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衛生院重性精神病管理工作計劃

時間過得太快,讓人猝不及防,又迎來了一個全新的起點,一起對今後的學習做個計劃吧。什麼樣的計劃纔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鎮衛生院重性精神病管理工作計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鎮衛生院重性精神病管理工作計劃

爲落實《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的意見》和《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實施方案》以及相關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要求,爲確保我社區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項目順利開展,逐步建立綜合預防和控制重性精神病患者危險行爲的有效機制。根據衛生部《重性精神疾病監管治療項目辦法》和《重性精神疾病監管治療項目技術指導方案》等相關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計劃。

一、目標

(一)功能完善的對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

(二)普及精神疾病防治知識,提高對重性精神疾病系統治療的認識。

二、項目範圍和內容

(一)範圍:全鎮範圍內實施。

(二)實施內容

1、培訓:按照實施方案和技術規範要求,做好宣傳。並做好入戶訪視工作,瞭解病人身體情況。收集沒有明確重性精神病診斷,但有危險性傾向的人員信息,再建議其立即到專業機構診斷治療的同時,上報上級精神病防治專業機構。

2、收集確診病例資料。統計在檔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病例信息。

3、病情評估:爲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建立健康檔案: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在納入管理的時候,檢查患者的精神症狀和身體疾病,爲符合診斷的'患者建立健康檔案。建檔登記的內容包括患者及監護人姓名和聯繫方式等基本情況、患者精神疾病家族史、初次發病時間、既往診斷和治療情況、既往主要症狀、生活和勞動能力、目前症狀、服藥依從性、自知力、社會功能情況、康復措施、總體評價及後續治療康復意見等。

4、定期隨訪:對於納入管理的患者,每年至少隨訪4次,每次隨訪的主要目的是提供精神衛生、用藥和家庭護理理念等方面的信息,督導患者服藥,防止復發,及時發現疾病復發或加重的徵兆,給予相應處置或轉診,並進行危機干預。對病情不穩定的患者,在現用藥基礎上,必要時與原主管醫生聯繫或轉診至上級醫院;對伴有軀體症狀惡化或藥物不良反應,應將患者轉至上級醫院。

5、患者報告:發現有危及他人生命安全或嚴重影響社會秩序和形象行爲者爲疑似精神疾病患者時,應立即撥打“110”向當地公安機關報警,由公安機關執行公務的人員送往就近或者當地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精神衛生醫療機構明確診斷。

6、健康教育、康復指導:加強宣傳,鼓勵和幫助患者進行生活功能康復訓練,指導患者參與社會活動,接受職業訓練。與病人家屬進行交流,發放精神病科普宣傳資料,講解精神病人護理知識,消除社會對精神疾病的歧視和誤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