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人難做,但我們也不能失去做好人的心

《芳華》的上映,各種討論也接踵而至。由於影片上映時間與“江歌案”庭審幾乎同步,好人難做的議論甚囂塵上。要不要做好人心裏都打上了個問號。

好人難做,甚至搭上自己的性命

622杭州保姆縱火案

嗜賭成性的保姆莫煥晶,欠下一屁股債後,爲了向僱主借錢,打算在主人家縱火後再滅火以此來邀功借錢。

這場火災最終導致媽媽和三個可愛的孩子全部死亡,無一倖免。其中最大的孩子只有11歲,最小的只有5歲。一場大火一夜之間,讓林先生家破人亡。

林先生的太太會經常給保姆買書。之前保姆說老家要蓋房子,林太太也拿了10萬給她,後來才知道是還賭債而已。

警方更是在莫煥晶的住處搜到一些金銀細軟和名貴手錶,據林先生指證,都是自己家的。保姆(莫煥晶)也對這些偷盜行爲供認不諱。

我想,願意這樣對保姆的中國家庭實在不多。可惜,好人在承受哀莫大於心死,壞人至多一死了之。


陳世峯殺人案

最近開庭審理的江歌被殺案,更是將“好人沒好報”演繹到極致。

江歌,善良地收留了處於感情糾葛期的劉鑫,卻在發生爭執時被迫獨自面對閨蜜暴戾的.前男友;

劉鑫,江歌最好的朋友,卻在事發時將江歌和歹徒獨自留在室外,事後也並不體恤死者媽媽,如今在法庭上更是說着可能是謊話的證詞;

陳世峯,那個窮兇極惡的兇手,死在他十二刀下的江歌屍骨未寒,他就已經迫不及待般去極力脫罪。

好人最慘的死法,大概就是死在去做好人的途中。


生而爲人,我們得善良

有時候,我們的善確實在被沒有節制的消費,在被不夠值得的人和事耗費。

甚至,行善給從善者帶來危險。

隨處可見需要幫助的“殘疾人士”;

“跪求回家路費”、肢體健全的正常人;

打着善事招牌的虛假營銷......

吞噬着、欺騙着我們的善。

看着因救人而不幸溺亡的人,救上來的卻是一個選擇自殺的輕生者,我們扼腕嘆息,責怪命運:寶貴的生命爲何得不到足夠的珍視?

見到見義勇爲卻被報復致死的事例,更是在火熱的心頭平添無數寒意,深惡痛絕的同時感嘆着“好人不長命,禍害遺千年”。

可是,這些就能成爲我們放棄做好人的足夠理由了嗎?

與其說,“做不做好人”是一個是非題,不如說,這是一個選擇題。

它所提出的,不是經濟領域、法律範疇的內容,而是對道德倫理、人性價值觀的審視和照見。

助人,行善,成爲了我們人之常情的一部分,成爲了人的一種本能和天性。

違背天性,去做事與願違的事,雖然不會受到社會的責罰,但卻會面臨內心的衝突和考驗。


做好人,絕不能做濫好人

我們做好人要在確保自身安全的情況下,對別人提供幫助。

救人丟性命畢竟是特例,不排除做好事有時有風險,所以,我們更應去斟酌應對的方式,而不是質疑行善的合理性。

消防隊員進入火災現場,得穿戴防護用品以防燒傷。

如果說自己都不會游泳,即使看到有人落水,肯定不能自個兒往下跳,而是找泳圈、求助他人以及掏手機報120。

看到搶劫犯行兇、小偷扒手作案,你肯定得考慮對方攜帶刀具、可能翻臉行兇,然後另想辦法制服或報警。

現在路上扶老人,如果怕出現碰瓷、被訛,也可以掏出手機,記錄過程。

我們做好人的初衷是用自己的餘力解決別人的問題,而絕不是創造新問題給自己。我們要做好人,但是前提是要保護好自己和身邊的人,不然就沒有去做好人的意義了。

尤其在看到那麼多有失倫理、道德淪陷的事件後,我們會更加意識到:

行善需要我們眼光犀利,膽大心細,偶爾還得動腦施計。

做好人對我們而言,從來都不是要去得到什麼。而是,堅持不失去什麼。好人難做,但我們也不能失去做好人的心