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版居間合同範本

合同作爲一種民事法律行爲,是當事人協商一致的產物,是兩個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協議。只有當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法律約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從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約束力。下面小編收集了有關居間合同範本,供大家參考。

最新版居間合同範本

篇一:居間合同範本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居間人: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年___月___日

第一條 委託事項及具體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居間期限:從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第三條 報酬及支付期限: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報酬爲促成合同成立金額的___%或者(大寫)___元。委託人應在合同成立後的___日內支付報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人不得要求支付報酬。

第四條 居間費用的負擔: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負擔;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委託人應向居間人支付必要費用(大寫)___元。

第五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1.當事人就解除合同協商一致;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3.在委託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主要義務;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義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爲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第六條 委託人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居間人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一)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委託人(章):      居間人(章):    鑑(公)證意見

居民身份證號碼:    居民身份證號碼: 經辦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鑑(公)證機關(章) 賬號:

篇二:居間合同範本

簽訂地點:

委託方:

居間方:

依照國家法律、法規有關規定,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居間方接受委託方的委託居間交易本合同指定礦權,訂立本合同。

一、委託事項:

委託方指定乙方爲獨家居間人,交易本合同指定礦權。

二、居間期限:

本合同居間期限爲自 年 月 日起至礦權交易完成(不少於180個工作日)。

三、居間事項:

居間方爲委託方提供媒介服務,撮合委託方與礦權賣方達成礦權交易。

四、本合同礦權委託交易底價爲人民幣 圓整(¥ 元)

五、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委託方的權利義務

1、提交全部與礦權交易的資證文件;

2、居間方在接受委託期間,委託方不得自行交易或委託第三方交易本合同約定的礦權;

3、委託方在合同生效後,爲儘快促成交易成功,委託方應積極配合居間方的工作,對居間方活動不得任意干涉;

4、委託方如實提供有效的通訊地址、聯絡方式;如通訊地址、聯絡方式變更後,應及時通知居間方,否則造成不良後果由委託方自行承擔。

(二)居間方的權利義務

1、居間方爲委託方提供準確、真實的礦權媒介信息; 2、居間方爲委託方提供與賣方交易的撮合服務;

3、居間方不爲委託方和賣方作任何明示或暗示擔保。礦權交易雙方發生糾紛,由雙方自行解決;

4、居間合同期間,賣方確定後,居間方應及時通知委託方簽訂《礦權交易合同》。

六、居間事務完成及酬金結算、支付方式

1、居間方促成委託方與賣方簽訂《礦權交易合同》時,即爲居間行爲完成;

2、居間酬金的計算方法:

酬金金額=礦權交易合同總金額×5% 3、酬金的支付方法: (a)自委託方與居間方簽訂《礦權交易居間合同》之日起 3 個工作日內,委託方須向居間方支付委託酬金人民幣 圓整(¥ 元),作爲居間合同履約保證金。

(b)自委託方與賣方簽訂《礦權交易合同》之日起 10 個工作日內,委託方須向居間方支付委託酬金總額的 80 %.

(c)待礦權完成移交手續後 10 個工作日內,委託方向居間方支付結餘的委託酬金。

4、通過居間方成功完成委託方委託項目交易的,履約保證金應包計在委託酬金內;如居間方未完成委託方委託,代理方在委託工作結束後 10 個工作日內將履約保證金扣除。

居間本合同委託礦權所產生的相應費用後,將剩餘款項返還委託方。

七、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委託方與居間方協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

八、違約責任

(一)委託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爲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

1、居間期間,委託方單方面終止合同或自行、委託第三方交易礦權的,應按照合同約定將礦權交易價10%作爲違約金支付給代理方;

2、在居間期間內或居間期限屆滿後,委託方及其關係人(指包括但不僅限於委託方的直系或旁系親屬、朋友、同事等)私下自行與第三方交易該礦權項目時,需經過居間方最終確認“此第三方(即真正的買受人)是否是居間方客戶”,若是,委託方仍應按照合同約定將委託礦權交易底價的10%作爲違約金支付給代理方;

3、在居間期間期限內,在居間方將委託礦權交易並代委託方支付賣方預付款或定金後,如委託方反悔,應按照合同約定委託礦權交易底價的.10%作爲違約金支付給居間方;

4、委託方隱瞞委託方狀況,由此與賣方產生的法律糾紛,致礦權無法交易。由委託方承擔一切責任,與居間方無關。同時,委託方應按照合同約定委託礦權交易底價的10%作爲違約金支付給代理方;

5、不按合同約定向居間方支付委託酬金的。

如有以上情況出現,委託方需按本條款之約定支付違約金,如拒付,居間方有權通過訴訟向委託人追償。此時,委託方除承擔違約金外還需承擔訴訟費、律師費等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

(二)代理方有以下情形的,應自行承擔責任:

1、居間方超越居間權限向賣方做出承諾的,因此導致的後果由居間方自行承擔。

九、合同附件

委託方在本合同存續期間所簽訂的《委託交易礦權信息表》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十、解決爭議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的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十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複印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委託人:(簽章) 居間人:(簽章)

身份證/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通訊地址:

