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紅樓夢》四大家族介紹

紅樓夢》作爲一部偉大的文學作品,很巧妙的將歷史真實轉化爲藝術真實,《紅樓夢》四大家族略考。在作者的頭腦中,歷史的變遷而誘發的思考,不斷與個人的經歷誘發的思考融合,與審美意向統一,不斷的使各種理念內化合與情境、意境相結合而昇華,從而產生了其特有的文學結構。

關於《紅樓夢》四大家族介紹

書中第四回通過門子的話點明瞭“賈、王、史、薛”四大家族。“皆連有親,一損俱損,一榮俱榮,扶持庶飾,皆有照應的”。

“四大家族”的原型對研究《紅樓夢》的歷史社會背景至關重要,對全書的結構研究也很重要。四大家族原型的揭示,既是對《紅樓夢》一書對當時的社會歷史現象的認識、批判、理解、反思的種種表現的揭示。也識從《紅樓夢》去認識歷史世界的一個途徑。

對《紅樓夢》的研究,無論是哪個角度、哪個方面,都是嚴謹的態度爲前提的,而對《紅樓夢》中的歷史背景問題,尤其是當中的一些具體問題,實際上更應考慮其重要性,這些問題看起來是一些小問題,而往往“牽一髮而動全身”,有如錯誤,則“差之毫釐,??以千里”。對待這些問題,報需審慎,頗應斟酌。

的確《紅樓夢》中含着曹雪芹的家世,也暗含着了“四大家族”的歷史原型。而“四大家族”的社會存在本身,就是《紅樓夢》要表達的社會歷史生活。在這點上,歷史的文獻資料十分重要,而歷史的文獻資料的可靠性更顯得重要。對這些歷史文獻資料的運用上,對於其細節如時間段、可能性的分析,從至每一細節都是至關重要的。

有這樣一來一種對隱含“四大家族”的說法,其意在於說明有關曹、李兩家的史實事,先是引用了《紅樓夢》第三十六回說:“趙孊孊道‘阿彌陀佛’原來如此。這樣說,咱們家要預備接咱們大小姐了?”賈璉道“這何用說呢!不然,這會子忙的是什麼?”鳳姐笑道“若果如此,我可見個大世面了。可恨我小几歲年紀,若早生二三十年,如今這些老人家也不薄我沒見世面了。說起當年太祖皇帝仿舜巡的故事,比一部書還熱鬧,我偏沒有造化趕上”。趙孊孊道“唉約約,那可是千載難逢的!那時候我才記事,咱們賈府正在故蘇癢揚州一帶監造海舫,修理海塘,只預備接架一次,把銀子花的海水似的!說起來……”鳳姐忙接着說“我們王府也預備嗰一次,那時我爺爺單管各國進貢朝賀的事,凡有外國人來,都是我們家養活。粵、閩、滇、浙所有的洋船貨物都是我們家的”。

趙孊孊道“那是誰不知道?如今還有個口號呢說‘東海少了白玉牀,龍王來請江南王’這說的就是奶奶府上了。還有現在的江南甄家,唉約約,好勢派!獨他家接駕四次,若不是我們親眼見,告訴誰誰也不信的。別講銀子成了泥土,憑是世上所有的,沒有不是堆山塞海的,罪過可惜”四字竟顧不得了。

庚辰本在此段文字之前鳳姐忙道“省親的事竟準了不成”上眉批雲:

大觀園用省親出題,是大關鍵,方見大手筆文立意。

上面這段文字,在甲戌本里面,已成爲甲戌本第十六回前評,並緊接這段文字之後,有一段重要文字。

借省親事寫南巡,出脫新中國多少憶惜感今。

接下來便是這種說法,對曹寅、李煦承辦接駕大典,沒下鉅額虧空,爲後來兩家抄家敗落之原因,以及對這一回文字的確隱括着曹、李二家一樁“興衰際遇的潑天大事”。

誠然在這段分析清楚入情入理,歷史料充分,載選得當,可謂經典。

而後接下來的分析,變有些疑惑了:“……引用這一大段文字,還隱括着李煦家的另外一段往事,這就是王熙鳳說的‘那時我爺爺單管各國進貢朝賀的事,凡有外國人來,都是我們家養活。粵、閩、滇、浙所有洋船貨物都是我們家的’”這段落話。

