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機關辦案新制度工作總結

尚志市公安機關將全面實施領導案件審覈責任制,對領導審覈案件情況實行量化考覈,並實行終身問責責任制。這將有力地增強尚志市公安機關執法源頭管理,提高執法辦案水平,解決羣衆最關心的公安機關執法辦案問題。

公安機關辦案新制度工作總結

一、現今工作流程介紹

以事例作介紹:派出所教導員田銘是派出所的兼職法制員,上報分局案件都要經過他的審覈簽字。實行領導案件審覈責任制後,教導員田銘在對案件審覈後,還必須填寫《科所隊領導審覈案件意見表》,如實記載審覈所發現的問題,督促辦案民警加以整改。這張表格還必須附捲上報分局法制、預審部門。由分局法制、預審部門根據尚志市公安局制定的個案質量評分標準,對領導審覈案件質量進行評分,並將情況上報局領導。這一作法,把基層案件審覈關口從分局移到了派出所,真正實現了派出所初審、分局審覈、市局抽檢的案件質量三級審覈制度。

2009年初,尚志市公安局法制部門由分管法制副局長牽頭組成調研組,對全市公安執法規範化建設進行評估調研。調研發現制約警方執法質量和執法水平最大的.瓶頸問題是執法工作源頭管理存在不足,特別是一線科所隊領導未能切實擔負起監督、指導執法執勤工作的重要職責。審覈案件只簽字、不看案件材料的現象比較普遍。

經過前期大量試點摸底,醞釀籌備後,杭州市公安局在8月初召開局長辦公會議,審議出臺杭州市公安局科所隊領導案件審覈責任制,要求各級公安所科所隊正副職領導,對所管轄部門行政、刑事案件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落實審覈責任,嚴把案件質量關。

根據制度規定,科所隊領導案件審覈主要包括公安機關刑事、行政案件受理、立案;治安、行政案件報批;採取、變更或者解除刑事強制措施、提請批准逮捕、移送起訴和撤銷案件報批;未破、未處刑事、行政案件歸檔等四個環節。內容主要是筆錄製作,現場勘驗,調查取證,定性量處等實體問題及受理、立案手續,採取強制措施、偵查(調查)措施是否合法等程序問題。

一旦在案件審覈中發現影響執法辦案質量的相關問題,科所隊領導必須立即向辦案民警指明,提出具體整改要求,監督落實整改。

二、領導審覈案件實行終身問責制

根據制度明確規定,公安機關領導對所審覈案件質量實行終身問責。負責最終案件審覈的領導對全案負責,對案件某個具體環節審覈的領導對該環節負責。

爲了保障制度落實到位,杭州各級公安機關還分批建立起科所隊領導審覈案件質量執法檔案,每月上網公佈。在一年中累計3次月排名末位的,暫停其審批案件的資格。存在嚴重執法過錯的,依照《浙江省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辦法》追究案件審覈者的執法過錯責任。

三、加強民警和領導幹部聯繫

尚志市派出所民警小潘在辦結一起數額很小的治安盜竊案後,在報批分局前將材料交由派出所所領導審覈。沒想到所領導和他探討案件細節,一談就是兩個多小時。所領導在審覈案件中,對扣押物品登記和筆錄細節存在不同意見,便和辦案民警進行了細緻深入的探討。

案件質量沒有大小,我們要求民警把每一起案件都辦成鐵案”。派出所平均每個民警兩天要辦理4起案件,隨着公安機關執法規範化進步和羣衆法制意識增強,民警執法能力的個體差異等問題對公安基層辦案要求越來越高。

四、新制度有利於執法源頭管理

尚志市公安分局近日組織全局科所隊領導進行了一次法制能力筆試考試,專門挑挑這些案件審覈員的執法毛病。不合格,不能上崗。這讓分局科所隊領導大爲緊張,紛紛精心準備應考。

明確科所隊領導案件審覈責任,有效改觀以前法制部門保姆式的個案辦理指導,讓法制部門有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全局執法規範化建設和疑難案件辦理業務指導上,有利於提高分局整體執法辦案質量。

在實行科所隊領導審覈案件制度後,公安機關在規範執法辦案、減少執法過錯、減少信訪投訴、增強科所隊領導執法工作責任心和業務水平等方面具有明顯成效。在最近一次執法檢查中發現,基層案件筆錄更爲規範和到位,證據調查取用更爲及時、全面、合法,在執法辦案程序上暇疵問題明顯減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