簽訂日期:年 月聯繫電話:通訊地址;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日

篇三:居間合同範本

甲方(出售方):張三

乙方(買受方): 李四

丙方(居間方):北京怡然居客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在丙方居間服務下,甲乙雙方於x 年x 月x 日簽訂了編號爲xxxxxx 的《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以下簡稱《買賣合同》),涉及房屋地址爲:坐落在豐臺區風荷曲苑18號樓3單元205號 。

第一條信息確認

1、甲方已對乙方的身份信息和購房資格情況進行了必要的審覈確認,接受乙方作爲房屋的買受方。

2、乙方對房屋進行了實地查驗,對房屋本身現狀及權屬情況均已瞭解並認可,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房屋產權證明】、【土地使用權證明】、【產權人身份信息】、【產權人的委託授權書】、【其他】 以上所有涉及 資料進行了審覈。

第二條居間服務確認

本合同的內容均爲甲乙丙三方自願真實的意思表示。甲方確認丙方已按其委託銷售併發布房屋銷售信息;乙方確認丙方已按其要求向其提供房源,並帶其查看了房屋;甲乙雙方確認丙方已提供訂立買賣合同的信息和機會,並確認丙方協助甲乙雙方訂立了房屋地址爲 的房屋《買賣合同》。

第三條居間服務費

1、甲方向丙方支付居間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_× 元整( _× 元)。

乙方向丙方支付居間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伍仟 元整( 5000 元)。

2、甲乙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合同時,甲方所售房屋不存在任何可以對交易造成實質影響的未披露情形,甲乙雙方簽訂《買賣合同》後,甲乙雙方均認可本合同第2條約定的丙方居間服務已完成。甲乙雙方應於簽訂《買賣合同》當日向丙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居間服務費。

第四條權利義務

1、丙方有權接受甲方售房委託;丙方有權接受乙方委託購買房屋,並帶看房屋;丙方應爲甲乙雙方提供訂立買賣合同的信息和機會;丙方協助甲乙雙方訂立買賣交易合同。

2、丙方在提供居間服務過程中如實向委託人陳述其所獲知的關於交易房屋的相關信息,不得有故意隱瞞和誤導。但基於丙方爲民事主體,對於交易房屋及交易對象的資質情況,丙方只能進行形式審查,僅根據從業經驗進行判斷與預測,不作爲丙方約束性義務。有關交易房屋的實際情況,以房屋登記主管機關作出的書面文件爲準,甲乙雙方需按照丙方的要求進行相關查驗;有關交易對象的資質及資信能力,有賴於甲乙雙方自行判斷,丙方不對交易任何一方的資信及資質承擔任何責任。

3、甲乙雙方有如實向丙方及交易辦理機關提供房屋交易資料的義務,丙方有審查雙方提供資料的義務,但丙方該審查義務只限於形式審查,提供資料方應對資料的真實及有效性負責。

4、甲乙雙方共同授權丙方辦理房源覈驗、購房資質覈驗、網籤及註銷手續、資金監管、資金存管、物業交驗等手續;甲乙雙方在履約過程中對授權事項提出中止或終止,需向丙方出具書面告知書,如因此導致丙方不能履行授權事項,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甲乙雙方認可網籤合同價格以《買賣合同》銷售價爲準,甲乙雙方另有約定的,需簽署書面補充協議,並自行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第五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利用丙方所提供信息、條件、機會等,私自或另行通過其他居間方簽署《買賣合同》,甲乙雙方除應向丙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居間服務費之外,還應當向丙方承擔居間服務費20%的違約責任。

2、甲乙雙方或一方延遲向丙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居間服務費,該延遲方除應向丙方支付居間服務費外,每逾期一日按未付款的2%的標準向丙方支付遲延違約金;延遲超過5個工作日的,丙方有權暫停辦理該房屋買賣合同約定的後續協助事項,並不承擔因此導致的任何責任,上述責任及交易中已經發生的費用由延遲向丙方支付費用的一方承擔。

3、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或《買賣合同》的約定,導致丙方不能繼續協助其辦理買賣交易後續事項的,丙方不承擔責任,且丙方有權收取本合同約定的居間服務費用和交易中已經發生的費用。如已交付的,丙方無須退還,如支付居間服務費方爲守約方,支付方可向違約方追償該筆費用。如未交付的,丙方有權利通過包括但不限於法律途徑催促支付義務方支付居間服務費。

第六條爭議解決

與本合同相關的任何爭議,三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七條其他

1、本協議書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如丙方未蓋章對丙方不生效,但並不影響本合同中關於甲乙雙方權利義務約定的效力。

2、除本合同另有約定或三方協商一致外,各方不得擅自單方解除或變更本協議。

3、三方同意,任何口頭承諾、未經本人簽字或加蓋公章的任何書面承諾及合同條款的變更等行爲均不產生法律約束力。

甲方(簽章): 張三    乙方(簽章): 李四

代理人(簽章):      代理人(簽章):

x 年x 月x 日x           年x 月x 日

丙方:北京怡然居客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丙方經紀人:

經紀人註冊號:

丙方經紀人:

經紀人註冊號:

x 年x 月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