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買賣合同模板8篇

現今社會公衆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買賣合同8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實用】買賣合同模板8篇

買賣合同 篇1

甲方:aaaaaaaa 乙方:ccccccc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理》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參照《建築工程施工合同》文本,根據甲方施工生產需要,爲確保工程質量,加快工程進度,在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得到落實的同時,降低工程成本,提高企業的綜合經濟效益。爲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責任和義務,經雙方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前提下,共同擬定以下條文,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況:(詳見勞務承包合同) 二、承包形式、內容、結算單價:

1、承包形式:本工程採用建築面積包乾形式結算,建築面積計算規則按[GB/T50353—20xx]規範執行。

2、承包合同和承包單價包乾範圍:

(1)工程所需週轉材料(鋼管、扣件、架板、各種型號的模板、密目網、兜網、U型卡、蝴蝶卡等)的租賃、運輸以及損耗,木板、木枋、層板等所有模板的費用。具體詳見《項目材料管理協議》。

(2)現場所有發生的安全文明施工(包括所有臨邊洞口防護、防砸棚、圍牆內地坪硬化、綠化以及達到省標準化文明工地的其他工作人工費);因現場需要臨時設施的多次搭拆,根據規劃和甲方要求乙方負責搭建的臨時用房人工費。

(包括圍牆內的所有臨設,除原有兩棟辦公樓、食堂、衛生間外的所有臨設)。 (3)安全文明施工:施工現場及辦公區、生活區及施工場地周邊環境設專職保潔員不得少於3人,負責清潔衛生、車輛進出沖洗,並設置保衛。安全帽、牀上用品服飾同一。每車次設6-8名工人負責材料進出場上下車、轉運、堆碼整齊、標化工地的創建等全部工作,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支付。甲、乙雙方每天專人檢查文明施工,達不到工完場清、工完料盡的處200元—20xx元/次的處罰。

(4)凡需文明施工用工性質,均包括在文明施工費內,不另計算。 (5)乙方所有人員的住宿包括食堂由乙方自行負責解決(包括修建臨設的所有材料費和人工費)。其宿舍和食堂管理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符合公司、項目的宿舍管理制度。

(6)除塔吊、施工電梯整體提升架以外的所有小型機械(包括門字架、攪拌機、澆砼用布料機等所有小型機械)。

(7)所有進出場材料的裝卸費用,如鋼材用汽車吊卸料,汽車吊費用甲、乙雙方各承擔50%。

(8)所有工護具及低值易耗材料(凡不構成工程實體的所有易耗材料,包括塑料導管、拉片、對拉螺桿、鋼絲網、鋼板網)。

(9)二級配電箱以外的所有用電線路及照明設施由乙方承擔。用電線路均採用膠導線或電纜,地下室採用36V以下的低壓線路,採用三相五線制。 (10)自然災害、政府行爲造成的停工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因甲方原因造成施工現場整體停工(無任何工作面),周材(包括架管、扣件、架板)按實際租賃數量×租賃單價×停工天數計算賠償,其它損失由乙方自行解決。甲乙雙方必須盡全力處理停工後的各種工作,儘量減少損失。

(11)構造柱、牆拉筋植筋,以及所有的工程措施植筋,植筋費用包括在合同內。

3、結算單價:

按建築面積包乾單價執行,總價: 元/m2。

4、付款方式:

三、勞務公司每次收取費用應出具正規發票(材料費可開材料發票、機械費可開機械發票)。

四、其它事項詳《住宅樓勞務承包合同》和《材料管理協議書》。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委託代理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甲方駐現場負責人: 乙方指定收料人員:

乙方現場負責人:

二OO七年月

買賣合同 篇2

甲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職業: 工作單位:

住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乙方: 姓名 身份證號碼 : 職業: 工作單位:

住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鑑於:

