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計劃管理辦法12篇

時間過得可真快,從來都不等人,我們又將迎來新的喜悅、新的收穫,此時此刻需要爲接下來的工作做一個詳細的計劃了。相信許多人會覺得計劃很難寫?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工作計劃管理辦法,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工作計劃管理辦法12篇

工作計劃管理辦法1

根據公司的管理需求,公司各部門及各級員工應對每月、周、日的工作計劃及其完成情況進行自報、自查,以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公司整體工作計劃的完成,考量部門和員工個人的工作績效。具體要求如下:

一、工作計劃的編制與內容

(一)、編制

1、個人的工作計劃。由個人編制,直接上級進行審定。

(1)一般員工由所在部門的負責人審定;

(2)各部門負責人計劃並報總經理審定。總經理可視情況批示(未接到批示意見前按原審定意見辦);總經辦負責彙總和公示;

2、各部門工作計劃。由本部負責人組織編制,報總經理審定、批准,總經辦負責彙總、公示;

3、特殊情況的處理。因責任人不能及時履行本人職責時,由其直接上級安排人員代理。

(二)、內容

1、考慮到工作計劃的客觀彈性,操作方式爲:

本週的工作計劃原則上是必須完成的內容,上週及以前未完成的計劃必須在本週計劃中體現。

2、部門月、周的每項計劃要求明確經辦人,以減少計劃的重複羅列和便於兌現獎懲。

3、每項計劃要求有可行的措施和目標進度(根據計劃項目另分解成進度表)。

4、要求明確工作成果(交付件)的形式。如文案、報表、活動、信息等。

二、工作計劃完成情況的考覈

總經辦將組織對全體人員的各項計劃進行重點檢查,檢查結果作爲與個人每月績效工資掛鉤的依據之一(參照團隊工作考覈評比方案、人個工作考覈方案執行)。

三、時間要求

(一)、個人工作計劃與考覈

1、月計劃,每月倒數第三個工作日下班前將下月的工作計劃表和本月工作計劃完成情況表呈報給直接上級;對擔任部門負責人以上職務者的工作計劃完成情況考覈,在每月的月底前完成,轉人事部門備案後,總經辦於當月第三個工作日前發佈考覈結果。一般員工的考覈由部門負責人在每月的第二個工作日前完成,並轉人事部審覈後由總經辦於當月第三個工作日前發佈考覈結果。

2、周計劃,部門負責人及以上職務人員於每週六上午下班前將下週的工作計劃表和本週工作計劃完成情況表呈報給直接上級,審定後於週末下午下班前報總經辦備案,總經辦週一上午下班前彙總公佈。(保密事項除外)

3、日計劃。每天上午上班後10分鐘內將個人日計劃報直接主管,經審覈確定後,在上班30分鐘內報總經辦備案,作爲月、周工作計劃考覈的依據。

(二)、部門工作計劃

1、月計劃。各部門應於每月倒數第三個工作日向總經辦提交月度計劃,總經辦在月度計劃提交當日組織月度計劃評審會議,對各部計劃進行調整、修訂,完成後進行考覈公示。

2、周計劃。每週末上午下班前將下週的工作計劃表和本週工作計劃完成情況表呈報給直接上級,審定後於週末下午下班前報總經辦備案,總經辦週一上午下班前彙總公佈(保密事項除外)。其中考覈意見有重大修改時延時至次日發佈。

四、其它

1、所呈報資料使用統一的電子表格(沒有電腦的提交書面文件),部門的月工作計劃和月工作計劃完成考覈表可使用打印文本。

2、總經辦負責部門月、周工作計劃的跟蹤、落實與督促。

3、本辦法自下文之日起試行。

4、本辦法由總經辦負責解釋計劃的編制事宜。

工作計劃管理辦法2

第一章 總 則

1、爲規範會議程序和管理,提高公司總體決策管理能力和辦事效率,更好地協調工作,研究落實重大事項的對策措施和尋求解決有關問題的方法,預防和糾正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並保證公司各項管理工作規範、高效、有序開展,特制定本方案。

2、 與會人員應對會議中各自的表決意見及內容做到:語言簡潔、準確、完整,並嚴格遵守執行會議的各項紀律、要求。

3、 本方案適用於世合連鎖商業有限公司。

第二章 會議的組織管理

2.1會議的類別

本方案所包括會議有日常工作會議、工作計劃管理會議、工作總結會。

2.2 日常辦公會議

1、 日常管理會議是公司圍繞戰略發展、重大決策和重大事項等工作而適時召開的會議。會議傳達、落實公司管理理念、思想、重大決策、決定。總結近期工作情況,研討工作中亟待解決的問題,表揚先進、批評落後,統一思想、明確責任。激發工作積極性,提高凝聚力、戰鬥力和工作效率。

2、 召開日常辦公會議由公司總經理批准,參加人員原則上爲公司主管以上及各門店店長級崗位。

3、公司日常辦公會議的組織由總經辦負責會議內容、議程的制定,總經理助理進行會議的通知、記錄以及整理、呈報、下發會議紀要,並負責有關會議精

神的落實。日常辦公會議由總經辦助理根據會議議程進行主持。

4、會議時間由總經理根據工作需要確定。

5、會議要求:所有參會人員需提前準備參會資料;攜帶便攜本及工作安排本,隨時記錄工作任務;秩序

2.3 工作計劃管理會議

1.工作計劃管理會是公司對次月工作、周工作、日工作開展的計劃的會議。會議聽取個部門主要負責人及所屬部門彙報工作計劃。

2.彙報內容要求:清晰簡潔的工作內容、準確的完成時間、量化的目的效果、明確精準的回覆時間。

3.彙報工作語言要求:簡潔、準確、完整。

4.日工作計劃會時間安排:1、會議開始時間:每日上午8:50準時開始

2、所有參會人員一律提前十分鐘即8:40排隊到

達會場。

3、行政部提前十五分鐘即8:35到達,做好會議

準備事項(包括擺放資料、菸灰缸、檢查會議衛

生、開燈及空調等)。

5.會議環節:第一項 才藝展示與讀書分享

第二項 各部門負責人彙報本日工作計劃內容

第三項 共同目標與各崗位工作目標。

第四項 總經理致辭

6.計劃管理會議參會人員爲主管級以上人員。

7.工作計劃管理會議由行政部組織召開,行政經理主持。

2.4工作總結會議

1、工作總結會議是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對年度、半年度、月度、每週、每日工作完成情況進行總結分析、查找問題、制定措施並解決問題的會議。會議聽取各部門負責人有關上個時間段工作完成情況彙報、總結不足及補救措施,並由總

