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合同模板彙總五篇

隨着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合同的類型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拆遷合同5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拆遷合同模板彙總五篇

拆遷合同 篇1

一、對拆遷安置合同的效力審查 對拆遷安置合同的效力審查,應從合同的主體和內容兩個方面作爲切入點。《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對拆遷安置合同的雙方進行了主體的界定。作爲拆遷人,是指取得房屋拆遷許可證的單位。但對於具備資質單位的分支機構或接受拆遷人委託的單位能否作爲拆遷安置合同的主體問題,在審判實踐中,看法各異。筆者認爲,拆遷安置合同的一方當事人,能否是其分支機構或被委託人的問題,應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不能一概而論。對於分支機構或被委託人在得到其單位或委託人的授權並以其主管上級單位和委託人的名義訂立拆遷安置合同時,其主體應爲適格主體。被委託人、分支機構等以自己的名義訂立拆遷安置合同引起訴訟的,其授權人或上級法人應成爲訴訟主體。 所謂被拆遷人,是指被拆遷房屋的所有人。

對於持有房屋產權證明的人是被拆遷人這點不容置疑,但是對於一些通過繼承、買賣、離婚、贈與等形式已享有被拆遷人房屋的實際所有人,能否作爲被拆遷人來看待呢?筆者認爲,答案應是肯定的。對於拆遷房屋的所有人,不宜作縮小解釋,即界定爲具有房屋產權證的人,否則將不利於保護被拆遷人的合法權利,亦不利於房地產市場的商品的流轉,對此應結合個案具體分析。 對於被拆遷房屋的部分所有權人與拆遷人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事先未經其他所有權人的同意,事後又未經其他所有權人追認的,或者拆遷人與被拆遷房屋的承租人簽訂拆遷安置合同的,該協議因侵犯了他人權利,應認定爲無效。對於通過買賣已佔有使用的被拆遷房屋的所有權人未履行房屋產權過戶手續,但已與原產權人結清房款手續的,原產權人未主張買賣合同無效的,房屋買受人與拆遷人達成的拆遷安置合同有效,但應責令其儘快辦理房產過戶手續。 對於拆遷合同內容的審查,主要要看拆遷安置合同的內容是否是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的表示,是否符合拆遷法規,對於其內容有悖於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應認定其無效。

二、拆遷安置合同的產權糾紛處理 根據《條例》規定,被拆遷人享有實行房屋產權調換的權利。實踐中,大部分的拆遷安置合同都對新建安置用

房的產權進行了約定。在處理雙方因安置房產權發生糾紛時,合同有約定的,應按合同約定處理,但合同對新建安置用房沒有產權約定的,應按拆遷時的法規處理。對於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按照《條例》的規定可以進行產權調換的應確認產權,即被拆遷人對產權調換和作價補償享有選擇權。但對已進行了作價補償的,就不能再進行產權調換。對共同所有的房屋,有主張產權調換,有主張作價補償的,可進行產權調換,對其共有人因共有產權之間的爭執,可作爲析產案件另案處理。拆除房屋屬違章建築和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既不能作產權調換,也不能進行補償。但是如果被拆除的房屋,當時城市規劃部門認爲不屬於嚴重違反城市規劃,只是做了罰款處罰,而房屋所有人又補辦了有關手續的,該房則由違章建築變爲合法建築,可以享受產權調換及補償的.待遇。對於拆除臨時建築物,如果拆除未超過批准使用期限的臨時建築物,拆遷人依法應享有拆遷補償待遇,但不享有安置待遇。對於拆遷非公益事業房屋的附屬物,不能產權調換,只能由拆遷人給予貨幣補償。

三、拆遷安置合同的補償糾紛處理 由於拆遷人佔比例較多的是房地產開發公司,這些部門的性質,決定其必須追求最大利潤,因此,實踐中這些部門往往以低廉的價格拆遷原居民住宅,對拆遷人的補償費用往往過低或者違反拆遷安置合同沒有進行有關補償,這類糾紛訴至法院的也很多。對於補償糾紛的處理,在審理時,如果拆遷安置合同有約定,應按照拆遷安置合同的約定來處理;沒有按照合同約定來履行的一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對於作價補償,應按照所拆遷房屋建築面積的安置價格結合成新結算補償的金額,在補償時也應充分考慮地段的差異。對於不同使用性質的房屋應有不同的補償標準,這裏主要是指住宅用房和營業性用戶。

