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i設計通用外包合同範本

當前設計合同存在對合同的法律屬性認識不足、合同缺乏嚴密性、條款過於簡單及合同雙方地位不平等等問題。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ui設計通用外包合同範本,感謝您的閱讀。

ui設計通用外包合同範本

篇一:設計外包合同模板

甲方:XXX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就甲方所擁有的產品(XXX)UI和UE外包服務關係,特訂立本合同。

一、甲乙雙方關係

甲方爲產品設計使用者,即外包服務使用方;

乙方爲產品設計外包服務供應商。

產品設計指:XXX的安卓和IOS的UI和UE全套設計圖紙。以下皆簡稱“產品設計”

二、服務方式

1、訂立正式服務合同後,乙方根據需求進行產品設計。

2、如甲方在按照乙方產品設計進行產品研發時,需要乙方協助修改,乙方有責任進行協助。

三、服務標準

1、乙方根據甲方的需求進行產品設計,在交付時候提供所有設計相關原始文檔,且該文檔和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

2、乙方在產品設計過程中嚴格遵守設計保密原則,不得向非甲乙方外第三方泄露。且自身不可以用於商業化用途(包括不得向第三方展示),如有違規甲方保留向乙方追溯法律責任的權利。

四、合同執行

1、服務費用合計XX元,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後,先支付給乙方壹仟元 ,於第一個產品設計交付後支付餘下的XX元,於第二個產品設計交付完畢後支付剩餘款項壹仟元。乙方自收到甲方首筆款項後,開始提供服務,兩款產品的設計交付時間爲;XXXX

2、雙方合同執行中如有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提交法院解決。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傳真件有效。

甲方:

負責人:

日期:乙方:

負責人: 日期:

篇二:設計外包合同

甲方: 地址: 電 話: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電 話: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本着誠實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則,依據《中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相關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公司設計工作外包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1. 合作內容

1.1第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約定甲方公司所有設計工作由乙方外包。

1.2工作完成時間:本合同所涉及的平面設計等製作工作,乙方必需在甲方要求的時間之前全部向甲方交付,具體工作內容和交付時間,請參照《平面設計工作外包任務單》。

2. 交付和驗收

2.1 乙方製作的作品,是否符合本合同的交付標準,以甲方驗收爲準。

2.2 乙方每完成製作完成後應交給甲方驗收,驗收完畢視爲交付完成。

2.3 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設計驗收,不得無故拖延驗收時間。

2.4 對於設計製作中出現的問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修改。

2.5 因甲方反覆提出修改意見導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時完成時,可延期執行,延期時間由雙方協商確定。

3.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1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設計製作提出建議和思路,以使乙方製作的界面設計作品更符合甲方的項目需求。

3.2 對於驗收合格的作品,甲方享有該作品的著作權、所有權、使用權和修改權。

3.3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甲方的項目進度需求,優先進行某一部分設計製作工作。

3.4 甲方有義務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關平面設計製作費用。

4.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4.1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相關設計製作工作所需的參考資料和設計數據。

4.2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設計作品設計與製作,並接受甲方提出的修改要求。

4.3 乙方需按照合同約定按時交付設計製作作品。

5. 費用的結算與支付。

5.1 甲方採用乙方設計圖樣後,每銷售一件產品支付給乙方0.5元佣金作爲報酬。每年一結算。

6. 違約責任

6.1 若因甲方未按本合同履行相應的義務,乙方可告知甲方,若甲方在收到乙方告知後5個工作日內仍未履行相應義務,乙方可選擇單方面終止本協議而不用向甲方承擔任何責任,同時若因甲方未履行義務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乙方保留追訴甲方違約責任的.權利。

6.2 若因乙方未按本合同履行相應的義務,甲方可告知乙方,若乙方在收到甲方告知後5個工作日內仍未履行相應義務,甲方可選擇單方面終止本協議而不用向乙方承擔任何責任,同時若因乙方未履行義務而給甲方造成損害的,甲方保留追訴乙方違約責任的權利。

6.3 甲方若不能在合同約定時間內支付乙方的設計製作工作產生的費用,每逾期一天,需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0.5%的違約金。

6.4 乙方若不能在合同約定時間內完成乙方所委託全部的設計製作工作,每逾期一天,需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金額0.5%的違約金。

6.5 若乙方無法依照甲方要求的時間以及無法達到甲方要求的標準提供滿意的設計,甲方可以隨時中止此協議。

7. 保密條款

7.1甲乙雙方應共同採取一切必要措施,對因通過本次合作而從對方取得的商業祕密採取保密措施,以防止商業祕密被泄露、使用、被公開或落入未經授權人士手中。

7.2獲取商業祕密的一方(下稱“獲取方”)不得將從提供商業祕密的一方(“提供方”)處所獲得的商業祕密在未獲得提供方授權,或本協議許可的情況下,進行部分或全部複製或複印;在本協議終止後,將商業祕密悉數返還提供方,或在取得提供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將商業祕密銷燬。

7.3獲取方應只在本協議規定範圍內對商業祕密進行使用。並且,獲取方已促成或將促成其被告知商業祕密的僱員和顧問簽署內容與本協議本條規定相類似的保密協議,否則提供方有權就獲取方僱員和顧問的泄密行爲向其追究違約責任。

7.4本條所指的商業祕密是指以各種有形或無形形式存貯的觀點、計劃和信息,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或商業性質的信息、標語口號、版權物品、計算機軟件、源代碼、目標代碼、技術、技術訣竅、數據、營銷企劃、摘要、報告及郵件列表等。

7.5 本協議如有任何部分被視爲無效或不可執行,均不影響保密條款的有效性。

甲方:(蓋章) 乙方: (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年___ 月___日 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