經理對此作出明確的評價,針對存在的問題分析原因,指出計劃完成較差或執行不力的責任部門或人員,提出解決辦法,分析、研究和落實改進方案,明確提出並責成相關部門按照會議要求保質保量完成規定的任務。

2、日工作總結會議時間安排:

(1)、會議開始時間:每日下午17:00準時開始

(2)、所有參會人員一律提前十分鐘即16:50排列隊到達會場。

(3)、行政部提前十五分鐘即16:40到達,做好會議準備事項(包括擺放資料、菸灰缸、檢查會議衛生、開燈及空調等)。

3、會議環節:第一項 各部門總結本日工作完成情況及工作的得失及改進措施

第二項 個部門本日爲公司創造的價值

第三項 共同呼喊我們的口號。

第四項 總經理致辭

4、計劃管理會議參會人員爲主管級以上人員。

5、工作計劃管理會議由行政部組織召開,行政經理主持。

第三章 會議紀律和要求

3.1 會議簽到

參會人員提前10分鐘入場,不得無故遲到、早退;遲到早退者按考勤管理中遲到或早退一次計算。

3.2 請假:因特殊情況確實無法參會的人員,應提前向上級領導報批。無請假者按曠工一天計算。

3.3 會議要求

1、進入會場前,與會人員應修整自己的儀表,做到衣冠整齊,精神飽滿;會議期間要求集中精力、認真聽取發言,不得交頭接耳開小會;

2、參會人員坐姿端正,不得靠椅背;不隨意走動,不允許打瞌睡,做與會議無關的事情;

3、手機關機或設置靜音狀態,不接打電話,不玩手機或上網;如因工作事宜必須接聽電話,需到會議室外接聽。

4、與會人員不得泄露會議機密,並妥善保管會議材料;

5、會議發言內容要“精”、“短”、“實”、“量化”。

7、發言人員會前要做充分準備,要做到發言思路清晰、條理清楚、重點突出、表述明白。要本着發現問題、解決問題、杜絕問題的再度發生爲的原則。

8、未經主管領導同意,不得安排他人代會。

工作計劃管理辦法3

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爲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安全方針及“一崗雙責”的安全工作原則,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 構件學校安全工作保障體系,全面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和事故責任追究制。

二、 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提高師生安全意識和防護能力;即開學初,放假前,有針對性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三、 健全安全工作領導機構,完美安全應急機制。

四、 組織學生參加大型集體活動應建立臨時安全管理組織機構;班主任要對學生有針對性地進行安全教育,安排必要的安全管理人員,明確所負擔的安全職責,制定安全應急預案,配備相應設施。

五、 不斷完美課間戶導制度,明確職責和獎懲制度。

六、 全體教職工要掌握救護常識,學會指導學生預防事故,自救逃生,緊急避險的方法和手段。

工作計劃管理辦法4

爲加強企業工作計劃管理,理順工作計劃管理流程,指導監督各成員公司的工作,確保企業整體及各成員公司每月重點工作的落實及經營活動的有序開展,特制定本辦法。

一、工作計劃管理職責

(一)工作計劃管理按照企業總部考覈各成員公司,成員公司考覈本公司各部門進行,分爲《公司工作計劃》和《部門工作計劃》。

(二)總部企管部爲《公司工作計劃》的歸口管理部門,主要職責爲:

1、負責指導、監督、跟進各成員公司編制《公司工作計劃》。

2、負責彙總各成員公司重點工作計劃,及時分析、總結、反饋各項管理信息,爲企業決策層提供經營決策支持。

3、負責跟進各成員公司《公司工作計劃》執行情況,並對計劃實施績效考評。

4、負責各成員公司提出的其他需要總部協調和解決的工作計劃相關事項。

(三)各成員公司總經理是《公司工作計劃》的第一責任人,對計劃的編制、跟進、落實等負直接責任。企管部爲執行部門,主要職責爲:

1、負責編制、跟進、落實《公司工作計劃》。

2、負責與總部保持工作計劃銜接,接受總部企管部的業務指導和監控。

3、負責向總部提出需要總部或其他成員公司配合工作的需求。

(四)各成員公司企管部爲《部門工作計劃》的歸口管理部門,主要職責爲:

1、負責指導、監督、跟進各部門編制《部門工作計劃》,協調各部門工作計劃。

2、負責彙總各部門重點工作計劃,及時分析、總結、反饋各項管理信息,爲公司高層領導提供經營決策支持。

3、負責跟進各部門《部門工作計劃》執行情況,並對計劃實施績效考評。

4、負責各部門提出的其他需要協調和解決的工作計劃相關事項。

(三)各部門經理爲《部門工作計劃》的第一責任人,其主要職責有:

1、負責組織編制、跟進、落實《部門工作計劃》,並指導下屬各層級編制內部工作計劃,協調、落實公司整體重點工作計劃指令。

2、負責與公司企管部保持工作計劃銜接,接受企管部的計劃指導和監控。

3、負責對下屬各層級工作計劃實施績效考評。

二、工作計劃編制

(一)工作計劃的材料來源:

① 公司發展戰略規劃、經營方針和目標、年度經營計劃;

② 各種會議上的工作指示和部署的工作;

③ 一定時間內的重點工作;

④ 其它來源(如意外突發事件的處理等)。

(二)工作計劃的編制報送及要求:

1、公司及各部門根據工作計劃的材料來源及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先擬定公司和本部門本月工作總結和下月工作計劃(《公司工作計劃》由企管部編制),各部門應於每月25日17:00前將本部門《部門工作計劃》報送企管部。

2、企管部彙總各部門工作計劃,並結合公司的經營發展需要,對擬定的《公司工作計劃》和《部門工作計劃》進一步調整完善。由總經理負責,匯同總部相關人員,於每月28日17:00前集中討論並確定計劃。

3、《公司工作計劃》由總經理審覈、董事長審批,並於每月30日17:00前報總部備案。《部門工作計劃》由部門負責人審覈,總經理審批,並於每月30日17:00前報總部企管部備案。

4、工作計劃中要明確工作任務、責任人、協助部門及具體的完成日期,上報之工作計劃必須具體量化,嚴禁泛泛而談。跨月度工作儘可能將本月能完成的部分具體量化。

5、在編制本月工作計劃時,必須對上月工作計劃完成情況進行總結,未按期完成的項目須說明未完成的原因及預計完成時間;對正在進行中的項目說明工作進展的程度。(工作計劃及總結的編制格式見附表)。