1、甲方單位現準備在 通過集資建設樓房,甲方根據其單位的規定,具有參於建房的資格。

2、甲方願意將其單位本次建房的資格轉讓於乙方。

3、乙方同意以甲方名義向甲方單位繳納集資建房款。

4、甲方同意收取乙方繳納的集資款項,並以自身的名義向其單位繳納,若單位同意由乙方名義繳納,則乙方有權自行繳納集資款項。

5、甲方確認以其名義取得的本次集資建房房屋產權屬於乙方所有。

6 、自簽訂本協議之日起至房屋產權過戶於乙方名下期間,甲方只是該集資房的名義產權人,乙方爲此房屋的實際產權人

爲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以達上述目的,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取得位於 集資建臨街商住樓房的房屋產權特簽訂以下協議:

第一條:集資房屋的基本情況及產權實際人約定

1、甲方單位集資建設的房屋坐落於 ;甲方依據其單位的規定,可通過集資建房取得位於第_________層, 房屋結構爲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的產權。

2、自協議簽訂之日始,乙方即爲上述第1款約定房屋的實際產權人。

第二條:集資款項繳納

1、甲方根據其單位集資建房的要求,收取乙方的房屋集資建設款項,在收取每筆集資建房款時應向乙方出具相應數額的書面收據,並按其單位要求及時繳納於該單位;在繳納每筆集資款項後,應在繳納當日向乙方交付該單位開具的收款憑證原件。

2、若甲方單位同意由乙方名義繳納,則乙方有權自行繳納集資款項,取得的交款憑證自行保存。

3、若甲方單位將甲方名下的住房公積金直接扣劃作爲應繳納的集資建房款項時,則在甲方出具單位扣劃證明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與扣劃款項相同數額的資金(該部分資金視同乙方向甲方單位繳納的集資款項)。

第三條、集資建房手續辦理

甲方應按本單位的要求,及時辦理其單位集資建房過程中所需各種手續的辦理工作,及時提交各種資料,以確保不因其疏忽和懈怠而影響乙方取得該房屋的產權。

第四條、集資房屋交付、產權證的辦理和取得

一)房屋交付

若協議約定的房屋建成後,若甲方單位將房屋交付於甲方,則甲方應在其單位交房日即行將該房屋轉交付予乙方。乙方即行行使基於實際產權人對該房屋的所有權益。

二)產權證的`辦理和取得

1、如果甲方單位允許以乙方名義直接取得該甲方名下的集資房屋的產權,則甲方有義務,及時和乙方共同提交單位所需辦理房屋產權予乙方名下的各種文件和資料。

2、如果甲方單位不允許直接將集資房屋的產權辦理至乙方名下,則甲方應在取得該房屋產權證書後,將以其名義取得的房屋產權協助乙方轉讓過戶至乙方名下(該轉讓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3、無論出於何種原因,致該房屋產權暫時無法辦理至乙方名下,在此期間,乙方基於實際產權人仍享有對該房屋的所有權益,甲方不得就此主張任何異議。

第五條、甲方報酬 >

因甲方出讓其單位集資建房名額予乙方,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訂後 分三批給甲方報酬 萬元整,第一批在 第二批 第三批

第六條除集資款外的費用承擔

本協議履行中,甲方除收取因轉讓本次購房資格的報酬 萬元整( )元外。不再向乙方收取除集資款外的任何費用,因辦理房屋產權而發生的各種法定稅、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協議履行中,甲方擅自終止協議,除應退還乙方全部向甲方單位已繳納的集資款和報酬款外,還應向乙方承擔與甲方單位所建設房屋(協議約定的房屋)應繳集資款和收取乙方報酬款項數額相同的違約金。

2、協議簽訂後,乙方無故不履行協議,除有權取回其已交購房款外,無權要求甲方退還已收取的報酬。

第八條 聲明及保證

鑑於本協議履行中,若由於甲方原因致生障礙,對乙方權益影響重大,甲方承諾其簽署本協議時,對此協議的簽署取得了其家庭所有成員的同意,甲方及其家庭成員保證:放棄所有不利於協議履行的主張和權利。

