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古鎮鎮小學招生

小學,是人們接受初等正規教育的學校,是基礎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中山市古鎮鎮小學招生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招生原則

招生遵循“屬地管理,免試就近入學,規範有序入學”原則,實行網上預報,學校登記,統籌安排學位的辦法。

以下四類適齡兒童:

①本鎮戶籍人口的適齡子女及本市戶籍符合跨區就讀條件的。

②符合教育優待政策條件的

③達到市積分入讀公辦學校的

④符合我鎮納稅大戶、上規上限、高新企業等優待政策的入讀公辦學校,其他情況的通過電腦派位入讀民辦學校。

招生對象

小學一年級的招生對象爲本鎮常住人口年滿六週歲(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且未入讀小學的適齡兒童。初中一年級的招生對象爲小學應屆畢業生;初中不招收往屆復讀生。

報名注意事項

(一)跨區就讀

1、古鎮居委會戶籍(含新遷戶、集體戶)的適齡兒童要在5月25日—29日前到所就讀古鎮的正規幼兒園(小學)或鎮教育事務指導中心提交書面申請,經鎮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同意後才能到學校辦理登記手續,原則上按居住房產證住址就近入學;(2019年6月份後遷入的.按照遷入時間的先後根據實際招生情況實行跨區、跨片就近或靠近入讀公辦學校)。(需提交資料:①跨區就讀申請書,②新生登記預報名表,③戶口簿原件和複印件,④居住房產證原件和複印件)。

2、本鎮戶籍適齡子女因異地居住確實需要跨區就近入學的,5月25日—29日前到所就讀古鎮的正規幼兒園(小學)或鎮教育事務指導中心提交書面申請,經鎮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同意後才能到學校辦理登記手續(需提交資料:①跨區就讀申請書,②新生登記預報名表,③戶口簿原件和複印件,④居住房產證原件和複印件)。

3、本市戶籍人口子女跨鎮區就讀我鎮公辦學校的,5月25日—29日前向所就讀古鎮的幼兒園(小學)或鎮教育事務指導中心提交書面申請,經鎮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同意後才能到學校辦理登記手續(需提交資料:①跨區就讀申請書,②新生登記預報名表,③戶口簿原件和複印件,④在古鎮滿一年以上的工作勞動合同或工商營業執照(法人代表必須爲監護人本人),⑤在古鎮繳交滿一年以上的社保證明,⑥在古鎮購買且居住用滿一年以上的房產證或備案表等原件和複印件證明材料)。

4、由於近年我鎮小區(樓盤)比較多,入住率高,分佈不均勻,爲了更好地有序安排,小區適齡兒童申請入讀學校分配。

(二)教育優待政策就讀

1、符合教育優待政策條件的,5月25日—29日提交教育優待政策的有關資料(中山市2020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政策優待人員分類表)原件及複印件,經鎮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同意後才能到學校辦理登記手續。

2、港澳同胞子女按照《關於印發港澳同胞子女在中山市接受義務教育工作安排的通知》(中教體通〔2019〕80號)、臺灣學生按照《印發關於臺灣學生在中山市中小學校就讀工作安排的通知》(中教體通[2019]68號),華僑子女按(粵僑辦〔2009〕55號)規定,符合條件的適齡子女的父母,5月25日—29日向鎮教育事務指導中心申請入學,經鎮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同意後才能到學校辦理登記手續(需提交資料可到鎮教育事務指導中心索取)。全家港澳戶籍在古鎮無房產的、小孩是港澳戶籍家長是外地戶籍的,要辦理積分入學。

3、父母一方或雙方是古鎮戶籍,子女爲非本鎮戶籍或無戶籍的,能辦理積分入學的先辦理積分手續,5月25日—29日前向所就讀的正規幼兒園(小學)或鎮教育事務指導中心提交相關資料原件及複印件,經鎮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同意後才能到學校辦理登記手續(需提交資料:①司法部門出具的法律證明文件或村居證明文件,②新生登記預報名表,③小孩和父母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④結婚證原件及複印件,⑤小孩出生證原件及複印件,⑥積分入學回執)。

(三)積分就讀

積分入學入讀公辦學校學位分配按“積分高低排序”,採用家長現場自選學校的方式進行,遵循“居住地就近、靠近、跨片入學”相結合的原則安排學位,確保積分入圍的每一個孩子都能入讀公辦學校。家長現場自選學校確定學位後就不能申請更換,若不服從安排的視爲自動放棄學位。家長自選學校日期另行通知。

(四)現場報名需提供的資料

1、本地家長需攜帶:

(1)家長戶口簿原件、複印件;

(2)小孩戶口簿原件、複印件;

(3)兒童預防接種證、複印件;

(4)新生登記預報名表(小學一年級新生)。

2、非本地戶籍家長需攜帶:

(1)家長戶口簿原件、複印件;

(2)小孩戶口簿原件、複印件;

(3)兒童預防接種證原件、複印件;

(4)新生登記預報名表(小學一年級新生);

(5)《家長或其法定監護人暫住地的居住證原件、複印件;

(6)家長或其法定監護人在古鎮繳交社保的參保記錄;

(7)積分管理登記的積分回執;

(8)自選學校確認表(市積分生)。

(五)各報名登記點將按規定對有關資料進行審覈,對不符合招生對象條件或提供虛假資料者不予辦理報名登記。

(六)民辦學校招收學生時,根據“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關於印發《中山市2020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中教體通〔2020〕54號】文件規定:根據我鎮的實際情況,招收法有古鎮社保(截至報名前有六個月)或有古鎮居住證的定監護人適齡兒童,實行電腦搖號錄取,確保解決我鎮常住人口子女的入學問題。嚴禁民辦學校未經許可,超班額、超規模、超地域等違規招生。否則,由此所引起的後果由學校自行承擔。嚴重者給予限制招生、暫停招生、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