6、工作計劃報送時間爲休息日的,順延到下一個工作日。

四、工作計劃跟進及實施

(一)工作計劃下發後,各單位應逐級向下傳達工作指令,明確各項重點工作的實施責任人;必要時,召開計劃會對工作計劃進行宣傳貫徹。

(二)工作計劃的第一責任人,應積極主動跟進各項工作實施情況,並有責任督促、協調各項重點工作的跟進落實。具體工作計劃的操作人員應予積極支持和配合,嚴禁無故推辭和拖延。

(三)工作計劃監督、跟進部門可對工作計劃的執行情況進行抽查。

五、工作計劃修正

在特殊情況下(如:受突發應急事件影響),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可修正《部門工作計劃》。經董事長批准可修正《公司工作計劃》,修正後的《公司工作計劃》報總部備案。

(一)申請修正工作計劃的條件:

1、非人爲因素(天災人禍等)造成整個工作大環境的改變導致工作計劃無法按原計劃進行的;

2、意外突發事件的出現導致工作計劃的實施完成確實有極大難度的;

3、在特殊市場環境下,爲提高競爭力確實需要修正工作計劃的;

4、其他(計劃責任人認爲)確需修正工作計劃的情況。

(二)工作計劃修正的申請、審批流程

1、工作計劃第一責任人根據實際情況向工作計劃歸口管理部門提出修正申請。《公司工作計劃》由總經理向總部提出,《部門工作計劃》由部門負責人向總經理提出。

2、歸口管理部門對申請審覈後,《公司工作計劃》修正報董事長審批,《部門工作計劃》修正報總經理審批。

3、審批後由歸口管理部門公佈修正意見及修正後新的計劃。

六、工作計劃考評

1、各單位應保證和維護工作計劃的科學性及嚴肅性,工作計劃下達後,各

責任部門應嚴格按照工作計劃的要求開展工作。

2、考覈部門每月對各單位工作計劃的編制質量、報送時間和工作計劃完成情況、完成質量等進行綜合評價。工作績效評價細則見下表:

① 考評分採取百分制,總分100分,各項目彙總得分即爲該單位當月月度綜合考評得分。 ② 所有評分項目均扣減後計正分,每項分數全部扣完後不再扣減。

③ 《公司工作計劃》考覈將直接與成員公司總經理定性績效獎勵掛鉤,《部門工作計劃》考覈將直接與部門經理定性績效獎勵掛鉤,定性績效獎勵根據公司有關薪酬制度發放。

3、《部門工作計劃》考評小組由公司自行確定,公司企管部爲於每月10日前公佈上月《部門工作計劃》綜合考評得分,並予以通報。

4、總部企管部會同財務中心、祕書室及主管領導組成考評小組對《公司工作計劃》進行考評,於每月10日前統計上月《公司工作計劃》綜合考評得分,並在總裁辦公會內予以通報,以及上報各成員公司董事會。

七、資料保管

總部企管部負責在考評結束後三日內將《公司工作計劃》《工作計劃考評表》、整理後移交總部資料室。各公司企管部負責在考評結束後三日內將《部門工作計劃》、《工作計劃考評表》整理後移交公司資料室。

八、附則

1、本辦法自20xx年1月 1日起生效並執行。

2、本辦法的解釋權屬總部企管部。

九、附件

1、《工作計劃》

2、《工作總結》

3、《工作計劃考評表》

工作計劃管理辦法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構建科學、高效的計劃管理體系,提高公司管理水平,確保公司戰略目標的實現,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工作計劃包括年度工作計劃、季度工作計劃、月度工作計劃。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各部門所有業務活動。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四條公司成立計劃管理領導組,總經理爲組長,副總經理、副總工、行政部負責人、財務部負責人等相關人員爲成員。計劃管理領導組是公司計劃管理的最高決策機構。

第五條行政部部爲計劃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工作計劃的管理、協調、監督、考覈、評價和獎罰。

第六條行政部設立計劃管理崗位,負責計劃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門主管,作爲本部門工作計劃的第一責任人,對本部門工作計劃的編制、跟進、落實、總結等負管理責任。

第七條計劃管理領導組下設計劃考覈小組,負責公司各部門計劃完成情況的考覈和評價。

第三章管理職責

第八條計劃管理領導組負責年度工作計劃的審批,階段性工作的批准,公司重點工作的確定。

第九條計劃管理部門主要職責爲

1、負責組織編制、落實工作計劃,並指引各部門編制部門工作計劃;

2、計劃管理部門負責督察公司各項重點工作的落實情況,並對部門重點工作和專項工作予以跟進、協調並提供支持;

3、按月度進行計劃工作檢查,通報各部門計劃執行情況;

4、按季度召開計劃工作會議,進行總結、分析和評價各部門工作開展情況,並部署下階段工作任務;

5、負責對各部門的工作進行協調、監督、考覈和評價。

第十條各部門主要職責爲

1、負責組織編制本部門工作計劃,組織並指導本部門人員編制小組或個人工作計劃;

2、負責與公司保持工作計劃銜接,並接受計劃管理部門對其業務的協調和監督;

3、負責組織跟進、協調、落實本部門工作計劃,並配合計劃管理部門落實公司重點工作計劃;

4、負責部門工作計劃的上報與計劃(來源好範 文網)執行情況的總結。

第四章計劃編制

第十一條年度工作計劃的編制及要求

1、年度工作計劃在上下級充分溝通、突出重點、有效銜接的基礎上制定;

2、根據公司發展規劃,總經理確定公司年度發展總目標,計劃管理部門負責目標體系的建立,並將目標體系進行初步分解,下發到各部門;

3、各部門以本部門工作職責爲核心,編制部門年度工作計劃,提交計劃管理部門,計劃管理部門進行初步審覈(不合格的計劃返回部門修改),部門計劃審覈合格後計劃管理部門依據公司發展規劃和部門年度計劃,編制公司年度工作計劃初稿;

4、年度工作計劃初稿提交計劃管理領導組審批,合格後,在計劃管理部門備案並下發各部門。

第十二條月度工作計劃的編制及要求1、各部門根據本部門年度工作計劃,分解成季度工作計劃,再製定本部門的月度工作計劃,月度工作計劃經部門負責人審覈後交計劃管理部門;

2、計劃管理部門負責每月28日前(節假日順延)制訂公司月度工作計劃,報計劃領導組審覈、計劃領導組審批公司月度工作計劃並批示公司本月重點工作和階段性工作,計劃管理部門發至各部門;

3、重點工作的標準

①投資、重大客戶等對公司年度經營業績有重大影響的工作; ②需佔用公司人力、物力、財力等大量資源來完成的工作; ③公司提出需專項落實的工作;

