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貴州省專升本考試招生須知

專升本是高職高專學生進入本科學習選拔考試的簡稱,是中國教育體制中大專層次學生升入本科學校或者專業繼續學習的考試製度。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2021年貴州省專升本考試招生須知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2021年貴州省專升本考試招生須知

一、報名

(一)報名條件

1.普通類專升本報名條件:

(1)我省普通全日制高職(專科)2021年應屆畢業生,且截止2021年8月31日取得當年應屆普通專科畢業資格(獲得畢業證書),或具有我省高職(專科)學歷的退役士兵;

(2)身體健康;

(3)思想品德良好;

(4)學生在校期間過程性考覈合格。

2.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畢業生專升本專項計劃(以下簡稱專項計劃)報名條件:

(1)符合普通類專升本報名條件;

(2)貴州省戶籍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以貴州省扶貧辦系統數據爲準)。

(二)報名時間

2021年3月25日-29日。

(三)報名辦法

1.符合報名條件的應屆畢業生在畢業院校報名,畢業院校負責審查考生報名信息是否準確、畢業專業是否符合招生院校的報考要求以及現場拍照等。考生填報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並對其負責。請各高職(專科)院校主動與有關本科院校建立起“專升本”工作合作關係,確保“專升本”工作順利、有序進行。

2.退役士兵憑身份證、高職(專科)畢業證、《義務兵退出現役證》到畢業院校辦理報名手續,畢業院校負責審查其相關證件和報名信息。具體要求按黔教函〔2021〕6號文件執行。

3.符合免試條件的學生,在畢業院校報名,未參加報名的學生,視爲放棄免試資格。

4.所有考生都須參加專升本報名(含退役士兵、普通類免試生、退役士兵免試生)。畢業院校在組織學生報名時,應分系、分專業、分班級、分時段進行,並按規定做好疫情防控。報名結束後,將有關資料報當地市(州)招生辦。

5.各市(州)招生辦於3月31日前將考生報名信息庫、考生照片等信息上報省招生考試院。

二、考試科類

考試分文史和理工兩大科類。文史類考試科目爲大學語文、英語和專業課;理工類考試科目爲高等數學、英語和專業課。各科分值均爲150分,總分爲450分。報考體育、藝術專業的考生可以任選一科類參加考試。

三、文化考試

(一)文化考試科目爲大學語文、高等數學和英語。

(二)文化考試科目參考資料。

1.英語爲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新編實用英語》(第四版、第二冊、孔慶炎劉、鴻章主編、書號9787040394375),不考聽力;

2.大學語文爲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大學語文》(第四版、孫昕光主編、書號9787040504392);

3.高等數學以各校所用的理工科數學教材爲參考,考試範圍爲“一元函數微積分”。

(三)文化考試、評卷工作

考試由各市(州)招生辦負責組織實施。

(四)文化成績劃線 2.各市(州)招生辦於4月18日將考試答題卡統一送貴州師範大學(寶山校區)評卷基地,由省招生考試院統一組織評卷。

1.省招生考試院根據考生(含退役軍人)的文化考試成績和全省“專升本”招生計劃數,按招生計劃數2倍的比例劃定最低文化合格分數線,文化合格分數線將在貴州省招生考試院官方網站(網址)公佈。

2.考生登錄網上填報志願系統(網址)查詢文化考試成績,文化成績上線的考生才能填報志願,同時參加專業考試。

四、志願填報

(一)填報志願時間:考生(含退役軍人、免試退役軍人)於5月7日00:00至10日18:00通過網上填報志願系統(網址)填報志願。

(二)專項計劃安排在第一批次錄取,普通類專升本安排在第二批次錄取。

每個批次考生只能填報1所院校1個專業志願。符合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考生,可同時填報兩個批次的志願,但兩個批次志願所填報的學校必須是同一所學校,且所填報的專業相同或專業考試科目相同的兩個專業(以招生院校公佈的招生章程爲準)。若考生兩個批次志願所填報的學校不是同一所學校,或雖爲同一所學校但所填報的兩個專業的專業考試科目不同,則考生只能參加第二批次志願(即普通類專升本志願)的專業考試,所填報的第一批次志願無效。

(三)志願填報要根據《2021年貴州省“專升本”分校分專業招生計劃(代碼)表》填報,填報的專業須符合招生院校對畢業專業的要求,請仔細閱讀各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按要求填報,以避免造成所填報的志願無效。

