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廣東高中1月學考准考證什麼時候打印

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是根據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標準和教育考試規定,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的考試,學業水平考試是保障教育教學質量的一項重要制度。接下來小編整理了2021年廣東高中1月學考准考證打印的相關內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歡!

註冊時間:

2020年11月13日—16日

網上報名:

2020年11月17日—19日

報名點現場報名確認:

2020年11月20日—22日

報名方式:

網上註冊+網上報名+現場確認

溫馨提示:

1、根據規定,參加2021年1月合格性考試考生須在2020年12月16—26日,登錄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系統自行打印准考證。

2、各報名點(學校)要對考生打印准考證的情況及時進行檢查,提醒考生認真核對姓名、准考證號、考試科目和照片等信息,發現錯誤信息及時向考點或縣(區)考點反映。

報考對象:

1、2021年1月合格性考試的歷史、地理、化學和生物學等4門科目的.報考對象一般爲2021年具有廣東省戶籍的廣東省高中階段學校(含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教育和技工學校)二年級學生,應、往屆畢業生和16週歲以上的社會青年也可報考。

2、語文、數學、英語、思想政治、物理等5門科目的報考對象一般爲2021年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應、往屆畢業生和16週歲以上的社會青年。

3、符合下列(一)至(二)條件之一的考生也可報考:

(一)外省學籍的廣東省戶籍考生。

擬在我省報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含高水平運動隊、運動訓練、高職類面向普通高中畢業生招生等各類單考單招)的在外省高中階段學校相應年級就讀,且在就讀期間未取得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合格性考試相關科目考試成績的廣東省戶籍考生,可回戶籍所在地報名。

(二)非廣東省戶籍的廣東省高中階段教育學校在籍考生。

非廣東省戶籍在我省高中階段學校就讀的二年級在籍考生、應、往屆畢業生,可報名參加我省相應科目的合格性考試,但考試成績能否作爲普通高校招生錄取依據,以當年高考報名資格審查結果爲準。其中,符合《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等部門關於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在我省參加升學考試工作意見的通知》(粵府辦〔2012〕137號)規定的在我省參加高考條件的具有廣東省學籍的非廣東省戶籍隨遷子女參加本次考試所取得的成績,可作爲普通高校相關專業錄取的必要條件。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國家承認學歷的高等學校在校學生;

(2)、國家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在校學生;

(3)、高中階段教育在校一年級學生;

(4)、不滿16週歲的社會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