④公司各個時點的中心工作。

4、各部門月度工作計劃中要明確工作任務、計劃完成日期、責任部門、工作標準,並註明需其它部門協助的事項等;

5、各部門在編制月度工作計劃時,必須對上月的工作計劃完成情況作簡要總結,對正在進行中的工作要說明工作進展的程度,未能按期完成的工作須說明未完成的原因及預計完成時間;

6、各部門在保持計劃工作嚴肅性的同時,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工作計劃,兩者應高度統一。衡量的標準爲是否對公司經營狀況造成影響。調整計劃應在每月10日以前,有分管領導簽字後報給計劃管理部門。

第五章計劃管理

第十三條對公司計劃實行計劃動態,計劃管理部門主要通過日常工作完成情況掌握公司各部門工作計劃執行情況。

第十四條各部門要按時上報,與計劃相關的各種數據和指標。 第十五條行政部部通過對計劃完成情況進行日常監控,提醒計劃進度,並對計劃完成時效情況自動評分。

第六章計劃協調和監督

第十六條各部門應維護工作計劃的科學性、嚴肅性,嚴格按計劃要求開展工作。工作計劃下發後,各部門應逐級向下傳達工作指令,明確責任人,確保工作落實。

第十七條計劃管理部門負責督促、跟進公司重點工作和階段性工作,及時分析、總結、反饋各項管理信息,合理利用和分配公司資源,確保公司重點工作和階段性工作的實現。

第十八條爲確保工作計劃執行效果,各部門對工作計劃有疑問時,可向計劃管理部門提出諮詢。工作計劃不能執行或中途終止時,應及時反饋至計劃管理部門。

第十九條因特殊情況,如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未能按時完成計劃任務,經總經理批准,計劃管理部門備案後,不做本月計劃考覈內容。

第二十條 計劃管理部門在每月初組織召開上月工作總結以及計劃工作協調會(可以與總經理辦公會合並),會議內容主要包括但不限於:(試運行階段暫定月例會制) 1、通報上月度各項重點工作完成情況及工作計劃考評結果;

2、各部門通報近期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及需要公司或其它部門協調解決的事項;

3、公司對下一階段工作提出要求和指引;

4、其它需協調解決的事項。

第二十一條計劃外重點工作 1、公司佈置的各項階段性工作、臨時性工作和總經理辦公會上佈置的各項工作,由計劃管理部門以“工作執行單”的形式下達;

2、對列入“工作執行單”中的工作,責任部門應積極予以落實,並在規定時間內反饋;

3、計劃管理部門將對“工作執行單”中的工作進行必要的跟進和指導,並不定期實施抽查、按月考評。

第二十二條計劃工作的考覈依據公司《績效考覈管理辦法》執行。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由計劃管理部門負責修訂並解釋。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自總經理批准下發之日起實施。

工作計劃管理辦法6

1. 目的

爲確保公司生產經營總體目標得以實現,進一步規範各單位月度工作計劃的管理,提高工作計劃的實效性和嚴肅性,提高各單位的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同時爲月度工作計劃的擬定、執行、督導和評價提供標準,實現月度工作計劃與績效考覈的有機統一,特制定本辦法。

2.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公司所屬各單位月度工作計劃的擬定、執行、督導與考覈。

3.術語

月度工作計劃是公司年度工作計劃的按月分解,一般包含以下幾個方面:

3.1重大項目:對公司生產經營、管理水平的提升有較大影響的非日常、非重複性、非例行性工作項目;公司領導下達的指令性計劃項目;

3.2重要項目:各單位當前重要工作項目;

3.3協調項目:涉及其他單位,需協調共同解決的工作項目;

3.4 日常項目:各單位日常履行相應職責需要完成的重複性、例行性工作項目。

4.職責

4.1綜合辦公室是公司月度工作計劃的傳遞管理部門,負責月度工作計劃表的檢查督辦、上傳下達。

4.2 人力資源部負責對月度工作計劃的完成情況進行考覈、反饋。

4.3各單位負責本單位月度工作計劃項目的擬定賦分,並報分管副總,同時負責工作計劃的執行,並負責向綜合辦公室反饋計劃完成情況。

4.4 公司各分管副總負責對月度工作計劃進行審覈修正,並對完成情況進行檢查和評分。

4.5 公司總經理對月度工作計劃進行審覈調整,對完成情況進行最終檢查驗收與評分。

5.月度工作計劃的擬定

5.1各單位工作計劃由各單位自行擬定,應將年度管理目標分解到當月,以當月重大、重要項目工作爲主,日常項目管理工作爲輔。

5.2 分類擬定。即各單位應結合本單位實際工作情況,對本單位的各項工作進行分類,同一性質或屬性相同的各項具體工作歸入相應的大類中,防止記流水賬和雜亂無章,公司工作任務共分爲四類,即重大項目、重要項目、協調項目及日常項目。

5.3 表述準確。即凡是能夠量化的,必須用數字表述,難以量化的也應儘量使用準確語言對完成的標準或達到的效果進行定性,不得使用概括性或模糊性語言。

5.4 明確每項工作內容的完成責任人。

5.5 對各項工作進行賦分,各項工作累計賦分100分,應堅持重大項目、重要項目分值較高,日常項目分值較低,協調項目分值中等的原則。

6.月度工作計劃的審覈與批准

6.1分管副總對分管部門的月度工作計劃進行審覈與修正,審覈重點是工作內容是否量化,應具體不含糊;計劃分配是否合理;責任人是否明確;配合部門是否知道並同意對應的工作內容;是否有時間限制,各項工作賦分是否合理,如對月度工作計劃有不明確的地方要與下屬單位共同確定,直至明確。

6.2審覈月工作計劃表要有分管副總簽字確認。

6.3 各單位每月3日前將經分管副總簽字確認的月度工作計劃表匯交至綜合辦公室,綜合辦公室轉呈總經理,總經理對各單位所列工作內容和賦分進行修正,總經理應當對調整內容向責任單位做必要的說明,達成共識後,批准月度工作計劃,並下發執行。

7. 月度工作計劃的實施

7.1屬各單位獨立完成的工作計劃,由各單位負責按照計劃進度要求按期完成。

7.2需兩個或以上單位協調共同完成的工作計劃,由責任單位牽頭,協調配合單位及有關單位,按計劃進度按期完成。

8. 月度工作計劃的調整(延期、更改、取消)

8.1各單位月度工作計劃因客觀原因或條件發生變化而不能按期完成的,各單位應在計劃到期前3日內填寫工作計劃調整申請單(附件一),註明調整原因等,經部門負責人、分管副總、總經理批准後送綜合辦工室,綜合辦公室按調整後的內容繼續跟蹤。