拆遷中如何認定房屋的使用性質,是當前拆遷安置中爭議較大的一個問題。筆者認爲應按拆遷房屋實際使用的性質來認定。對於拆遷非住宅房屋造成停產、停業的,拆遷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對於被拆遷房屋的承租人,在租賃期限未滿時,則承租人對該拆遷房屋享有使用權,對此承租人有要求拆遷人和房屋產權人返還已付租金並賠償其損失的權利。如果房屋所有權人進行了產權調換,承租人與原房屋所有權人之間的租賃關係應當繼續維持。在過渡期限內,承租人自行安排住所的,拆遷人應當支付臨時安置補助費。對於搬遷補助費和臨時安置補助費應按城市市政府的有關規定執行。對於因拆遷人的責任延長過渡期限的,對此拆遷人除應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當自逾期之日起增加臨時安置補助費。

四、拆遷安置合同的安置面積、地點、樓層、還建結算糾紛的處理 拆遷安置合同的雙方當事人應嚴格按照合同的約定來履行,對於拆遷人在復建房建設過程中,擅自改變安置的面積、地點、樓層等,致使拆遷安置合同無法履行,被拆遷人堅持按拆遷安置合同安置的,應判決拆遷人按合同的約定標準給付被拆遷人。拆遷人以無房爲由拒絕安置,而被拆遷人仍要堅持按原合同安置的,應判決拆遷人按合同約定的標準另行給付。拆遷人拒絕執行的,可採取劃撥拆遷人款項,在房地產交易市場購置商品房交付給被拆遷人的方法,予以強制執行。 拆遷人將同一房屋以產權調換形式補償給數個被拆遷人,或安置給數個被拆遷人,致使發生補償或安置房屋的權屬發生糾紛的,應確認爭議的房屋歸最先訂立協議的一方;如果訂立協議的先後順序無法認定的,可根據被拆遷人的需要房屋安置的緊迫程度酌情處理。對於已辦理安置房的所有權手續,並已實際佔有安置房,又有拆遷安置合同的,可適用物權優於債權的原則,首先安置已享有爭議房屋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的人,未取得爭議房屋的被拆遷人,可對拆遷人另行提起訴訟,拆遷人負有另行補償安置的責任。 對於合同約定的地點、面積等不明確,易產生歧義的,應按照有利於被拆遷人的解釋處理,對於還建結算問題有合同的按合同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應按照《條例》和法規、政策的規定執行;對於違約延期付款或延期給付標的物的行爲,違約方既要承擔逾期付款或給付標的物的違約責任,又要承擔價格風險的不利責任。逾期交付標的物的,遇價格上漲時,按照原價格執行;價格下降時,按照新價格執行。逾期付款的,遇價格上漲時,按照新價格執行;價格下降時,按照原價格執行。

拆遷合同 篇2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民法典》、《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北京市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北京市實施(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細則》及《北京市城市房屋拆遷評估管理暫行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及文件規定,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項目的拆遷補償價格進行評估事宜簽訂本合同。

一、估價工程範圍、評估工作量及完成期限:

1、甲方因的需要,委託乙方對下列範圍內被拆遷房屋及附屬物的拆遷補償價格進行評估,其評估四至範圍如下:

東至:西至:

南至:北至:

2、評估工作量:以現場實際勘查數量爲準。

3、按照相關主管部門下發的建設拆遷評估作價的通知的要求,估價時間定爲: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雙方責任及協作事宜:

1、甲方負責提供項目有關的立項文件、規劃文件及附圖;配合乙方向有關部門、單位或個人提供審閱所必需的資料。

2、甲方組織乙方在估價期間到現場勘察,並提供方便和配合。

3、在乙方按照合同約定保質、保量完成評估工作的前提下,甲方應按時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4、乙方在甲方規定的估價時間內,負責調查瞭解拆遷範圍內被拆遷房屋及土地有關情況,根據甲方的需要,依照國家有關拆遷法律法規的規定,並結合評估市場情況及本工程拆遷評估的具體情況,對委託評估的房屋及附屬物進行客觀、公正的評估。向甲方出具房屋估價彙總報告,並在拆遷許可證規定的動遷之日起,出具分戶評估報告交付甲方。

5、乙方未能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交付評估報告的,每延遲一天按評估標的總價款的0。2%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乙方有義務爲拆遷人和被拆遷人就估價報告的有關問題提供諮詢服務。

7、乙方對甲方委託評估所提供的文件資料應妥善保管,並盡保密義務,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公開或泄露給他人。如有類似情況,甲方保留理賠權利,本條款所規定的保密義務將在本合同終止後持續有效。

