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之判斷正誤題附答案

1.無行爲能力人不能作爲購買人訂立買賣合同,但可以作爲贈與人訂立贈與合同。(錯) 生、變更和消滅各種民事權利義務的目的,並不一定能產生當事人預期的法律後果。(對)

合同法之判斷正誤題附答案

約人指定了特殊系統接受數據電文的,受要約人的承諾的數據電文被在該特定系統內閱讀的時間,視爲到達時間。(錯)

2.有名合同和無名合同的區分不是絕對的,無名合同如經法律確認或在形成的統一的交易習慣後可轉爲有名合同。(對)

3.所謂合同是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係的意思表示一致的協議。(對) 4.合同訂立的過程表現爲一種無須通過要約和承諾即可使雙方當事人意思表示達成一致的民事法律行爲。(錯)

5.合同的成立時間與合同的生效時間未必一致。(對)

6.合同的訂立人爲限制行爲能力人時,合同未必歸於無效。(對)

7.代位權是債權人以自己的名義而非以債務人名義行使的權利。(對)

8.撤銷權的行使僅限於無償行爲。(錯) 9.對於尚未成立的合同或無效合同,同樣也有合同變更問題。(錯)

10.合同的變更的範圍內已使原來的債權債務關係得以消滅,所以尚未變更的部分即不能依然有效。(錯)

11.解除可以法定解除,也可以約定解除。(對)

12.抵銷的債,其標的物種類、品質必須相同。(錯)

13.違約責任是當事人之間訂立合同不能成功時,有過錯方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錯)

14.預期違約就是當事人之間約定在出現何種情況時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錯)

15.法律管轄競合是指某個行爲或者某個主體處在該法律的管轄範圍內。(錯)

16.建設工程竣工後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交付使用;發包人要求不驗收的,可以交付使用。(錯)

17.承運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或者通常的運輸路線將旅客、貨物運輸到約定地點。(對) 18.合作開發合同的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進行投資,但不包括以技術投資。(錯)

19.保管合同的寄存人向保管人交付保管物的,保管人必須給付保管憑證。(錯)

20.受託人在處理委託事務時,因不可歸責於自己的事由受到損失的,可以向委託人要求賠償。(對)

21.贈與爲一種要物合同。(對)

22.雙務合同爲有償合同,有償合同也爲雙務合同。(錯)

23.持續性合同之債務不履行適用終止;一時性合同則適用解除。(對)

24.利他合同是既爲滿足自己利益又爲滿足合同當事人之外的第三人利益而訂立的合同。(錯)

25.賭博合同爲射幸合同。(對)

26.當事人訂立的合同類型以法律的明文規定爲限。(錯)

27.合同必須具有兩個以上的當事人。(對)

28.只要有要約和承諾,即使沒有明確的訂立合同的目的,也能使合同得以成立。(錯) 29.在日常生活中,合同的成立與合同的生效是常常聯繫在一起的。(對)

30.合同的成立僅僅是說明雙方當事人有發31.如果合同僅僅是成立,而並未生效,不存在締約責任問題。(錯)

32.即使合同內容不完全,條款有疏漏,只要當事人自願,也應當認爲合同業已成立,國家無須主動干涉。(對)

33.訂立合同的當事人必須具有意思表示能力。(錯)

34.有沒有民事權利能力與當事人參與合同法律關係無關。(錯)

35.法人超越經營範圍所訂立的合同絕對是無效的合同。(錯)

36.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超越權限訂立的合同,除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超越權限的以外,該代表行爲視爲有效。(對)

37.要約是事實行爲,當然也是法律行爲。(錯)

38.要約作爲意思表示其內容可以是合法的,也可以是非法的。(對)

39.要約一經發出即對要約人和受要約人產生了法律上的拘束力。(對)

40.發出要約的人可以是訂立合同的一方當事人,但不能是未來合同的`當事人的代理人。(錯)

41.要約人向其發出要約的相對人既可以是特定的人,也可以是非特定的人。(對) 42.向不特定的人發出的要約無須有特殊的構成要件。(錯)

43.要約的內容中必須包括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條款。(對)

44.要約邀請是當事人在訂立合同的過程中的一種必經程序。(錯) 45.商業廣告是要約。(錯)

46.在要約的有效期間內要約人可以隨意撤銷要約。(錯)

47.要約並非只有在到達受要約人時才能產生法律上的效力。(錯)

48.要約生效以後,任何人都有權對要約作出承諾,受要約人之外的第三人作出的承諾,同樣具有法律上的效力。(錯)

49.撤回要約的通知按照通常情形可以先期到達或者同時到達對方,但因途中障礙而遲到的,視爲撤回的通知未遲到。(錯)

50.在受要約人作出承諾的通知中,即使僅僅是對要約的非實質性內容進行了一些變更,該承諾亦應被視爲是對要約的拒絕。(錯) 51.沉默或不作爲同樣能構成承諾。(對) 52.如果受要約人是向要約人以外的其他人作出了承諾,則只能視爲是向其他人發出了新的要約。(對)

53.如果要約人在收到承諾通知後,立即對受要約人所作的非實質性內容的變更,表示了不同意,此項承諾同樣不能產生法律上的效力。(對)