8.2未經分管副總、總經理批准而擅自調整項目的,視作未完成項進行考覈。

8.3連續兩次延期仍未完成的工作內容按未完成項考覈。

9. 對於各單位月度工作進度計劃完成與未完成的界定:

9.1完成:按月度計劃的.標準要求完成,對完成的效果採取了有效的標準化措施或者從硬件上進行了改善,徹底地防止再發生或反彈。

9.2未完成:未按計劃要求操作或未做,雖然採取整改措施但改善效果出現反彈的。

9.3主次責任界定:月度計劃中凡涉及到單位之間配合的要註明主次責任,主次責任的劃分原則上按60%與40%進行,但在檢查計劃的過程中檢查人員要根據實際計劃的完成情況判定具體的責任劃分比例。

10工作計劃完成情況的檢查驗收與評分

10.1 月度工作計劃的落實情況首先由各單位自檢自查,給出自評分,然後由各分管副總於月度結束後2天內對各項任務進行逐項檢查覈實,並給出評分。

10.2 各單位於月度結束後3日內反饋月度計劃跟蹤落實表至綜合辦公室,逾期不報,按每逾期一天考覈100元進行考覈,逾期5天及以上視爲未完成計劃進行考覈。

10.3 各單位在提交月度計劃跟蹤落實表時必須註明或附帶相關資料,如領導簽發的文件、提交的報告、有關領導批示的報告等,以便對各單位進行最終檢查驗收及考覈。

10.4總經理負責對月度工作計劃進行最終檢查驗收並評分。

11. 月度工作計劃的考覈與反饋

11.1 綜合辦公室將經總經理評分的月度工作計劃落實表反饋至人力資源部和各單位。由人力資源部歸口負責考覈。

11.2 月度工作計劃最終得分按照分管副總佔30%權重,總經理佔70%權重計算,評分合格線爲95分以上,按實際得分與合格線之間的差距進行考覈,即每差1分,扣減單位績效薪酬1%,以此類推。

11.3 考覈的分解:人力資源部根據各單位最終得分,結合月度績效工資水平計算出應考覈金額,並把考覈情況及時反饋給責任單位和各分管副總,各分管副總根據應承擔責任大小再對考覈金額進行分解,若副總不對考覈金額進行分解,則對副總及責任單位全體員工全部考覈,考覈金額用個人績效薪酬佔責任單位總績效薪酬的比例乘於考覈金額。

11.4 對考覈結果持有異議,可採取書面形式提出申訴。

11.5各單位對月度工作計劃完成情況應認真分析總結,對未完成項目要仔細分析原因,對考覈金額要依據責權利相一致原則進行分解考覈,同時要把未完成項目列入下月工作計劃。

11.6人力資源部每季度對各單位的工作計劃及計劃完成情況進行統計,具體爲把三個月得分進行平均,若平均分高於95分,按每高1分,獎勵當月單位績效工資總額1%。按此類推。

12.附則

12.1 月度工作計劃得分與責任單位、責任單位中層及分管領導績效掛鉤,同時作爲中管末位淘汰基礎數據。

12.2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實施,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修改。

工作計劃管理辦法7

爲使公司各部門工作有目標、有計劃地開展工作,努力達到“職責明晰、目標明確、管理到位、不留空白”之目的,充分體現“工作有作爲,過失有承擔”的效果,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總經辦爲各事業部、各職能部門月計劃的收集和跟蹤部門;

二、任何部門都要按照本辦法要求,如實、不漏項填寫內容,並按照規定時間和上報程序及時上報;

三、上報程序:部門負責人填寫計劃表(簽字)→上報公司總經理(簽字)→交總經辦備案跟蹤;

四、上報時間:每月28日上報下月計劃;

五、各事業部、職能部門負責人應將月計劃分解到每週,並積極配合總經辦工作,如實向總經辦反映工作計劃執行情況;

六、總經辦在跟蹤計劃上報時間過程中,對執行不力的部門負責人進行處理;

七、以上未做到的,每項每次對部門責任人處罰200元;

八、在計劃實施過程中,“主要業務、工作”一欄中,未按照計劃時間完成時(特殊情況未完成時,應及時向總經辦說明原因),對部門負責人處罰500元;“日常工作”一欄中,未完成時,對部門負責人處罰300元。

九、本辦法自20xx年月日起執行 。

附:《月份工作計劃表》

工作計劃管理辦法8

一、目的

爲加強工作計劃管理,有效指導工作開展,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工作目標的實現,特制定本辦法。

二、本辦法適用於人力資源及行政部辦公人員

三、職責

1. 各班組主管負責編制本班組的《月度工作計劃》,並對工作計劃完成情況進行自查。

2. 人事/行政主任負責《月度工作計劃》的審覈,以及《工作計劃完成情況自查記錄表》的審批。

3. 人事行政經理負責《月度工作計劃》、《工作計劃完成情況考覈表》的審批。

4. 人事行政助理負責對各班組《月度工作計劃》的完成情況進行檢查及考覈。

四、工作計劃編制與審批

1. 編制原則

1) 明確性原則。工作計劃內容要明確做什麼、做到什麼程度;表達的意思要明確,工作範圍要清楚;工作計劃應明確部門指標,避免使用一些含糊字語;各項工作計劃要註明到指定階段的工作完成標準(如草稿、發佈或歸檔等);不可預測的工作不應列入計劃內容,可作臨時性、突擊性計劃去完成。

2) 時間性原則。工作計劃編制的內容要求時間跨度在一個月以內(指每月1日至該月最後一日),時間跨度超過一個月的工作應分階段載明本月的具體工作。

2. 編制要求

1) 每月月底各班組開始編制月度工作計劃,於每月1日前完成審批後交人事行政助理備查。

2) 月工作計劃內容包括每月例行工作事項及可預測的工作事項。

3) 月度工作計劃採用統一格式,填寫《月度工作計劃》,符合編制原則要求。

3. 計劃審批

各班組的月度工作計劃由班組負責人編制,交人事/行政主任審覈後統一交人事行政經理審批。

五、計劃檢查

1. 由人事行政助理負責對各班組的工作計劃完成情況進行檢查,檢查結果記錄於《工作計劃完成情況檢查記錄表》。

2. 每月2日爲上月工作計劃完成情況檢查日,如遇法定節假日順延(特殊情況另行通知)。各班組負責人應在每月1日前完成月度工作計劃完成情況自查工作,填寫《工作計劃完成情況自查記錄表》,經人事/行政主任審批後交人事行政助理存檔備查。