第九條 協議的變更

本協議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協議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爲協議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條 爭議的處理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協議的效力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2、本協議一式四 份,甲方、乙方各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爲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證人:(簽字):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合同 篇3

賣方(甲方):佳木斯東方船務有限公司

買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就船舶買賣事宜達成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一、船舶基本情況

船名:龍貨408 總噸位:480噸

船舶種類:貨輪 淨噸位:268噸

船籍港:佳木斯 總長:56米

航區:B級 船寬:10米

二、所有權

賣方確認擁有本合同下龍貨408輪的全部產權。

三、船價

船價爲人民幣叄拾萬元整。

四、付款

雙方同意在合同簽訂後,立即辦理船舶交接手續,並由賣方向買方移交所有船舶檔案後,由買方將船款一次性支付給賣方。

五、船舶交接

雙方在同江港按船舶現有狀況進行交接。

六、債務

甲方應保證該船在移交前沒有任何船舶優先權、船舶抵押權及其他隨船債務;交船後若因該船移交前的隨船債務而發生糾紛導致的賠償、費用、開支等由賣方承擔。

七、費用判定

交船前,該船發生的各項費用由賣方承擔;交船後,該船發生的各項費用由買方承擔。

八、登記

船舶移交後,賣方應向原船舶登記機關辦理船舶註銷登記;買方應辦理船舶所有權登記。登記費用各自承擔。

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合同約定,如有違約,均需向對方支付船價10%的違約金,並解除本合同。

十、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簽約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 附件

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或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簽字蓋章作爲合同附件,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並採用書面形式作出,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生效日期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以文本標註日期爲生效日期。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簽約地:

賣方(簽章):買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身份證號碼:

或委託代理人 聯繫方式:

買賣合同 篇4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供需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一、商品單價及合同總金額

二、商品質量標準

附商品樣本,作爲合同附件。

三、商品質量由雙方議定。

四、包裝方式及包裝品處理(按照各種商品的不同,規定各種包裝方式、包裝材料及規格。包裝品以隨貨出售爲原則;凡須退還對方的包裝品,應按鐵路規定,訂明回空方法及時間,或另作規定。)

五、驗收方法:由現場施工人員驗收

六、付款方式:簽定本合同即付30%貨款,餘款50待設備進入施工現場後即付,剩餘20%待安裝調試後付清。

七、違約責任

1.需方延付貨款或付款後供方無貨。使對方造成損失,應償付對方此批貨款總價2%的違約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貨或交貨不足數量者,供方應償付需方此批貨款總值2%的違約金。需方如不按交貨期限收貨或拒收合格商品,亦應按償付供方此批貨款總值2%的違約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減合同數量,變動交貨時間,應提前通知對方,徵得同意,否則應承擔經濟責任。

3.供方所發貨品有不合規格、質量或黴爛等情況,需方有權拒絕付款(如已付款,應訂明退款退貨辦法),但須先行辦理收貨手續,並代爲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損失,由供方負責,如經供方要求代爲處理,並須負責迅速處理,以免造成更大損失,其處理方法由雙方協商決定。

4.約定的違約金,視爲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5、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該方當事人的責任。

八、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糾紛,簽訂合同雙方不能協商解決時,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九、合同執行期間,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須經雙方同意,並互相換文或另訂合同,方爲有效。

甲方: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蓋章)

乙方:______(蓋章)法定代表人:____(蓋章)

年月日

買賣合同 篇5

簽定地點:

簽訂時間:年月日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採購概況

採購內容:教學器材。

二、器材總價:5030000元

合同金額人民幣二百零三萬整(¥5030000元)。

本工程在學校儀器招標文件、投標書範圍內採用總價包乾的形式,一次包乾;超出學校招標文件、投標書範圍內的項目若學校需要增加,由雙方協商定價。

三、產品質量及安裝調試要求:

1、乙方須按標準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國家產品質量標準的正品設備,不得以任何理由以次充好,如發現有非正品則乙方以一賠

十。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更改方案。並提供各設備有關品質

證明書,合格證,說明書,相關軟件等資料。

2、乙方所提供合同內設備應保證產品內外包裝完好無損,若不能達到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更換合格產品直至解除合同。由此帶來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3、在簽訂合同後,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負責設備安裝、調試,要求做到佈局合理,佈線規範,便於使用及維護,符合國家有關技術標準。

四、技術標準及質量保證

(1)乙方所供設備均以生產廠家提供的產品技術資料爲技術標準。

(2)乙方保證本項目所供產品均爲合同中指定的產品,且包裝

爲原包裝。產品進場時提供供貨證明,經甲方驗收後進行施工。

五、交貨期限:

合同簽定後 日內交貨(年 月 日交貨, 年 月 日以前乙方按設計要求完成設備安裝。並能投入正常使

用。)

六、售後服務:

1、乙方所提供合同內設備,從驗收之日起,所有產品及零配件質保期按投標書規定辦理。在質保期內,若有產品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免費更換或維修。質保期滿後,設備維修時,乙方按成本費計算。更換的產品必須是新的,且質保期限從當時算起。

2、凡由產品質量問題引起的各類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報修通知後,在4小時內響應,24小時內解決故障,若在24小時內不能排除故障的,則應由乙方提供不低於原設備標準的備用產品保證學校的正常行課。

3、在驗收合格後的三年內,如乙方接到甲方故障報修通知後4小時內沒有響應或24小時內沒有排除故障且沒有提供不低於原設備標準的備用產品保證學校的正常行課,則每出現上述情況一次扣除乙方合同總金額的0.1%作爲對甲方的賠償,直到扣完,所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每次售後服務,均要求有甲乙雙方簽字的書面記錄)。

4、乙方向甲方免費培訓1-2名設備操作管理人員,要求達到能

正確使用與維護本合同的設施、設備。

七、竣工驗收及付款方式:

項目施工安裝、調試完畢,由乙方通知甲方組織驗收,並提供相應完整的驗收資料。乙方自書面通知之日起,10天內由於甲方拖延不驗收視爲工程驗收合格。

八、其他約定事項

九、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嚴格按合同要求按時、按質(即合同要求的設備的規格、型號)、按量完成供貨與安裝調試完畢並交付甲方使用。如有違約,每違約一天,按合同總金額的0.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違約超過10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2、在乙方履行合同後,甲方保證按時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項,如

有違約,每違約一天,按合同總金額的0.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十、本合同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

品質量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條款執行。

十一、合同執行中,若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員會解決,直至提交法院審理。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方執二份(存檔一份,財務一份),乙方執一份,電教站備案一份。

十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十四、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後之日生效。貨款兩清後,合同效力終止。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經辦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六:音樂器材分類

音樂器材分類:

中國樂器:

(1) 吹奏樂器:如笙、蘆笙、排笙、葫蘆絲、笛、管子、巴烏、壎、嗩吶、簫,等。

(2) 彈撥樂器:如琵琶、箏、揚琴、七絃琴(古琴)、熱瓦普、冬不拉、阮、柳琴、三絃、月琴、彈布爾,等。

(3) 打擊樂器:如堂鼓(大鼓)、碰鈴、缸鼓、定音缸鼓、銅鼓、大鑼小鑼、小鼓、排鼓、達卜(手鼓)、大鈸,等。

(4) 拉絃樂器:如二胡、板胡、革胡、馬頭琴、艾捷克、京胡、中胡、高胡,等。 西洋樂器:

(1)絃樂器

(2)木管樂器

(3)銅管樂器

(4)鍵盤樂器

(5)打擊樂器

篇七:消防器材買賣合同

消防器材買賣合同: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供需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一、商品單價及合同總金額

