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燈施工合同

發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甲方)

路燈施工合同

承包人(全稱):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路燈亮化工程

工程地點:***鎮

工程內容:**街道管線敷設、燈具底座、燈具安裝。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上述工程內容中設備材料供應、管線安裝、附件安裝和管井砌築、燈光照明調試。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年月 日

竣工日期:年月 日

管線敷設工期總日曆天數**天、燈具安裝日曆天數**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必須全部優良(如因工程質量未達到標準,所造成的.返工損失費用由乙方負責)。約定工程爲一年的非人爲損壞保修期。

五、合同價款

工程單價以預算書爲準,工程量以實施施工決算量爲準。金額(大寫):材料、管線敷設、安裝及調試費用:rmb*** 萬元,¥:**元

六、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後,乙方立即進行現場按圖紙及甲方意見實際測繪,準備材料、敷設各種路燈管線、燈具安裝,工程完工驗收後一次性結清工程款。

七、安全責任

乙方在路燈施工過程中,應注意安全監管,杜絕安全事故發生。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所有責任概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八、 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書

2、合同條件

3、國家和市有關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文件

4、圖紙

5、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

九、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條件》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十、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一、本合同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十二、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 簽字蓋章 後生效。

發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法定代表人: 委託法定代表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