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黃島爆炸”事件被免職官員張大勇復出

2月17日,山東《青島日報》的一則報道低調披露了被免職官員張大勇復出的消息。以下是相關報道,一起來看看吧!

據報道,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二屆青島市委員會第五次會議於2月16日開幕,張大勇以“市黨政領導”身份出席會議並在主席臺就座。

澎湃新聞注意到,在出席會議的名單中,張大勇排在青島市副市長張德平之後、青島市政府黨組成員王作安之前。

另據財新網報道,《青島市人民政府關於調整市政府有關黨組成員行政工作分工的`通知》顯示,張大勇的身份已爲“市政府黨組成員”,其具體分工是“協助扶貧開發、政府法制、政務服務工作”。

公開簡歷顯示,張大勇(1961.12)是山東安丘人,歷任山東膠州市委副書記、膠南市委書記等職,後於2009年年末出任青島前灣保稅港區工委書記,並明確爲正廳級。

此後,張大勇又先後擔任青島開發區工委(黃島區委)副書記、管委副主任、黃島區區長,青島開發區工委(黃島區委)書記、管委會主任等職,2012 年2 月起出任青島市委常委,併兼任青島西海岸經濟新區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

2013年11月22日,青島市黃島區,中石化東黃輸油管道泄漏原油進入市政排水暗渠,在形成密閉空間的暗渠內油氣積聚遇火花發生爆炸。由於原油泄漏到發生爆炸達8個多小時,受海水倒灌影響,泄漏原油及其混合氣體在排水暗渠內蔓延、擴散、積聚,最終造成大範圍連續爆炸。事故造成62人死亡、136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超過7.5億元。

事故發生後,國家安監總局於2014年1月發佈了山東省青島市“11•22”中石化東黃輸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別重大事故調查報告。該報告稱,青島市委常委、開發區黨工委書記張大勇作爲開發區主要負責人,貫徹落實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不到位,督促指導開發區管委會及有關部門履行安全生產監管、監督職責工作不到位。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領導責任,建議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免職。

此後,張大勇的開發區相關職務被時任青島市副市長王建祥替代。

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黨員受到警告處分一年內、受到嚴重警告處分一年半內,不得在黨內提升職務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高於其原任職務的黨外職務。

另據,《關於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暫行規定》,引咎辭職、責令辭職、免職的黨政領導幹部,“一年內不得重新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的領導職務”,“一年後如果重新擔任與其原任職務相當的領導職務,除應當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履行審批手續外,還應當徵求上一級黨委組織部門的意見”。

【擴展閱讀:青島輸油管道爆炸】

2013年11月22日,山東青島中石化東黃輸油管道泄漏原油進入市政排水暗渠,在形成密閉空間的暗渠內油氣積聚遇火花發生爆炸。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是輸油管道與排水暗渠交匯處管道腐蝕減薄、管道破裂、原油泄漏,流入排水暗渠及反衝到路面。原油泄漏後,現場處置人員採用液壓破碎錘在暗渠蓋板上打孔破碎,產生撞擊火花,引發暗渠內油氣爆炸。

調查報告指出,由於原油泄漏到發生爆炸達8個多小時,受海水倒灌影響,泄漏原油及其混合氣體在排水暗渠內蔓延、擴散、積聚,最終造成大範圍連續爆炸。事故造成62人死亡、136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7517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