3. 人事行政助理根據受檢查班組提供的文字記錄或事實狀況評價相應工作計劃的完成程度,填寫《工作計劃執行情況檢查記錄表》,並經受檢查班組負責人簽字確認後存檔,作爲工作計劃完成情況考覈評分依據。

4. 完成程度的判定以各班組工作計劃執行結果的事實爲依據,不以產生事實的主客觀原因爲轉移。結果可以通過書面的文字記錄或事實狀況加以驗證,並用以下詞語記錄工作計劃的完成程度:

1) 完成:提供的文字記錄或事實現狀驗證執行結果與工作計劃的內容相一致,此項工作到此結束或可轉入下一階段工作,在下一步的工作安排中,無須再安排此項工作。

2) 基本完成:提供的文字記錄或事實現狀驗證執行結果與工作計劃的內容尚有一些差距,從完成的量來看,已達到全部任務額的80%以上,但尚未全部結束或不能馬上轉入下一階段工作,在下一步的工作安排中,還需要安排少量精力投入此項工作。

3) 未完成:提供的文字記錄或事實現狀驗證執行結果與工作計劃的內容尚存在較大差距,從完成的量來看,此項工作剛剛開始或不足全部任務額的80%,在下一步的工作安排中,還需要安排較多精力投入此項工作或幾乎要重新安排。

4) 未開展:不能提供文字記錄或事實現狀來驗證執行結果,在下一步的工作安排中還需要重新安排或調整此項工作。

六、考覈評分

1. 人事行政助理每月根據各班組的《工作計劃完成情況檢查記錄表》,對各班組成員的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考覈評分,考覈得分記錄於《工作計劃完成情況考覈評分表》。考覈得分將作爲員工績效考覈的一部分,與年終花紅掛鉤。

2. 評分標準:每項工作計劃執行結果以5分制考覈打分:完成5分;基本完成3分;未完成1分;未開展0分。

3. 工作計劃完成率爲最終評分結果,即將5分制下工作計劃平均得分換算成百分制下的百分比。計算公式如下:

工作平均得分=累計考覈得分÷列入考覈的計劃項數

工作計劃完成率=每項工作平均得分÷5×100%

七、計劃外管理

因臨時性工作衝突或其它特殊性原因造成的工作計劃不能按規定要求完成的,應由責任人在每月25日前向班組負責人提出,由班組負責人填寫《工作計劃調整審批表》,計劃調整應經人事/行政主任審覈、人事行政經理審批後纔有效,同時交人事行政助理進行備案。

八、相關表格

1. 《月度工作計劃表》

2. 《工作計劃完成情況自查記錄表》

3. 《工作計劃完成情況檢查記錄表》

4. 《工作計劃完成情況考覈評分表》

5. 《工作計劃調整審批表》

工作計劃管理辦法9

第一條爲提高基礎管理水平,確保商用空調各項重點工作的及時落實及經營活動的有序開展,加強工作計劃管理,通過目標管理和過程控制提高各部門的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指工作計劃包括年度工作計劃、月度工作計劃、階段性工作計劃、員工周工作計劃。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於商用空調公司各部門(以下稱各部門)。事業部總經理辦公會與商用空調公司管理協調會議中下發的工作執行單將納入各部門的工作計劃中,並對其按時反饋與完成情況進行通報與考覈。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四條管理部職責

商用空調公司管理部是項目工作計劃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項目小組及商用空調公司工作計劃的協調、管理和評價。管理部設工作計劃主管,其主要職責爲:

1.負責組織編制、跟進和落實項目工作計劃,負責跟進、落實項目小組會議、總經理辦公會議和工作任務單中的各項重點工作,並指引各單位編制部門工作計劃。

2.負責督促實施、跟進各部門重點工作,及時分析、總結、反饋各項管理信息。

工作計劃管理辦法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爲了規範本公司生產計劃運行與管理工作,確保生產計劃目標的達成,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產品的生產安排。

第三條管理職責。

1、生產部負責生產計劃的編制與實施。

2、銷售部負責銷售計劃、銷售合同信息的提供。

3、質量管理部、採購部、倉儲部負責配合生產計劃的實施。

第二章生產計劃編制規定

第四條年度生產計劃的編制。

1、市場部提供市場預測情況和年度銷售計劃及銷售價格預測;財務部負責提供資金、費用、成本和有關生產經營效果預測;採購部提供原輔材料價格及市場預測;技術研發部提供技術改造計劃、科研計劃、新產品開發計劃;生產部提供設備能力、各類產品定額消耗、安全措施、環保及綠化規劃、各類產品產量計劃等。

2、生產部負責對各部門所提供的資料進行整理,編制年度計劃草案。

3、由生產總監召集有關人員,對年計劃草案進行充分討論後,報總經理審覈通過,確定年度計劃。

4、生產部對所確定的年度計劃進一步進行整理,形成文件經總經理批准後,按《文件控制程序》發放到有關部門。

第五條月度生產計劃的編制。

1、市場部提供合同情況及市場預測,採購部提供原輔材料供應情況。

2、生產部根據合同情況、設備能力、原輔材料的供應情況、年度計劃及產品庫存情況編制月度生產計劃。

3、月度計劃經生產總監審批後按《文件控制程序》發放到有關部門。

第六條臨時計劃。

1、市場部根據銷售合同情況,下達《排產通知單》。

2、生產部根據《排產通知單》制訂臨時計劃,並以《生產通知單》形式發放到有關部門。

3、臨時計劃的內容包括品名、數量、規格、質量要求、包裝要求、交貨期限等。

第三章生產計劃執行規定

第七條生產部組織各車間按生產計劃進行生產。

第八條生產部做好全公司的生產計劃協調、調度等工作,合理安排生產,對生產計劃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與督促。各部門應配合生產部的生產協調和調度工作。

第九條爲滿足生產經營需要,生產部有權對公司的設備及物料進行調度。

第十條中間物料轉移必須標明公司生產調度通知單序號。

第十一條各部門根據生產計劃要求開展工作,每月月底召開生產會議,總結生產計劃完成情況及佈置下月生產計劃,做好記錄,記錄本月生產完成情況和分析,提出的改進措施及下一月的生產安排。

