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擔保合同

隨着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股權擔保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股權擔保合同

股權擔保合同1

出質人(簡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質權人(簡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鑑於:

1、甲方與(下稱債權人)於年月日簽訂《合同》(附件1,下稱主合同,合同編號爲:),約定由債權人向甲方提供金額爲人民幣萬元的(貸款/承兌匯票/信用證/綜合授信/保函/其他),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乙方與甲方簽訂《委託擔保合同》(附件2,合同編號爲:),並與債權人簽訂《擔保合同》(附件3,合同編號爲),約定由乙方爲甲方在主合同項下的債務(下稱主債務)向債權人承擔擔保責任。

3、一旦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而甲方不能及時清償,乙方需按《擔保合同》約定向債權人承擔擔保責任,代甲方清償主合同項下債務,並依法可向甲方追償。爲擔保乙方追償權的實現,甲方自願以其合法持有的股權質押給乙方爲甲方清償債務提供反擔保。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反擔保相關事宜訂立以下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擔保範圍

1、乙方代甲方清償的主合同項下的債務(包括但不限於債務本息(含利息、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債權人實現債權的費用);

2、乙方依據《委託擔保合同》對甲方享有的債權(包括但不限於擔保費、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代償資金佔用費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

3、乙方因行使追償權及質權而支出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或仲裁費、財產或證據保全費、執行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鑑定費、差旅費、調查取證費等),以及質物保管費用。

上述擔保範圍內乙方享有的各項債權或權益統稱爲乙方債權。

二、質押股權

1、甲方自願將其合法擁有的公司%股權(以下簡稱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全部質押給乙方,作爲乙方爲甲方提供擔保的反擔保,以確保乙方債權的實現。

2、派生權益指質押股權項下應得紅利及其它收益,必須解入乙方指定賬戶,作爲乙方債權實現的擔保。

3、質押股權對應出資額爲人民幣元。

三、甲方承諾

甲方就以下事項向乙方進行承諾:

1、甲方用於質押的股權爲甲方合法持有,並對質押股權擁有完整的所有權和處分權;

2、甲方用於質押的股權不存在法律法規或公司章程禁止轉讓或設立擔保的情形;

3、甲方已完成質押股權所對應的全部出資,且不存在出資瑕疵;

4、甲方未在質押股權上爲任何第三方設立任何形式的擔保;

5、甲方向乙方披露的公司財務狀況真實可信,就質押股權所提供的一切文件、陳述均是真實、完整的;

6、未得到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對質押股權進行任何形式處分(包括但不限於全部或部分轉讓、另行出質或設立其他擔保);

7、對本合同的簽訂以及股權質押事項,按法律法規或公司章程規定需辦理相關審批手續的,甲方已通過相關審批(提供股東會或股東大會同意股權質押的書面決議)。

四、質押登記

1、甲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向工商部門或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完畢股權質押登記,並將質押登記文件原件交乙方保管。

2、甲方應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將該股權質押事項記載於公司股東名冊,並向乙方提供相關證明(加蓋公司公章)。

五、質權實現條件

出現以下情形之一時,乙方有權要求行使質權:

1、乙方代甲方清償主合同項下債務後,甲方未在乙方指定時間內向乙方償付因代償而支付的全部費用;

2、乙方依據《委託擔保合同》而享有的相關權利未能按合同約定實現;

3、甲方違反承諾或承諾內容不實;

4、甲方出現歇業、解散、被撤銷、被吊銷營業執照、被宣告破產以及其他嚴重影響或者可能嚴重影響其償債能力的情形;

5、非因乙方原因,質押股權價值降低,甲方未按乙方要求提供其他擔保;

6、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欲對質押股權進行全部或部分轉讓、再行出質、設立其他擔保或進行任何其他形式處分;

7、非因乙方原因,出現其他可能影響乙方質權實現的情形,甲方不願或不能提供新的擔保。

六、質權實現方式

乙方可以選擇以下方式的一種或幾種以實現質權:

