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工作參考計劃

一、協助物業部領導定期召開消防安全會議。

消防安全工作參考計劃

1、每月召開中福大廈內合作單位安全例會,觀看與己相關的火災視頻,落實相關相關職能和政府部門有關消防安全會議精神,指出合作單位的存在的安全隱患,對合作單位進行消防安全教育。

2、每季度召開本單位防火會議,佈置消防工作,學習貫徹落實上級有關消防安全工作會議精神,把消防安全工作貫徹落實到公司每位工作人員,充分調動本單位單位全體員工的的積極性,共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3、每半年召開一次消防安全工作培訓會。主要對本單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教育宣傳,提高消防知識水平,懂得火災的`起因、火險的預防、初起火災的撲救方法、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火場自救逃生方法等。

二、建立完善火災隱患預防和整治長效機制,提高各單位預防和檢查消除火災隱患的能力,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災隱患自除”。

1、進一步建立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合作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確定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保證單位消防工作層層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實。

2、定期或不定期開展對合作單位消防安全專項檢查。結合合作單位的火災危險源、防火重點部位及消防安全工作實際,促使合作單位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並張貼上牆,促使認真履行《消防法》規定的消防安全十一項職責,促使其做好本單位的消防檢查,做好檢查記錄,做好隱患整改工作。

3、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管理原則,各單位負責人對本經營單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負責簽定和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部門、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部門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明確各自職責。

4、各合作單位進行裝修時嚴格落實消防工程審覈、驗收等消防行政許可制度及備案制度,從源頭上預防火災隱患產生。

三、進一步完善和制定各合作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建設。並保證各合作單位本年度不少於兩次演練,着力提高各合作單位組織撲救初起火災的能力,確保一旦發生火情,工作人員能按照職責分工及時到位、有效處置。做到“火情發現早、報告早、小火滅得了”。滅火救援預案應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適時修改,確保有效、適用。

四、協助物業部領導進一步完善和制定本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建設。協助物業部領導做好本年度對各合作單位不少於兩次疏散逃生演練,着力提高組織人員疏散逃生的能力,做到“能火場逃生自救、會引導人員疏散”。

1、協助物業部領導做好對本單位工作人員火場逃生自救基本技能培訓和實戰演練,使工作人員普遍掌握火場逃生自救基本技能,熟悉逃生線路和引導人員疏散程序。

2、進一步強調大廈小商戶全員參加,大單位必須80%以上人員參與,否則按照2014年通知要求給予罰款或者解除合同。

五、加強合作單位對《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條例》和《安全生產法》的學習。進一步完善和制定消防安全月活動方案,開展全員消防大教育大培訓,着力提高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做到“消防設施標識化、消防常識普及化”。

1、完善消防教育培訓制度,特別加強各合作單位對全國人大常委會2014年8月31日審議通過的新《安全生產法》的學習,提高各合作單位對消防安全工作的思想認識,使其掌握消防基本常識和普遍達到“懂基本消防常識、懂消防設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會查改火災隱患、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的要求。

2、協助物業部領導做好對各合作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六、進一步促使各合作單位做好晚間閉店檢查工作。進一步促使各合作單位做好本單位的每月安全例會工作,進一步促使各合作單位做好本單位的每季度防火安全會議工作,進一步促使各合作單位做好本單位的每半年員工安全培訓工作,進一步促使各合作單位做好本單位的新入職員工培訓工作,並把閉店檢查、會議或培訓記錄存檔備案。

七、協助物業部領導做好落實對合作單位的監管責任。認真履行消防監督檢查和滅火救援職責,針對各合作單位消防安全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提出合理建議和整改要求和期限。

八、實行每日防火巡查制度,建立消防巡查記錄,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做好公共區域的消防設施、消防通道和廣告牌日常檢查和巡查,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並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標誌。不損壞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埋壓、圈佔消防栓,不佔用防火間距,不堵塞消防通道。發現問題要第一時間報領導,及時派人解決處理。並每月對消防器材及設施進行檢查,對損壞的器材及時更換處理。

九、嚴格執行用火用電與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制度。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況需要使用明火作業的,應當按照規定事先辦理審批手續。作業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並採取相應的消防措施。

十、積極配合消防職能和政府部門的工作,對有關意見,要及時研究落實整改,保證做好消除消防隱患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