54.以行爲作出承諾,不包括單純的沉默或不作爲。(對)

55.僅憑受要約人作出的承諾行爲,任何情況下都不能使承諾產生法律上的效力。(錯) 56.受要約人超過承諾期限發出承諾的,任何情況下都只能是新的要約。(錯)

57.採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如果要58.承諾生效的地點,不可以由當事人約定。(對)

59.招標是要約,是向不特定的投標人發出的要約。(錯)

60.投標其實僅僅是一種簡單的報價。(錯) 61.招標人在開標前應將已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的名稱、數量以及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的其他情況,包括標底,公佈於衆。(錯)

62.投標人在接到中標通知後,一般即無須再與招標人簽訂書面合同書。(錯)

63.拍賣公告在法律性質上看其實就是要約。(錯)

64.競買就是承諾。(錯)

65.拍定以後,拍賣程序即告完成,買受人和拍賣人無須再簽署成交確認書。(錯) 66.郵政、電信、電業、煤氣、天然氣、自來水、鐵路、公共汽車等公用事業單位,作爲平等民事主體,只要對其沒有利,即可拒絕用戶的締約要求。(錯)

67.在強制締約時,負有強制締約義務的人對要約的沉默,通常不能理解爲默示承諾。(錯)

68.由於標準條款和格式合同使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不平衡且不公平,未經法律特別規定,不許使用。(錯)

69.當事人可以通過格式條款來免除合同提供者的主要義務,排除相對方的主要權利。(錯)

70.對定式合同或標準條款應作有利於其提供者的解釋。(錯)

71.我國《合同法》在第12條明文規定的那些條款即合同的必要條款,缺少其中任何一條,合同即無效。(錯)

72.價款或酬金被稱之爲“價金”,是所有合同的必備條款。(對)

73.所謂合同的主要條款,就是合同的必備條款或者成立條款。(對)

74.合同被確認爲無效或者被撤銷後,由於這是合同成立後的法律責任,所以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受到的損失的問題,不是締約過失責任。(錯) 75.“你結婚那天我送你一枚戒指”。這是附期限的合同。(錯)

76.受欺詐、受脅迫的合同爲無效的合同。(錯)

77.無效合同的效力爲自始無效。(對) 78.無效合同必須經過法院的認定。(錯)

79.當事人事先約定免責條款的,當出現免責事由時,應尊重當事人的意思,依照當事人的約定處理。(對)

80.當事人對可撤銷合同所享有的撤銷權應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錯)

81.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無效。(對)

82.代位權行使的結果直接歸於代位權人。(錯)

83.同時履行抗辯權只存在於雙務合同中。(對)

84.不安抗辯權人行使不安抗辯權必須提供

確切的證據。(對) 85.實際履行是合同不履行的一種救濟。(對) 86.同時履行抗辯權屬債權的效力,留置權屬物權的效力。(對)

87.代位權和撤銷權的行使不以訴訟爲必要條件。(錯)

88.債權人可拒絕債務人的部分履行。(錯) 108.因侵權而引起的債不得抵銷。(對)

109.合同終止後,關於合同結算和清理的條款即行失效。(錯)

110.合同權利義務因主體變更而終止。(錯) 111.保證債務免除後,主債務也消滅。(錯) 112.清償費用應一律由債務人承擔。(錯) 113.合同的解除必須履行通知手續。(對) 135.在承運人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之前,託運

人可以要求承運人中止運輸。(對)

136.因託運人託運貨物時的過錯造成多式聯運經營人損失的,即使託運人已經轉讓多式聯運單據,託運人仍然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對)

89.當事人約定在債務人向第三人履行債務的,債務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債務,應當向債權人承擔責任。(對)

90.合同的標的本身被認爲是合同權利義務所指向的對象,故其應爲合同的實質內容,所以一般認爲變更標的纔是合同的真正的變更。(錯)

91.合同的變更與合同的訂立一樣,是雙方法律行爲,必須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並在原來合同的基礎上達成了新的協議;所以,單方變更合同,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可能產生法律上的效力。(錯)

92.合同變更後,原合同自始不生效力,已經履行的債務因合同的變更亦要失去法律效力。(錯)

93.合同變更以後,合同中原來約定的爭議條款即不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錯)

94.合同的轉讓是廣義的合同的變更,所以,只有債的三要素中全部要素髮生變更,才被認爲是合同的變更。(錯)

95.合同債權的轉讓一定要通過訂立合同才能進行,法院的判決、行政行爲以及繼承、贈與等,都不能使債權得以轉移。(錯) 96.即使債權人讓予的債權無效或不存在,讓與合同同樣具有法律上的效力。(錯) 97.對於不具有可讓與性的合同權利,合同權利人同樣可以將其轉讓。(錯)

98.債權的讓與只要求有債權人與受讓人的合意,不以通知債務人或取消債務人的同意爲生效要件。所以,債權讓與即使讓與人或受讓人均沒有通知債務人,也對其產生了法律上的約束力。(錯)