1、與甲方協議,以質押股權折價受償。

2、乙方自行或委託第三方將質押股權予以拍賣、變賣,並就拍賣、變賣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拍賣、變賣應當參照市場價,甲乙雙方對質押股權價值無法達成一致的,應當共同委託有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對評估機構的選擇無法達成一致的,乙方有權自行選擇有資質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甲方對此予以認可。

3、直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質押股權,並就拍賣、變賣所得價款優先受償。若質權實現發生在乙方爲甲方代償前,質權實現所得價款應當提存,繼續擔保乙方債權的實現。

七、清償順序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質權實現所得價款,按以下順序清償:

1、乙方實現債權及質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或仲裁費、財產或證據保全費、執行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鑑定費、差旅費、調查取證費等);

2、代償資金佔用費(以乙方代償金額爲基數,自乙方指定的甲方歸還代償資金期限屆滿次日起,按每日萬分之三計算);

3、乙方依《委託擔保合同》而享有的債權(包括但不限於擔保費、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

4、乙方因代甲方清償主合同項下債務而向債權人支付的全部款項。質權實現所得價款在乙方債權全部受償後仍有剩餘的,剩餘部分退還甲方。質權實現所得價款不足以實現乙方全部債權的,不足部分繼續向甲方追償。

八、特別約定

1、未經乙方書面同意,股權出質後不得轉讓或進行其他處置。經乙方同意轉讓或進行其他處置的,應當就轉讓或處置所得價款向乙方清償債務或提存。

2、質押期間,若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乙方有權決定是否接受。乙方決定接受的,不影響本合同效力。乙方有權決定各擔保物權的實現順位,甲方對此予以認可。

3、乙方有權轉讓其依法對甲方所擁有的債權,轉讓不需經甲方同意,但需通知甲方。乙方債權轉讓後,本合同所設立的質權一併轉讓,甲方對此予以認可。

4、主合同、《委託擔保合同》或《擔保合同》無效,本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以質押股權對於上述合同無效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因甲方或乙方自身需返還財產或賠償損失而支出的全部費用)承擔擔保責任。

九、違約責任

1、甲方在下列情形出現時即構成違約:

(1)甲方違反承諾或承諾內容不實;

(2)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對質押股權進行任何形式的處分;

(3)因甲方過錯,導致質押股權價值降低,甲方不願或不能提供新的擔保;

(4)因甲方過錯,導致本擔保合同全部或部分無效,並影響乙方質權實現;

(5)因甲方過錯,出現其他情形,並影響乙方質權實現的。

2、存在上述情形,甲方應按不低於本合同所擔保的債務金額的3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需賠償損失。乙方並有權立即行使質權,並就質權實現所得款項優先受償或提存。

十、質權消滅

本合同所設質權在出現以下情形時消滅:

1、甲方向乙方清償全部債務;

2、第三方代甲方清償全部債務以消滅質權;

3、質押股權依法被折價或拍賣、變賣以實現質權;

4、乙方書面同意放棄質權。

前述款1、2、4情形出現導致質權消滅的,乙方應於質權消滅後配合甲方解除股權質押登記。

十一、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以下第種方式處理:

1、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2、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審理。

十二、其他

1、本合同項下的有關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於公證、保險、查勘、鑑定、保管、提存、過戶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2、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時生效(出質人爲自然人的,由自然人簽字)。

3、本協議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辦理公證或登記,增加相應份數。

4、本合同含以下附件1、《合同》;附件2、《委託擔保合同》;附件3、《擔保合同》。附件內容與本合同內容不一致的,以本合同內容爲準,本合同未約定事項,適用附件中的相關內容。

5、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的每一條款均進行了研究分析並有充分理解,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各條款含義認識一致。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簽字: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股權擔保合同2

質押人(即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質權人(即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

經出借人___________與借款人____________充分協商,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借款合同,由借款人在投資的股權作質押,出借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總金額爲________的借款,借款年利率爲________,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現簽訂此質押合同。本質押合同是無條件不可撤銷的,是上述借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一、質物

1.質物是質押人(即上述合同中借款人)在________公司投資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2.質押股權金額爲

3.質物項下派生權益,係指質押股權份下應得的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存入出借人開立的保管賬戶內,受出借人監督,作爲本質押項下借款償付的一項保證。