原來康熙二十三年,李煦曾任寧波府知府,這是向外商開放的確口岸,當然會與外國人接觸,康熙二十年,開放海禁,設粵海關、閩海關、浙海關,江海關四處機構。李煦之父李士楨於康熙二十一年任廣東巡撫,此時正在廣東巡撫任上,當時的對外通商口岸,以廣州爲第一,許多外國貨物,大多經粵海關入。所以李士楨、李煦父子兩人與外商接觸較多。上引王熙鳳這段話,實際就是以李家父子的事實爲素材(以上參閱馮其庸先生的《曹雪芹的祖籍、家世和<紅樓夢>的關係》)

上一段,乍一看,分析的有理,但細細琢磨,便又叢生疑竇:

“我爺爺專單管各國進貢朝賀之事,粵、閩、滇、浙所有洋船貨物都是我們家的……”這句出於王熙鳳之口,而且是“單”管,並四大海關皆管。而且是管“朝賀”嗎?衆知,李家應爲史家原型,而如果說李、王、史三家不混淆了嗎?那曹雪芹只寫“賈、史”兩家既可,還要虛構或合併一些史實嗎?。李士楨於廣東巡撫任上時外來貿易到底如何?他管了多少此類事?四大海關是否歸巡撫管轄?

看來,這一且還需從李士楨這位廣東巡撫歷史記載上找答案。

李士楨,生於(1619年)明萬曆四十七年,後金天命四年,本姓姜,山東昌邑人,成人後降清,於(1682年)康熙二十一年正月由江西巡撫調任爲廣東巡撫,江西巡撫由佟康年(佟佳氏)補任。這年,李士楨六十四歲,而在(1687)康熙二十六年,李士楨六十九歲時,吏部有這樣一個摺子,“左都御史王鴻緒疏蠶廣東巡撫李士楨貪污不法,年老昏憒各疑,除事在赦前,及疑無確據者,無庸議外,李士楨年六十九歲昏憒是實,應照年老例體致。從之”。於是李士楨在六十九歲,走完了他的仕途,在廣東巡撫任上五年,於(1695)康熙三十四年,七十七歲亡故。

實際上李士楨在廣東巡撫任上,還是做出了一些實事,如科舉、兵治、水利、緝匪,康熙二十三年《清史稿》記“和蘭以助鄭氏功,首惡請開禁海通市,許之。

康熙二十五年二月李士楨疏中有:“……自奉皇恩,大開海禁,貿易船隻皆由海運利便,商民欣耀,一切船餉稅務,奉有欣差,吏部朗中臣宜,戶部員外郎臣成臨粵監督管理市船司旱路船餉,自康熙二十四年起,已歸関部徵收……今日關部所收之海稅,即以前市舶司收之旱稅,關部業已移取檔案接管……。

康熙二十六年四月白上疏中:“……之公私宜霞,清設專官,便商民以足國用事……今苛皇恩馳禁開洋,一切商民貨物,俱有海上船運,自康熙二十四年起商人俱赴鹽督納稅,老師筆記《《紅樓夢》四大家族略考》。今日監督徵收海上出入界口貿易之貨稅,原是一項……今日粵東鉑餉,既設監督徵收。……”

臣思開海貿易,乃皇上恤商裕民之德意,伏讀上諭諄諄,以裨小益民,惟恐重累爲念,深仁厚澤,海內莫不感頌沾濡。至於當日禁海之時,奉旨香山奧旱路貿昌……今日貨物壅滯,商人稀少,關部二十五年所收之稅,不及二十四年初開洋船之稅,今若重徵,竟使一貨兩稅,……爲此,不避昌瀆之罪……伏乞皇傷痕府念市舶稅已歸部……。臣謹會同兩廣總督吳含疏具題,伏乞下該部議覆施行。康熙二十六年四月口日。(撫粵政略二奏疏)。不安定因素難看出,以上的兩個摺子中李士楨的大體意思,既對,開禁海令,非常歡迎,又對關稅問題,尤其是對關稅徵收,和設立機構,說了他的看法。

其實,我國最早的“關稅”最早的“海關”起源於春秋時代。當時叫做“關市之徵”。就是國家規定貨物通過邊境的“關”和國內的“市”,要進行檢查和徵收賦稅。《周禮天官》載:“關市之賦以待王之膳服”。當時周代中央收賦稅,關市稅是其中的一種,直接歸王室使用管理,這樣的管理一直持續着,而真正意義上的海關是清初出現的,康熙二十四年,當時清政府剛剛解除海禁,爲加強對外貿易管理,清政府在廣東、福建、浙江、江蘇設了四個海關。