99.如果僅僅是由於讓予人未履行告知義務或怠於交付義務,致使受讓人無從證明自己的權利而造成債務人拒絕履行合同義務的,讓予人無須承擔損害賠償的責任。(錯) 100.債務人不可以主張以其合同權利與讓與的合同權利抵銷。(錯)

101.合同義務的轉讓其實並非僅僅是債務主體的變更。(錯)

102.如果債務轉移是債務人通過與債務承擔人簽訂合同的辦法來進行的話,就必須得到債權人的同意,才能產生法律上的效力。(對) 103.債務人轉移義務的,新債務人就不可以主張原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錯)

104.當事人一方不必經對方同意,就可以將自己在合同中的權利義務一併轉讓給第三人。(錯)

105.企業合併以後,原企業債權債務的概括轉移,必須取得對方當事人的同意,否則即使履行了通知或者公告的義務,對債權人也不發生法律上的效力。(錯) 106.合同終止後,當事人依據誠實信用原則,根據交易習慣應履行通知、保密、協助的義務。(對)

107.債權債務發生混同,合同的權利義務便終止。(錯) 114.繼續履行合同是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當事人履行了一部分合同義務,然後繼續履行剩餘義務的一種履約方式。(錯)

115.補救措施是指當事人在自己的合同權利不能得到實現時,採取的其他方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的手段。(對)

116.賠償損失僅僅是指當事人的權利受到對方侵權後,要求對方給與補償的一種民事權利。(錯)

117.部分違約是指部分無效合同中,當事人已經履行了合同有效部分規定的義務,因爲是部分無效、部分有效的合同,尚有部分義務是無法履行的。(錯)

118.無力履行合同義務就是當事人的財政能力不能適應履約的需要,被迫放棄履行合同義務的違約行爲。(對)

119.違約補救就是指當事人採用要求對方當事人繼續履行合同的方法,以實現自己的權利義務。(對)

120.嚴格責任原則是指當事人在履行合同時,要一絲不苟地按照合同規定的內容履行義務。(錯)

121.違約責任的承擔是指當事人承認自己違反了合同的一種道歉行爲。(錯)

122.涉外合同是指該合同至少有一個是境外的主體的合同。(錯)

123.涉外合同的爭議僅僅是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錯)

124.合同的解釋是指當事人依自己的理解對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的範圍做出一定的表述。(錯)

125.按照合同文字含義解釋是指當事人按照合同文字的真實意思解釋其在合同中的意義。(對)

126.按照交易習慣解釋是指當事人按照自己與其他交易對手交易的通常做法解釋合同中沒有明確規定的內容。(對)

127.在原《經濟合同法》中,建築工程合同叫建築工程承包合同。(對)

128.承攬人交付的工作成果有瑕疵時,定作人可以要求重作。(對)

129.承攬人應當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其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損失賠償責任。(對) 130.我國法律允許分包,但不允許轉包。(對) 131.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的,發包人有權要求施工人在合理的期限內無償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經過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後,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對)

132.從事運輸的承運人不得拒絕旅客,託運人通常、合理的運輸要求。(錯)

133.旅客因自己的原因不能按照客票記載的時間乘坐的,在合理的時間內要求辦理退票或者變更手續的,承運人不得拒絕。(錯) 134.承運人應當向旅客及時告知有關正常運輸的重要事由和安全注意事項。(對)

137.非職務技術成果的使用權、轉讓權屬於完成技術成果的個人,完成技術成果的個人可以就該項非職務技術成果訂立技術合同。(對)

138.非法壟斷技術、妨礙技術進步或者侵害他人技術成果的技術合同無效。(對)

139.作爲技術開發合同的標的的技術已經由他人公開,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對) 140.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受讓人應當按照約定實施專利,不得許可第三人實施該專利。(對)

141.技術轉讓合同受讓人按照約定實施專利、使用技術祕密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由讓與人承擔責任,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對)

142.技術服務合同的委託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影響工作進度和質量,不接受或者逾期接受工作成果的,支付的報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報酬應當支付。(對)

143.技術服務合同是指當事人一方以技術知識爲另一方解決特定技術問題所訂立的合同,不包括建設工程合同和承攬合同。(對) 144.保管人僅向寄存人負有返還保管物的義務,所以任何第三人向保管人對保管物主張權利的,保管人均不能交付保管物。(錯) 145.除另有約定外,保管人應當親自保管保管物。(對)

146.倉儲合同可以是無償的,所以在當事人對保管費沒有約定的情況下爲無償合同。(錯)

147.倉儲合同的保管人不一定非要給付倉單。(錯)

148.倉儲合同自成立時生效。(對)

149.受託人在處理委託事務時,可以按照自己的理解以維護委託人最大利益的原則行事,即使在委託書人已明確指示的情況下。(錯)

150.受託人以自己的名義,在委託人授權範圍內與第三人訂立合同的,該合同直接約束委託人和第三人。(錯)

151.除約定報酬外,行紀人處理委託事務支出的費用,由委託人承擔。(錯)

152.行紀人低於委託人指定的價格賣出或者高於委託人指定的價格買入的,應當經委託人同意。(對)

153.居間人沒有促成合同簽訂的,不能要求支付報酬。(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