8、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乙方幫助甲方瞭解被拆遷人搬遷意向。

三、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1、本項目評估費爲:評估標的總價款的%。

2、具體支付方式如下:

(1)本合同簽訂的5個工作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人民幣)萬元作爲啓動資金。

(2)在乙方出具全部分戶房屋評估報告後,甲方向乙方支付評估標的總價款的50%。

(3)在拆遷獎勵期結束後二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評估標的總價款的20%。

(4)拆遷工作全部結束後10日內,在確認拆遷工作中確無乙方之責任後,甲方將剩餘評估費尾款一次結清。在收取履約保證金的情況下,同時退還履約保證金。

四、違約責任:

乙方無故中途單方中斷合同,應雙倍返還甲方已支付的定金,並沒收履約保證金;甲方無故中途單方中斷委託估價請求,乙方工作已經過半,甲方應支付乙方全部預計評估費用,乙方工作尚未過半,甲方應支付乙方預計評估費的50%。

五、甲方對評估報告結果有異議的,應在本評估報告送達之日起5日內向我公司書面申請複覈或另行委託評估機構重新評估。若拆遷當事人向我公司申請複覈的,我公司將在書面申請之日起五日內給予答覆。甲方對複覈結果有異議或者另行委託評估的結果與我公司評估結果有差異,且協商達不成一致意見的,自受到複覈結果或者另行委託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之日起五日內,可向房屋拆遷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鑑定。

六、對評估報告初始估價結果做出調整的,乙方負責重新具調整後的評估報告並註明調整原因。

七、如乙方違背獨立、客觀、公正原則,出具虛假評估報告造成本工程工期延誤及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賠償責任。

八、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其中任何一方未經同意不得隨意更改。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另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拆遷合同 篇3

委託人: (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人: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穀倉嚇城市更新範圍的房屋及附屬物拆遷事宜與受託人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特訂立本合同。

一、委託事宜:

甲方將其經過有關主管部門批准 穀倉嚇城市更新範圍內的房屋及其附屬物拆遷談判安置補償工作等,委託乙方辦理。

二、拆遷範圍及面積:

1、拆遷範圍

2、拆遷面積 以甲方提供的拆遷紅線範圍爲標準。

3、拆遷談判補償後,在拆遷範圍內所建築物由乙方組織拆除工作,殘值歸乙方所有,乙方負責建築垃圾清運。

三、委託拆遷方式及內容:

(一)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應當協助甲方完成拆遷調查工作,查明建設用地範圍內的被拆遷人的基本情況。

2、乙方還應該協助甲方制定拆遷計劃和拆遷方案,併爲甲方制定的拆遷方案提供諮詢意見。

3、向被拆遷人送達有關拆遷工作的等事宜,將拆遷事宜告知被拆遷人。

4、向被拆遷人洽商有關安置和補償事宜。

5、向被拆遷人宣傳解釋拆遷法律法規和政策,並執行這些法律規定政策。

6、乙方必須做好與被拆遷人拆遷合同範圍內談判文件,資料的備案及歸檔工作談判補償完後移交給甲方。

7、拆遷補償標準按甲方已實施標準執行。乙方不得超出已執行的標準遇特殊情況必須請示甲方,不得擅自作主,造成後果由乙方負責。

(二)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應爲乙方的工作提供便利條件。

2、乙方同被徵收人簽訂的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所設及的現金、金額、由甲方審覈後以現金或轉帳的方式支付給被徵收人。

3、甲方負責政府及相關部門的協調工作並支付宣傳費,評估費,拆遷徵收公正費、行政裁決及強制執行等費用。

4、甲方提供拆遷徵收範圍內的所有被徵收人的資料及信息,便於乙方開展工作。

四、拆遷談判費用及支付方式期限。

1、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的委託拆遷服務費按照所補償費用及評估費用的 收取。

2、本合同經雙方簽訂後,乙方每完成一戶的簽訂(拆遷合同)並搬遷,甲方 個工作日向乙方支付該戶的服務費。

3、乙方在合同規定期限內談判拆遷完畢後,完成房屋拆除,某些建築不夠拆除費用及運渣費用,由甲方現場管理人員,概算補助乙方拆除費用及運渣費用、清運、場地平整等所有工作。

4、乙方在拆除房屋過程中需要加強安全管理,甲方不負責所發生安全事故的一切責任,乙方負責辦理拆遷房屋相關手續(拆除相關事宜與甲方無關)。

5、乙方在合同規定期限內(即 個月)未完成談判及搬遷工作,房屋拆除工作甲方不交於乙方拆除,相關條件自動失效。

五、拆遷期限。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若發生行政裁決或法律訴訟,以及不可抗力的因素,則時間順延。

