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幼兒園入園須知

幼兒園從經營的經濟性質上大體有兩種:一種是政府的教育系統所辦的幼兒園、特殊行業辦園、公辦高校附屬幼兒園、企事業單位辦園等多種形式的公辦園;另一種是個體經營者辦的私立幼兒園。以下小編爲大家整理了北京市幼兒園入園須知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北京市幼兒園入園須知

一、幼兒園入學條件

1、入園幼兒應爲身體健康(無傳染病)、可以正常參加集體活動的年滿3週歲兒童。

2、招收9月1日以前滿3週歲的幼兒入園,部分有條件的可以根據不同情況向下延伸,招收3週歲以下的幼兒入園。中班、大班若有空缺,可招收適齡幼兒插班入園。

3、幼兒園各區報名時間不同,部分優質幼兒園可能提前半年或一年預報名。公立幼兒園一般按照劃片範圍招生等情況招生。

二、入園所需證件

持房產證或公房租賃合同、戶口簿、幼兒出生證、兒童預防接種證(須經疫苗接種單位查驗蓋章),攜帶兒童到有辦園資質的幼兒園報名(具體請以幼兒園招生要求爲準)。

非京籍還需出具:務工就業證明、實際住所居住證明、全家戶口簿、北京居住證(或有效居住登記卡)等四證材料。

三、入園順序

1、本區戶籍有房產的京籍適齡幼兒;

2、實際居住之地在本區戶籍有房產的非京籍適齡幼兒;

3、實際居住之地本區的這方的京籍、非京籍適齡幼兒。

四、溫馨提示

各城區幼兒園招生的'情況不同,部分特殊非京籍幼兒,按照京籍對待。

1、符合條件的七類人按本市戶籍對待。

非北京市戶籍按本市戶籍對待,有以下7種人:

1)原下鄉青年子女:區人力社保部門開具的《原北京下鄉青年子女身份證明》;

2)臺胞子女:區教育行政部門開具的《臺胞子女就讀批准書》;

3)博士後研究人員子女:全國博士後管理部門開具的《博士後研究人員子女介紹信》及其父或母的《進站函》;

4)現役軍人子女:部隊師(旅)級政治部開具的隨軍家屬證明及現役軍人證件;

5)華僑子女:區僑務部門開具的《華僑子女來京接受義務教育證明信》;

6)父或母有本市戶籍子女: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開具的《子女關係證明信》及其父(或母)本市的常住戶籍登記卡;

7)父或母有北京市工作居住證:市人力社保部門爲其父(或母)簽發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證》。

2、凡屬區級以上人民政府人才引進計劃的海外歸國人員、各類引進人才子女中的適齡幼兒,按相關規定,由區教委協調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