清初,順治十二年(1655),十三年(1656)康熙元年(1662),四年(1665),十四年(1675)五次頒佈禁海令,順治七年(1660)康熙元年(1662)十七(1678)三次下達“遷海令”,此後朝廷大臣,地方督撫,對海禁進行過激烈的爭論,以武英殿大學士納蘭明珠,直隸巡撫李光地等,擁護禁海而其他一些大臣,尤其是閩、粵、浙。蘇各省的地方官吏,則反對禁海。康熙十五年(1676)始,福建總督範承謨,江蘇巡撫慕天顏,福建巡撫吳興作以及監察御史李清方,廣大巡撫李士楨,工科給事丁泰等,上疏皇帝,反映海禁造成的經濟衰敗,財政困難,百姓窘迫,鑄銅枯竭等情況,認爲只有開海禁貿冒才能解決“賦稅日缺”“鑄銅匱拙”等問題。康熙二十二年(1683),清朝統一了臺灣,三番之亂亦已平息,爲廢除海禁創造了條件,康熙皇帝,支持了範承謨等人的主張,於康熙二十三年(1684)正式停止海禁:

“今海內一統,寧寧謐,滿漢人民相同一體,今出洋貿易,得旨開海貿易”。(清文通考)

第二年,宣佈江蘇松江,浙江寧波,福建泉州,廣東廣州爲對外貿易港口,設立江海關,浙海關,閩海關,粵海關四個海關,專負責海外貿易事務。

時康熙二十四年(1685),雖在廣東設立了粵海關,但實際對關口貿易的實際管理是海關機構本身,並非地方官員,而李士楨上疏,也只爲建議稅收方式的具體問題,並讚頌開禁之德,此年實際李士楨已六十七歲,距離任廣東巡撫不到兩年。

這就使得,《紅樓夢》中,王熙鳳曾言“……粵、閩、滇、浙所有的洋船貨物都是我們家的”這句,是暗指李士楨所做爲站不住腳。一是地方官員,並不直接管轄,四大海關之事,二是廣東巡撫不可能“粵、閩、滇、浙所有洋船貨物都是我們家的。”這說明了一點,既王熙鳳所指的“我爺爺決不可能是指李士楨,或巡撫,總督一類的地方官員,當時權力更大,有直轄粵、閩、江、浙”海關權限的貴族大臣。

再看一下王熙鳳前面的話:“……那時我爺爺單管各國進貢朝賀的事,凡有外國人來都是我們家養活……”看來這位王家的高官大吏不但掌管海關貿易事務,還管外國的朝貢。

清朝的海關,對外國貿易,和外國的朝貢,雖有聯繫,但並不是一碼事。

先來看一下對外貿易,在清代前期,海外貿易進出口物品數量是空前的,出口主要是絲、絲織物、藥材、糖、紙張、書籍、瓷器、茶葉、土布、麝香、硃砂,明礬、水銀、甘草、生鋅、桂子、樟腦等,其中以生絲、絲織品、茶葉、瓷器爲大宗,進口商品主要是日本的確黃銅、銀、南洋的米、石頭、象牙、沉香、速香、布、檳榔、砂仁、蘇木、鉛錫、珀、玉、棉花、牙魚、鹽、角、燕窩、玳瑁、沙藤、打火石、水兵牛皮、魚翅、海蔘、毛紡品、海菜、胡椒、魚肚、片等,其中以米爲大宗。

歐洲輸入的商品有香料,藥性魚翅、紫檀黑鉛、棉花、沙藤、檀香、蘇合香、乳香、沒藥、西谷米、丁香、降香、胡椒、藤於、白騰、黃臘、銀元、珊瑚、瑪瑙、小標題玻璃器皿,洋蔘等,其中銀元、棉不、棉紗爲大宗。這此進口的貨物,交易最多,最繁盛的是在廣州的粵海關。當然着是在康熙三十八年以後,歐洲國家在廣州設立商館以後逐步擴大起來的。此時,李士楨早已做古了。

而在此以前,清政府在禁海令,迂海令實施的時期,並未取消“宗藩關係”,也未取消“朝貢”。順治十八年十荷清貢,清政府同意“兩年一貢”康熙二年(1663)十月,荷蘭被清政府令“八年一貢”康熙二十二年後,改爲五年一貢,荷蘭的“朝貢”並非大宗貿易,本身是以“朝貢”形式試圖獲取設立商館和通市,但直到雍正七年(1729年)纔在廣州設立商館,已遠遠落後於英國。但因荷蘭曾協清軍一臺灣,其“朝貢”一直是獲准的,這一階段,荷蘭成了向清政府“朝貢”的唯一歐洲國家。

