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我國行政處罰案件的調查報告

行政處罰有利於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保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是現代公民保障自己利益、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武器。通過行政處罰,讓好人得到公平、壞人得到懲罰。所以,在當今世界每個國家行政處罰都是絕對必要的。在這裏小編也找了關於我國行政處罰案件的調查報告,供大家一覽。

關於我國行政處罰案件的調查報告

案件調查終結報告根據內容不同可以分爲五類,包括擬予行政處罰的調查終結報告、擬不予行政處罰的調查終結報告、擬予銷案的調查終結報告、擬送其他機關處理的調查終結報告和其他終止調查的調查終結報告。相關程序規定對不同類型的案件調查終結報告有不同的內容要求。

辦案機構認爲違法事實成立,應當給予當事人行政處罰的,應撰寫調查終結報告。

擬予行政處罰的調查終結報告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構成。其中,正文包括7個方面的內容:

1.當事人的基本情況。

當事人是自然人的,應當寫明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碼、職業或工作單位、住所等情況。當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當寫明名稱、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和職務等情況。

2.違法事實。

違法事實包括當事人實施違法行爲的時間、地點、目的、手段,以及違法情節、違法所得、違法後果等一系列實際情況。記載違法事實,應客觀真實、內容全面、重點突出。

3.相關證據及其證明內容。

相關證據是指辦案人員在調查取證過程中收集到的,能夠證明案件事實的書證、物證、證人證言、視聽資料、計算機數據、當事人陳述、鑑定結論、勘驗筆錄、現場筆錄。既然是相關證據,就一定與案件事實密不可分,無論其是否有利於當事人。

證明內容是辦案人員對證據與當事人違法行爲關聯性的分析論證。對於重大案件及證據較多甚至相互矛盾的複雜案件,在調查終結報告中說明證明內容非常必要,有利於辦案機構對證據的全面性、關聯性及證明力進行梳理,去僞存真,正確認定違法事實;有利於覈審機構進行審查,以及最終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4.案件性質。

案件性質是指違法行爲所屬的具體類型,如無照經營、虛假廣告、商標侵權或不正當競爭。這項內容涉及辦案機構對所調查違法行爲的定性和認識,以及法律適用問題。

5.自由裁量的理由。

說明自由裁量的理由,即辦案機構在調查終結報告中說明其對所列違法行爲原則上如何處罰,是從輕、從重還是減輕處罰,這樣處罰的理由是什麼。在行政處罰案件中,辦案機構應該考慮當事人違法行爲的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及其主觀過錯情況,根據立法的目的、原則和相關規定,在職權範圍內決定是否處罰以及如何處罰。

6.處罰依據。

處罰依據即辦案機構擬具體適用的法律條文。需要注意的是,在調查終結報告中應具體寫明所依據法律的名稱和具體條文,不能籠統地寫成依據某法或者依據有關規定。在調查終結報告中寫明處罰依據,是案件法律適用正確的基礎。

7.處罰建議。

處罰建議即辦案機構最後對案件當事人提出的具體處罰意見,包括明確的行政處罰種類、幅度或數額。

除製作擬予行政處罰的調查終結報告外,辦案機構還應草擬行政處罰建議書,連同案卷交覈審機構覈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