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學必考知識點總結高三五篇

總結是在某一特定時間段對學習和工作生活或其完成情況,包括取得的成績、存在的問題及得到的經驗和教訓加以回顧和分析的書面材料,它在我們的學習、工作中起到呈上啓下的作用,讓我們好好寫一份總結吧。總結怎麼寫纔是正確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數學必考知識點總結高三五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數學必考知識點總結高三五篇

數學必考知識點總結高三五篇1

不等式的解集:

①能使不等式成立的未知數的值,叫做不等式的解。

②一個含有未知數的不等式的所有解,組成這個不等式的解集。

③求不等式解集的過程叫做解不等式。

不等式的判定:

①常見的不等號有“>”“<”“≤”“≥”及“≠”。分別讀作“大於,小於,小於等於,大於等於,不等於”,其中“≤”又叫作不大於,“≥”叫作不小於;

②在不等式“a>b”或“a

③不等號的開口所對的數較大,不等號的尖頭所對的數較小;

④在列不等式時,一定要注意不等式關係的關鍵字,如:正數、非負數、不大於、小於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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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合的概念

集合是數學中最原始的不定義的概念,只能給出,描述性說明:某些制定的且不同的對象集合在一起就稱爲一個集合。組成集合的對象叫元素,集合通常用大寫字母A、B、C、…來表示。元素常用小寫字母a、b、c、…來表示。

集合是一個確定的整體,因此對集合也可以這樣描述:具有某種屬性的對象的全體組成的一個集合。

2、元素與集合的關係元素與集合的關係有屬於和不屬於兩種:

元素a屬於集合A,記做a∈A;元素a不屬於集合A,記做a?A。

3、集合中元素的特性

(1)確定性:設A是一個給定的集合,x是某一具體對象,則x或者是A的元素,或者不是A的元素,兩種情況必有一種且只有一種成立。例如A={0,1,3,4},可知0∈A,6?A。

(2)互異性:“集合張的元素必須是互異的”,就是說“對於一個給定的集合,它的任何兩個元素都是不同的”。

(3)無序性:集合與其中元素的排列次序無關,如集合{a,b,c}與集合{c,b,a}是同一個集合。

4、集合的分類

集合科根據他含有的元素個數的多少分爲兩類:

有限集:含有有限個元素的集合。如“方程3x+1=0”的解組成的集合”,由“2,4,6,8,組成的集合”,它們的元素個數是可數的,因此兩個集合是有限集。

無限集:含有無限個元素的集合,如“到平面上兩個定點的距離相等於所有點”“所有的三角形”,組成上述集合的元素不可數的.,因此他們是無限集。

特別的,我們把不含有任何元素的集合叫做空集,記錯F,如{x?R|+1=0}。

5、特定的集合的表示

爲了書寫方便,我們規定常見的數集用特定的字母表示,下面是幾種常見的數集表示方法,請牢記。

(1)全體非負整數的集合通常簡稱非負整數集(或自然數集),記做N。

(2)非負整數集內排出0的集合,也稱正整數集,記做N_或N+。

(3)全體整數的集合通常簡稱爲整數集Z。

(4)全體有理數的集合通常簡稱爲有理數集,記做Q。

(5)全體實數的集合通常簡稱爲實數集,記做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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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等式的定義

在客觀世界中,量與量之間的不等關係是普遍存在的,我們用數學符號連接兩個數或代數式以表示它們之間的不等關係,含有這些不等號的式子,叫做不等式.

2.比較兩個實數的大小

兩個實數的大小是用實數的運算性質來定義的,

有a-b>0?;a-b=0?;a-b<0?.

另外,若b>0,則有>1?;=1?;<1?.

概括爲:作差法,作商法,中間量法等.

3.不等式的性質

(1)對稱性:a>b?;

(2)傳遞性:a>b,b>c?;

(3)可加性:a>b?a+cb+c,a>b,c>d?a+cb+d;

(4)可乘性:a>b,c>0?ac>bc;a>b>0,c>d>0?;

(5)可乘方:a>b>0?(n∈N,n≥2);

(6)可開方:a>b>0?(n∈N,n≥2).

複習指導

1.“一個技巧”作差法變形的技巧:作差法中變形是關鍵,常進行因式分解或配方.

2.“一種方法”待定係數法:求代數式的範圍時,先用已知的代數式表示目標式,再利用多項式相等的法則求出參數,最後利用不等式的性質求出目標式的範圍.

3.“兩條常用性質”

(1)倒數性質:①a>b,ab>0?<;②a<0

③a>b>0,0;④0

(2)若a>b>0,m>0,則

①真分數的性質:<;>(b-m>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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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一x?A,x?B,記做AB

AB,BAA=B

AB={x|x?A,且x?B}

AB={x|x?A,或x?B}

Card(AB)=card(A)+card(B)-card(AB)

(1)命題

原命題若p則q

逆命題若q則p

否命題若p則q

逆否命題若q,則p

(2)AB,A是B成立的充分條件

BA,A是B成立的必要條件

AB,A是B成立的充要條件

1.集合元素具有①確定性;②互異性;③無序性

2.集合表示方法①列舉法;②描述法;③韋恩圖;④數軸法

(3)集合的運算

①A∩(B∪C)=(A∩B)∪(A∩C)

②Cu(A∩B)=CuA∪CuB

Cu(A∪B)=CuA∩CuB

(4)集合的性質

n元集合的字集數:2n

真子集數:2n-1;

非空真子集數:2n-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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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複數的概念:

形如a+bi(a,b∈R)的數叫複數,其中i叫做虛數單位。全體複數所成的集合叫做複數集,用字母C表示。

複數的表示:

複數通常用字母z表示,即z=a+bi(a,b∈R),這一表示形式叫做複數的代數形式,其中a叫複數的實部,b叫複數的虛部。

複數的幾何意義:

(1)複平面、實軸、虛軸:

點Z的橫座標是a,縱座標是b,複數z=a+bi(a、b∈R)可用點Z(a,b)表示,這個建立了直角座標系來表示複數的平面叫做複平面,x軸叫做實軸,y軸叫做虛軸。顯然,實軸上的點都表示實數,除原點外,虛軸上的點都表示純虛數

(2)複數的幾何意義:複數集C和複平面內所有的點所成的集合是一一對應關係,即

這是因爲,每一個複數有複平面內惟一的一個點和它對應;反過來,複平面內的每一個點,有惟一的一個複數和它對應。

這就是複數的一種幾何意義,也就是複數的另一種表示方法,即幾何表示方法。

複數的模:

複數z=a+bi(a、b∈R)在複平面上對應的點Z(a,b)到原點的距離叫複數的模,記爲|Z|,即|Z|=

虛數單位i:

(1)它的平方等於-1,即i2=-1;

(2)實數可以與它進行四則運算,進行四則運算時,原有加、乘運算律仍然成立

(3)i與-1的關係:i就是-1的一個平方根,即方程x2=-1的一個根,方程x2=-1的另一個根是-i。

(4)i的週期性:i4n+1=i,i4n+2=-1,i4n+3=-i,i4n=1。

複數模的性質:

複數與實數、虛數、純虛數及0的關係:

對於複數a+bi(a、b∈R),當且僅當b=0時,複數a+bi(a、b∈R)是實數a;當b≠0時,複數z=a+bi叫做虛數;當a=0且b≠0時,z=bi叫做純虛數;當且僅當a=b=0時,z就是實數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