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柯橋幼兒園招生指南

爲進一步規範幼兒園招生,更好地滿足人民羣衆對優質學前教育的需求,以下小編爲大家整理了紹興柯橋幼兒園招生指南的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紹興柯橋幼兒園招生指南

一、招生工作原則

1、相對就近原則:堅持“相對就近入園”的原則,科學合理分類分批招生,優先滿足本鎮(街道)有戶籍或有房產的3—5週歲適齡幼兒入園。

2、屬地管理原則:切實樹立招生工作責任意識,鎮(街道)教育黨委(總支)要統籌區域內各級各類學前教育資源,特別要協調落實民辦幼兒園學位資源,規範開展招生工作。

3、公開公平原則:各幼兒園辦學信息、招生辦法、招生計劃等要向社會公開,嚴格控制班額,接受社會監督。

二、招生對象

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間出生,身體健康、可正常參加集體活動的適齡幼兒。

三、招生錄取辦法

1、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超過經覈定的該園招生計劃,幼兒園應根據幼兒戶籍和家庭住房情況,根據“相對就近入園”的原則,公辦幼兒園依次錄取以下前三類對象、民辦幼兒園依次錄取以下四類對象,額滿爲止。

第一類:有本鎮(街)戶籍,或其父母(法定監護人、本人)擁有本鎮(街)合法產權住房的適齡幼兒。

第二類:有柯橋區戶籍,或其父母(法定監護人、本人)擁有柯橋區合法產權住房,但不屬於上述第一類的適齡幼兒。

第三類:符合柯橋區規定的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入園條件的適齡幼兒。

第四類:其他流動人口隨遷適齡幼兒。

2、當同一類別(或同一類別同一批次)幼兒人數超過經覈定的該園招生計劃時,由鎮(街)教育黨委(總支)、中心幼兒園根據相對就近、公平公正原則,制定科學合理的排序規則和方法,並經區教體局批准後分類分批招生。上述第一類對象按“有房又有戶→有房或有戶”逐批招生、額滿爲止。未能錄取的一類(二類)新生,可以申請到鎮域內有剩餘學額的其他幼兒園(含民辦幼兒園)就讀;若申請幼兒數超過幼兒園剩餘學額的,由教育黨委(總支)、中心幼兒園統籌安排入園。

3、若第三類對象新生數超出鎮(街)內幼兒園剩餘學額,則按父母居住證登記或參加社會保險時間中最早的一個時間予以區分,時間早者優先、額滿爲止;超出剩餘學額的第三類對象,由教育黨委(總支)統籌安排到周邊鎮(街)有多餘學額的村級(含民辦幼兒園)就讀。民辦幼兒園滿足一、二、三類對象入園後如有多餘學額,可在招生計劃範圍內招收第四類對象,額滿爲止。

四、招生程序

(一)制訂招生計劃

各級各類幼兒園根據浙江省等級幼兒園班額標準,結合現有教育資源和當年畢業人數,科學合理規範地制訂2020學年新生招生計劃,鎮(街道)中心幼兒園審覈同意後,於6月10日前將《2020學年柯橋區幼兒園招生計劃表》上報幼教辦。

(二)發佈招生公告

各幼兒園在報名日期前兩週在園門口、社區醒目位置張貼招生公告,向社會公佈幼兒園招生時間、招生計劃、招生對象、辦園等級、收費項目、收費標準、諮詢電話,以及網上報名辦法等。城區四街道中心幼兒園招生辦法請於6月10日前報教體局同意後向社會公佈。

(三)開展網上報名

所有入園對象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報名,報名時需準備相關原始證件以備拍照上傳。家長通過智能手機端“浙裏辦”APP或電腦端“浙江政務服務網”進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在規定時間內允許信息修改,報名時間結束後報名信息不能再更改。網上報名具體操作辦法另行發佈。

1、第一次網上報名時間:

(1)7月1日—7月5日21:00,一類、二類對象網上報名;

(2)7月6日—7月17日,大數據中心數據導入對接,網報信息審覈;

(3)7月18日,網報信息覈對有誤的對象進行現場複覈;

(4)7月21日9:00—21:00,查詢第一次網報預錄結果。

2、第二次網上報名時間:

(1)7月23日—7月24日21:00,一類、二類未預錄對象和三類、四類對象網上報名;

(2)7月25日—7月31日,大數據中心數據導入對接,網報信息審覈;

(3)8月1日,網報信息覈對有誤的對象進行現場複覈;