“朝貢”的物品自然與貿易商品不同,它更高檔精緻,包含了當時西方的新科技工藝和發明,它本身是“貢”與清皇室的禮物,在當時的中國,實實在在是“稀罕”物。

在這一時期荷蘭“朝貢”的有:鐘錶類:自鳴鐘,萬年如意八音鍾,時刻報喜各式金錶,大型玻璃工藝品:白石晝,玻璃桂燈,照身鏡,大鏡,人物鏡,玻璃鏡,玻璃匣,玻璃屏風。紡織品有,哆噦呢,紅銀緞,五色絨氈,織金大絨氈,大紅絨氈,織絲線緞,其它還有冰片,葡萄酒,薔微露,雕制夾板船(模型)這些貢品,在《紅樓夢》中都有過相似的描寫。不難看出,在賈府中,或藏,或用的幾乎是貢品,而在清政府,貢品是如何得來的嗎。

王熙鳳那句話已經點明,她爺爺,即管着朝貢,管着貿易,那麼這是一個什麼樣的大吏呢?這個大吏只能是一個能夠在禮部、理番院都能有控制權力的大臣,這樣的大臣,在清初基本上都是由內大臣一類的滿貴族的有實權的大臣充任,這樣的大臣決不是一個巡撫,而且是隻在二年中就卸任的巡撫能具備的能力,最關鍵是他能控制着朝貢,因清庭在海禁期間,並未禁止荷蘭朝貢,而在朝貢的.事上是由禮部和理番院管理。禮部的掌管事務中既有禮儀和貢朝之項,而理番院是清廷獨有的一個機構,等同六部,亦設尚書,在理蕃院的中的王會司,有掌管朝貢的權力,徠遠司,柔遠司也分別掌管朝貢事宜,清初,東南所來的朝貢,由禮部負責,而由西北的朝貢由理蕃院負責,隨着清廷對理蕃院的重視,而理蕃院較禮部的權限越來越大。

所以,看開頭,王熙鳳所說的那一段話中,能夠做到這一切的“我爺爺”決不會是李士楨、李煦等,而是一個身處內閣,負責過清廷外交事務,並與理蕃院、禮部有關係的滿族貴族內閣重臣。在那一時間段內,只有做爲副使進行中俄談判,後在平定準葛爾部葛爾丹叛亂中英勇殉國的佟國綱或其兄弟襲一等公的佟國維的兩位內閣重臣。

“四大家族”其中賈、史、王三家可以確定,賈家原型——曹家,史家原型——李家,王家原型——佟佳氏家族。

至於薛家基本上可以確定是杭州織造孫家,也不能排除倍受康熙重視,與曹寅厚交的皇商王明綱家。

對“四大家族”的研究非常重要,他不但能揭示《紅樓夢》一書起伏的結構,也能說明書中內容與歷史的楔合,更能由此理解,揭示作者對那個時代的上層貴族官宦的社會生活的思想觀念的內含。

縱觀《紅樓夢》,史家已趨敗落,薛家本是皇商,在政界權勢不大,也在走下坡路,賈家在書中前部分如日中天,但敗象已顯。他們後來唯一的依靠是王家,而王子騰死後,便“呼拉拉似大廈傾了”這與自康熙四,雍政繼位至雍政六年的歷史風雲變幻,從事件的時段到順序,幾乎完全吻合,而某些具體事件,例如雍政元年李煦獲罪,佟家力保,而雍政五年佟家垮臺,二月後曹家既被抄,而李煦也再度獲罪,(參看《大清會典.事例卷》《大清世宗皇帝實錄中》中的秦章和上諭)也正應了“一損俱損,一榮俱榮,伏持庶飾……”。

實際上考證並不是爲了考證本身,則是爲了《紅樓夢》的歷史比較有一個出發點,因爲書中的結構內容與歷史事件的構成息息相關。在歷史長河中,爲官者宦海沉浮,時而位報人臣時而抄家流放,在《紅樓夢》中作者將對這些宏大內容的思考,完全體現在了《紅樓夢》的主題內容和結構上:

“因嫌紗帽小型,指使鎖枷槓;昨憐破襖寒,今日嫌紫蟒長,亂哄哄你方唱罷我登場,反認他鄉是故鄉,甚荒唐,到頭來都是爲他人做嫁衣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