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小學入學報名條件

小學教育階段後爲中學教育階段,小學包含在九年義務教育內,小學教育不收取任何費用。以下小編爲大家整理了廈門小學入學報名條件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入學條件

1、片區招生對象必須符合“兩一致”,即適齡兒童與父親(母親)戶口一致,實際居住地與戶口所在地一致(指適齡兒童及其家長在其戶口所在地招生片區內的住房是實際住所)。

2、片區招生對象落戶的截止日期爲2020年7月13日。超過截止日期才取得戶口的適齡兒童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

3、入學矛盾特別突出的“熱點學校”招生對象除符合“兩一致”外,根據我區實際,還應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二、入學材料

(一)市區戶籍:

1、學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通知書;

2、戶籍證明,指適齡兒童與父(母)同一戶籍的本市居民戶口簿;

3、住房及居住情況證明;

4、其他證明材料。

屬於政策性照顧類別的,還需提供相關的證件(原件和複印件)、證明材料(原件)。

注:小學所在地的區政府或區政府授權的單位應於報名前一週向轄區內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發出《學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通知書》,屆時由家長或監護人攜帶孩子,於規定的報名時間,到片區內的學校報名登記,經學校審覈確認後,給予辦理報名手續。

(二)外來人員:

1、學生本人及其父(母)在廈的暫住證。

申請在島內入學的學生父(母)須在島內實際居住2年以上,申請在島外入學的學生父(母)須在島外實際居住1年以上。需提供在廈暫住證,暫住證應表明已實際居住年限,附頁中應有攜帶子女的相關記錄。

2、學生父(母)在廈的勞動合同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

申請在島內入學的學生需提供能證明其父(母)在廈務工兩年(含兩年)以上的勞動合同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申請在島外入學的學生需提供能證明其父(母)在廈務工一年(含一年)以上的勞動合同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

3、學生父(母)在廈的社會保險繳費證明。

申請在島內入學的學生需提供地稅部門出具的其父(母)近兩個年度《廈門市地方稅務局社會保險費繳費證明》;申請在島外入學的學生需提供地稅部門出具的其父(母)近一個年度《廈門市地方稅務局社會保險費繳費證明》。

4、提供鄉鎮街道計生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狀況證明等材料。

注:符合上述條件的學生,提供相應書面證明材料原件及複印件各1份,由就讀的民辦學校每學年進行審覈,並報送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複覈確認,建立統籌入學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名冊。

三、入學流程

1、預約登記;

2、報名繳交材料;

3、審覈材料;

4、公示積分;

5、公佈學位;

6、填報志願;

7、派位入學;

8、民辦學校空餘學位報名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