(4)8月5日9:00—21:00,查詢第二次網報預錄結果。

(四)組織現場報名

八月下旬,每類入園對象根據預錄取幼兒園規定的時間進行現場報名。報名時,需向幼兒園提供家庭戶口簿、預防接種證、出生證的原件和複印件以及幼兒體檢合格證明單,其中第一類、第二類對象以房產作爲其入園條件的,需向幼兒園提供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權證書)的原件和複印件。

五、其他相關政策

1、2020年入園的新生,戶口遷入及父母(監護人)或本人住宅商品房產權取得的截止日期爲2020年6月30日。以房產作爲入園條件的,房產必須爲父母(法定監護人或本人)擁有全部合法產權的住宅商品房。

2、因城市建設涉及住房拆遷並實行產權置換的適齡幼兒家庭,在拆遷期間,向幼兒園提供住建局出具的拆遷相關證明材料及戶口簿原件、複印件和臨時居住的相關依據,可按臨時居住地相對就近入園;拆遷安置(含貨幣化安置)後,按正常入園對象入園。小區配套幼兒園招生時,要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滿足幼兒園所在小區業主適齡幼兒入園。

3、經本區組織、人事部門批准調動和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子女按區委區政府相關政策執行。軍人子女接受學前教育,按紹政聯〔2013〕1號文件執行。外籍(港澳臺籍)幼兒申請就讀幼兒園的,到區商務局涉外管理服務中心辦理相關申請登記手續後,符合條件的由教體局統一安排到定點幼兒園就讀。

4、紹興市柯橋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優秀流動人口隨遷子女九年義務教育就學“直通車”的若干意見》(紹柯政辦發〔2018〕56號)適用學前段,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入園報名仍由各鎮(街道)牽頭,按文件中相關意見審覈查驗入學資格(各鎮街具體聯繫人信息詳見附件2)。報名時間爲7月1日至7月10日,統一在隨遷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居住證核發地所在鎮(街道)便民服務中心辦理。

六、招生工作要求

1、嚴格控制招生規模。各級各類幼兒園要根據浙江省教育廳《關於印發〈浙江省幼兒園等級評定實施辦法〉和〈浙江省等級幼兒園評定標準〉的通知》(浙教學前〔2014〕62號)等文件精神,合理制定招生計劃,嚴格控制招生規模,並報區教體局幼教辦審批備案。幼兒園招生堅持“先體檢後入園”的原則,對智力、聽力等有障礙的特殊兒童,原則上持有關鑑定意見到區特殊學校學前特教班就讀。在滿足3—5週歲幼兒入園前提下,有富餘學前資源的鎮(街道),可向教體局申請備案,適當招收3週歲以下託班幼兒。

2、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各鎮(街道)中心幼兒園要根據本招生意見,按照“相對就近入園、分類分批招生”的原則,結合實際制定出臺各鎮(街道)2020學年幼兒園招生辦法。新生報名原則上一學年安排一次,春季及學期中途不安排插班入園。

對提供假證明、假材料或提供的材料與實際情況不符的,一經查實,取消就讀資格。

3、嚴格實施收費辦法。公辦幼兒園按幼兒園等級標準收費,民辦幼兒園按備案標準收費。所有幼兒園收費項目爲保教費(含住宿費)、服務性收費和代收代管費用(開辦週六困難班的,根據相關收費政策按實另收),公辦幼兒園須向家長提供收費正式發票,民辦幼兒園須向家長提供稅務機關統一印製的稅務發票。幼兒園不得以開設興趣班、實驗班、課後培訓班等特色教育爲名向幼兒家長另行收取費用。實施免費教育的山區三鎮、全區困難家庭和殘疾人家庭幼兒免費(補助)按《紹興市柯橋區家庭經濟困難(殘疾人家庭)幼兒入園資助及山區三鎮戶籍在園幼兒免費教育實施辦法》(紹柯教體普〔2018〕216號)執行。

4、切實加強統籌協調。各鎮(街道)教育黨委(總支)、中心幼兒園要高度重視幼兒園招生工作,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責任到人,措施到位。幼兒園要牢固樹立服務意識,廣泛宣傳招生政策和辦法,及時公開招生信息,耐心細緻地做好家長的報名諮詢工作。加強與鎮村、家長、社會的溝通,及時妥善處理好招生工作中的問題,確保招生工作規範、有序、平穩。對招生政策執行不力且造成一定負面影響的,各鎮(街道)教育黨委(總支)、中心幼兒園一律實行崗位責任制考覈“一票否決”,民辦幼兒園辦學許可一律推遲年檢或年檢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