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廳承包簡單合同範本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餐廳承包簡單合同範本,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餐廳承包簡單合同範本

餐廳承包簡單合同1

發包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甲方興建有金帝商務賓館,餐飲、娛樂、住宿爲一體,餐飲系列乙方承包經營,爲互利共贏,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權利義務關係,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甲方所有的金帝賓館一樓餐廳6間,廚房1間(面積約180平方米),附屬設施及裝飾齊全一併交與乙方經營使用,餐具、餐桌、餐椅、空調等相關用具設備由乙方自己籌備(詳見乙方自籌財產清單)。

二、乙方承包經營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3年,承包期外本合同自行終止。

三、乙方承包經營期內,每年向甲方交承包費人民幣叄萬元整。

四、乙方承包費交付與甲方時間爲每年10月1日一次性付清。(以收據爲準)

五、乙方在承包經營期內,工商、稅務、衛生等相關部門應辦的各種執照證件及應繳的稅、費由乙方自辦自繳與甲方無關。

六、水、電甲、乙雙方共同用一總表,乙方按月分別承擔三分之一的水、電費。

七、乙方在承包經營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轉包或轉讓他人經營,同時對甲方交付與乙方的各種設施和財產進行保養與維修。

八、乙方承包期滿後,雙方自願的情況下可另續簽合同,若甲方不再發包或乙方不再承包,單方必須在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告知對方。

九、甲、乙雙方終止合同後,乙方自籌備的餐具等相關設備(見財產清單)可自行處理,也可與甲方協商作價一致後轉與甲方。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後可另行補充條款,補充後的條款與本合同生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條款若單方違約付對方違約金5000元。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餐廳承包簡單合同2

甲方:

乙方:

爲對員工餐廳綜合管理,提高員工膳食標準,經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同意員工餐廳由乙方承包經營。爲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內容及經營範圍承包甲方房屋使用權及甲方員工餐廳,負責供應甲方員工(早、中、晚餐)以及公司接待用餐。

二、承包期限本合同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爲止,有效期爲________年。合同期滿後雙方要求續簽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三、餐費標準甲方食堂餐費標準按每人每頓單價計:_____元。

四、場地使用及相關費用甲方將_____租賃給乙方經營飯店使用,租金按年計算每年________元。

五、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負責供應甲方員工(早、中、晚三餐),須準時開餐。供應時間爲:早餐:__________午餐:__________晚餐:__________

2、乙方應努力提高飯菜質量,菜的式樣要經常輪換,避免一週之內多次重複。

3、甲方如有接待任務,提前告知乙方準備,乙方必須做到飯菜及時,服務熱情周到。

六、結算方式乙方每月____日之前,將承包費用_______元以現金方式提交給甲方。

七、違約責任

1、經營期間,雙方不得擅自中斷合同,單方無正當理由提出解除合約,需經雙方協商後提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按上月營業額補償對方。

2、除不可抗力事件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及時或不充足供應職工膳食。

八、爭議的解決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訴至_____人民法院解決。

九、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時生效,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委託代理人:

20xx年xx月xx日

餐廳承包簡單合同3

甲方(發包人):

乙方(承包人):

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江蘇省溧陽職教中心(甲方)向 (乙方),發包(稱爲第 組),作爲學校師生用膳經營場所,承包期爲壹年。自2006年8月9日2007年8月8日止,承包費爲 元人民幣 ,簽訂合同前一次性交清承包費和水電押金費3000元。水電費按表計量每月結算。水:2.50元/噸、電0.54元/度,根據水電部門的規定隨時調整。

二、經營範圍:爲學校師生用膳服務,即提供師生一日三餐的飯、各種菜和各種點心,提供學校來賓招待服務,不得賣飲料、學生生活用品和學習用品等,不得使用一次性泡沫塑料快餐盒等具有污染的物品。所有經營活動只能限制在餐廳室內進行,不能在牆體窗口或門口或其它室外進行經營活動。

三、雙方以《2005年餐廳承包招標說明》爲藍本,作爲合同附件並自覺遵照執行。

四、承包人對其所從事的經營活動、職工管理和生活負責,對其在承包過程中所造成的後果負責(如學生、老師食物中毒、安全事故、不正當競爭等)。承包人所聘請的臨時工,不屬於學校用人,是承包人個行爲,學校只是提供其營業場所。所有工作人員必須遵守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服從學校後勤處、學生處、教務處等的管理。

五、承包人不得轉包,中途退出或因發生事故停業,承包費一律不退,後果自負;承包期滿時應提前一個星期甲乙雙方清點財產,若有損壞將在財產押金中扣除;到下一期招租時,如果承包人要繼續承包,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學校,可享受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不得破壞學校現有的固定資產和食堂用品。承包人的財產自行處理。

六、食堂內的電風扇、燈、開關、門窗玻璃由學校負責維修,食堂操作間的操作設備、水龍頭、下水道堵塞及因操作造成的損壞等由乙方負責維修。

本合同一式三份,承包人一份、後勤處一份、學校辦公室一份。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即生法律效應。

甲方:

乙方: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