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裝修合同模版

委託方(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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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接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洽談和協商,甲方決定委託乙方進行居室裝潢。爲保證工程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特簽訂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補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地址:xxxxx。

2、居室規格:計xx平方米。

3、委託方式:包工包料。

4、工程開工日期:2013年x月x日。

5、工程竣工日期:2013年x月x日。

工程總天數:xx天。

第二條:工程價款

工程價款:xxx元整(小寫:xxx元整)。

第三條:質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種、規格、名稱,經雙方認可。詳見《家庭裝潢工程材料決算清單》。

2、工程驗收標準,雙方同意參照db31/t30-1999《住宅裝飾裝修驗收標準》規定。

3、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項目或特殊質量要求,雙方應確認,增加的費用,應另簽訂補充合同。

4、凡由甲方自行採購的材料、設備,產品質量由甲方自負;施工質量由乙方負責。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監理,須在工程開工前通知乙方,以便於工作銜接。

第四條:材料供應

1、乙方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價格條例規定,對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實行明碼標價。詳見《家庭裝潢工程材料預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應用於本合同規定的裝潢工程,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應按挪用材料的雙倍價款補償給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3、甲方負責採購供應的材料、設備,詳見《甲方提供裝潢材料清單》的內容,應該是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並應按時供應到現場。如延期到達,施工期順延,並按延誤工期處罰。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計金額的10%作爲管理費支付給乙方。材料經乙方驗收後,由乙方負責保管,由於保管不當而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付款方式

1、合同一經簽訂,甲方即應付2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費的10%;當工期進度過半,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費的40%。剩餘30%尾款待甲方對工程竣工驗收後結算。甲方在應付款日期不付款是違約行爲,乙方有權停止施工。驗收合格未結清工程價款時,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項目增減或需要變動,詳見《家庭裝潢工程工程項目變更表》,雙方應簽訂補充合同,並由乙方負責開具施工變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負責人。增減項目的價款,當場結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期限預付工程價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價款額的1%支付給乙方。

第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第八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民用建築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範》、《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和國家質量監督檢疫總局發佈的《室內裝飾裝修材料有害物質限量》十項標準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綠色環保裝修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保證工程實行環保設計、採用環保材料、進行環保施工、裝修後室內空氣質量達到國家環保標準。

2.可檢測工程(符合本合同4.1及4.2款的要求)驗收後,甲方如果認爲有必要對室內空氣質量進行檢測,可以委託下列具有國家資質的檢測機構進行空氣質量檢測,檢測費用由甲方承擔。

國家建築材料檢測中心-室內環境檢測總站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室內環境空氣檢測項目爲“甲醛”、“苯”、“tvoc”三項,檢測數據以本合同列出的,上述具有國家資質的檢測機構出具的《環境檢測報告》爲準。

4.甲方同意在室內空氣進行檢測時,必須符合以下條件,否則檢測結果無效,室內空氣質量不合格的責任由甲方負責。

4.1檢測須在未搬入傢俱,未配置木地板、櫥櫃等項目的情況下進行;室內所有對環境能產生影響的材料(如板材,塗料等)均須爲乙方報價明細上和增減項單上的項目,且爲乙方提供。

4.2如果有非乙方施工項目,或有未與乙方書面約定(指合同或變更單)而進行施工的項目(包括數量增加而未有書面約定的),檢測結果無效。

4.3檢測時間應在可檢測工程完工驗收_________天(不算做工程延期)之後進行,在此期間,室內必須每天24小時通風換氣,地漏和下水管須用遮蓋物封閉。

4.4檢測由乙方專職人員(非施工人員)、檢測中心專業人員、客戶三方同時在場的情況下進行,唯此情況下進行的檢測視爲有效。

4.5符合本合同列出的,具有國家資質檢測機構所要求的室內、室外空氣條件、溫度等其他必要條件。

5.由於裝修引起室內空氣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使用了環保不合格的材料,因此如果室內空氣經檢驗不合格,則首先要在使用材料上尋找原因。甲、乙雙方首先共同查找在檢工程中的材料,如果發現有本合同4.1及4.2條款的情況或行爲,室內空氣質量不合格的責任由甲方負責。如沒有發現本合同4.1及4. 2條款的情況或行爲,裝飾所用材料全部爲乙方承諾使用並提供的材料,責任由乙方負責。

