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公司擔保合同四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公司擔保合同4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實用的公司擔保合同四篇

公司擔保合同 篇1

出借人:

借款人: 身份證號: 手機: 宅電: 住址: 工作單位: 擔保人: 身份證號: 手機: 宅電: 住址: 工作單位:

擔保公司: 工商註冊號: 公司電話: 單位地址:

1、出借人同意借款 萬元(大寫)人民幣給借款人,借期自出借日始 天。

2、借款人在此聲明:該筆借款用途爲 家庭及生意資金週轉。

3、借款以轉賬方式支付,利息爲每月 %,按日計息。借款每滿30日,借款人應當支付當月利息,借款人提前還款時,借款人應於還款日按實際借款天數支付利息。 4、借款人應於借款到期之日全額返還借款本金及利息。

5、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期足額支付任何一期利息的,或者借款人有違反任何對其適用的法律,目前在任何法院或仲裁機構有針對其而進行或即將進行的、可能影響其還款能力的訴訟或仲裁的,或者借款人未能如實提供出借人所要求的資料的,或者借款人變更住所、通訊地址、電話等事項時,未能在有關事項變更後5日內書面通知出借人的,或者出現其他危及借款安全的情況的,出借人有權宣佈借款提前到期、並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

6、如借款人在借款到期時未能全額還清借款本息,則剩餘本金按每月 %計算利息直至全額還清。借款人每次還款應先計爲支付借款利息,借款利息付清後方可計爲返還本金。除此之外借款人尚須每日支付借款本金的3‰作爲逾期付款違約金。

7、借款人未在借款到期時全額還清借款本息的,除償還借款本息外,出借人爲追索債權支出的訴訟費、律師費、保全費等費用,借款人應予賠償,關於其中的律師費,出借人和借款人在此共同確認:律師費不應超過借款本金的30%,如發生上述訴訟,出借人在此限額內支出的律師費,借款人應予認可並負責賠償。

8、本合同擔保人、擔保公司對借款人的全部債務承擔連帶擔保責任,擔保期限自借款到期之日起兩年。

9、出借人如將該合同的債權轉讓給他人,並不影響受讓人向借款人或擔保人或擔保公司要求履行相應的償還或擔保責任。

10、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 人民法院管轄。 11、本合同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出借人:

借款人: 擔保人: 擔保人:

保公司: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擔保合同 篇2

委託人: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傳真:

受託人: (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

聯繫電話: 傳真

鑑於甲方在 中標,根據該項目發包人 (以下稱發包人)的要求,甲方須提交以發包人爲受益人的《預付款保函》。

因此,甲方申請乙方爲保證甲方履行合同中約定的承包人扣還工程預付款的義務,向發包人出具《預付款保函》(以下稱保函)。乙方審查甲方提交的申請文件和有關情況資料後,認爲甲方符合乙方的擔保條件,同意接受甲方的委託。 爲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

第一條 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向發包人出具《預付款保函》。

第二條 保函金額

《預付款保函》的保函金額爲(人民幣)

整,是乙方累計承擔保證責任的最高限額。

第三條 保證方式

乙方提供的保證爲一般保證。

第四條 保證期間

自保函簽發之日起至 止。

第五條 保證範圍

《預付款保函》的保證範圍:

在保證期內,被保證人未按照主合同的約定履行扣還工程預付款的義務,給受益人造成損失的,保證人依據主合同和保函的約定,在保函金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六條 履行保證責任的條件及方式

在保證期內,若甲方未能履行扣還工程預付款的義務,給受益人造成損失的,在收到受益人、該工程監理公司(全稱: )兩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委託代理人簽字確認並加蓋公章的書面索賠通知及被保證人沒有能力履行債務的法律文件後,經覈定,在28個工作日內並在保函金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七條 債務的追償

1.一旦乙方履行保證責任,即有權開始對甲方的追償程序,乙方向甲方追 償債務時,應向甲方出具:

(1)發包人要求乙方履行保證責任的有關文件;

(2)乙方向甲方發出的償付債務的書面通知;

2.乙方向甲方追償債務的範圍包括:

(1)乙方履行保證責任所支付的全部金額及利息;甲方在收到乙方償付債務的書面通知後,應在七個日曆天內履行清償義務;