二、商品質量標準

附商品樣本,作爲合同附件。 三、商品質量由雙方議定。

四、包裝方式及包裝品處理(按照各種商品的不同,規定各種包裝方式、包裝材料及規格。包裝品以隨貨出售爲原則;凡須退還對方的包裝品,應按鐵路規定,訂明回空方法及時間,或另作規定。)

五、驗收方法:由現場施工人員驗收

六、付款方式:簽定本合同即付30%貨款,餘款50待設備進入施工現場後即付,剩餘20%待安裝調試後付清。

七、違約責任

1.需方延付貨款或付款後供方無貨。使對方造成損失,應償付對方此批貨款總價2%的違約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貨或交貨不足數量者,供方應償付需方此批貨款總值2%的違約金。需方如不按交貨期限收貨或拒收合格商品,亦應按償付供方此批貨款總值2%的違約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減合同數量,變動交貨時間,應提前通知對方,徵得同意,否則應承擔經濟責任。

3.供方所發貨品有不合規格、質量或黴爛等情況,需方有權拒絕付款(如已付款,應訂明退款退貨辦法),但須先行辦理收貨手續,並代爲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損失,由供方負責,如經供方要求代爲處理,並須負責迅速處理,以免造成更大損失,其處理方法由雙方協商決定。

4.約定的違約金,視爲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5、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該方當事人的責任。

八、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糾紛,簽訂合同雙方不能協商解決時,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九、合同執行期間,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須經雙方同意,並互相換文或另訂合同,方爲有效。

甲方: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蓋章)

乙方:______(蓋章)法定代表人:____(蓋章)

年月日

買賣合同 篇6

出賣人(甲方):

註冊地址:

【營業執照註冊號】【身份證號碼】: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

地址:

買受人(乙方):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證】【營業執照註冊號】:

地址:

聯繫電話:

【委託代理人】姓名:

地址: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北京市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購買甲方的寫字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所售寫字樓基本情況及甲方承諾

1、甲方所售寫字樓(以下簡稱寫字樓)坐落於 ;位於第 層共間,房屋結構爲 ,登記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 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 平方米);房屋用途爲 。

2、該寫字樓的土地使用年限共 年,還剩餘使用年限 年。

3、甲方擁有該寫字樓的完全產權,產權證號爲: 。甲方承諾該寫字樓沒

有被抵押或者爲其他公司提供擔保等影響產權完整和歸屬的情形。

4、該寫字樓現配備的裝飾裝修設施設備有 (具體見雙方現場驗收的清單),該設施設備總折價 元,不包含在房屋總價款中。(或約定包含在總價款中,不另行計價收款)。

5、該寫字樓有物業服務,目前的物業服務公司爲 ,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爲 。

【律師提示】:產權是二手寫字樓交易過程中隱患最大的部分。如果產權屬於公司,需查清該物業是否被抵押、質押或者爲其他公司擔保,即使沒有上述債務問題,還需要了解該公司法人變更或股權變更過程中,會不會影響產權的歸屬和完整,在其中有沒有關於該物業的約定。如果產權屬於個人,該業主名下是否有公司,如果公司性質爲無限責任公司,則法人的財產也將作爲衝抵公司債務的財產出現。總之必須要查清該物業法律意義上的所有人,以及對該物業的產權擁有情況。如果有可能,可以請律師在簽署買賣合同時根據具體情況補充一些書面條款,抵抗一些未知的風險。

第二條 房屋寫字樓總價格及付款方式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所售寫字總金額爲人民幣 。該價款不含稅費。

2、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付款方式:

(1)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整,並於 年 月 日前將房屋全部價款付給甲方。

(2)買房向銀行抵押付款:

乙方於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首期房款人民幣 元。其餘房款乙方擬向銀行辦理抵押貸款。