五、專業考試

(一)專業考試由各招生院校負責組織實施(命題、考試、評卷)。4月15日前,各招生院校要將招生章程上報省招生考試院(郵箱:),經審查合格後,於4月20日前在本校網站上向考生公佈,同時公佈專業課的考試科目、參考書籍和諮詢電話等有關內容。

(二)文化成績上線的'考生於5月17日持身份證、高職(專科)畢業證(畢業院校證明、《義務兵退出現役證》)、准考證在報考院校指定的地點進行資格審查。

(三)各招生院校負責審覈考生畢業專業是否符合招生專業的報考要求,如果考生畢業專業不符合招生院校的報考要求,不得參加招生院校組織的專業考試,所填報專業志願無效。

(四)專業考試時間:2021年5月18日。

(五)各招生院校根據招生專業對考生專業的基本要求和考生專業考試成績,按不超過招生計劃數2倍的比例劃定各專業(或按科類劃定)考試合格分數線(招生院校只能選擇一種劃線方式),生源不足的專業可適當調整招生計劃。

(六)退役軍人文化分數不低於全省同科類最低文化合格分數線的80%,專業分數不低於所報考學校的專業考試合格分數線的80%。

六、資料報送

(一)各有關院校於3月31日前,將《“專升本”退役士兵報名登記表》(附件4)、《“專升本”免試退役士兵報名登記表》(附件5)電子版和紙質版,以及退役士兵的身份證、戶籍、高職(專科)畢業證、《義務兵退出現役證》複印件上報省招生考試院普招處。

(二)各有關院校於5月24日前將《劃線說明》、《“專升本”專業成績上報表》(附件6)、《“專升本”專業考試合格考生名單》(附件7)、《“專升本”專業考試情況統計表》(附件8)各一式3份密封(電子版光盤和紙質版),分別上報省招生考試院保密監察室、信息處和普招處。

七、錄取工作

(一)錄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由省教育廳相關處室和省招生考試院組織實施。

(二)專項計劃安排在第一批次錄取,普通類專升本安排在第二批次錄取。

(三)省招生考試院按合計總分(文化考試成績和專業考試成績之和)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投檔。如果合計總分相同,按文化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若文化考試成績再相同,按數學(語文)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院校生源不足時,各招生院校要實行專業成績互認,專業成績上線而未被錄取的考生可進行網上補報志願,補報的專業志願應符合招生院校對畢業專業的要求。

(四)經徵集志願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第二批次普通類專升本院校,可降低專業合格分數線補報志願。

(五)“專升本”免試生錄取工作。省招生考試院依據教育廳有關部門審定的免試學生合格名單和考生志願按規定進行錄取。

(六)退役士兵錄取工作。按照黔教函〔2021〕6號文件執行。免試進入本科院校學習的退役士兵的錄取工作,依據我省有關部門審定的免試學生合格名單進行錄取。

(七)已被錄取的考生,由招生院校組織體檢,體檢工作按《省招委、省教育廳、省衛計委、省殘聯關於做好貴州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20〕1號)規定執行。

(八)爲保證招生質量,在錄取過程中,可根據生源實際情況,對院校招生計劃進行適當調整。

(九)錄取工作於6月30日前完成,考生憑準考證登錄網上填報志願系統(網址)查詢錄取情況。

八、加強統籌,嚴肅紀律

(一)各有關院校要成立由分管教學的校(院)長任組長,招生、教務、學生管理、紀檢監察部門共同組成的工作領導小組,具體領導本校考生的資格審查、專業課命題、制卷、考試、錄取、體檢、疫情防控等工作。

(二)各地各有關院校要切實做好專升本文化考試和專業考試過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確保廣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疫情防控工作按照《貴州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國家教育考試防疫工作方案》執行。

(三)要嚴格執行考試招生政策規定,嚴格遵守相關工作紀律,對參加此項工作的人員要進行遵紀守法教育和業務培訓,做到先培訓後上崗。專升本考試招生中發現的違紀違規行爲,參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爲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處理,涉及在校生的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處理,涉嫌違法犯罪的應當及時報案配合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四)各招生院校要科學制定招生章程,嚴格執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制度,要按照“誰主管、誰審覈、誰負責”的原則,及時公開報名、考試、錄取等相關信息,主動接受社會監督。要公開違規舉報和諮詢電話,妥善處置信訪問題,維護考生合法權益。

(五)要全面準確解讀專升本工作方案和政策內容,及時迴應社會關切,解疑釋惑。要加大對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的宣傳力度,讓廣大考生知悉相關政策和考試招生工作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