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特大城市新社會階層調查報告

新社會階層的形成和發展與當代中國社會的發展變遷緊密相連,改革開放的政策實踐催生了新社會羣體,他們的出現和發展符合中國經濟發展和社會變革的客觀需要,具有合理性和現實性。現今,新社會階層已經成爲社會轉型時期一支不容忽視的社會力量。本文采用廣義的“新社會階層”的界定(中共中央統戰部發布的《關於鞏固和壯大新世紀新階段統一戰線的意見》指出新社會階層主要由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和自由擇業知識分子組成),對其階層羣體的規模及基本特徵、家庭經濟狀況、就業狀況與社會保障、生活品位與休閒方式、主觀階層認同、社會政治參與以及社會態度和價值觀念等多方面進行了研究,從而對北京、上海及廣州三地的“新社會階層”羣體的生存現狀有一個大致的判斷。

我國特大城市新社會階層調查報告

1 關於家庭經濟狀況

新社會階層的住房狀況優越

從住房產權來看,新社會階層擁有自有住房的比例爲60.8%,高於社會的平均水平57.2%;而在租房居住這一項上,新社會階層的比例(31.6%)略低於社會的平均水平(33.2%)。

從住房面積上看,北上廣三地居民人均住房面積爲33.19平方米,而三地居民中的新社會階層的平均住房面積達到了38.15平方米,超出社會平均水平14.94%,表明了新社會階層擁有更大面積的住房。從小區類型上比較,北上廣三地新社會階層中有66.7%的居民居住於普通商品房小區,另有4.8%的居民居住於別墅區或高級住宅區,其所佔比例均高於社會的平均水平;而居住於未經改造的老城區或單位社區的比例低於社會的平均水平。

新社會階層的收入高、消費力更強

從個人收入上看,新社會階層在2013年的平均收入達到了166403元,遠高於社會平均收入75184元;而在家庭收入層面上,新社會階層2013年的家庭總收入的均值達到了288816元,是社會平均收入147573元的1.96倍 。

在消費水平與消費能力方面, 數據顯示,北上廣三地新社會階層在2013年的家庭總支出的平均數達到了131459元,而三地居民的平均家庭總支出爲76734元,新社會階層家庭的支出總額是社會平均水平的1.71倍。在各分項的支出方面,新社會階層的飲食支出爲35433元,略高於社會平均水平25832元;服裝配飾支出爲14720元,超過社會平均水平92.8%;醫療支出爲6778元,高於平均水平38.9%,教育支出與住房支出明顯高於社會的平均水平,分別是其1.68倍和1.40倍,說明相對於社會其他階層來說,新社會階層自身的消費能力更強,也擁有更巨大的消費潛力可供發掘。

新社會階層的資金流動能力更強

新社會階層的借貸行爲的發生比例略高於社會的平均水平,如在“借錢給別人/機構/公司”這一項,比例高出平均值2.5%,新社會階層目前處於負債狀況的比例也高於社會平均水平,說明新社會階層家庭對於資金流動的要求更高;貸款用於生產性投資的比例也高出1.5%,反映出新社會階層家庭的經營性行爲發生率更高。

2 關於就業與社會保障

新社會階層以自主擇業爲主

從就業渠道來看,新社會階層的共同之處就在於自主擇業,承擔較大工作不穩定風險。在北上廣三地新社會階層成員中,個人直接申請應聘工作比例佔61.1%,職業介紹機構與他人推薦佔22.1%。新社會階層作爲市場經濟發展的產物,其產生是個性化的、是自主的。其從事的行業是自主選擇、自主經營、自我發展的,不受其他組織和個人的控制和干預,在新社會階層當中,職業的代際傳遞的可能性變得微乎其微。

就業集中在非公有制領域

調查數據顯示,在北京、上海和廣州三地的新社會階層中,就業身份以僱員和工薪收入者爲主,即以民營科技企業的創業技術人員和技術人員及受聘於外資企業的管理技術人員兩類人員爲主,其比例達到了73.8%;私營企業主的比例爲11.5%;而個體工商戶的比例爲9.5%。

從新社會階層就業的單位或公司的類型上看,有超過六成(64.4%)的受訪者在民營企業就業,12.5%的受訪者就職於三資企業,另有19.7%的受訪者屬個體工商戶;而在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組織中就職所佔比例較低。

從職業類型和管理權限來看,三地新社會階層中從事各類專業技術人員的比例最多,達到了50.1%,各類一般管理人員的.比例爲25.6%,個體工商戶與個人合夥的比例爲19.7%,非公有制企業負責人的比例最少,爲4.6%。新社會階層在單位或企業中進行更多的管理活動,擁有更高的管理權限。有10.9%的新社會階層表示在目前/最後的工作中“只管理別人,不受別人管理”,另有33.0%表示“既管理別人,又受別人管理”,而這兩項的平均值只有3.9%和23.1%。屬於新社會階層的受訪者中僅有40.7%的人表示“只受別人管理,不管理別人”,而這一項的社會平均值達到了56.0%。

就業穩定性較低,工作變動較爲頻繁

在市場經濟的環境下,相對於傳統意義的工人、農民和知識分子而言,新社會階層的身份和專業會經常變動,具有較大的不穩定性。從是否換過工作崗位來看,三地新社會階層中有53.0%的人表示工作以來換過工作單位,而這一比例在社會總體中僅佔37.8%。有26.6%的新社會階層表示工作以來更換過一次單位,另有11.4%和7.0%的新社會階層更換過2次和3次工作。

新社會階層的工作滿意度較爲一般

在本報告中,工作的滿意度分爲工作收入、工作的安全性、工作的穩定性、工作環境、工作時間、晉升機會、工作趣味性、工作合作者、能力和技能的展現、他人給予工作的尊重以及在工作中表達意見的機會11個測量指標。調查結果顯示,新社會階層對工作的整體滿意度得分爲3.60分,介於比較滿意和一般之間;在各項滿意度得分之中,新社會階層對於工作安全性的評價程度最高,達到了3.85分;而對晉升機會的滿意程度最低,僅爲3.33分。

新社會階層的商業保險參保率明顯較高

數據顯示,新社會階層的基本社會保障中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的參保率略高於社會平均水平,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的參保率高於社會平均值。在商業保險領域,新社會階層人士參與商業養老保險和其擁有的商業保險份額顯著高於社會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