如果乙方在 年 月 日前還未能將銀行貸款辦理好並交付給甲方,則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並退回乙方之前已付購房款。

3、雙方約定的其他付款方式: 。

【律師提示】:如果買二手房時房款不是一次性付清的,那就得籤銀行貸款抵押合同。這個合同涉及到賣房人,買房人,賣房人的貸款銀行,買房人的貸款銀行,還可以再加三方,賣房人的貸款銀行指定的保險公司,買房人的貸款銀行指定的保險公司,還有中介公司,這個貸款行爲可能涉及到七方,因此比較複雜。這種情況下,對於購房者來說,要想簽訂一個細緻的有針對性的合同,可以請個律師。

第三條 交納稅費的約定

1、按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應由賣方承擔的稅費由 承擔。

2、按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應由買方承擔的稅費由 承擔。

【律師提示】:一般買賣雙方按規定各繳各的稅費。但也可以通過約定賣方應繳的稅費由買方承擔,反之亦然。

第四條 寫字樓交付

1、甲乙雙方於本合同簽訂後 日內共同對該寫字樓及附屬設施設備、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及水、電、氣的讀數等列表記載。

2、甲方在收到全部房款之日起 日內,將該寫字樓鑰匙交付給乙方。

3、雙方其他約定: 。

【律師提示】:要考慮好交錢、過戶和交房之間的銜接問題。寫字樓較之住宅,除了反價之外,更容易有其他變數發生,應儘快完成交易。

第五條 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甲方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 內,共同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轉移登記手續。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 日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必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日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已付款的 %賠償乙方損失。

【律師提示】:權屬轉移登記,也就是房產過戶手續,主要是什麼時間過戶一定要說清楚,而且買方交錢和過戶的時間間隔不宜過長。

第六條 定金及交房保證金

1、甲乙雙方約定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起 日內向甲方交納購房定金 元。

2、爲防範交易風險督促賣方按合同約定交付房地產,甲乙雙方同意從交易總房款中預留 元作爲交房保證金。此款在甲方實際交付房地產及完成產權轉移登記時交付給甲方。

3、關於交房保證金託管的約定: ;

4、甲乙雙方其他約定: 。

【律師提示】:雙方約定違約方承擔定金責任後,守約方不可進一步追究違約方其他違約責任的,從約定。雙方既約定定金,又約定賠償損失的,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既可主張定金罰則,又可請求賠償損失。

第七條 違約責任的約定

1、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1)和(2)不作累加):

(1)如乙方未按約定時間付款,則乙方應按逾期付款額的萬分之 向甲方按日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要求合同繼續履行。

(2)如乙方逾期付款時間超過 天后,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按購房款總額的百分之 支付違約金;甲方也有權選擇還是按本條上述第(1)項執行。

2、甲方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1)和(2)不作累加):

(1)如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房屋,則甲方應按乙方已付購房款的總額的萬分之 向乙方按日支付逾期交房違約金,同時乙方有權要求繼續履行合同。

(2)如甲方逾期交房超過 天后,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按購房款總額的百分之 支付違約金;乙方也有權選擇還是按本條上述第(1)項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並繼續履行合同。

3、任何一方不按約定繳納相關稅費,導致交易不能繼續進行的,應向對方支付該房地產總價款的百分之 作爲違約金。

4、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守約方有權選擇定金罰則或要求對方支付該房地產總價款百分之 作爲違約金。

【律師提示】:根據《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在因違約方過錯導致房屋買賣合同無法履行的情況下,守約方可以請求賠償房屋差價損失。如雙方對房屋差價有約定或事後達成一致的,尊重當事人的意思自治,從約定。如當事人沒有約定房屋差價,則可請求法院委託評估機構對訟爭房產的市場價進行評估,評估時點爲起訴之日,通過評估價與約定價的比較,確定房屋差價損失。

第八條 甲乙雙方的承諾和保證

1、甲方承諾和保證:

(1)甲方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

(3)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各項費用均已按規定交納,單據交買房確認。

(4) 該寫字樓目前沒有租約。(如有租約另行約定)

2、乙方承諾和保證:乙方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律師提示】:第一,要覈實合同簽訂人員身份的真實性以及授權委託書的內容,確保合同不因主體不適當而導致合同無效。第二,帶租約的房屋買賣,買賣雙方應明確約定,是實物交付還是租約權交付。法律規定承租人享有優先購買權。賣家要把出賣信息提前告知租客,同時在簽約前將出租信息告知買家,而買家也要認真審查房屋租賃合同。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應提供書面承諾。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 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爲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條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另一方當事人,並自不可抗力事件結束之日起 日內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供證明。

第十一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法律適用及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律師提示】:要麼選擇仲裁要麼選擇訴訟,仲裁是一裁終局。

第十三條 雙方其他約定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應封存樣品,並對樣品質量予以說明。乙方向甲方訂購產品,合同成立同日由甲方交付與樣品同品同種同類同質的產品。

第二條 乙方不知道樣品有隱蔽瑕疵的,即使交付的產品與樣品相同,甲方交付的產品質量仍然應當符合種物的通常標準。

第三條 產品的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產品的數量: 。

2.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第四條 產品的價格,按下列第( )項執行:

1.按甲乙雙方的商定價格;

2.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

3.按照國家定價履行。

第五條 產品的交貨單位、交貨方法、交貨期限、運輸方式、到貨地點(包括專用線、碼頭)

1.產品的交貨單位:。

2.交貨方法,按下列第( )項執行:

(1)乙方送貨;

(2)乙方代運;

(3)甲方自提自運。

3. 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4.運輸方式: 。

5.到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

第六條 買賣貨款議定每件人民幣元,共人民幣

交貨同時應悉數付清。如乙方不爲付清的,甲方可將貨停止交付,並約定相當期間催其付款,逾期仍不交付時,甲方可解除合同。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害亦得請求賠償。

第七條 乙方預知屆期不能付款的,可於一日前通知甲方延展日期交貨,倘甲方不同意時,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如給對方造成損害,應負賠償責任。

第八條 甲方如不能照期交付或僅能爲一部分的交付,應於___________日前通知乙方延緩日期;但乙方不同意時可解除合同。因此致乙方受到損害時,乙方可請求賠償。

第九條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以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 驗收方法 第十一條 對產品提出異議的時間和辦法

1.乙方在驗收中,如果發現產品與樣品不相同時,應一面妥爲保管,一面在天內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在託收承付期內,乙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怠於通知或者自標的物收到之日起過兩年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爲產品合乎樣品。2.乙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是否是甲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後,應在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爲默認乙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十二條 甲方所交付產品,如與樣品不相同時,乙方可請求更換或解除買賣合同。因此致乙方受到損害者,可以請求賠償。貨價如有升降變動的,各方不得主張增減,或藉故解除合同。

第十三條 雙方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由鞍山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四條 其它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年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賣 方: 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簽章)

地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 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 方: 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簽章)

地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 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賣合同 篇8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住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所售房屋權證號及座落位置、結構、層次、面積、附屬設施:

1、甲方所售房屋所有權證號爲"______ 號",房屋土地使用權證號爲"______ 號";

2、甲方所售房屋位於______ 區______ 路(街)______ 號,爲______ 結構;

3、甲方所售房屋建築面積______ 平方米;

4、甲方所售房屋附屬設施爲______ 。

第二條 房屋價格及其他費用:

1、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總金額爲(人民幣)___ 拾___ 萬___ 仟___ 佰元整(含附屬設施

費用);

2、 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意見,雙方交易稅費由 方負擔。

第三條 付款方式:

第四條 房屋交付:

