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招專升本考試科目包括哪些

很多專科生對自己的學歷不滿意,就會選擇參加專升本考試。那麼,統招專升本考試科目有哪些?以下小編爲大家整理了統招專升本考試科目,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統招專升本考試科目包括哪些

一、統考考試科目:

考試科目分文、理科。文科:大學語文、大學英語、計算機文化基礎;理科:高等數學、大學英語、計算機文化基礎。

藝術、體育專業經省教育考試院同意,可由招生院校組織專業加試,並在報名工作開始前完成。專業加試合格考生才能填報相應院校、專業志願。

二、校考:

基礎課和專業課,基礎課爲省統考,專業課爲本科院校出題。

三、報考條件:

各省每年普通專升本政策會有所不同,以當年各省教育考試院公佈的相關政策爲準。

1、選拔對象爲列入國家普通高校招生計劃、經省招生部門按規定程序正式錄取的、本省各類普通高校的專科三年級在籍學生(普通全日制統招入學)。

2、堅持四項基本原則,遵紀守法;具有較高思想道德修養和文化素質,上進心強,品行端正;在校期間未受記過(含)以上處分,無考試作弊記錄。

3、分省份要求英語水平,比如上海要求通過大學英語四級考試。

4、具有普通高職(專科)畢業學歷的退役士兵,經民政系統等有關單位按照規定和程序審覈後,可參加普通專升本。

四、專升本相關規定:

進入本科階段學習的.學生,按錄取學校所錄專業的學費和住宿費收費標準交納有關費用。普通高校“專升本”學生享受統招本科生相同的待遇。

各高校要根據國家有關資助困難學生的政策規定,採取獎、貸、助、補、減等措施,幫助困難學生完成學業。學生學習期滿,各科成績合格,由本科院校按照教育部要求頒發本科畢業證書(即註明專科起點,2年制本科),畢業後自主擇業。

新生入學後,學校要進行全面複查,對不符合報考條件、報到條件和錄取標準以及弄虛作假、違紀舞弊者,取消其入學資格,並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