6.室內空氣質量不合格的原因除裝修污染外,還有建築主體、傢俱等污染,對裝飾裝修以外的污染,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7.由於乙方原因導致室內空氣不合格,乙方按下列步驟解決

7.1進行綜合治理,治理期限爲一個月,治理造成的延期交付視同工程延期,乙方每日按合同造價的3‰承擔違約金。檢測機構出具檢測報告之前的時間(以檢測報告上標明的出具時間爲準),不算做工程延期。

7.2治理結束後,經檢測室內空氣仍不達標的,乙方爲甲方辦理退單,並退還甲方已交全部施工款。

7.3乙方退還甲方已交全部施工款後,本合同自動終止,乙方不再負有其他責任。

8.由於室內空氣中有害物質含量會因揮發越來越少,因此空氣質量不存在保質期。

9.本合同必須與施工合同同時簽定方可有效。乙方擁有對本合同的最終解釋權。

10.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委託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項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建設部《家庭居室裝飾裝修管理試行辦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原則, 甲、乙雙方經友好洽談和協商,甲方決定委託乙方進行居室裝潢。爲保證工程順利進行,特簽訂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補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甲方裝飾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爲本市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覈准登記,並持有市建委頒發的《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的企業。

2.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居室規格:__________房型______房_____廳_____套,施工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

⑴____室,計__________ 平方米;

⑵_____廳,計__________ 平方米;

⑶_____廚房,計__________ 平方米;

⑷_____衛生間,計__________平方米;

⑸_____ 陽臺,計__________平方米;

⑹______過道,計_______平方米;

⑺其他(註明部位)__________,計_______平方米;

4.工程內容:詳見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裝潢施工內容單》和施工圖。

5.委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工程開工日期: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_日

7.竣工日期: __________年_________ 月_________ 日

工程總天數:_____________ 天

第二條:工程價款

工程價款(金額大寫) 元,詳見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裝潢工程材料預算表》。

1.材料款_______ 元;

2.人工費 _________元;

3.設計費 ________元;

4.施工清運費 _________元;

5.搬卸費 ________元;

6.管理費 __________元;

7.稅金(3.41%)___________ 元;

8.其他費用(註明內容) _____________元;

第三條:質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種、規格、名稱、經雙方認可。詳見本合同附件(三)《家庭裝潢工程材料決算清單》。

2. 工程驗收標準,雙方同意參照市地方標準db31/t30-1999《住宅裝飾裝修驗收標準》規定。

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項目或特殊質量要求,雙方應確認,增加的費用,應另簽訂補充合同。

4. 質量檢查監督部門:市室內裝飾行業協會家庭裝潢專業委員會。

5. 凡由甲方自行採購的材料、設備,產品質量由甲方自負;施工質量由乙方負責。

6. 甲方如自聘工程監理,須在工程開工前通知乙方,以便於工作銜接。

第四條:材料供應

1. 乙方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價格條例規定,對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實行明碼標價。詳見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裝潢工程材料預算表》。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應用於本合同規定的裝潢工程,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應按挪用材料的雙倍價款補償給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付款方式

1.合同一經簽訂,甲方即應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費的50%;當工期進度過半( 年 月 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費的40%。剩餘10%尾款待甲方對工程竣工驗收後結算。(注:施工工費包括人工費)

付款百分比按付款方式表進行:

付款要求 付款時間 付款百分比 金 額: 元

進程內容 對設計、預算 1000元簽訂合同

簽訂意向之日認可付款時扣除

簽訂合同簽訂合同之日 元

材料款100% 元

施工工費50%

合計

工期進度過半

施工過程中施工工費40%

年月 日

竣工驗收 10%

增加工程項目簽訂項目變更 100%

表應在補辦手續時結算

甲方付清工程價款,詳見本合同附件(七)《家庭裝潢工程結算表》,乙方開具統一發票,向甲方辦理移交及發放裝潢工程保修卡,詳見本合同附件(八)《家庭裝潢工程工程質量保修卡》。