甲、乙雙方在房地局交易所辦理完過戶手續(繳納稅費)後 ___ 日內,甲方將房屋交付乙方, 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甲方逾期交房的,則房屋交付時間可據實予以延長。

第五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額的2‰支付違約金,逾期達一個月以上的,即視爲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屆時將由乙方承擔此次交易中雙方的全部交易稅費,並向甲方支付購房款10%違約金。

第六條 甲方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將房屋及時交付使用,每逾期一日,按照購房總價的2‰支付違約金,逾期達一個月以上的,即視爲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擔此次交易中雙方的全部交易稅費,並向乙方支付房價10%的違約金。

第七條 甲方保證在交接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如交接後發生該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可依法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他三份交有關部門存檔。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住址(工作單位): 住址(工作單位):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條

甲方對所有權的聲明

甲方根據國家規定,已取得北京市 區(縣)的房屋所有權證書,所有權證書 字第 號。該房屋結構爲

,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以產權證上登記的建築面積爲準)。甲方保證該房屋符合國家及北京市房屋上市的有關規定及政策法規,並對該房屋權屬證件的合法性、真實性負全責。

第二條

乙方對購買權的聲明乙方願意在本合同第一條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購買

上述房屋的完全產權事宜簽訂本合同,並認可僅在此種情況下籤訂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條

房屋售價雙方同意上述房產售價爲每建築平方米 人民幣元,價款合計爲 元。

第四條

付款方式甲方同意乙方採取以下第種付款方式:

1、無需銀行貸款

1)乙方應在簽訂《北京市房屋買賣合同》時,即支付相當於房價款10%的定金計人民幣元;

2)乙方應在辦理過戶手續前第十個工作日,支付全部房款(已付定金轉爲房款)。

2、銀行貸款

1)乙方應在簽訂《北京市房屋買賣合同》時,即支付相當於房價款10%的定金計人民幣元

2)乙方應在評估所出具評估報告後三個工作日內,支付除乙方貸款申請額之外的剩餘房款。

3)銀行貸款部分房款按銀行規定由銀行直接支付。

第五條

房屋交付甲、乙雙方就房屋交付達成以下細目:

1、房屋交驗在雙方到房屋土地管理局辦理完立契過戶手續之日起第五-八個工作日。

2、房屋交驗時,甲、乙雙方均應親自到常如有必要,可通知由雙方共同指定的第三方到場見證;房屋交驗完畢後,雙方應簽署《物業交驗單》。

3、房屋交驗前,房屋所產生的各項費用:如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各項費用由甲方承擔。房屋交驗時,甲方須提供上述費用已交納的票據。

4、如房屋原產權單位要求過戶前後簽訂物業、供暖協議,應按照原產權單位要求辦理。

5、甲乙雙方對房屋交驗的其他約定。

第六條

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即應辦理過戶相關手續,之後按有關規定申領房屋所有權證。

辦理上述手續時產生的稅費及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依照國家規定繳納。

第七條

面積誤差如果房屋面積出現誤差,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種方法處理:

1、雙方自願按房產測繪部門的面積複覈成果申請權屬登記,本合同約定的房價款不再調整。

2、雙方另行協商原約定的房價款,且以調整後的房價款作爲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的申報價格。

3、解除合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時間付款,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支付甲方逾期款項的萬分之作爲延期付款的滯納金。逾期超過十個工作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所付定金不予返還。

2、甲方應在辦理完立契過戶手續之日起第五-八個工作日將房屋搬空並交予乙方,每逾期一日,甲方應按乙方已付房款的萬分之向乙方支付滯納金,逾期超過十個工作日,乙方有權依據本合同請求法院強制執行。

3、甲、乙任意一方不按期辦理過戶手續、或不提供相關文書、資料、證件等(含貸款所需相關材料),每延誤一日,應向對方支付房價款的萬分之的違約金,逾期超過十個工作日,對方有權解除合同,並由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房價款10%的違約金。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爭議,雙方均有權向該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