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菏澤中小學的寒假放假時間安排

寒假放假期間要牢固樹立安全責任意識,高度重視學生的安全教育和學校安全工作,制定假期安全工作實施方案和應急預案,完善安全措施,落實安全責任,切實把安全工作做足、做細、做實。以下小編爲大家整理了2021年菏澤中小學的寒假放假時間安排的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2021年菏澤中小學的寒假放假時間安排

一、統一安排假期時間

(一)寒假: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具體時間爲2021年1月30日(臘月十八)至2月28日(正月十七),3月1日(正月十八)開學;普通高中學校具體時間爲2021年2月6日(臘月廿五)至2月28日(正月十七),3月1日(正月十八)開學。

(二)暑假: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具體時間爲2021年7月2日至8月29日,8月30日開學;普通高中學校具體時間爲2021年7月8日至8月29日,8月30日開學。

(三)公共節假日:原則上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2021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執行。

(四)因特殊情況需要調整寒暑假安排的縣區,須提前按規定程序審批和備案。嚴禁隨意增減假期時間。學校因學業水平考試、中考和高考等設置考點考試、寄宿制、農忙假期等原因確需調整的,可結合實際安排調休,但調休時間要保證國家規定的放假天數,調休的時間安排應提前向社會公示並經縣區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報市教育局備案。

二、相關工作要求

(一)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縣區各學校要深刻認識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形勢的嚴峻性,牢牢守住教育系統疫情防線,開展多種形式的常見傳染病防治和知識宣傳教育活動,開展校園愛國衛生運動,倡導文明、綠色、健康生活方式,及早謀劃寒假和春季開學安排,統籌常態化疫情防控和教學工作。學校可根據實際採取“錯峯”措施,安排學生分批次有序離校返校,妥善安排留校師生寒假生活。守牢學校大門,加強寒假期間人員的出入管控,嚴格實行“測溫+亮碼+身份覈實”的訪客登記制度。學校體育設施暫停對外開放。要在駐地應對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機制(領導小組、指揮部)指導下,及早謀劃2021年春季學期開學工作,適時發佈本地本校春季學期開學安排。有效落實學生每天1小時以上的體育鍛煉時間,繼續保持勤洗手、“一米線”、防集聚、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等良好習慣。強化源頭管控,要求離校師生員工不到國內外疫情重點區域,教育師生減少走親訪友、減少聚餐活動,堅持“非必要不外出”,原則上不跨省出行,如確需離魯的,須向學校報備。

(二)統籌做好放假前各項工作。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對中小學校放假前的各項工作進行檢查、指導。各中小學校要成立假期工作領導小組,制定詳細的假期工作安排,明確任務,責任到人,確保落實。要組織全體教師學習好《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爲十項準則》、《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爲處理辦法(2018年修訂)》、《山東省對違規從事普通中小學辦學行爲責任追究辦法》(省政府令第255號)和《菏澤市教育局關於嚴禁中小學在職教師有償補課的通知》(菏教辦字〔2014〕15號)等文件精神,同教師簽訂拒絕組織、參與有償補課或爲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的承諾書;要召開好家長會,督促家長切實履行監護人職責,加強假期對子女的`監管,指導家長合理安排子女的假期生活,不盲目讓子女參加社會上的補課班、輔導班,適量從事力所能及的家務勞動,注重健康情趣和良好習慣的培養;要做好學期末教育教學工作總結,安排開展教師專業學習或培訓,提高教育教學水平和能力。

(三)科學指導學生假期生活。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校要深入學習宣傳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爲引領安排好學生精神文化生活,認真貫徹省、市“減負”工作的部署,嚴格控制學生寒假作業總量。小學低年級不佈置書面假期作業,讓學生真正度過一個愉快、祥和的寒假。立足於豐富假期生活、增強實踐能力、培養創新精神、促進健康成長,爲學生提供系統科學的假期生活指導。要加強革命傳統教育、創新教育、實踐教育、傳統文化教育和勞動教育,指導學生通過開展研學旅行、職業體驗、志願服務、勞動體驗等途徑拓展視野、豐富知識,增強社會適應能力、社會責任感和公民意識。本着就近、方便、安全的原則,學校可適當佈置一些科技、文化、藝術、體育、家政等實踐活動,參與宣傳垃圾分類、制止餐飲浪費和文明城市創建的社會調查和社區服務。要合理安排作業,佈置一些能夠激發興趣、開闊視野、鍛鍊意志的開放性作業,着眼於培養學生的探究能力和實踐能力,切實減輕學生課業負擔。要支持學生社團活動,向服務區域內的中小學生開放學校的圖書館、藝術教室、體育場館和實驗室等活動設施,爲學生自主探究和實踐活動提供幫助。要充分發揮校外活動場所、圖書館、博物館、展覽館、體育館等公共資源優勢,爲學生提供內容豐富、形式多樣、多種可選的活動項目,吸引更多學生參與。要教育學生自覺堅持體育鍛煉和注意用眼衛生,嚴格控制使用電子產品的時間,每次持續時間不要超過30分鐘,每天累計不能超過2小時。要加強與社區和家長合作,建立學校、社區和家庭“三位一體”的假期工作體系。

(四)嚴格規範學校假期工作。假期期間,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小學校要嚴格執行省、市關於開展中小學校違規補課、在職教師有償家教專項整治工作有關規定。不得以任何理由組織學生集體到校上課(包括網上統一上課)、補課或統一組織自習,不得以任何形式參與、組織學生參加各類輔導培訓班,禁止學校聯合或將校舍租借給社會力量辦學機構用於開辦補習班、培訓班。嚴禁中小學校爲校外培訓機構有償補課提供教育教學設施或學生信息;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組織、推薦和誘導學生參加校內外有償補課;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參加校外培訓機構或由其他教師、家長、家長委員會等組織的有償補課;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爲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各教育行政部門、各中小學校要落實責任,通過明查暗訪、設立公開監督舉報電話、郵箱等方式,接受社會監督,對有禁不止、違規從事有償補課的學校和教師,依法依規予以嚴肅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