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區幼升小入學指南

幼升小是幼兒園或學齡前兒童升小學的簡稱。隨着教育的改革,特別是小升初升學方式的多元化、學籍制度管理的強化,幼升小已在小升初、初升高中變得最爲重要。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新都區幼升小入學指南的相關介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一、招生對象

年滿6週歲的'適齡兒童。

二、實施辦法

(一)新都戶籍的適齡兒童

適齡兒童的法定監護人在規定的時間內先在網上報名,再持適齡兒童與其同一戶籍的新都區居民戶口簿和房產證(或購房合同)在登記點審覈確認。區教育局根據報名登記情況,劃片安排適齡兒童就近入學。對戶籍與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區教育局根據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二)非新都戶籍的適齡兒童

按《成都市新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新都區非新都戶籍居住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讀中小學校實施辦法>的通知》(新都府辦發〔2019〕8號)文件要求,在5月工作日內,適齡兒童監護人持相關材料到暫住地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設立的登記點進行登記和資格審查,由區教育局根據區域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三)殘疾兒童入學

各學校對戶籍在登記服務範圍內,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安排其隨班就讀,實現零拒絕。無法隨班就讀的新都戶籍殘疾兒童可由特殊教育學校接收或由學校送教上門,保障新都區戶籍殘疾兒童都可享受義務教育。

(四)集體戶入學

法定監護人雙方(父和母)均爲新都區集體戶籍,僅本人爲外地戶籍的適齡兒童,由法定監護人一方(父或母)向新都區教育局提出申請,並出具法定監護人雙方戶籍證明、監護關係證明、居住證明等材料,由區教育局根據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法定監護人雙方(父和母)只有一方爲新都區集體戶籍,由外地戶籍的法定監護人一方(父或母)辦理新都區外來務工隨遷子女的相關手續,由區教育局根據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五)補登記

登記工作結束後,戶籍從外地遷入或因其他各種原因未登記的適齡兒童,可於8月29—30日到教育局補登記,由教育局根據學位餘缺統籌安排入學。

三、日程安排

5月20日—5月24日:登記點學校發佈公告。內容涉及登記時間、登記材料、登記範圍、學校計劃等。

5月27日—5月31日:新都區戶籍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按要求進行網上報名。

6月3日—6月10日:登記點學校進行適齡兒童登記。適齡兒童家長持戶口簿、房產證明等資料,到登記點學校進行信息審覈,辦理登記入學手續。

6月14日:各登記點學校公佈登記名單。

6月19日:各學校公告劃片範圍、新都教育微信公衆號公告。

6月21日:各學校公告劃片後學生名單。

8月31日:到學校辦理報到手續。

四、民辦學校招生

全區民辦小學與公辦小學實施同步招生。按照全市統一部署,在規定的時間內開展招生工作,不得提前招生。民辦小學於當年5月10日前將小學一年級招生計劃報區教育局覈定,備案招生廣告及宣傳資料。

五、其他

(一)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的適齡兒童,應由其父母或其法定監護人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並附相關印證材料,經區教育局審覈批准後方可緩學。(因身體原因申請免學、緩學的,應附具區級以上醫療機構的證明。)

(二)按照“兩個一致”優先的原則,先安排與法定監護人戶籍地一致、且戶籍地與實際居住地一致的適齡兒童就近入學,再根據登記入學人數和學校資源分佈情況,根據適齡兒童戶籍地在區域內統籌安排家庭實際居住地與戶籍所在地不相符(空掛戶、集體戶、拆遷安置戶等)的適齡兒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