第四章生產計劃調整規定

第十二條年度生產計劃的調整。年度計劃的調整由生產部提出修訂意見,經生產總監、總經理審批,報董事會通過後,發放到原部門。

第十三條月度生產計劃的調整。月度生產計劃的調整由生產部提出調整意見,經生產總監審批後,發放到原部門。

第十四條臨時計劃的調整。沒能完成臨時計劃的車間,須及時通知生產部,生產部通知市場部,市場部與客戶取得聯繫後,對合同進行修改。

第十五條生產過程中,如果客戶要求更改合同,由市場部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生產部,由生產部臨時調整生產計劃,調整後經總經理批准,再通知有關部門和生產車間及時調整生產任務。

第十六條如因市場變化對銷售的品種、數量調整和時間進行調整,則要提前三日通知生產部進行生產調整。

工作計劃管理辦法11

第一章總則

1、目的

爲了規範和加強公司計劃管理,充分有效地利用公司人力、物力和財力,實現公司發展目標,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和各部門、事業部的計劃管理工作,各部門、事業部內部科室、班組計劃工作可在本制度的基礎上進一步細化和完善。

3、計劃的分類

3.1公司的計劃按計劃主體分爲公司計劃和部門計劃,其中部門計劃包括公司職能部門和事業部計劃。

3.2公司的計劃按計劃層次分爲戰略規劃、經營計劃和業務計劃。戰略規劃是指導公司發展方向的規劃性文件;經營計劃是公司戰略規劃的分解和落實,以及確定公司經營目標的指導性文件;業務計劃是具體工作的計劃安排,包括銷售計劃、生產計劃、採購計劃、新產品開發計劃、質量計劃等。

3.3公司的計劃按計劃時間分爲長期規劃、年度計劃、季度計劃和月度計劃。長期規劃爲公司三年以上經營目標的確定和階段性實施策略的書面文件,包括戰略規劃和業務規劃;年度計劃是指導一年內工作的計劃,包括公司年度計劃和部門年度計劃;季度計劃是年度計劃的分解和落實,指導一個季度的具體工作;月度計劃是對一個月內各部門工作的硬性規定,包括公司月度計劃和部門月度計劃。

3.4對於特別重要的工作公司以重點專項計劃的形式來開展,包括公司重點專項計劃和部門重點專項計劃。

3.5對於臨時性工作、突發事項公司以追加計劃的形式下達。

4、公司的計劃管理按照“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建立全面的計劃管理體系。企劃部是全公司計劃工作的日常綜合管理部門,負責公司級的計劃管理,各部門、事業部負責本部門的計劃管理。

第二章計劃的內容

5、戰略規劃

戰略規劃是確定公司和部門未來發展方向和奮鬥目標的長期計劃,它通過年度計劃的安排逐步實現,其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產品的發展方向;

2)生產的發展規模;

3)技術發展方向;

4)組織、管理髮展水平;

5)技術經濟指標將要達到的水平;

6)員工職業發展和生活福利的提高水平。

6、公司年度計劃

6.1公司年度計劃是公司戰略計劃的分解和落實,又是安排各專業計劃的重要依據。因此,公司各個方面的生產經營活動,都必須以公司年度計劃的目標和要求做爲計劃年度內的行動綱領。

9.2公司年度計劃的內容包括:

1)公司經營方針和目標;

2)銷售需求計劃;

3)生產計劃;

4)財務計劃;

5)品質計劃;

6)新產品開發計劃;

7)工程與技改計劃;

8)材料需求計劃。

6.3年度計劃的主要內容根據需要進行調整,計劃指標按季度進行分解,必要時按月進行分解。

7、重點專項計劃

爲了確保公司或部門重點工作得到貫徹落實,公司相關部門還需制定重點專項計劃。對於跨部門的重點工作,還需明確歸口負責部門,負責重點工作的策劃、組織、實施。

8、部門計劃

8.1部門計劃是指導部門工作的主要依據,各部門要根據公司的目標計劃,結合部門實際,制定本部門計劃。

8.2部門計劃的主要內容有:

1)部門目標。部門目標要根據公司計劃進行分解,並和公司目標保持平衡和銜接,不得與公司目標和計劃相沖突。

2)實施部門目標所採取的主要措施和安排。措施內容要具體可行,並且要有明確的責任人和完成時間。

3)需要公司或相關部門支持協調的事項。

4)部門人力資源、費用等資源需求。

第三章計劃編制與下達

9、戰略規劃:

9.1公司戰略規劃由各部門提供計劃編制所需的資料,企劃部組織編制與修訂。

9.2公司計劃委員會每年10月份召開戰略分析會議,對戰略規劃方案進行審議,並且報董事會批准。

9.3企劃部對批准後的計劃以公司文件下達給相關部門。(具體流程見附件)

10、公司年度計劃:

10.1公司年度計劃的制定採勸統一領導,分工負責,綜合平衡”的方法進行編制。即由公司總裁負責領導,各部門、事業部按“管什麼業務,就編什麼計劃”的原則編制各專業計劃,企劃部負責綜合平衡,完成公司年度計劃的上報下達工作。 10.2公司計劃委員會每年12月份召開年度經營計劃會議,審議公司年度計劃,並報公司總裁批准。

10.3企劃部對批准後的計劃以公司文件下達給相關部門。(具體流程見附件)

11、公司重點專項計劃:

11.1公司重點專項計劃由歸口負責部門編制,經相關部門會審,分管領導審覈,總裁批准。

11.2批准後的重點專項計劃由企劃部以公司文件下達給相關部門。(具體流程見附件)

12、部門計劃

12.1根據分工負責的原則,部門業務規劃、年度、季度、月度計劃由各部門負責編制,並報分管領導審批。

12.2各部門每個月初須將本部門的計劃交企劃部備案,做爲公司考覈部門工作的參考依據

工作計劃管理辦法12

1、目的

理順生產計劃編制流程,明確生產計劃編制職責及要求,規範生產計劃的編制與執行,爲生產安排緊張有序的開展創造條件,確保各項生產任務在受控狀態下按時、按質完成。

2、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生產計劃的制定與控制。

3、職責

a)生產管理部負責本辦法的制定、修改、廢止的起草工作。

b)總經理負責本辦法的制定、修改、廢止的審批工作。

c)生產部、銷售公司、車間、倉儲物流、採購部按照要求編制相關計劃。

4、生產計劃的類型

4.1公司年度/半年/季度/月生產計劃。

4.2銷售計劃/訂單計劃。

4.3車間月度計劃、周計劃。

5、生產計劃的編制、審批及發放

5.1公司年度/半年/季度/月生產計劃的編制、審批及發放

5.1.1公司年度生產計劃的編制、審批及發放

a)公司年度計劃由總經理組織銷售公司、生產部、財務部及相關人員於每年12月22日前召開專門會議確定下一年度目標計劃。由生產部根據會議精神於12月25日前編制完成,經總經理審批於12月28日前下發執行。