六、獎勵違約責任:

乙方 月內完成拆 遷工作 戶簽訂協議後全部搬出,甲方給乙方獎勵 萬元。如一方違約,需向對方支付合同總價款20%的違約金。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持三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拆遷合同 篇4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住址: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住址:

甲方欲將位於 安置房出售給乙方。現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一事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拆遷安置房屋坐落在 ,安置房面積爲 平方米,房屋用途爲住宅。現尚未辦理產權證。

第二條、本合同中所述房屋爲甲方拆遷安置房,是甲方的家庭共同財產。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不存在房屋抵押,債權債務,以及其他權利瑕疵。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三條、上述房產的交易房屋面積和價格:

買賣房屋面積爲 平方米,按 元/平方米計價,共計人民幣 萬(¥ 元整)。

第四條、付款時間與方式:

本合同簽署後一次性交付給甲方;如貼補合同差價由甲方承擔,物業費等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房屋交付:

1、本合同簽署後,甲方應將所持有的《安置協議書》原件交由乙方保管;

2、甲方應在乙方購房款付清後,將約定買賣的房屋及其附帶的鑰匙全部交付給乙方,由乙方所有。

第六條、關於產權登記及過戶的約定:

對本房屋以後需要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等其他手續,經甲乙雙方協商,按以下約定進行。

1、在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等其他手續之前,甲方應告知乙方,所須一切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甲方應該提供一切與之有關的手續及資料,甲方不得用任何方式拒絕阻撓。

第七條、違約責任條款:

1、乙方沒有按照約定的期限內將房款交付給甲方,逾期達到一個月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並承擔逾期付款購房款的違約金;

2、甲方在交房後未按約定將房屋及其附帶的鑰匙全部交付給乙方的,視爲甲方違約,甲方應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叄萬元整給乙方。

3、乙方在接到辦理房屋產權通知後逾期10日不去相應機構辦理產權證和土地證的,視爲乙方違約,甲方不承擔一切責任。

第八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本着友好協商,公平合理的原則簽訂本合同,簽訂本合同後,雙方應嚴格遵守執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一致同意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由甲

方、乙方共同協商解決,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在甲、乙雙方和鑑證人簽字之時生效。本合同中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產權人共持一份,乙方一份,鑑證人持一份留存備查。

甲方(簽字生效):

鑑證人:

電話:甲方:

乙方(簽字生效): 乙方:篇(二):拆遷安置房買賣合同樣本

出賣人(甲方):___ __(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買受人(乙方):__ ___(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

甲方原有位於 漢冶辦事處老莊社區 的房產一套,屬於 老莊社 區的拆遷人,甲方與 區拆遷指揮部簽訂的安頓補償協議,根據協議,甲方對原房產可得到安置房面積平方米,甲方自願將其中 平方米出售給乙方。現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拆遷安置房屋座落在漢冶辦事外老莊社區,安置房屋面積爲_平方米,房屋用途爲住宅。現尚未選房和安置。

第二條、上述房產的交易房屋面積: 買賣房屋面積爲平方米。

第四條、付款時間與方式:

甲乙雙方同意現金支付一次性付清。付清後,甲方協助乙方將安置協議書(交易面積)更改成乙方姓名。

第五條、交房方式:

根據拆遷指揮部統一安排,甲方通知乙方按協議序號先後選房。

第六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本着友好協商,公平合理的原則簽定本合同,簽定本合同後,雙方應嚴格遵守執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通過法律方式解決糾紛。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由甲方,乙方共同協商解決,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本合同在雙方簽字之日錢款付清後( 20xx年9月6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3__份,甲方產權人共持一份,乙方一份,拆遷指揮部留存備查一份。

甲方(簽字生效): 乙方(簽字生效):

拆遷合同 篇5

通常情況下,由於在拆遷安置後分配給被拆遷戶的安置房並非只有一套安置房,因此多餘的安置房會被用作交易之中,在安置房交易時必然要籤合同。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房屋共有產權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房屋共有產權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房屋共有產權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以上_______人是本合同中所述房屋的共有產權人。

買受人(乙方):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房屋共有產權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位於第___層,共___套,房屋門牌號爲___________,房屋結構爲________,建築面積爲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爲_______(提供圖紙、資料);甲方並將與所出賣該房產的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和公攤權益轉讓給乙方。乙方對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願意購買該房屋。

