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歷下區小學報名需要什麼條件

小學,是人們接受初等正規教育的學校,是基礎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以下小編爲大家整理了濟南歷下區小學報名需要什麼條件的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濟南歷下區小學報名需要什麼條件

歷下區戶籍子女

㈠報名條件

1、適齡兒童年滿6週歲(2013年8月31日〔含〕前出生);

2、在歷下區轄區內家庭擁有歷下區戶籍、房產並長期居住。

㈡報名材料

1、適齡兒童戶口簿(首頁、索引頁、監護人頁和適齡兒童頁);

2、家庭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暫未取得房產證的,提供備案的購房合同及全款發票;

若有以下情況,還需提供:

3、若適齡兒童與父母(監護人)不在同一個戶籍上,需提供其父母(監護人)的身份證、適齡兒童出生醫學證明、結婚證;

4、若是兒童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產,需提供兒童父親(母親)的獨生子女證明。

歷下區外來隨遷子女

㈠報名條件

隨遷子女年滿6週歲(2013年8月31日〔含〕前出生),以家庭爲單位在歷下區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父母(監護人)有一方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持有歷下區的居住證一年以上,居住證至少在2018年8月31日前辦理且連續至今;

2、在濟南市區務工,參加社會保險滿一年以上,社會保險至少在2018年8月31日前繳納且連續至今。或在濟南市區合法經營,至少在2018年8月31日前註冊並依法納稅且連續至今。

隨遷子女是指隨父母(監護人)在濟南市區(市區指歷下區、市中區、歷城區、槐蔭區、天橋區、高新區、南山區)長期工作、居住的非濟南市區或非濟南市戶籍的兒童。

㈡報名材料

需向學校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複印件一份:

⑴兒童家庭情況證明

1、兒童原籍戶口簿;

2、父母(監護人)在歷下區的居住證(積分項);

戶口信息不明確的需提高兒童出生醫學證明;

⑵父母(監護人)工作證明

父母(監護人)均可提供,但每人只選擇以下其中的一項提供。

1、務工者:父母(監護人)在濟南市區務工的勞動合同和濟南市社保部門出具的《社會保險個人權益記錄單》(積分項);

2、經營者:父母(監護人)在濟南市區合法經營手續及完稅證明,期間有變更的須提供變更證明(積分項);

⑶居住證明(根據兒童家庭在歷下區的居住情況任選提供)

1、購房者:父母(監護人)在歷下區所購房產(僅限住宅)的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暫未取得房產證的,需提供備案的購房合同和全款發票。(積分項);

2、租房者:房屋租賃合同。

⑷其他說明

父母(監護人)提供的居住證、社保及納稅證明的連續年限以及家庭房產等均作爲積分依據。爲確保您的積分更高,請提供更長時間、連續有效的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