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番禺區幼兒園招生辦法

幼兒園課程是根據3~5歲兒童的學習特點、發展特點來設計並編輯成教學活動的內容。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廣州番禺區幼兒園招生辦法相關內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歡!

廣州番禺區幼兒園招生辦法

1、教育部門辦幼兒園

要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面向社會招生,原則上招錄番禺區戶籍幼兒和符合上級有關政策照顧的非番禺區戶籍幼兒。按照廣州市招生工作的要求,90%的學位統一通過電腦派位公開面向全社會招生;10%的學位由幼兒園自主招生。

按照《會議紀要》(番教紀〔2013〕8號)精神,自主招生遵循以下三條原則:一是解決幼兒園原招生渠道幼兒的入園需求。二是2020年自主招生比例不高於10%。三是有利於幼兒園健康、穩定發展。自主招生名單由幼兒園領導班子集體決定,報教育行政部門。

2、各鎮街中心幼兒園

招生工作由所屬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自主安排,招生方案需在招生前報區教育局備案。條件成熟的中心幼兒園參照教育部門辦幼兒園方式實行公開派位。

3、企業、事業單位和機關、團體、部隊設置的幼兒園

除招收本單位人員的`子女外,應當積極創造條件向社會開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園,須制訂招生的具體方案、流程並上報所屬教育指導中心、區教育局備案並向社會公佈後組織實施。

4、各類集體辦幼兒園

要優先考慮轄區內居民子女的入園需求。村集體辦幼兒園在滿足本村村民子女入園後,剩餘學位應儘量向社會開放,優先招收本村範圍內企業員工子女及番禺區戶籍幼兒。村集體辦幼兒園的招生方案、流程等由幼兒園的舉辦部門會同幼兒園具體制訂,報所屬教育指導中心、區教育局備案並向社會公佈後組織實施。

5、民辦幼兒園

面向社會自主招生。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招生應優先滿足番禺區戶籍適齡兒童;小區配套幼兒園應優先招收小區內業主居民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