據租賃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收取租賃費。

5。 耕地租賃期間,國家各類惠農支農政策以乙方作爲受益主體。

6。 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依法享有對租賃的耕地資源經營使用和收益的權利。在租賃期內有權對農田,利和電網的改造,在合同期結束後享有處置權。

2。 乙方對耕地可依據市場需求,自主安排生產經營方式。

3。 在租賃期滿後,同等條件下,對原租賃的耕地有繼續租賃的優先權。

4。 按本合同的約定繳納租賃費。

第六條.違約責任

在租賃期間,除合同約定和國家,省,市政策調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如有違約,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的經濟損失,當事人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分別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雙方無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確有必要變更或解除的,可以經雙方協商後,按照法律程序變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自行承擔或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解決爭議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調解或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其它事項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簽訂時間 年 月日

租地合同 篇10

甲方:(租賃)

乙方:(承租)

爲保護荒地、耕地租賃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法利益,規範荒地、耕地管理和承包地種植經營行爲,按照生態優先、優化種植結構,發展避災高產、優質高效、標準化生產、產業化經營的現代生態農業的原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合同。

第一條 荒地、耕地的使用管理

爲對荒地、耕地進行科學、合理、統一、嚴格管理,甲方對乙方租賃的全部荒地允許自主經營。

第二條 租賃面積、位置

甲方租賃給乙方耕地位於樂山市市中區 ,總面積約畝,四至界限分別爲(以實際標註爲準)。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時間共年,從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如遇國家的政策性調整,另行議定。

第四條 租賃費用的數額和繳納方式

按照先繳費後使用,一年一交的方式繳納租賃費,租賃費頭叄拾年每年元/畝,於每年 月 日前將下一年租賃費以現金方式全部結清, 年至 年租賃費爲 元/年、畝。

租賃期間乙方全部投入 種植地的,甲方不增收租賃費,如國家、地方投入配套建設的按實際情況適當增收租賃費,具體費用增收事宜由補充合同約定。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承包所有荒地、耕地行使租賃權、監督權。

2、有權收回乙方不按合同約定經營的耕地。

3、制止乙方實施損害耕地資源和其它資產的行爲。

4、依據租賃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收取租賃費。

5、在租賃期終止後,有權提出新的租賃標準,選擇確定新的承租方。

6、耕地租賃期間,國家各類惠農支農政策以甲方作爲受益主體,但龍泉驛區政府另有規定的除外。

7、維護乙方相關合法權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對租賃的耕地資源經營使用和收益的權利。如在租賃期內對所租賃的耕地進行改造,對改造形成的資產如森林、房屋設施等由乙方全部投入建設的,在租賃合同到期後享有處置權。

2、租賃期內不得對荒地、耕地進行流轉,在租賃期滿後,同等條件下,對原租賃的耕地有繼續租賃的優先權。

3、按本合同的約定繳納租賃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在租賃期間,除合同約定和國家的政策調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如有違約,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的經濟損失,當事人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分別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因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甲乙雙方無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確有必要變更或解除的,可以經雙方協商後,按照法律程序變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自行承擔或雙方協商解決。

2、乙方違約不按時繳納租賃費的,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

3、乙方違約私自對耕地進行流轉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4、乙方有違反國家、自治區及管理區耕地管理政策行爲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同時交由農業執法部門依法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乙方如果在規定期限內(7日內)不能辦理相關的企業規範註冊手續,在取消租賃資格的同時,按所繳納保證金的10%收取違約手續費。

6、乙方如果在二年內不能達到區現行生態農業示範標準的,年租賃費按正常標準上浮30%收取。

第七條 解決爭議的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調解或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其它事項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字蓋章):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

簽訂時間: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