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新昌高中招生須知

浙江省新昌中學創辦於1925年,始名縣立初級中學。同年4月22日,省長公署批准立案,是日定爲校慶日。1953年,更名爲浙江省新昌中學。以下小編爲大家整理了紹興新昌高中招生須知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報考條件

1.具有本縣初中電子註冊學籍且實際就讀、人籍一致的應屆畢業生。此類學生直接向就讀初中報名點報名。

2.本縣戶籍但在外地初中就讀、需要回本地升學的應屆畢業生。此類學生憑戶口簿和就讀初中出具的“學生基本信息表”向戶籍所在學區初中學校報名。

3.本縣戶籍未曾在高中段學校註冊就讀的往屆初中畢業生。此類學生憑戶口簿和九年制義務教育畢(結)業證明向原初中畢業學校報名。

4.高中在校學生、初中非畢業的在校學生以及因觸犯刑律已被有關部門採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的不得報名。

二、報名辦法

全縣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統一報名時間爲5月14日至5月16日。報名時統一使用“紹興市高中招生管理系統”。考生按65元/人繳納考試費用。

三、普高錄取

1.錄取人數

錄取新昌中學560名(含自主招生),澄潭中學公辦生540名,澄潭中學民辦計劃生90名,澄潭中學民辦自主招生90名。鼓山中學540名(含自主招生),知新中學495名,天姥中學民辦計劃生55名(不含縣外招生)。

2.錄取辦法及日程安排

(1)錄取原則

①公開、公正、公平原則;參照高校平行志願錄取方式,名次優先,遵循志願。

②全縣按招生數的1∶1.05確定最低控制分數線。

③往屆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成績總分減去30分後與應屆初中畢業生同等錄取。

④往屆生和學籍未轉入本縣的.學生不享受普高定向生指標;在城關中學、實驗中學、七星中學就讀的非學區生不享受普高定向生指標;2018年12月25日後,八年級第二學期及之後轉入的兩類學生不享受普高定向生指標:一是轉入非戶籍所在地學校的學生;二是轉入非城區學校的城區隨讀生。

(2)錄取辦法

先錄取符合新昌中學信息學特長生和新昌中學、鼓山中學自主招生條件的學生;然後在志願填報的考生中錄取新昌中學、澄潭中學、鼓山中學、知新中學、天姥中學的學生。公辦生錄取名額包括體育特長生,體育特長生招生根據《新昌縣體育特長生初中升高中錄取辦法》(新教體〔2015〕28號)執行。

計劃生錄取實行平行志願,按名次先後逐個投檔,每個考生可填報4個志願,錄取時尊重考生意願,按考生填報志願的先後順序錄取,志願之間不設分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