二、質押人聲明及保證

1.質押人的質押行爲已經________公司董事會決議同意。

2.在簽署本質押合同前,質押人未曾將本質押股權質押給任何其他第三者,在本質押合同有效期內,也不將本質押股權質押或轉讓給任何第三者。

3.質押人將不會因償還債務或其他原因與任何第三者簽訂有損於出借人權益的任何合同或協議文件。

4.本股權質押項下的借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到本質押合同的有效性時,質押人將相應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的借款合同規定要求相一致。

5.本質押合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必須作一定刪節、修改或補時,質押人保證任何改變將不會免除或減少質押人在本質押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出借人在本質押合同項下所有的權益。

6.出借人對質押股權擁有登記保留權,質押人有義務協助辦理股權登記事項。

三、質物的處理

在發生下列事項中一件或數項時,出借人有權依照本股權質押項下借款合同規定程序及方式處理質物及其派生的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借款人在本股權質押項下借款的本息及費用。

1.質押人在本質押合同中所作的聲明和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2.質押人不能按本質押項下的合同規定,如期償還借款本金、利息及費用。

3.質押人有其他違反質押合同或本質押項下借款合同規定事項。

質權人對借款人採取各項處理質物措施,包括:

a.從質押人保管賬戶及存款賬戶主動扣取款項。

b.宣佈擁有該質押股權,在法律上取代質押人在________公司的股東地位。

c.依法轉讓、出售、拍賣或採取其他手段處置該質押股權,質押人均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四、有效期

1.本質押合同自質押人有效簽章並備置於________公司股東名冊後生效。

2.本質押合同將持續有效,直至本質押項下借款本息及費用金部清償後自動失效。

五、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六、其他約定事項

借款人願意用家庭財產對以上借款合同及質押合同承擔連帶擔保責任。

質押人(即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質權人(即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股權擔保合同3

股權質押反擔保合同

出質人(以下簡稱甲方):

質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

1、甲方根據 公司與貸款人 銀行於 年 月 日簽訂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合同編號: )以及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 (以下稱保證合同,編號: ),乙方就主合同項下的債務爲 公司提供了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2、甲方持有 公司 %的股權;

爲確保乙方擔保債權的實現,甲方願意爲乙方提供股權質押反擔保。爲明確當事權利、義務,依據《公司法》、《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當事人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陳述與保證

1.1甲方系根據中國法律設立的 公司的股東,持股比例爲 %,有權簽訂本協議並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之義務,並且已經適當地採取公司的或其他的行動授權簽署本協議。

1.2甲方已經根據中國法律和 公司的章程、合同對 公司履行了出資義務,其對本協議項下任何及所質押股權具有合法、完全和充分的所有權和權利,並免於任何其他人基於對質押股權的所有權、質押權、質押權、留置權或其他擔保利益而提出的權利主張;

1.3在簽署本協議之前,在質押股權之上甲方沒有設立或允許設立任何擔保權利,並且在質押期間甲方已經並將在任何時候享有對所質押股權的合法所有權,並不再在質押股權上設定任何新的擔保權利。

1.4 除非經質乙方同意,甲方不轉讓或再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置質押股權的全部或任何部分。

1.5沒有針對質押股權和/或 公司的任何訴訟、仲裁或行政程序存在、懸而未決或有這樣的威脅。

1.6甲方保證,已向乙方真實披露了 公司的財務狀況,並擔保 公司在本協議第四條確定的期限內不出現虧損情況。

1.7 甲方承諾,一旦 公司在本協議第四條規定的期限內出現虧損情況,甲方將立即以自己的其他財產向乙方提供反擔保。

1.8 甲方承諾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費用支出,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財產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財產保險費、登記、保管、過戶、公證等費用。

第二條 質押物

2.1 甲方將其對 公司享有的 %的股權(以下簡稱"質押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全部質押給乙方,作爲對乙方擔保債權實現的反擔保。

2.2 派生權益,係指質押股權份下應得的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解入乙方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帳戶內,作爲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第三條 質押反擔保範圍

3.1 乙方代 公司向貸款人清償的全部債務,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滯納金、賠償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強制執行費)等;