(2)逾期違約金:若甲方未能在指定期間內履行清償義務,應向乙方支付逾期違約金,違約金從甲方受到乙方要求償付債務的書面通知後的第八個日曆天開始計算,違約金每日按照欠款金額的千分之五計算;

(3)乙方爲實現債權的費用;

(4)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

第八條 保證擔保費

1. 保證擔保費爲人民幣 (¥ )整;

2,保證擔保費爲事前繳納。一旦保函出具,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將上述保費退回。

第九條 保函的出具

在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後,甲方依約交納保費後,乙方爲甲方出具保函。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不得因其法定代表人的變動、產權或經營方式的調整而影響對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否則將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一條 適用法律、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釋、爭議的解決均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並受其制約;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選擇訴訟方式解決爭議的,甲、乙雙方應向保證人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或訴訟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三條 合同的簽訂與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章後成立並生效。

第十四條 附則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擔保合同 篇3

借款人:

抵押人:

貸款人:

借款人因的需要,向貸款人貸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本着平等、自願、誠信的原則,就貸款事宜,爲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各締約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 貸

第一條貸款種類:本借貸行爲爲民間抵押借貸行爲。

第二條貸款用途: (該貸款須用於合法用途)

第三條貸款金額:人民幣(大寫) ;(小寫)¥ .

(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爲準,下同)

第四條貸款方式:貸款人於 年 月 日將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次性足額發放給借款人。

第五條貸款期限:貸款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共,實際貸款日與上述記載貸款日期不一致,以借貸雙方辦理的借款借據上所記載的日期爲準,實際還款日依次順延,借款借據爲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完畢抵押登記手續,抵押登記機關允許領取他項權利證書兩日內,貸款人必須辦理領取手續並向借款人全額發放貸款,否則視爲違約。

第六條貸款利率和計息方式: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內貸款利率按年利率百分之 (即月利率爲 )執行。利息自貸款發放之日起計算。借款人按期付息,每 個月爲一期,共分期,每期 .具體付息:

第一期利息借款人於簽訂合同之日起半年內付清,第二期利息於 年 月 日前付清,依次類推。借款到期,還清本息。最後還息日爲 年 月 日。

第七條貸款償還:借款人於 年 月 日一次性全額償還貸款人本合同約定的貸款本金。

第八條提前還款:

1、借款人如提前全額還款,應提前十五日書面通知貸款人。如實際用款時間在三個月(含三個月)以內的,除按實際日數計息外,應額外支付貸款人 利息,即:如實際用款時間超過三個月的,除按實際日數計息外,應額外支付貸款人利息,即 .

2、如提前部分還款,還款部分除按實際日數計息外,應按提前還款金額另行支付二十日的利息,該利息作爲提前還款的補償,剩餘未還款項利息均按本合同。

第九條規定計收(本條款適用於貸款時間超過三個月以上的貸款)

3、如貸款期限是三個月以內的,提前還款另行協商。

第十條借款人承諾:

1、本合同項下貸款按照約定用途使用,並不用於非法活動;

2、保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數額償還貸款本息;

3、當借款人出現危及貸款安全的情況時,應最遲在事件發生之日起五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並提前償還貸款本息;

4、對貸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給予保密:

5、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或其它資料,並積極配合貸款人調查、審覈與貸款有關的個人資信情況(個人資產、還款能力及貸款使用等)

第十一條貸款人承諾: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對借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保密:

3、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數額發放貸款。

第十二條 提前收回貸款:

貸款人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收回貸款。貸款人如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收回貸款,應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借款人,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人另行約定。

如出現下列影響貸款安全的閃素,貸款人有權在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發生時,隨時要求借款人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違約金),而無須爲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並有權單方面書面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書面解除合同通知到達借款人時解除:

1、借款人將該貸款用於非法活動或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

2、借款人的資信惡化,危及貸款資金安全;

3、借款人拒絕或者阻撓貸款人對貸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虛假的證明材料或隱瞞重要事項的文件或資料;

5、借款人與其他自然人、法人或經濟組織簽訂有損於貸款人權益的合同;

6、借款人發生死亡、失蹤或喪失民事行爲能力以後無繼承人、受遺贈人,或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

7、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抵押的;

8、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經催千;於到期日後十五日內仍未支付的:

9、借款人和抵押人串通套取貸款,損害貸款人利益:

10、借款人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還款能力的情況。

第二部分 抵 押

第十三條抵押物:爲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願以其所擁有

並有處分權的位於 、建築面積爲 平方米、建成年代 、產權證字號爲 的合法房產抵押給貸款人,做爲履行本合同的擔保,抵押財產共有人對此表示同意。

第十四條抵押房產價值採用第 方式確認。

1、經由合法評估機構評估,評估價值爲人民幣(大寫) 元,抵押率爲 .

