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間合同範本怎麼寫

居間合同,是指居間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相關內容,希望對你有幫助。

居間合同範本怎麼寫

居間合同範本

甲方(委託人): 某某建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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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居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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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方爲了發揮雙方的優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經雙方充分協商,依平等自願、等價有償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事項

1、乙方接受甲方委託,負責就**省***工程項目(以下稱該工程項目),引薦甲方和該項目的建設單位直接洽談,向甲方提供關於該工程項目的重要信息,並最終促成甲方與建設單位簽訂該工程項目的專業承包施工合同。

2、“居間成功”是指完成本條所列全部委託事項。甲方與建設單位未簽訂書面的工程施工合同,乙方僅爲甲方提供信息,或爲甲方提供的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的,均視爲委託事項未完成。

二、乙方的義務

1、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有關該工程項目的信息,內容包括但不限於中標通知書、合同條件、工程量清單總價、工程量子目單價、建設單位供應材料品種及單價、棄渣運距等。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對該工程項目進行實地考察,

2、乙方承諾向甲方提供的關於該工程項目的上述信息真實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實,乙方無權取得居間報酬,並同意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壹百萬元。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圖紙、工程量清單,業主提供的各種材料單價,必須完全能夠成爲甲方與建設單位所簽訂施工合同的.組成部分。否則視爲乙方沒有完成委託事項,無權取得居間報酬,並且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4、乙方應保證該工程項目真實可靠、資金到位、各種施工手續齊全,並能夠正常施工。否則,視爲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實,按照本合同第二條第2款執行。

5、乙方在甲方與建設單位進行合同談判期間,應盡到作爲居間人的慎謹和誠實義務。如果能夠達成施工合同,那麼在甲方的工程施工過程中,乙方仍有義務負責協調好甲方與建設單位的關係。 6、乙方領取本合同報酬時,須向甲方開具有效的稅務發票,相關的所得稅由乙方自承擔。

三、甲方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資質證書、營業執照等相關資料;負責和建設單位進行合同談判。

2、如果居間成功,則由甲方全面履行和建設單位所簽訂的專業施工合同。甲方因履行施工合同而產生的權利和義務,與乙方無關。

3、如果居間成功,則甲方應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如果未及時支付,則按未按時支付金額的1%向乙方承擔違約金。

四、居間報酬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

1、本項目居間費用爲工程施工合同金額的**%。

2、居間成功後,在甲方正常施工的一個月內,應向乙方支付***元整;在正常施工的兩個月內,應支付***;剩餘施工合同金額從正常施工的第三個月開始,根據甲方每月取得的驗工計價款,按***%的比例支付;竣工結算完畢,甲方取得全部工程款後五日內全部結清。 3、甲方可以轉帳或現金的方式支付。

五、居間費用的承擔 居間費用是指乙方爲完成委託事項實際支出的必要費用。乙方無論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託事項,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擔居間活動費用(或甲方同意承擔**差*等**費用)。

六、保密事項

1、甲乙雙方均應充分保守本協議所涉及的商業祕密。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間過程中獲取的甲方商業祕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爲,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乙方的居間報酬。

3、乙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向甲支支付 元違約金;如果違約金不足以補償甲因此而遭受的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七、合同終止

1、本合同簽字生效後,如果至 年 月 日,乙方仍未完成居間任務的,本合同自動終止。

2、如果居間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畢後終止。

3、甲乙雙方協議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項時,本合同終止。

八、爭議解決方式 如發生合同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合同簽訂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九、其他事項

1、乙方不得將本合同委託事項進行轉委託。

2、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合同簽訂地:

合同簽訂日: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居間合同範本

簽訂地點:

委託方:

居間方:

依照國家法律、法規有關規定,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居間方接受委託方的委託居間交易本合同指定礦權,訂立本合同。

一、委託事項:

委託方指定乙方爲獨家居間人,交易本合同指定礦權。

二、居間期限:

本合同居間期限爲自 年 月 日起至礦權交易完成(不少於180個工作日)。

三、居間事項:

居間方爲委託方提供媒介服務,撮合委託方與礦權賣方達成礦權交易。

四、本合同礦權委託交易底價爲人民幣 圓整(¥ 元)

五、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委託方的權利義務

1、提交全部與礦權交易的資證文件;

2、居間方在接受委託期間,委託方不得自行交易或委託第三方交易本合同約定的礦權;

3、委託方在合同生效後,爲儘快促成交易成功,委託方應積極配合居間方的工作,對居間方活動不得任意干涉;

4、委託方如實提供有效的通訊地址、聯絡方式;如通訊地址、聯絡方式變更後,應及時通知居間方,否則造成不良後果由委託方自行承擔。

(二)居間方的權利義務

1、居間方爲委託方提供準確、真實的礦權媒介信息; 2、居間方爲委託方提供與賣方交易的撮合服務;

3、居間方不爲委託方和賣方作任何明示或暗示擔保。礦權交易雙方發生糾紛,由雙方自行解決;

4、居間合同期間,賣方確定後,居間方應及時通知委託方簽訂《礦權交易合同》。

六、居間事務完成及酬金結算、支付方式

1、居間方促成委託方與賣方簽訂《礦權交易合同》時,即爲居間行爲完成;

2、居間酬金的計算方法:

酬金金額=礦權交易合同總金額×5% 3、酬金的支付方法: (a)自委託方與居間方簽訂《礦權交易居間合同》之日起 3 個工作日內,委託方須向居間方支付委託酬金人民幣 圓整(¥ 元),作爲居間合同履約保證金。

(b)自委託方與賣方簽訂《礦權交易合同》之日起 10 個工作日內,委託方須向居間方支付委託酬金總額的 80 %.

(c)待礦權完成移交手續後 10 個工作日內,委託方向居間方支付結餘的委託酬金。

4、通過居間方成功完成委託方委託項目交易的,履約保證金應包計在委託酬金內;如居間方未完成委託方委託,代理方在委託工作結束後 10 個工作日內將履約保證金扣除。

居間本合同委託礦權所產生的相應費用後,將剩餘款項返還委託方。

七、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委託方與居間方協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

八、違約責任

(一)委託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爲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

1、居間期間,委託方單方面終止合同或自行、委託第三方交易礦權的,應按照合同約定將礦權交易價10%作爲違約金支付給代理方;

2、在居間期間內或居間期限屆滿後,委託方及其關係人(指包括但不僅限於委託方的直系或旁系親屬、朋友、同事等)私下自行與第三方交易該礦權項目時,需經過居間方最終確認“此第三方(即真正的買受人)是否是居間方客戶”,若是,委託方仍應按照合同約定將委託礦權交易底價的10%作爲違約金支付給代理方;

3、在居間期間期限內,在居間方將委託礦權交易並代委託方支付賣方預付款或定金後,如委託方反悔,應按照合同約定委託礦權交易底價的10%作爲違約金支付給居間方;

4、委託方隱瞞委託方狀況,由此與賣方產生的法律糾紛,致礦權無法交易。由委託方承擔一切責任,與居間方無關。同時,委託方應按照合同約定委託礦權交易底價的10%作爲違約金支付給代理方;

5、不按合同約定向居間方支付委託酬金的。

如有以上情況出現,委託方需按本條款之約定支付違約金,如拒付,居間方有權通過訴訟向委託人追償。此時,委託方除承擔違約金外還需承擔訴訟費、律師費等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

(二)代理方有以下情形的,應自行承擔責任:

1、居間方超越居間權限向賣方做出承諾的,因此導致的後果由居間方自行承擔。

九、合同附件

委託方在本合同存續期間所簽訂的《委託交易礦權信息表》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十、解決爭議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的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十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複印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委託人:(簽章) 居間人:(簽章)

身份證/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通訊地址:

簽訂日期:年 月聯繫電話:通訊地址; 簽訂日期:年 月 日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