3.2 公司應向乙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擔保費、代償資金佔用費以及乙方爲實現質押權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財產保全費、律師費、評估、登記、保險、保管、鑑定、公證、處置質押物等的費用)等;

第四條 質押權的存續期間

4.1 質押權的存續期間至本合同擔保的債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訴訟時效期間中斷的,質押權存續期間隨之中斷。

第五條 出質登記

5.1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辦妥股權質押登記手續,並將出質登記文件原件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條 出質權利憑證的移交

6.1 甲方出質權利的權利憑證和其他相關資料原件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由甲方交付給乙方保管(如出質證明書等)。當 公司按期還貸後,乙方應及時將權利憑證和相關資料歸還給甲方。

6.2 在工商部門辦理股份出質登記前,甲方應向乙方提供 公司同意將股權出質的承諾;在工商部門進行出質登記後三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股權出質事項已記載於 公司的股東名冊上的證明(由 公司加蓋公章)。

第七條 質押權的實現

7.1質押權實現的條件依法律規定確定。

7.2乙方在行使質押權時,有權依據法律規定,經與甲方協商對出質股權進行折價以抵償甲方所欠債務或對出質股權進行拍賣、變賣以取得價款優先受償。

第八條 處置出質股權後清償順序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處置出質股權後按照下列順序清償:

8.1實現出質股權的費用及乙方代 公司償還貸款所發生的費用;

8.2乙方代償的全部債務,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滯納金、賠償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強制執行費);

8.3保證合同以及本合同項下的違約金、賠償金;

8.4代償資金佔用費,從乙方代償次日起按日萬分之二點一計算;

8.5補償上述款項後,剩餘部分返還甲方。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 甲方在本合同項下對乙方作出的任何陳述或保證(1.4款除外)或甲方提供的其他信息在任何實質方面是或被證實是錯誤或誤導,甲方首先應承擔違約責任 元,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還

用全額予以賠償。

9.2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將出質股權進行再質押或轉讓或作出任何其他傷害乙方在本協議項下質押權利的處置,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糾正違約、提供相應擔保、賠償損失,並有權提前處分質押股權。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

10.1 本合同經甲方簽字、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10.2 主合同、《保證合同》無效,本合同仍有效,甲方以出質股權對於被保證人因返還財產或賠償損失而形成的債務也承擔擔保責任。

10.3 本合同經雙方書面同意,可以修改、補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0.4 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均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效力。

股權擔保合同4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_年_______字第_______號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_____投資的股權作質押,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第一條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爲:乙方依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_(大寫)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爲_______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條 質押合同標的

(1)質押標的爲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_________公司投資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2)質押股權金額爲______________元整。

(3)質押股權派生權益,係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記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保管帳戶內,作爲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第三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後10日內就質押事宜徵得______________公司董事會議同意,並將出質股份於股東名冊上辦理登記手續,將股權證書移交給乙方保管。

第四條 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本質押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相一致。

第五條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須作一定刪節、修改、補充時,應不免除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第六條 發生下列事項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質押項下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息,利息及費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第七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並將轉讓所得款項提前清償貸款本息。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經雙方協議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 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條規定期限內不能取得______________公司董事會同意質押或者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將股權出質給第三者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第十條 本合同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簽章並自股權出質登記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權擔保合同5

甲方(質權人):

地址:

身份證號碼:

乙方(出質人):

地址:

身份證號碼:

因(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金額)(詳見借款合同:)。爲保證甲方債權的實現,乙方自願以其所有的的合計%份額的股權(以下稱質物)向甲方提供質押擔保。現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出質的股權

1.出質股份名稱及所代表的出資額:名下的的%的股權,出質股份所代表的出資額:元;名下的的%的股權,出質股份所代表的出資額:元;

2.本合同項下質權對出質財產的效力及於質物本身、從物、孳息、添附物、附屬物、質物的代位物。

第二條出質記載及登記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將本合同項下股權出質情況記載於公司章程及

第三條質押擔保的範圍

乙方應就下列所有款項向甲方承擔質押擔保責任:

1、借款人應向甲方清償的全部債務,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復息、違約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2、甲方爲實現質權而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諮詢費、差旅費等。

第四條擔保期間

1.本合同第三條第一款項下債權的擔保期間:借款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2.本合同第三條第三款項下債權的擔保期間:自實際發生上述費用之次日起兩年。

第五條質權的實現

具有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質權人就出質物享有優先受償權。

1.出質股權價值減少,出質人拒絕恢復出質股權的價值或拒不提供質權人認可的新擔保;

2.借款人未按約清償借款本息的;

3.借款人經營狀況惡化,喪失商業信譽或有喪失或可能喪失履行能力的其他情形;

4.乙方或第三人擅自處分出質股權,影響甲方實現債權、質權的。

第六條質權實現的方式

質權人有權選擇下列方式之一處分出質股權,並以所得款項優先受償;

1.與乙方協議,以出質股權折價,或以拍賣、變賣出質股權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2.甲方與乙方未就質權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出質股權,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第七條雙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負有妥善保管出質股權證明材料的義務。

2.一旦甲方發現乙方有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向第三方轉讓出質股權或其他有可能損害甲方利益的情況發生,甲方有權要求當事人立即停止上述行爲,並有權提前處分出質股權,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3.乙方不得隱瞞質物存在的任何瑕疵(包括但不限於權屬爭議、被查封、被扣押、已設定質押權等)。

4.出質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出質股權轉讓、再質押或委託他人管理等方式進行相應處置,並不得實施降低或可能降低出質股權價值的任何行爲。

5.乙方及乙方出質股權所在公司出現下列情況,應在發生下列情況之日起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1)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發行公司債券、轉投資、擔保;

(2)變更公司形式;

(3)經營出現嚴重困難或財務狀況發生惡化;

(4)捲入重大訴訟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糾紛;

(5)本合同項下的質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時;

6.借款期限屆滿或甲方宣佈提前收回借款,借款人未能歸還欠款的,甲方爲實現質權而將出質股權依法拍賣、變賣,或在無法通過上述方式實現質權而要求受讓股權,乙方應同意甲方提出的質權實現措施,並承諾全面配合甲方完成出質股權處置產生的相關事項。

7.有兩個以上物的擔保的,質權人行使質權時,有權處置任一或各個抵押人或出質人的抵押物或出質物;本合同項下的質權,不因甲方存在借款人或其他任何人提供的其他任何方式的擔保而受到影響。

8.主合同無效、被撤銷或解除的,出質人對借款人應承擔的民事責任,向甲方承擔連帶責任。

第八條乙方陳述與保證

1.其對用於本合同出質的股權擁有完全的所有權,該股權屬無權利瑕疵股權(包括但不限於被查封、被扣押、已設定質權或存在權屬爭議等情形)。

2.其股權出質行爲完全符合《公司法》之相關規定。簽署本合同已經過其所持有的股權之公司股東會同意,並簽署了股東會決議或董事會決議。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有違反本合同第七條第4款約定的,其行爲無效,甲方可要求乙方恢復質物原狀,或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擔保,並可要求乙方按貸款總額的%支付違約金。

2、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的,應按貸款金額總額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十條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1、本合同的簽署、效力、解釋、履行、執行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國法律並受其管轄。

2、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經協商不成的,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本合同自甲、乙雙簽字蓋章後生效。任何有關本合同的補充、修改、變更須經雙方協商同意並訂立書面協議。

2.本反擔保合同應持續有效,並不得撤銷。

第十二條其他條款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登記機關備案一份。

2、本合同雙方授權代表已獲得充分授權可代表其公司簽署本合同。

3、本合同系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合同條款對雙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均仔細閱讀了本合同所有條款,且已採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另一方注意合同中免除或限制對方責任的條款,並按照另一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進行了說明。

第十四條其他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日期:日期:

股權擔保合同6

出質人: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質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根據公司(借款人)與乙方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的編號爲:[______________]的《擔保協議書》(以下簡稱擔保書)中第一條第二款之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根據擔保書,爲公司(借款人)向貸款_______幣_______萬元提供擔保,貸款期限爲_______,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本股權質押反擔保期限爲上述主債務發生代償後之日起_______年。

