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入學需提交的審覈材料

小學新生入學指南(給爸爸媽媽的建議)》每一節包括“家有學童”,接下來由小編爲大家整理出小學入學需提交的審覈材料,希望大家喜歡!

如果孩子是本市戶籍:

1、從學齡人口信息採集系統中打印出來的學齡人口信息採集表。

2、全家人的戶口本(原件、複印件)。

3、家庭實際居住地證明(房屋產權證、租房合同等原件、複印件)。

4、出生證明(原件、複印件)。

5、一張近期一寸免冠彩照。

如果孩子是非本市戶籍:

1、從學齡人口信息採集系統中打印出來的學齡人口信息採集表。

2、外省市在京借讀證明原件(打印版)——到朝陽區暫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開具。

3、監護人雙方在朝陽區的暫住證(原件、複印件)。

4、監護人雙方在京工作證明(原件、複印件)。

5、在朝陽區的實際居住地證明——房屋產權證、正規的租房合同(原件、複印件)。

6、全家戶口本(原件、複印件)。

7、出生證明(原件、複印件)。

8、一張近期一寸免冠彩照。

以下情況的非本市戶籍孩子可享受按本市戶口對待:

1、持有區教委開具的《臺胞子女就讀批准書》。

2、全國博士後管理部門開具的《博士後研究人員子女介紹信》及其父(或母)的《進站函》。

3、部隊師(旅)級政治部開具的隨軍家屬證明及現役軍人證件4)區僑務部門開具的《華僑子女來京接受義務教育證明信》以上材料可以等同“借讀證明”使用如果父(或母)一方戶口爲北京的非本市戶籍孩子:先持父(或母)在京的戶口簿及學生與其母(或父)外地戶口簿、學生父母的結婚證、學生的出生證明等材料到北京戶口所在地所屬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開具“子女關係證明信”,此信可等同“借讀證明”使用

外省市戶籍的孩子如何開具借讀證明:

外省市戶籍適齡兒童,由其父母持下列材料經暫住地所在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審覈確認後開具在京借讀證明: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雙方在朝陽區的暫住證(原件和複印件)——其中暫住證應在有效期內且來京時間已達半年以上;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朝陽區的實際住所居住證明(原件和複印件)——其中實際住所證明可以試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房屋產權證,也可以是正規住房租賃合同;

3、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京務工就業證明(原件和複印件),非農業戶口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應同時提供在京社會保險證明——其中在京務工就業證明可以是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與用工單位簽署的勞動合同;也可以是與受聘單位簽署的受聘合同;還可以是在京取得的.經工商部門審批的在有效期內的營業執照。——在京社會保險證明應爲“三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

4、學生戶口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在當地沒有監護條件的證明(原件和複印件),

5、學生全家戶口簿(原件和複印件)——學生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必須具有外省市戶口,原則上戶主應爲學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應同時提供學生的出生證明,以證明來京務工人員身份及其與學生之間的子女關係。如果孩子是外國籍的1)持有在有效期內的“外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居留許可”且家庭實際居住地在朝陽區(憑房屋產權證或正規的房屋租賃合同和情況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