b)公司年度計劃主要依據上一年生產任務的完成情況、剩餘未完合同訂單情況、潛在的訂單預測情況、生產產能狀況及公司發展的總體要求等編制。

c)公司年度計劃必須反映公司年度計劃總產值目標、上下半年產值分佈、產品大類(分離機械類、水電成套類、電力分包類、備品備件及其他等)產值分佈等信息。

d)年度計劃發放範圍:董事長、總經理、經營部門、生產管理部、事業部、財務部。

5.1.2公司半年/季度生產計劃的編制、審批及發放

a)公司半年/季度生產計劃由生產管理部根據公司年度計劃組織事業部、供應協作部主管及相關人員於每半年/季度開始前一個月的28日前召開專門會議確定下一個半年/季度生產目標計劃。

b)公司半年/季度生產計劃由生產管理部編制,事業部會籤,經總經理批准於前一個月的30日前下發執行。

c)公司半年/季度計劃發放範圍:總經理、經營部門、生產管理部、事業部、財務部、物資管理部門。

5.1.3公司月生產計劃的編制、審批及發放

a)生產管理部於每月21日前根據公司季度計劃及當月生產任務完成情況編制下月生產計劃初稿送各事業部審覈確認,23日前各事業部將一些需調整的信息反饋給生產管理部,生產管理部根據反饋意見結合內外部資源情況進行適當調整並最終確定公司月計劃。

b)公司月計劃必須反映各事業部應完成的項目節點、供應協作部應回廠的外購件、下料工段及表面處理工段應完成的具體任務等內容。各事業部可直接用公司月計劃指導本事業部的月度生產安排,也可根據公司月度計劃重新編制事業部的月計劃。

c)公司月生產計劃由生產管理部編制,事業部審覈,經生產管理部主管批准於25日前下發執行。

d)公司月生產計劃計劃發放範圍:總經理、經營部門、生產管理部、事業部、財務部、物資管理部門及各車間。

5.2事業部工號/項目計劃的編制、審批及發放

a)事業部工號/項目計劃以公司年度/半年/季度/月生產計劃及臨時的緊急訂單爲依據編制,工號/項目計劃必須詳細反映該工號/項目技術準備時間、各個裝配/零部件的加工工序及節點時間、要求回廠的外協/外購件及回廠時間、大件熱處理及表面處理時間、板材下料完成時間等信息。

b)事業部工號/項目計劃由事業部安排計劃管理員在生產通知下達後及時編制,事業部領導審批後執行。

c)事業部工號/項目計劃發放範圍由事業部根據實際需要決定,但必須送一份到生產管理部,以便生產管理部對生產計劃進行監控與協調。

5.3車間/工段月度計劃、機臺計劃/班組計劃、周計劃的編制

5.3.1車間/工段月度計劃的編制及審批

a)車間/工段月度計劃以公司季度/月生產計劃及事業部工號/項目計劃爲依據編制,車間月度計劃必須詳細反映當月本車間準備完成的各個項目的起點到計劃完工節點間各節點的計劃完成時間及班組/機臺安排,同時反映出與車間當月計劃有關的外協/外購件要求回廠時間、板材下料完成時間等信息。

b)車間/工段月度計劃由各車間安排計劃管理員於每月27日前編制完成,車間領導審覈,事業部領導批准後執行。

c)車間/工段月度計劃發放範圍由各車間根據實際需要決定,但必須送一份到生產管理部,以便生產管理部對生產計劃進行監控與協調。

5.3.2車間/工段機臺計劃/班組計劃、周計劃的編制

a)車間/工段機臺計劃/班組計劃、周計劃以車間月計劃爲依據,機臺計劃/班組計劃由車間計劃管理員於每月28日前編制完成,周計劃由車間計劃管理員於每週六編制完成。

b)一般的機臺/班組計劃、周計劃由車間領導審覈,事業部批准;關鍵機臺(五米及以上立車、2米及以上臥車、200T及以上鏜牀、數控龍門銑)計劃由事業部審覈,生產管理部批准。

c)車間/工段機臺計劃/班組計劃、周計劃發放範圍由各車間根據實際需要決定,但必須送一份到生產管理部,以便生產管理部對生產計劃進行監控與協調。

5.4車間各類計劃可以合併編制但相關信息必須表達明確、清晰,指導性強。

5.5銷售急需的計劃外產品,可編制臨時計劃優先安排。

6、生產計劃的調整

6.1生產計劃的調整情況生產計劃執行遇到如下情況時,需要調整生產計劃:

a)訂單的增加、減少或取消導致生產量變更。

b)設備、人力或原材料的配備無法配合生產任務如期完成。

c)生產過程及其他因素改變導致計劃無法實施。

d)突發事故影響了生產計劃的如期完成。

6.2生產計劃的調整流程及要求

6.2.1各項計劃一旦確定,原則上不允許隨意變動,確有異常情況需要調整生產計劃時,按照需調整的生產計劃的原審批程序進行。特別強調:關鍵機臺(五米及以上立車、2米及以上臥車、200T及以上鏜牀、數控龍門銑)計劃不得隨意插入計劃外的部件,如確實需要調整,必須經生產管理部批准。

6.2.2如果事業部、車間/工段在計劃外加入其它生產任務而又不影響原有生產任務的按時完成,可由事業部、車間/工段協調安排,但需通報生產管理部。

7、生產進度控制

7.1生產管理部及各部門計劃管理員應隨時瞭解和掌握生產過程的實際情況及生產進度。如發現生產進度延誤時,應督促相關部門改善並及時通報,以確保生產計劃按時完成。

7.2對影響生產進度的問題,由生產管理部負責要求相關部門或車間整改,並落實具體責任人和具體整改日期。對於所有阻礙計劃執行得問題,都必須在既定的時期內由專人負責進行整改;對於整改協調過程中出現的爭議要及時報總經理協調和解決。確保生產計劃的嚴肅性和可執行性,以推動生產計劃的按時完成。

7.3生產管理部負責公司總體生產計劃控制,負責對影響生產計劃執行的部門和個人進行考覈。

8、生產計劃總結

8.1各部門計劃管理員根據生產計劃完成情況,比較計劃與實際情況的差距並進行相應的分析,進而提出改進意見。

8.2生產管理部對生產計劃各項指標進行分析,每月一小結,查找生產計劃未達成的原因。將突出的重點問題發佈至各相關部門,督促各部門對存在問題予以改善並檢查改善效果,以不斷提高生產計劃達成率。

9、附則

本制度由生產管理部提出本制度授權生產管理部負責解釋。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