2、不經評估,由締約各方協商確認市值爲 元,抵押率爲 .抵押物的最終價值以

抵押權實現時實際處理抵押物的淨收入爲準。

第十五條抵押登記:本合同簽訂後兩日內,抵押人應持房地產權證和其他有關證件協同貸款人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第十六條 抵押擔保範圍:爲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及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

第十七條抵押物保險:若貸款人提出要求,借款人應對抵押房產辦理財產保險,並以貸款人爲第一受益人,投保期限等同本合同借款期限,若借款展期,借款人需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如被保險房產在投保期內出現理賠之情形,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貸款人有權從保險賠償金中優先收回抵押貸款。

第十八條抵押物保管:抵押人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並負責維修、保養,保證抵押物完好無損,並隨時接受貸款人的監督。

第十九條補充擔保:抵押期間,無論何種原因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並影響擔保債權的,借款人或抵押人應在三十日內向貸款人提供與抵押物所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抵押等擔保。

第二十條權利限制:

1、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出售、出租、轉讓、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捨棄或者以任何方式處置設定其它負擔,經貸款人書面同意的出租和轉讓的,租金和轉讓所得應首先用於償還貸款。

2、在抵押期間,如遇國家徵地拆遷,抵押人應及時通知貸款人,並以拆遷房作爲新的抵押物,並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二十一條抵押物評估:抵押物抵押期間,若貸款人認爲有必要對抵押物重新估價抵押人應予以合作。重新估價後,抵押物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的,借款人或抵押人應補充新的抵押物作爲擔保,新抵押物的價值不少於合同約定的原抵押物價值與借款的差額。

第二十二條抵押物的處置:如借款人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項下的還款義務,則貸款人有權根據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的途徑處分該抵押物,並就其變現價款優先受償。

因發生本合同第十一條第二款的情形,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的,貸款人也有權根據前款規定處分抵押物並優先受償。

第二十三條抵押條款的效力:本合同中“借貸條款”如因某種原因導致其部分無效,不影響“借貸條款”其他部分的效力,也不影響“抵押條款”的效力,抵押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第二十四條抵押注銷:貸款人應在借款人償還貸款全部本息當日,協助抵押人到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三部分 其他約定

第二十五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或終止:本合同各締約人簽字或蓋章即生效。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及所有其他費用清償完畢之日終止。本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門中方解除合同:如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本合同各方共同協商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不影響締約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不影響合同中有關爭議條款的效力。

第二十六條債權債務的轉讓:在本合同履行期間,貸款人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轉讓給第三人,但應書面通知借款人、抵押人,抵押人必須繼續履行本合同的責任和義務,未徵得貸款人的書面同意,借款人、抵押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第二十七條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借款人、抵押人如發生如下情況,應在五日內以書面的形式通過郵政特快專遞按合同預留地址通知其他締約人,否則視爲違約並不得以此爲抗辯理由:

1、借款人、抵押人發生足以影響償還部分或全部貸款的情形:

2、借款人、抵押人的公司/個人名稱、公司法人、聯繫地址、聯繫電話等發生變更(不僅包括借款人姓名)

公司擔保合同 篇4

地址:

聯繫電話:

出資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電話號碼:

借款方(乙方):

營業執照號:

企業法人:

地址:

投資管理方(丙方):

投資擔保有限公司營業執照號:

企業法人:

電話號碼:

地址: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商定,由甲方提供雙方商定借款額給乙方,丙方爲乙方借款提供連帶責任。爲此,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元整。(小寫)

第二條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個月。以借款借據上記載的日期爲準。

第三條借款利率執行月利率‰,付息方式:每月____日前支付當月利息,借款到期利隨本清。借款的具體時間以借據爲準。

第四條乙方鄭X承諾:乙方借款用途是合法的。

第五條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後____日內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資金。

第六條乙方支付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方式按以下第種方式執行。

地址:

聯繫電話:

第壹種方式:

直接匯款至甲方指定帳戶,甲方指定的帳戶爲:

開戶人全稱:

開戶行:

帳號:

第貳種方式:直接支付現金給甲方。

第七條:丙方受乙方委託爲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若到期乙方沒有按時還款,丙方在到期後____日內無條件向甲方代償。

第八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提交的材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實性進行調查;

2、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提前收回借款本息或解除本合同:⑴、乙方向甲方提供虛假證明材料;⑵、乙方拒絕甲方或丙方對借款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的;⑶、乙方負有數額較大的債務或捲入、即將捲入重大的法律糾紛或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償還能力的重大事項的;⑷、借款方本人因喪失民事行爲能力、被宣告失蹤、死亡而無繼承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或受遺贈人或借款方的繼承人、監護人、財產代管人、受遺贈人拒絕爲借款方履行償還本息義務的;⑸、乙方任何一期未按期或足額償還到期利息和本金,經催告後仍不履行償還義務的;⑹、乙方或反擔保人有股份、法人、公司名稱變更或地址遷移。

3、甲方需保證借款資金的來源是合法的,因資金來源問題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4、資金交付後,配合丙方對乙方使用借款進行管理和監控。

5、丙方向甲方代償後,甲方同時將其享有對乙方的債權及建立在該債權之上的擔保物權轉讓給丙方,在代償的同時甲方應向丙方出具收到代償款的證明,移交併配合丙方到有關部門變更他項權利證書等證書或文件,將擔保物權人變更爲丙方。若甲方不履行本義務,丙方有權拒絕代償。

第九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地址: 聯繫電話:

1、乙方應根據丙方要求提供相應的文件及資料,並保證資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2、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

3、乙方的居住地、聯繫方式、單位的變遷等發生變更、必須在變更前____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及丙方;

4、乙方需配合丙方保後對借款的管理與風險監控;

5、乙方同意若到期不履行還款義務造成丙方代償的,甲方對乙方所擁有擔保物權權力自動轉移至丙方,擔保範圍爲本合同十二條規定的全部責任。

第十條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提交的資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實性進行調查,對乙方的資信、資產狀況進行調查;

2、按照約定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3、受甲方委託對乙方使用借款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催收。

4、根據甲方要求如辦理房產抵押,受甲方委託領取乙方房產的他項權利證等事項。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期限償還本金、利息的,由丙方在____日內無條件向甲方代償。

2、因乙方未按期、足額向甲方履行還款義務,自逾期之日起乙方每日按借款金額和欠利息總金額(包括滯納金)的萬分之十五向丙方支付違約金;同時向丙方支付每日100元逾期管理費。

3、如乙方拒不履行還款義務或無力清償欠款導致丙方採取相關措施,乙方應向丙方支付實現債權而採取相關措施而支出的訴訟費、拍賣費、律師費、差旅費、人員工資、借款金額的30%討債費等全部費用。

4、在借款期間,若乙方預留在丙方處的聯繫方式、實際居住地、工作單位等發生變化導致無法與乙方取得聯繫或乙方未按時足額還款,最終導致丙方進行催收的,上述行爲每發生一次,乙方應另向丙方支付400元的違約金;地址:聯繫電話:

5、從借款到期之日起____日內,乙方未能按借款合同約定還款,丙方有權在不通知甲方的情況下通過新聞媒體和網絡等信息渠道公佈乙方的具體違約行爲等信息。

6、若乙方發生上述任一違約行爲,則丙方有權直接從乙方所交納的保證金中扣除相應違約金,且保證金餘額不足以支付當前違約金的情況下,丙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7、借款合同簽訂後,若甲方不按時、足額將借款資金交付給乙方,甲方應承擔出借款額百分之三的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甲方在合同未到期抽回借款資金的,需經過乙方和丙方同意(經瞭解急需用款情況屬實的話),要扣除最後一個月利息及合同金額的千分之二作爲合同未到期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乙方可以提前償還借款資金,除按照實際用款月數支付利息(不足一個月的部分按一個月計算)外,還應當向甲方再支付一個月的利息作爲提前還款的違約金。

第十四條如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丙方所在地法院管轄,乙方同意接受法院的強制執行。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叄份,由甲XX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出資方(甲方):

借款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