二、甲方願意以其擁有的佔公司(借款人)______%的股權質押給乙方,作爲反擔保,以償付乙方履行擔保責任後所發生的債務。甲方保證公司(借款人)過半數股東同意甲方以其持有的該公司股權出質,並且甲方向乙方出具與此相關的股東會決議。甲方用作質押的股權,評估價值爲_______幣_______萬元。

三、甲方保證對上述質押的股權擁有完全的、有效的處分權,保證上述股權在此之前未設置抵押權,並免遭第三人追索。

四、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有關財務報表,以及對上述股權的評估等資料。甲方應對其提供的資料的真實性負法律責任。

五、上述股權的所有權證明文件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個工作日內交付乙方,質押期間由乙方保管,質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處置上述質押股權。

六、如公司未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致使乙方承擔了擔保責任。乙方有權以折價、拍賣、變賣等方式處理所質押的股權,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經雙方協商,由乙方收購上述股權。

七、乙方有權收取上述股權質押的孳息。

八、甲方若以上市公司的股票出質,須在簽訂本協議後,到證券登記機關辦理出質登記,本協議自登記之日起生效。甲方若以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或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出質,該股份質押應記入公司的股東名冊,本協議自記入股東名冊之日起生效。甲方將記載股份質押登記的股東名冊(原件一份)交給乙方。

九、本協議適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及_______市地方法規。如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_______市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留存一份。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經協商,另籤協議作爲本協議的附件。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權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權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於_________市

股權擔保合同7

出質人(甲方):合作典當行

住所地:

電話: 傳真: 郵編:

質押權人(乙方):青島新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地:青島市市北區延吉路128-36-01室

電話:400-619-7007

債務人(丙方):合作典當行實際控制人

住所地:

電話:

乙方青島新博網絡科技有限公司運營網絡新博貸P2P平臺,丙方欲和乙方就利用乙方平臺融資事宜進行合作。基於丙方與乙方之間的融資合作,甲方自願與乙方簽訂本股權質押擔保合同,以作爲丙方利用乙方平臺進行一系列融資後按照還款的保證。

甲乙丙各方方遵循自願、公平、平等和誠實信用原則對雙方的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進行磋商。經雙方意思表示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出質權利

1.1本合同項下出質權利爲甲方所持有的 公司註冊資本金 萬元的出資份額,即股權。

1.2本合同項下質權的效力及於出質權之孳息。

第二條 質押擔保的範圍

2.1甲方承擔質押擔保責任的範圍包括:0

2.1.1乙方按照與丙方簽訂的居間合同之約定提供的融資租賃金額;

2.1.2乙方向主合同的承租人行使追償權所發生的各項費用;

2.1.3乙方保管質押權利憑證的費用和實現質押權所發生的各項費用。

2.2甲方同時對主合同項下承租人應履行的義務、違約金責任和損害賠償責任承擔質押擔保責任。

第三條 合同的生效

3.1本合同項下權利出質依法律法規之規定需要辦理質押登記,本合同自甲乙雙方到規定的登記機關辦妥質押登記手續之日起生效。

3.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質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要進行變更登記的,甲方應無條件配合乙方到原辦理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四條 質押擔保的期限

4.1甲方依據本合同承擔的擔保責任不可撤銷,期限爲:主合同期限屆滿後兩年。

第五條 出質權利憑證的佔有

5.1甲方應將本合同項下出質權利的權利憑證和其他權屬證明材料在本合同簽訂之日交付乙方佔有保管。

5.2質押期間,乙方應妥善保管出質權利憑證和其他權屬證明材料,如因乙方保管不善而造成質押物權屬憑證滅失的,乙方應承擔補辦費用。

5.3乙方在主合同項下承租人履行主合同之約定後,乙方應及時將出質權利憑證和其他相關權屬證明材料返還甲方。

第六條 質押權的實現

6.1約定期間簽署的主合同項下承租人違約,乙方可主張質押權利。

6.2乙方在主張質押權利時,有權依據法律規定對質押權利進行折價或拍賣、變賣以取得價款優先受償,也可將質押之權利直接轉讓至乙方。

6.3乙方依據前款之約定處分質押權利時,甲方應給予積極配合,不得設置任何障礙。

6.4乙方依本合同之約定處置質押股權,可以優先要求甲方以現金方式購買質押股權,購買價格爲主合同項下承租人實際應支付的融資租賃金額,包括但不限於違約金、損失及各種費用。