第二條本合同中所述房屋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家庭(夫妻)共同財產。房屋沒有產權糾紛,不存在房屋抵押,債權債務,以及其他權利瑕疵。無人租住、使用;無欠賬,如電話費、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垃圾清運費、入網費、有線電視費等。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三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

成交價格爲:總價人民幣___________元(大寫: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第四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甲乙雙方同意以銀行卡轉賬付款方式付款,並已在____年____月___日將首付款(定金)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交付甲方,首付款付款當時甲方開出收款收條給乙方,並註明收款數額及款項用途。第二筆房款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於____年____月___日交付房屋給乙方後當日付給甲方,第三筆(尾款)房款人民幣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於甲方將本合同所述房屋中的全部戶口遷出並將此房房產證、土地證(如有)過戶到乙方的當日付給甲方。

第五條房屋交付: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第四條中明確房屋交付時間,甲方並將此安置房屋相關的所有手續、款項等一切和該項售房有關的文件及票據交付乙方(以各項文件及票據爲證明);甲方於房屋交付使用時將交易的房產及其附帶鑰匙全部交付給乙方,至此該項房產及其附帶權益已全屬乙方享有。

乙方如在本房屋買賣合同成立後,無論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過戶手續與否,將此房出租,甲方不得以任何方法方式阻撓。在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及其過戶手續時,甲方應該提供一切與之有關的手續及資料(原房屋產權人的產權證及國土證,原房屋產權人結婚證及複印件,原房屋產權人夫妻雙方身份證複印件,其他房屋共有人同意的書面意見等),不得用任何方式及任何理由拒絕阻撓。

第六條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甲方按約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實際交房時間向乙方支付已支付房價款金額的壹%(大寫數字)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逾期超過陸拾天(大寫數字),則視爲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甲方應將乙方累計已付款全額還與乙方,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的利息款並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如甲方故意隱瞞此房屋的原產權所屬人、房屋位置、質量問題,影響乙方的居住及使用時,乙方有權要求退房,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並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的利息款和追究違約責任......

第七條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由於本房產屬安置房,當產權能登記到甲方後,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應在60日內完成登記,否則視爲違約。甲方完成登記後應在15日內主動聯繫乙方辦理過戶手續。如無法辦理房產手續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相關書面證明材料,如甲方有意隱瞞或單方面反悔要求終止合同,需向乙方賠付全額房款,並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的利息款和追究違約責任。

如果此項房產在____年____月___日前因國家對此房產的政策原因(依國家下發的政策爲準,參考此小區其他同類房產)而使甲方無法取得產權,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甲方退已支付款,並要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已支付款的利息款給乙方,不追究違約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條款:

1、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若甲方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或要求甲方退還乙方已付房款,並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計算的利息款和追究違約責任。

2、乙方根據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提出辦理產權過戶手續,甲方超過_叄拾_天不協助乙方辦理手續,視爲甲方違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履行合同。並協商解決過戶問題和追究違約責任。

3、本合同約定價款爲一口價,日後房屋是否升值貶值與甲方無關不得以任何理由追加房款,否則乙方有權退房並要求退款和追究違約責任。

4、當房屋因城市規劃再次面臨拆遷安置時,拆遷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5、當出現因繼承、贈與或其他涉及房屋產權所有人變化時,新的產權所有人承擔甲方全部責任。

6、本合同簽訂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三萬元的違約金。

7、乙方如不能按規定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五十元罰金,逾期30日即爲違約;

8、甲方如不能按規定交付房產,每逾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五十元罰金,逾期30日即爲違約;

9、甲乙雙方故意拖延辦理過戶,每逾期一日,應向對方支付五十元罰金,逾期90日即爲違約;

第九條本合同主體。

1、甲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_____人,委託代理人爲_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甲方及甲方代表人保證出售本房屋,簽定本合同的時候經本房屋所有房屋共有產權人同意。

2、乙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十條但本合同不經過任何法律公證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在雙方簽字之日(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生效。本合同中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本合同需由甲方,乙方,見證方三方共同簽字後方能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份,一份_____張。甲方產權人及甲方委託代理人共持一份,乙方一份,見證方(中間人)____________一份,留存備查。

第十二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本着友好協商,公平合理的原則簽定本合同,簽定本合同後,雙方應嚴格遵守執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解決糾紛。

1、提交XXX仲裁委員會仲裁。

2、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由甲方,乙方,見證方三方共同協商解決,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電 話:

電 話: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見證方(中間人):_______

身份證號碼:

日期: ____年___月___日

見證方(中間人):_______

身份證號碼:

日期: 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