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鵬新區的學位錄取辦法

學校教育指受教育者在各類學校內所接受的各種教育活動,是教育制度重要組成部分。學校教育的具體活動受到社會需求影響,必須符合社會發展趨勢,承擔着對社會輸送人才的職能。以下小編爲大家整理了大鵬新區的學位錄取辦法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錄取方法

按照學校招生計劃人數、家長填報的志願順序和學區積分高低順序錄取,錄滿爲止。具體順序:

(一)按志願順序依次錄取。學校先錄第一志願,如符合條件的.第一志願學生全部錄取還沒有完成學校招生計劃的,再按照剩餘計劃數錄第二志願填報該校的學生,依此類推。

(二)同一志願。按積分高低依次錄取。

(三)同一志願同一積分。按學區戶籍——大鵬新區戶籍——深圳市其他區戶籍——莞惠戶籍——國內非深非莞惠戶籍順序錄取。

(四)同一志願同一積分同一戶籍類型。深圳戶籍類型按獨生子女優先錄取,其餘的以在學區已連續居住時間長短排序,時間長的先錄取;非深圳戶籍類型按獨生子女優先,其餘的以繳納的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重疊時間的長短排序,時間長的先錄取。

二、學區積分方法

大鵬新區各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嚴格按照各學校招生地段劃分,實行按積分高低進行學位排隊制度。學生戶籍類型分爲大鵬新區學區戶籍、大鵬新區戶籍、深圳其他區戶籍及非深戶籍,其中大鵬新區學區戶籍指戶口在學校招生地段內的戶籍。學區積分由基礎分和加分兩部分構成。

(一)基礎分

以申請學生的戶籍類型和居住情況爲基礎分的積分條件,設六個類型的積分,每個申請學生可對應相應條件取得一個基礎分:

第1類:大鵬新區戶籍,學區商品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有學區合法產權房<含安居型商品房、人才住房>且產權份額大於50%<不含50%>,下同);或大鵬新區學區戶籍,學區祖屋。基礎分90分。

第2類:大鵬新區學區戶籍,學區特殊住房(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有自建房、軍產房、集資房、集體宿舍、商務公寓<必須爲家庭名下唯一住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擁有學區合法產權房且產權份額大於50%<不含50%>,下同)。基礎分85分。

第3類:大鵬新區學區戶籍,學區租房(含公共租賃房、人才住房,下同);或深圳其他區戶籍,學區商品房。基礎分80分。

第4類:大鵬新區戶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有學區特殊住房;或非深戶籍,學區商品房。基礎分75分。

第5類:大鵬新區戶籍,學區租房;或深圳其他區戶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有學區特殊住房。基礎分爲70分。

第6類:深圳市其他區戶籍,學區租房;或非深圳戶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有學區特殊住房或學區租房。基礎分爲65分。

(二)加分

加分標準分三類。

第一類:獨生子女或政策內二孩加4分;政策外子女但已接受處理的加2分(獨生子女優先錄取相關政策詳見“五、錄取方法”)。

第二類:深圳戶籍,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學區租房,能提交房產信息登記部門在入學當年出具的父母雙方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深圳市無房證明的加5分。

第三類分兩種情況,此類加分不超過7.2分。

a.深圳戶籍學生:按申請學生家庭在學區連續居住的時間來計分,居住時間積分計算公式爲:居住總月數×0.1,不足1月不積分。計算已居住時間的起始日期是:提交房產證申請材料的是房產證發證日期或合同簽訂日期;提交租賃憑證申請材料的是租賃憑證登記備案日期;提交祖屋證明或特殊住房申請材料的是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戶籍遷入該學區的日期。計算居住時間截止日期爲學位申請當年的3月31日。

b.非深戶籍學生:按申請學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深圳市累計繳納社保養老險和醫療險的重疊時間來計算加分,補繳的不算積分,在已繳納一年的基礎上,每滿一個月加0.1分。計算方法是:若申請學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雙方均提供社保,只計算重疊繳費時間較長的一方,計算時間到學位申請當年的3月31日爲止。社保積分計算公式爲(社保總月數-12)×0.1,不足1月不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