第七條 甲方的陳述和保證

7.1甲方是本合同項下出質權利之完全的、合法的、有效的所有者或國家授權的經營管理者;出質權利不存在權屬爭議或經營管理權方面的爭議。

7.2甲方完全瞭解主合同之目的,提供質押擔保完全出於自願,具有股東大會或董事會同意質押擔保的決議,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意思表示是真實的。

7.3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前未對所出質權利設定過質押、贈與或轉讓等法律處分。

7.4股權出質,甲方保證做到:

7.4.1出具該公司股東大會或董事會同意甲方以其持有的本公司的股權進行質押擔保的決議。

7.4.2該公司涉及增資、減資、營業範圍變更、質押給乙方的股權增減變更、對外提供擔保以及其他涉及重大資產變動事項之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決議,應經乙方書面同意。

7.4.3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轉讓質押股權。

第八條 乙方的承諾

8.1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權利憑證和其他權屬證明材料。

8.2乙方主張質押權利時,處分本合同項下質押權利所得價款,在償還主合同項下融資租賃款的全部金額後還有剩餘的,應將剩餘的價款退還甲方。

8.3乙方應嚴格保守在合同簽訂過程中所知悉的甲方之商業祕密,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妥善保管與處置所持有的甲方各類資料,不得對外泄漏。

8.4(特殊情況下才有此條款)乙方承諾在租賃期內配合主合同下承租人的股份上市申請工作:必要時甲乙雙方可先行辦理股權解除質押登記;但甲方或承租人須提供可供乙方接受的替代質押物。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如因乙方的原因導致出質權利憑證滅失的,應向甲方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9.2一方當事人未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應向對方當事人按主合同項下租賃金額的2%支付違約金,並負有繼續履行的責任;無法履行或繼續履行不足以保障對方當事人合法權益的,應向對方當事人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9.3如因甲乙雙方的

過錯造成本合同無效或被撤銷,雙方應在質押擔保責任範圍內重新簽訂股權質押擔保合同以保障主合同順利實施。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0.1甲方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具有獨立性,不受本合同任何一方與第三人之間關係的影響。如主合同在執行中被確認無效,則甲方仍應對主合同項下租賃金額承擔質押擔保責任。

如主合同項下的承租人違約,不影響甲方的質押擔保責任,甲方不能以此爲由要求減輕或免除質押擔保責任。

10.2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做出書面變更;變更方式爲簽訂本合同的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

10.3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10.4主合同項下承租人履行主合同項下相關約定後或甲方向乙方承擔了擔保責任之日起,本合同效力終止。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11.1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合同各方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和本合同有關條款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時,提請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 附則

12.1本合同一式七份,甲乙丙三方各執兩份,登記機關執一份,各份合同內容相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

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

日期:

股權擔保合同8

出質人: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下簡稱“甲方”)

質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甲方以其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a公司”)的股權作質押擔保事宜,經協商一致,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爲: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日乙方根據_______號《貸款合同》(下簡稱“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爲人民幣__________(大寫)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爲___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條 質押合同標的

1.質押標的爲甲方持有的a公司股權,包括但不限於該等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

2.質押股權金額爲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簽署之日起___________日內就本合同質押事宜徵得a公司董事會決議同意,並在a公司股東名冊上辦理出質股份的登記手續,並將股權證書交給乙方保管。

第四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依法處分質押股權,並從所得款項中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1.甲方未能按照貸款合同的約定,及時歸還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的;

2.甲方被宣告解散或被提起破產申請的。

第五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並將轉讓所得款項優先清償甲方的貸款本息。

第六條 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除非雙方另行達成書面合同。

第七條 甲方未能在本合同第三條規定期限內取得a公司董事會同意質押的決定的,乙方有權取消本合同第一條所述對甲方的貸款(或提前回收貸款本息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第八條 本合同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合同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並自辦理完畢股權質押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請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並按照提起仲裁時該會有效的仲裁規則裁決,仲裁裁決對雙方具有最終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辦理股權質押登記用。

