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濟大學自主招生簡章

同濟大學簡稱“同濟”,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教育部與國家海洋局、上海市共建的全國重點大學;中央直管副部級建制高校,國家“世界一流大學建設高校”,國家“211工程”和“985工程”建設高校;以下小編爲大家整理了同濟大學自主招生簡章的詳細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招生對象

符合生源省份當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條件,理想信念堅定,身心健康,專業興趣明顯,學科特長突出,具有一定創新潛質,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高中畢業生均可報名申請。

1、高中階段獲得中國數學奧林匹克(全國中學生數學冬令營)一、二、三等獎或全國高中數學聯賽(省級賽區)一等獎;

2、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決賽一、二、三等獎或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複賽(省級賽區)一等獎;

3、高中階段獲得中國化學奧林匹克(決賽)一、二、三等獎或中國化學奧林匹克(初賽)(省級賽區)一等獎;

4、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生物學競賽一、二、三等獎或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省級賽區)一等獎;

5、高中階段獲得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一、二、三等獎或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省級賽區)一等獎;

6、高中階段具有雙一流高校舉辦的相關專業(類)的兩年以上(含兩年)研究性學習經歷且成績優異,並有相關高校提供學習證明及全程活動記錄與評價。

說明:⑴以上條件第1—5條有關獎項以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公示的相關獲獎名單爲準;⑵申請條件第6條需得到我校專家委員會認可。

報名辦法

考生根據專業類別所對應的申請條件,選擇一個專業類別報名申請,並在該專業類別中選報最多6個招生專業作爲專業志願(註明是否服從調劑)。申請採用網上報名方式,考生登錄“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進行報名,報名時間爲3月29日至4月8日17:00,根據系統要求,填寫提交完整個人信息和志願信息,並上傳所有報名申請材料掃描件,包括:

1、自主招生申請表(由系統生成打印,考生本人和中學負責人簽字並加蓋中學公章),包含基本信息、中學信息、成績信息、個人陳述、志願信息、綜合信息、中學詳盡公示證明、體育測試項目申請等。

2、符合考生申請的專業類別相對應的'申請條件的證書或證明。

個人陳述限1500字內,內容主要包括自身成長經歷及體會,個人學科特長、創新潛質及取得的成果,對選考招生專業的認識及專業發展理想等。

論文和專利等其他無關申報材料不得上傳且我校不予利用。

報名系統中的狀態爲“待審覈”才表示考生完成報名流程。

考生提交的所有報名申請材料必須經中學審覈和校長簽字,並在中學網站和班級詳盡公示。

本次報名無需郵寄申請材料,考生必須上傳所有完整申請材料至報名平臺,所上傳的申請材料必須使用掃描件,不要採用翻拍方式,確保電子文件清晰可讀。上傳掃描件申請表編號必須與報名系統一致。如因上傳申請材料不完整、不清晰而影響材料審覈,責任由考生自負。

選拔程序

1、報名審覈

學校將根據考生在報名系統中填寫和上傳的申請材料進行報名審覈。

具備條件的高考改革試點省市考生在“兩依據一參考”的模式下,充分參考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信息。

報名審覈通過考生名單將在我校招生網站公示並報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報名審覈通過考生所提交的相關證書的名稱、內容將在我校招生網站上詳盡公示。

2、考覈選拔

報名審覈通過考生於6月16日參加我校考覈,包括綜合面試、學科特長測試以及體育科目測試。考覈在同濟大學四平路校區進行,具體時間、地點及要求以准考證信息爲準。

3、確定入選資格考生

體育科目測試按照《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中高三年級相應標準評定成績,成績達到60分及以上爲合格、低於60分爲不合格,不合格的考生不能獲得入選資格。

體育科目測試成績合格的考生,我校按照(綜合成績=面試成績*60%+學科特長測試成績*40%)的公式計算考生的綜合成績;並根據綜合成績劃定入選資格控制線,達線及以上人數(簡稱“上線考生”)不超過400人,寧缺毋濫;上線考生,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序並依據專業志願、招生計劃,確定入選資格專業,綜合成績相同考生競爭同一招生計劃時,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入選資格專業,如果面試成績也相同,按照學科特長測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入選資格專業;未滿足專業志願的上線考生,服從調劑的進行調劑確定入選資格專業,否則不能獲得入選資格。

4、高考志願填報

自主招生入選資格考生必須按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的自主招生批次填報我校,如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未設自主招生批次,則平行志願省份必須在第一批本科平行志願A志願、非平行志願省份必須在第一批本科第一志願填報我校,未按要求填報視作自動放棄我校自主招生入選資格。填報專業必須與公示入選資格專業一致。

5、高考投檔錄取

高考投檔按照入選資格考生生源地省級招辦規定進行。根據入選資格考生的自主招生志願、高考成績總分、經公示的優惠政策、入選資格專業和我校在考生生源地相應分數線等決定錄取與否。

監督機制

1、爲確保自主招生工作公平、公開和公正,自主招生工作的全過程將接受我校招生監督小組的嚴格監督,同時接受社會監督,我校監察部門監督舉報電話:021—65980710。

2、我校考覈選拔過程全程錄音錄像,專家名單和考生選拔測試順序由抽籤隨機確定。

3、我校報名審覈通過考生名單、入選資格考生名單、錄取考生名單及相關信息在學校網站、同時在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及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上進行公示。

附則

1、考生申請材料必須清晰、真實、完整(所提供的聯繫方式必須有效、暢通)。考生須承諾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觀、真實。如有虛假內容,我校將取消該考生今年自主招生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依照相關規定取消該考生今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暫停其1—3年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空缺名額不遞補。

2、我校自主招生報名及考覈選拔不收取任何費用。

3、我校未委託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自主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等。

4、所有信息全部通過我校本科招生網及“特殊類型招生報名平臺”發佈,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時查詢而影響選拔或錄取的,責任自負。

5、考生高考體檢結論須符合入選專業的體檢要求,各專業對考生體檢的具體要求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6、本簡章以教育部批准通過爲準,由同濟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