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021年高職單招報考須知

高等職業教育院校根據自身專業教學需要設置考試科目,自主命題、考試、評卷、面試、錄取。“高職單招”是高中畢業生通過高等職業學校單獨招生考試被高職院校錄取後,就不用再參加普通高考了。下面是小編分享的河北2021年高職單招報考須知,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1.什麼是高職單招?

高職單招是普通高等職業教育單獨考試招生的簡稱,是指經批准的高等學校在當年參加普通高考報名的考生範圍內,自主進行命題、自行組織考試、自主確定錄取標準和錄取名單的一種普通高考招生形式。我省實施高職單招是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文件精神,按照《河北省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冀政發〔2019〕2號》要求,加快推進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改革,突出職業教育人才培養規律,高職院校與普通高校考試招生相對分開,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評價方式的重要舉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高職單招錄取的考生在入學後及畢業後的各項待遇與參加統一考試入學的同層次學生一樣,只是入學選拔方法不同。

⒉高職單招的招生對象是哪些考生?

已通過2021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報名,且符合所報考院校招生條件的考生(含對口考生)。

3.什麼是考試類,按考試類實行聯考有什麼優勢?

考試類是指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2015年)》劃分的專業大類爲基礎,按照相近相通原則,分類別進行考試的一種形式。2021年我省高職單招考試招生專業繼續劃分爲不同的考試類,實行院校聯合考試招生。

按考試類實行聯考相較傳統的各院校單考具有明顯的優勢。一是簡化了考生報考手續。考生只需選擇某一考試類報考,即認爲向該類所有院校報考,考試成績供該類所有院校使用,大大減輕了考生的考試負擔、減少了考生的舟車勞頓。二是擴大了考生志願填報選擇範圍,考生填報志願時可以面向本類所有院校的全部本類專業,大大增加了考生的選擇範圍。三是考試和錄取管理更加規範,由牽頭院校統籌考試及錄取組織等工作,管理更加統一,操作更加規範,考試及錄取環境更加優化,有利於院校更好地選拔人才。

4.高職單招的計劃編制有什麼特點?

2021年高職單招繼續將統考計劃與對口計劃分開編列。分別編列計劃後,統考考生和對口考生之間、各考試類考生之間將互不影響,科學公平合理。

5.“河北省高職單招服務平臺”是什麼?

“河北省高職單招服務平臺”是由各考試類牽頭院校共同開發、共同負責運行和維護的系統(網址是:)。2021年我省高職單招的報考、打印准考證、志願填報、成績及錄取結果查詢等均通過“河北省高職單招服務平臺”進行。考生也可通過相關考試類牽頭院校官方網站進行成績和錄取結果的查詢。爲保證順利參加高職單招,請廣大考生認真閱讀我省單招相關規定、各考試類牽頭院校制定的考試實施方案和單招院校招生簡章,牢記“河北省高職單招服務平臺”及其網址,按要求進行報考、考試、填報志願等操作。

6.高職單招工作流程是怎麼安排的?

①已參加高考報名的考生於2021年3月1日9時至3月4日17時,登錄河北省高職單招服務平臺(網址:)進行報考、選擇考試類,並向對應的.牽頭院校繳納考試費。

②完成報考繳費的考生按照各牽頭院校聯考實施方案要求,下載打印准考證。

③考生於2021年3月20日至3月24日到各牽頭院校指定考點參加考試。具體考試時間以各考試類牽頭院校公佈的聯考實施方案爲準。

④各牽頭院校於2021年3月27日前向社會公佈考生成績及成績複覈方法,按時受理考生成績複覈申請。

⑤2021年3月27日9時至29日17時,考生登錄河北省高職單招服務平臺填報一志願;

3月30日至4月2日,一志願錄取;

4月3日9時,考生查詢一志願錄取結果;

4月3日9時至4日17時,一志願未錄取的考生登錄河北省高職單招服務平臺填報二志願;

4月5日至6日,二志願錄取;

4月7日9時,考生查詢二志願錄取結果;

錄取結束後,招生院校公佈錄取考生名單,向考生髮放由校長簽發的《錄取通知書》。

7.考生如何選擇考試類?需要注意哪些內容?

參加高職單招的考生(含技能拔尖免試考生)都必須進行報考,在報考時選擇考試類。

高考報名時考試類型選擇“統考”的考生(以下簡稱“統考考生”),可從10個考試類任選一類,但不得報考對口計劃。其中,選擇考試八類的考生,須在繳費頁面選擇細分類。

高考報名時考試類型選擇“對口”的考生(以下簡稱“對口考生”),可不選擇考試類,默認按考生高考報名時所選的專業類向相應牽頭院校繳費並按要求參加考試(具體招生專業詳詢招生院校或以公佈的招生計劃爲準);也可從統考計劃10個考試類中另選一類,與該類的統考考生一起參加考試、錄取。

特別提醒:考生選擇考試類後,系統將跳轉到繳費頁面,支付方式確定後,考試類等報考信息將不得更改,如未確定支付方式,可返回修改考試類等報考信息。報考結束後不再安排補報。不得跨考試類(含考試八類各細分類)報考、參加考試、填報志願和錄取。

各考試類涵蓋專業如下(涵蓋專業來源於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具體招生專業詳詢招生院校或以公佈的招生計劃爲準)。

8.報考統考計劃的考生如何考試?

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考試方式,總分爲750分。文化素質和職業技能的命題和考試均由牽頭院校負責。其中,文化素質考試科目爲語文、數學,每科150分,滿分300分;職業技能考試可採取專業基礎考試、職業適應性測試或面試等方式進行,具體以牽頭院校規定爲準,滿分450分。

文化素質成績使用相應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以下簡稱學考)成績折算替代,具體折算辦法由各牽頭院校確定。沒有相應學考成績的考生,須參加牽頭院校組織的文化素質考試,如不參加,文化素質成績爲零。相應學考成績不全的考生,可參加牽頭院校組織的文化素質考試,也可使用現有學考成績直接折算(所缺科目成績爲零)。

職業技能考試由牽頭院校組織,由專業基礎考試和職業適應性測試兩部分組成。其中,專業基礎考試部分滿分100分,由牽頭院校根據各考試類所包含專業的特點,從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七個科目中指定一科進行筆試。具有相應科目學考成績的考生,使用該科目學考成績折算替代。沒有相應科目學考成績的考生,須參加牽頭院校組織的專業基礎考試,如未參加,則專業基礎考試部分成績爲零。職業適應性測試部分滿分350分,由牽頭院校負責命題並組織測試,報考藝術類專業且有全省藝術統考成績的考生可直接使用相對應的專業成績折算替代。具體折算辦法由各牽頭院校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