出質人: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質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股權擔保合同9

出借人(抵押權人): (以下簡稱“甲方”) 身 份 證 號:

家 庭 住 址:

電 話:

借 款 人: (以下簡稱“乙方”) 身 份 證 號:

家 庭 住 址:

電 話:

甲乙雙方就甲方向乙方出借借款,並以乙方公司股份份額中,乙方自有股份份額作爲乙方進行抵押一事,雙方友好協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借款合同條款

本合同作爲抵押合同的主合同與抵押合同共同發生法律效力

一、甲方向乙方出借款共計人民幣 元整(¥ 元)。以實際發放金額爲準。

二、借款期限爲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乙方所需上述借款的用途爲 。

四、甲方將此筆借款借給乙方後,乙方應向甲方出具借據,借據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起發生法律效力。

五、如乙方在借款期內發生下列事項,則甲方有權利提前收回借款。

(一)乙方違反借款合同的條款。

(二)乙方擅自將抵押股份份額變更、變賣或因抵押股份發生其他變故可能對甲方的權利造成損害的。

(三)乙方發生其他可能影響還款的情形。

抵押合同條款

本合同條款作爲借款合同的從合同與借款合同共同發生法律效力

一、乙方借款人自願以其在的所佔(份爲借款合同的抵押股份向甲方進行抵押擔保。

二、乙方必須按照本借款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將所借款項歸還抵押權人。如乙方借款期限到期未還,甲方作爲抵押權人優先順序受償本抵押合同內乙方向甲方所抵押的股份份額。

三、股權抵押乙方保證該抵押股份無其他抵押權人,甲享有優先順序受償的權利。

四、抵押擔保的範圍爲本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滯納金及實現債權的其他費用,同時也包括借款人因違約對出借人造成的損失。

五、抵押期限自抵押之日起至主債務履行完畢之日止。

六、抵押期間,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乙方不得出租、變賣、贈與抵押股份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股份。

其他條款

一、本合同中的借款合同條款及抵押合同條款自借款抵押協議雙方方簽訂後生效。

二、本合同屬於甲乙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如違反約定,願意接受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執壹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 法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

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

貸款人: (下稱甲方)

借款人: (下稱乙方)

鑑於:

1、乙方因經營上的資金週轉,急需現金而向甲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 元整;

2、爲保證還款,乙方將乙方名下持有的 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碼: ) 萬股的股權質押給甲方予以擔保。

爲此,經雙方協商,於 年 月 日在上海特訂立本借款合同,以利雙方遵照履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1.1、金額:(大寫)人民幣 元整。

1.2、用途:經營上的資金週轉。

1.3、利率: %年利率。

1.4、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方按乙方的要求將貸款放出。

第三條 本金與利息的還款時間: 年 月 日。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貸款,自甲方放出貸款的實際金額之日起計息,按日結息。

第五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由取得甲方認可的乙方所持有的(證券代碼: ) 萬股的股權提供擔保,另行簽訂《質押合同》作爲本合同的附件。

第六條 乙方應按雙方約定的借款期限內歸還全部借款本息。

第七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有權檢查貸款使用情況,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情況和資料。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

8.1、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

8.2、乙方需延長借款期限,應在借款到期前10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方同意簽訂延期還款協議。

8.3、甲、乙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的其它條款時均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並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8.4、甲、乙任何一方,需要解除本合同時,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並就合同解除後的有關事宜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解除合同的協議達成後,乙方已佔用甲方的貸款和應付利息應支付給甲方。

8.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任何一方變更住所、通訊地址時,應在變更後3天內書面通知對方。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已發放的部分或全部貸款並收取甲方應得的利息。

9.2、乙方未按雙方約定的還款期限歸還借款本金和利息,也未能與甲方簽訂延期還款協議,或所延期限已到還不能歸還借款時,乙方對還款期的任何違約視爲全部違約,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

9.3、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提前歸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