甲方在應付款日期不付款是違約行爲,乙方有權停止施工。驗收合格未結清工程價款時,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項目增減或需要變動,詳見本合同附件(五)《家庭裝潢工程工程項目變更表》,雙方應簽訂補充合同,並由乙方負責開具施工變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負責人。增減項目的價款,當場結清。

3.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預付工程價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價款額的1%支付給乙方。

4.甲方在居室裝潢中,如向銀行按揭,須將按揭的憑證及相關文件(複印件)交給乙方。

第六條: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遲完工,每日按工費的1%作爲違約金罰款支付給甲方,直至工費扣完爲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遲完工,每延遲一日,以裝潢工程價款中人工費的1%作爲誤工費支付給乙方 元。

2.由甲方自行挑選的材料、設備,因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和工期,其返工費由甲方承擔,由於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3.在施工中,因工程質量問題、雙方意見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誤工或延遲工期論處,雙方應主動要求有關部門調解或仲裁部門協調、處理,儘快解決糾紛,以繼續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內容而延誤工期的,均需簽證,甲方須承擔全部施工費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擔責任,工期不變。

5.施工中,甲方未經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員擅自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質量問題和延誤工期,甲方自負責任。

第七條:工程驗收

1. 工程質量驗收,詳見本合同附件(六)《家庭裝潢工程質量驗收表》,除隱蔽工程需分段驗收外,待工程全部結束後,乙方組織甲方進行竣工驗收。雙方辦理工程結算和移交手續。

2. 乙方通知甲方進行工序驗收及竣工驗收後,甲方應在三天內前來驗收,逾期視爲甲方自動放棄權利並視爲驗收合格,如有問題,甲方自負責任。甲方自行搬進入住,視爲驗收合格。

3. 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時限內前來驗收,應及時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應承認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並承擔乙方的看管費和相關費用。

第八條:其他事項

1. 甲方

1、必須提供經物業管理部門認可的房屋平面圖及水、電、氣線路圖,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圖及水、電、氣線路圖,並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

2、二次裝飾工程,應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傢俱、陳設物等,須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均需與乙方辦理手續和承擔費用。

3、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築物結構或設備、管線,應向所在地房管部門辦理手續,並承擔有關費用。施工中如需臨時使用公用部位,應向鄰里打好招呼。

2. 乙方

1. 應主動出示企業營業執照、會員證書或施工資質;如是下屬分支機構,也須有上級公司出具的證明;經辦業務員必需有法人代表的委託證書。

2. 指派(姓名) 爲乙方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並按合同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務。

3. 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嚴防火災、佩證上崗、文明施工,並防止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損壞等事故發生而影響他人。萬一發生,必需儘快負責修復或賠償。

4. 嚴格履行合同,實行信譽工期,如果因延遲完工,如脫料、窩工或藉故誘使甲方墊資,舉查後均按違約處。

5. 在裝潢施工範圍內承擔保修責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驗收入合格之日算起,爲12個月。

第九條:違約責任

合同生效後,在合同履行期間,擅自解除合同方,應按合同總金額5%作爲違約金付給對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進行補償。

第十條:爭議解決

1、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如發生爭議,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應協商解決。或憑本合同和乙方開具的統一發票向市室內裝飾行業協會家庭裝潢專業委員會投訴,請求解決。

2、當事人不願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解決不成時,可以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 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後,雙方必需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的內容,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後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如需終止合同,提出終止合同的一方要以書面形式提出,應按合同總價款的10%交付違約金,並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2. 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須向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後,可視爲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2. 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補充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及見證部門各執壹份。

甲方(業主): (簽章) 乙方: (簽章)

住所地址: 企業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工作單位: 法人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