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煤炭運輸合同範本

現今社會公衆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合同協調着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汽車煤炭運輸合同範本,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汽車煤炭運輸合同範本

汽車煤炭運輸合同1

甲方:(即託運方)

乙方:(即承運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承運甲方煤一事訂立該合同以便雙方共同尊守。

一、履行合同時限:

二、貨物名稱:煤。

三、貨物數量:x萬噸,(具體運輸數量,按每月計劃確定)。

四、貨物起止點:起運點: 有限責任公司。 到達地點. 有限公司指定煤場。

五、運價:(根據運輸市場價格波動,隨時調整運價,雙方簽訂補充合同)。

六、運輸費用:從貨物裝車到達目的地途中的運輸費用,包括過路過橋費及各類收費及裝卸費,都由乙方承擔。甲方負責加油。

七、結算方式:運輸費用結算按照實收計量爲準,憑甲方開具的過磅單,每月結算一次,隨到隨結,不得拖延,履行完運輸合同後全部結清。運輸過磅票乙方每 天給甲方交接一次月底根據運輸數量給乙方結賬。

八、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需對所承運的'貨物加蓋篷布,妥善保管,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拋灑。

2、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保質保量安全運達目的地,按時向收貨人告知到達通知,保證貨物非人爲變質,不得換煤,短少,加水如有以上問題,現場扣留運輸該煤的車輛,蒐集證據,作爲處罰依據,甲方覈實清楚確屬人爲因素的將具實按照煤價的5倍予以賠償。

3、運輸途中發生的一切交通事故都由乙方負責。

4、貨物到達過磅時,乙方司機應將運輸票據(礦方過磅單、計量票、入境票)如數交予甲方,否則,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負責對到達貨物進行驗收,驗收無誤加蓋驗收章並出具驗收過磅單。

2、貨物到達後,乙方車輛必須服從甲方煤庫人員指揮,不得插隊、無理取鬧等,否則,甲方對乙方車輛進行相應處罰;同時甲方人員必須及時接受乙方貨物,不得刁難、剋扣及索要錢財,因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甲方承擔。

十、其他事項:

雙方在運行中發生的具體和未盡事宜,應及時瞭解、溝通協商解決。(如有不可抗力,乙方不聽甲方合同即行解除)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負責人(簽字): 乙方簽字(蓋章):

汽車煤炭運輸合同2

甲方:新疆廣匯新能源有限公司伊吾縣煤礦(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新疆天順供應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則,就乙方承運甲方煤炭等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委託乙方承運甲方位於伊吾縣淖毛湖煤礦發往哈密地區各客戶單位的煤炭運輸任務。

二、 煤炭運輸價格在合同期內爲:72.00元/噸,上述運費價格均爲含稅價,由乙方提供運輸發票。

三、 甲方憑乙方的派車單或乙方認可的車輛方可發煤,否則,乙方不承擔後果。運輸量以電廠過磅單爲準並與出礦量方數進行覈對。如發現乙方擅自拉運到甲方合同用戶以外處私自卸煤,則對乙方處以100.00元/噸的罰款。

四、 乙方保證按計劃完成甲方供給客戶單位的煤炭運輸任務,每月不少於30000噸。

五、 運輸量由甲方按月進行考覈,甲方每月28日前提供下月運輸量的計劃,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未按計劃完成運輸量的,按未完成量每噸處以15元的罰款,次月乙方若超額完成計劃運輸量,超過部分等同上月未完成量的,則甲方返還上月所扣的罰款。

六、 爲保證甲方穩定均衡生產,乙方每月必須完成計劃運輸量的80%,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乙方無法完成任務的,甲方不予追究。

七、 爲確保雙方按合同履行各自的職責,雙方簽訂合同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30萬元合同履約保證金,待本合同終止後,且乙方無違約責任,甲方全額退還乙方的履約保證金。

八、 甲方在次月15日開始支付前月運輸費,在次月的25日前付清前月運輸費,未付清部分每遲付1日,甲方按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滯納金(當月運輸費總額的50%可用甲方自華電新疆發電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結來的承兌匯票背書後支付給乙方)。

九、 甲方除支付本合同的運輸價款外,不再承擔其他任何費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交通事故、財產損失、交警罰款以及所有其他除合同內約定的費用以外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十、 在合同期內,由乙方自主調配運輸車輛,甲方不得擅自調用。乙方車輛到達煤礦後,甲方必須保證及時裝車,否則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十一、 乙方如有自己的供煤的合同用戶,乙方在甲方煤礦拉煤,按甲方坑口價供應。

十二、 本合同有效期2009年6月3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在合同期滿,甲、乙雙方未能達成一致意見,不再合作時,在雙方一致認可的情況下,甲方須在一個月內將乙方的合同履約保證金及剩餘費用結算完畢。

十三、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如需變更須經甲、乙雙方同意方可變更。

十四、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爭議,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 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 本合同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甲方:新疆廣匯新能源有限責任公司伊吾縣煤礦

甲方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新疆天順供應鏈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